重回东北1970完本[重生种田]—— by:本座无忧
本座无忧  发于: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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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宝书放下钩针和毛线,笑道:“你爸那屋的东西早晚得让你搬空。”
陆向北嬉皮笑脸道:“其实我爸那屋有啥他心里都明镜的,一想就知道是我拿的,就是不吭声罢了。”
“算了,你还是别去了,等顾军回来咱们还得去干爸那边呢。”闫宝书低下头,重新把钩针拿了起来,顺便活动了一下手腕说:“争取多勾点出来,咱们回来的时候就给干妈送过去。”
陆向北应声点头,随即恢复刚才观察的姿势,身体前倾,就在闫宝书身侧,双手杵在凳子上,注视着闫宝书修长白皙的手指说道:“你都不疼的吗?”
“啥?”闫宝书没懂陆向北的意思。
陆向北叹了口气,“真是服了你了。”说完,陆向北起身到了柜子前,一通乱找之后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把指甲钳,回来时坐在闫宝书身旁说:“等会儿再勾,把手伸过来。”
闫宝书迷茫的朝自己手上看了两眼,还未等看清楚就被陆向北强行拽了过去,只听他絮絮叨叨的说:“真不知道你是咋活这么大的,你爸妈眼里就只有闫宝龙那个白眼狼,你啊……”陆向北抬眼看着他笑道:“一定是捡破烂捡来的。”
闫宝书微笑着没说话,低下头时他才看见,左手食指的指甲旁起了倒戗刺,这种起皮让闫宝书不禁联想到了他的小时候,每每遇上了他都是用牙去咬,有时候用力过猛就会逆向拽出一道小口子,皮都没有了。
“不疼吧?”陆向北突然出声。
闫宝书回过神,面带微笑的摇了摇头,“不疼。”
陆向北嗯了一声,继续用指甲钳帮闫宝书修理指甲旁的倒戗刺,“我和你说啊,这种小事虽然看起来没啥,但你要记住,小事不注意就容易引发大麻烦,就我妈单位有一婶子,她儿子就是因为自己总不注意,最后你猜怎么着。”
闫宝书接话过去,“怎么着?”
“得甲沟炎了,治的时候连指甲都拔掉了,你说那得多疼。”陆向北一边说一边给闫宝书小心翼翼的修理指甲,待指甲旁的倒戗刺都剪掉了,陆向北这才抬起头,“来,把那只手也伸过来我给你瞅瞅,如果有顺便都给你剪了。”
闫宝书心里无比暖和,把右手伸过去时,他有感而发道:“向北你真好,我想将来哪个姑娘嫁给了你当媳妇,她一定很幸福。”
陆向北噗嗤笑了,“这把我夸的,你不也一样,织毛衣勾东西你都会,哪个姑娘嫁给你那叫幸福呢。”
“是吗?”闫宝书无奈的笑了笑,如果可以选择,他会选择爱上一个女人吗?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如果都是一种幻想,如果我能怎么怎么着,其实那都是在事情发生了以后的一种自我安慰,闫宝书恐怕是等不到这种如果的发生了,他只想看着眼前……闫宝书尽管有些无奈,但总的来说,还是幸福感爆棚的,待陆向北帮他把另外一只手上的倒戗刺修剪干净之后,闫宝书试探性的开着玩笑说:“如果我要是个姑娘,我一定非你不嫁。”
陆向北只当自己是被夸了,放声大笑,“如果你是女的,我也一定非你不娶。”
明知道陆向北会这么回答,自己仍旧毫无克制的问了出来……闫宝书心里暗叹,紧接着和陆向北说:“把那指甲钳给我瞅瞅。”
“啊?”陆向北莫名的递了过去。
闫宝书拿着指甲钳看了几眼,这指甲钳应该有些年头了,估摸着是六六年到六八年之间生产出来的,双燕牌指甲钳,零售价应该在两三块钱左右,只是这指甲钳上面的石头是个什么材质的呢?闫宝书用手指在上面摸了摸,随即问陆向北,“这是玛瑙吗?”
陆向北乐不可支,“啥玛瑙啊,就是普通的石头。”
“哦,我还以为是玛瑙呢。”
“一个指甲钳你也稀罕。”说着,陆向北抢过指甲钳顺手扔进了一旁的桌子上,砰的一声过后,接下来就是轰隆一声巨响,陆向北和闫宝书同时朝门外看去,原来是顾军喝的有点多,进门没迈过门槛摔了个狗吃=屎。
“我操,疼死我了。”
闫宝书和陆向北急忙过去把人扶了起来,与此同时两个人也都明白了,顾军是去不成干爸干妈家了。最终,闫宝书和陆向北顶着寒风跑了一趟,也幸好顾军没去,不然就冲李队长那架势,恐怕又得喝个酩酊大醉。
夜里,闫宝书依旧和陆向北挤在一张床上,因为明儿一早就要出发,两个人也没唠什么磕,而是钻进被窝里没多会儿就睡着了。第二天一大早,闫宝书和陆向北还有顾军穿戴整齐的等候在陆家门口,十几分钟后,陆建军和陆向南从屋里出来,大包小包的堆在了门口,“马大爷还没来呢?”
“来了。”顾军指着路口,“这老冷的天,老爷子受得了吗?”
陆向南笑道:“放心吧,马大爷这身子骨比你都强百倍,老当益壮你小子不懂。”
一听这话,闫宝书和陆向北一旁忍不住笑了起来,气的顾军一连打了三个嗝,兴许这嗝是因为早上塞了太多饭在肚子里撑的。
“等急了吧,我那老婆子非要让我带东西,磨磨唧唧的来晚了。”
陆建军是长辈,他得先开口,“大嫂这不是关心你吗,怕你路上冻着。”陆建军一边说一边冲身后几个小的招手,“都上车吧,别挤,排队啊。”
马大爷这辆马车平时是矿里用来拉水的,铁皮水箱卸下去了,足够容纳六七个人坐在上面,位置都是排好了的,马大爷为首要驾车,陆建军和陆向南分居两步,接下来是陆向北和闫宝书,顾军则是被安排在了最末尾。
“兄弟,委屈你了。”陆向北贱笑着拍了下顾军的肩膀。
顾军长叹一声,“这也就是宝书,换二个人我都不答应。”
陆向北笑道:“宝书这是头回坐马车,我怕他掉下去。”
“好好好,我知道了,你可宝贝宝书了,兄弟我啊就跟这儿受罪迎风吧。”
顾军的抱怨惹的一车人都笑了起来,笑声过后马大爷的鞭子朝半空中一甩,尾端像是扫过了马-屁-股,黑色的大马在哼哧了两声之后跑了起来。
马大爷驾车的手法十分娴熟,嘚驾喔于喊得那叫一个顺溜,听上去就好像在唱歌一样。闫宝书坐在车上,颠簸的同时看着道路两旁的景色从眼前闪过,尽管很冷,却也十分享受。马车从城里出发,预计傍晚时分抵达东方红村,听陆向北说,东方红村旁边就是十里道村,两村挨得十分近,中间就是以农场衔接的,不少下乡知青都在这里上工,并且,陆向北非常喜欢农村生活,虽然贫苦了点,但好玩的不少。
顾军相当赞同陆向北的话,他家就在东方红村,穷是穷了点,那也只是眼下,因为东方红村左边靠山,前面有二道河,右边接农场,再加上土地是黑土地,绝对不愁富不起来。
闫宝书在顾军喋喋不休的介绍中对这东方红村起了好奇之心,他很想见见这个年代农村的生活,虽然现在这里还不能被称为“北大仓”,它只是在开发中的“北大荒”但闫宝书仍旧止不住的想要去看看那里,想要看看在几年之后会被写进课文里的景色。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
☆、第七十章
北大荒呀真荒凉,蓬草高呀大苇塘,又有狍子又有狼,就是缺少村和庄。北大荒呀真荒凉,啃着冰冻馍、雪花汤泡饭,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这句顺口溜是在闫宝书长大之后才听孩子们经常唱起的,从前的北大荒的荒凉逐渐被人们遗忘,能够记住的只有今天北大仓的繁荣富饶。一路上黑色的马儿狂奔,寒风中能够看到它黑色的尾巴随风飘荡,一个小时后,马车渐渐远离了通沅市,先是进入了一片荒芜的山地,又是一阵子过去了,眼前的视野逐渐的变的宽阔,能够看清道路两旁光秃秃的大杨树,它们矗立雪中,一动不动……再往前,可以看见生产队作业的工具,以及地垄沟子一排排的快速从视野中闪过,一眼望去,在白雪的覆盖下好像是一层层的雪波浪,绵延至天际。
闫宝书曾记得在北大荒成为北大仓之后,人们对这里的赞美与形容,黑土流金起欢歌,一两土来二两油,攥起一把直流油,这便是当时北大仓繁荣富饶的美好景象。现如今刚刚步入一九七一年,北大荒的开拓还需几个年头,闫宝书深爱着这片曾养育过他的土地,重来一次,他愿意将这一生,都奉献给这片美丽富饶的黑土地。
“想什么呢?”陆向北很早就发现闫宝书陷入了沉思,直到闫宝书的眼眶略微湿润,他这才开口打断了闫宝书的思绪,“想到啥了?咋眼睛还红了呢?”陆向北想也没想,下意识的伸手过去用拇指在闫宝书的眼角上轻轻擦过,“有啥心事和我说说。”
孩子们的事陆建军从不插手,只要做的不过分不出格,他愿意当一个放任自由的父亲。陆向南也已经参加了工作,是上班挣钱可以养家糊口的人了,所以他也不愿意参合孩子之间的事情。于是,陆向北这一番话说完之后,也只有顾军插话进来,关切的询问闫宝书:“是冷吗?你要是冷我把外套脱给你穿。”
闫宝书了解自己的性格,他理性但也感性,他不过是有感而发罢了。闫宝书笑着摇了摇头:“我不冷,也没啥事,就是被风吹的。”闫宝书没办法把心里话说出来,他只能选择独自沉默,不过积压在他心中的并非是一种负面情绪,而是想要在进入现代社会留守家乡发展家乡的心情热烈的有些过了头而已。
“难怪了,我刚看你眼睛都红了。”陆向北非常贴心的把自己的脖套摘了下来,罩着闫宝书的狗皮帽子给他套了上去,只给闫宝书留了一条缝隙用来看外界的事物,“风大的话你就把脖套拉上去盖住眼睛,反正有我和顾军呢,你掉不下去的。”
闫宝书应声点头,“谢谢你,向北。”
“客气啥。”陆向北转了转眼珠,随即开腔道:“顾军,来,咱两换个位置。”说着,陆向北把顾军拉到了另一边,而陆向北自己则是坐在了闫宝书身旁,随后抬起手勾住了闫宝书的肩膀说:“这样就更安全了。”
顾军看的哭笑不得:“我说向北,你这是把宝书当大姑娘一样的保护着啊。”
陆向北嘻嘻哈哈也不害羞,“咋地,你吃醋啊,你要吃醋也坐过来,兄弟的另一只胳膊也借给你。”
“滚犊子,老子才不稀罕呢。”
三个孩子在马车后面吵闹不休嘻嘻哈哈,前面三个大人听的也十分乐呵,赶马车的马大爷一边挥舞着鞭子一边笑道:“老陆啊,咱们是真的老了,一代新人换旧人啊,你说是不是。”
陆建军大笑:“可不是咋地,就咱们小的时候,一天天就想着怎么填饱肚子了,哪里有功夫互相逗乐子啊,哎……那时候能有个窝窝头大饼子都能乐翻天。”陆建军颇为感慨的摇了摇头,“他们啊,这是敢上了好时候。”
闫宝书耳朵灵,在听到陆建军最后这句话时登时就愣住了,这个年代算是好时候吗?哦……陆建军是真正受过苦那一代人,在他们这一代人眼中,七零后出生的的确是比以前好了。不过,这种想法怕是持续不了多久了,因为陆建军根本不知道这未来的几年、十几年里中国会发生如何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到那时,恐怕这句话就要改一改了,“宝贝大孙子,你这是赶上好时候了。”
大人们唠嗑孩子们就闭了嘴,安静的聆听着,偶尔听到逗乐的地方也会跟着附和的开怀大笑一场,于是时间就会变的飞快,再一转眼,马车已经绕着一座山进入了更为颠簸的地带,因为是乡下农村,修路并没有修到这里,坑坑洼洼在所难免,闫宝书坐在车上被陆向北抓着,偶然的一眼就然看到了不远处的雪地里快速的闪过了一只动物,因为速度太快,闫宝书并未看清,“向北,你看到刚才雪地里那是啥动物了吗?”
陆向北一扭头,那里哪还有动物的身影,“没看见啊,咋了。”
闫宝书笑道:“我没看清,以为你看清了呢。”
“嗨,这地方能有啥啊,除了狍子就是狼。”
闫宝书一咧嘴,“还真有狼啊?”
陆向北嬉笑道,低头小声和闫宝书咬起了耳朵,“真有狼,所以晚上你得跟紧我,小心一不留神就被狼给叼了去。”
“滚。”闫宝书笑道:“你故意吓唬我是吧。”
顾军就在旁边,听见了,大笑道:“宝书啊,向北这可不是吓唬你,我家这边挨着山,有狼不奇怪,不过它们也不敢轻易下来,倒是村里的几个会打猎的,经常上山去逮它们,哦对了,还有野鸡和狍子。”
狍子闫宝书倒没觉着有什么,就是这野鸡-吧,让闫宝书想起了一句小品台词,“野山鸡不能吃。”一想到这里,闫宝书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有模有样的学着,“野山鸡不能吃。”
顾军十分奇怪,“咋就不能吃了?炖着可香了。”
得,闫宝书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看见了。”赶车的马大爷吆喝了一声,随即一挥鞭子让马儿跑更快了,仿佛是飞驰在白雪间的黑色闪电。
闫宝书伸长了脖子,终于看到了东方红村的村口,村口是用木头搭起来的门脸,远处瞅着还挺老大,门的两边都挂着红色的灯笼,两旁帖着硕大又长的对联,上面的词儿依旧是换汤不换药的诗词与语录。
“哎,爸,你瞅村口站着的是俺小叔不?”陆向北伸长了脖子朝村口眺望。
陆建军看了一眼,“是你小叔。”
“喂……”陆向北的小叔看到了马车,兴高采烈的冲这边吆喝了起来,“前面的马车打哪嘎达来啊。”
陆建军噗嗤就笑了,“你说说你小叔啊,都结婚当爹的人了,还这是这么孩子气。”陆建军嘴上这么说,实际上心里却无比的高兴,他扶着马大爷的肩膀站了起来,一手护在嘴旁吆喝道:“喂,村口的老乡,近来可好啊。”
遥呼相应,这场景登时就把车后头的三个小的给逗乐了,陆向北笑的直蹬腿,“我说爸哎,你和我小叔这是干啥啊,唱山歌啊?那你两走错地方了,赶紧买车票去大西北。”
顾军拍手叫好,“就是就是。”
“去,小孩崽子知道个啥。”陆建军假装训斥,话音落下马车也已经抵达了东方红村的村口,待马大爷吁的一声把马儿勒住时,陆建军还不等马车停稳,他便跳了下去,步伐矫健的冲到了陆建海的身边,张开双臂抱住了一年未见的弟弟,眼眶湿润道:“还好啊。”
陆建海鼻子酸了,带着哭腔说:“哥,我一切都好。”
“弟妹也好?”
陆建海点头不停,“嗯,也好。”
“栓子柱子妞儿也好啊?”
“嗯,孩子们也好。”
说着说着,两兄弟抱在一起就嚎啕大哭了起来。
闫宝书和陆向北等人站在后头,看着这样血脉至亲相拥嘘寒问暖的场景,心中既温暖又有点酸酸的,闫宝书不知道为什么陆建军会在城里生活,而陆向北的小叔陆建海却要在东方红村安家落户,虽说不过是半天的路程,可要想时刻探望,还是有些难度的。再加上陆建军平时工作非常忙碌,恐怕他和陆建海之间也有很久没有见过面了。
“哭啥哭。”先一步整理好情绪的是陆建军,他笑着拍了拍陆建海的后背,“当着孩子面咱两这是干啥呢,丢人不丢人。”
陆建海满脸泪水却笑的非常开心,随即用衣袖擦了眼泪,干咳两声走了过来,“向南向北,见到小叔还不说话。”
陆向南笑了,“小叔,你又学俺爸那一套,装腔作势。”
陆向北上前,冲陆建海鞠了一躬,“小叔,过年好。”
陆建海叹了口气,“这向南向北也大了,以前才多高啊,现在瞅瞅……”陆建海回过头冲陆建军比划着,“这家伙都比我高了。”
“他们一天天贼能吃,不长个才怪呢。”
陆建海微笑着,“倒是向东向西咋没来呢?”
“矿里过年也忙,他们两个走不开,你大嫂得负责给他们两个做饭,也就没来。”
陆建海面带遗憾,紧接着就看见了顾军,“哟,这不是老顾家那老幺吗,你啥时候跑城里去了。”
顾军笑嘻嘻的说:“早去了,只是小叔不知道而已。”
“你小子一天就淘吧。”说着,陆建海看向了闫宝书,仔细想了想没认出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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