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书斋完本[灵异甜文]—— by:弄清风
弄清风  发于: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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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十一)
在往常的饭菜上加一盘炸猪排和一碗鸡蛋羹,又让他抱着亲了一通,陆知非总算把某个大醋桶给哄好了。
商四满意了,捧着装鸡蛋羹的瓷碗盘腿坐在沙发上,听陆知非说了孟小荃和季宵的事情,说:“所以,季宵想让你帮什么?”
“具体要做什么,他也没说。我觉得该试过的他都已经试了,让孟小荃开执事咖啡馆,带她去看漫展,一直陪在她身边让她能更自由地做自己。孟小荃现在看起来是过得很潇洒,可如果她真的像表面上那么开心,为什么还要一个人去欢喜山?”
商四舀了一大口爽滑嫩口的鸡蛋羹塞在嘴里,说:“那就说明她还被困在欢喜山的迷阵里,一直没走出去。就像小乔一样。”
囿于往事,难以忘记。
孟小荃的时间跟其他人一样,在不断地往前走着,可是她抬眼望出去的时候,看到的仿佛还是那天在欢喜山上看见的迷雾。
她好像被困在了这里,不管是往左走,还是往右走,都逃脱不了迷雾的笼罩范围。她试图从里面走出来,于是一次次地回到那里,回到那个转折点。
空无一人的欢喜山,入了夜,就显得尤为可怖。
孟小荃有时会害怕地在山上狂奔,好像后头有什么猛兽在追着她。直到有一天她坠入了那个天坑,躺在那一大片“芦苇”里的时候,她抬头看着静谧的夜空里繁星闪烁,忽然觉得呆在这里也不错。
这里不会有任何人来烦她,那些憎恶她的、害怕她的,亦或是那些令人烦躁的声音,都听不见。
不会像现在这样。
聒噪。
“你说完了?说完了就回去。”孟小荃冷脸从沙发上站起来,扫了一眼旁边已经呆掉的保姆,“下次不要随便什么人都放进来。”
“是,先生。”保姆忙不迭应下,坐在沙发对面的端庄妇人却皱起了眉,“我是你妈,能是外人吗?连你身边的助理都能随便进出你的房子,为什么我不能进来?”
“你如果每次来都要讲同样的话,那大可不必。”
“我只是担心你。”妇人脸上的神色软和下来,“都十多年了,我跟你爸也不想再跟当年一样逼你。现在他在家里养养花弄弄草,脾气也改好了不少,你终归是我们的孩子,我们都希望你过得好。可你现在这样……那么……也不是个办法啊。”
“我怎么了?不伦不类?”孟小荃语含讥讽。
妇人有些难以启齿,犹豫了片刻才说:“你以前不是总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儿吗?可你现在这脾气,哪里又像个女孩子?”
“谁说女孩子就一定要柔柔弱弱、懂事听话了?哪条法律规定的我怎么不知道?我穿得了高跟鞋也能打得了人,碍着谁了?”
见孟小荃动怒了,妇人连忙安抚,“妈也不跟你说这个了,我跟你爸商量了一下,你如果真的想……想做一个女孩子,也可以,国外有些医疗机构我们打听过了,都可以做手术。你回来之后编个谎,至少能堂堂正正地出去,以后结婚也……”
“我现在就不堂堂正正了?”孟小荃反问。
“我哪儿有这个意思,难道我是在害你吗?!”妇人也生气了,“我们都已经做出这么大的让步了,你还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想怎么样?”
孟小荃利落反问:“我如果去做手术,那公司呢?”
“公司当然有你爸管,你不用操心。等做完手术回来,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该……”
孟小荃气笑了,满含着嘲讽和凉意的笑声就像针一样扎在妇人心上,让她刚提起的气一下子就都泄了。她哪里还不明白,这儿子从头到尾就是在听戏。
“你……”妇人你了半天,都没说出下文来。说到底她自恃涵养,完全做不来像孟小荃那样肆无忌惮。
孟小荃却无心再跟她多说一句话,冷声让季宵送客,就转身进了卧室。
季宵把人送到门口,余光瞥见孟小荃重重摔上的房门,看向妇人的脸上多了一丝笑意,“夫人,孟总就这个脾气,你不要生气。”
妇人哪想跟个助理说什么,虽然她怀疑季宵跟孟小荃之间有猫腻,但总也没抓住什么把柄。她此刻心很乱,有点难过,还有很多气,只想早点离开这里。
然而她刚转身,季宵的声音就从背后传来,“夫人,其实我觉得你刚才的那个提议很好。我正好挺稀罕孟总的,等她做完手术,我就光明正大地跟她结婚。到时候公司的事情就都由我来处理好了,你们还去弄弄花弄弄草,颐养天年。”
“无耻!”妇人搜肠刮肚都没找出什么更难听的词来,于是又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转身走了。
季宵等她走了,眸中的笑意迅速冷了下来。
回头看着紧闭的房门,季宵的眼里又泛出心疼来。走到门前站定,季宵敲了敲门,“孟总?”
房间里没有人回话,季宵又叫了一声,还是没人回答。一股突如其来的恐慌袭上心头,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一下就把房门踹开。
“砰!”房门大开,一瞬间带起的气流和洞开的窗户里吹进来的冷风冲撞在一起,将米白色的落地窗帘掀起,搅乱了月色。
孟小荃坐在梳妆台前,手里拿着把明晃晃的剪刀。剪刀的刀尖泛着金属的冷光,一瞬间让季宵的心像掉进了冰冷的湖水里。
季宵一个箭步冲过去,徒手抓住了那把剪刀,快得让孟小荃惊讶不已。一双漂亮的细长的眼睛,就这样睁得大大的,她愣愣地看着紧张的季宵,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
她笑得不能自已,肆无忌惮、风流畅快,一举一动都勾着季宵的魂。
“我只是嫌刘海长了,想自己剪一下而已,你不会以为我要拿把剪刀自杀吧?”孟小荃笑问。
季宵一颗紧绷的心刹那间就放松下来,不过他还是把剪刀从孟小荃手里拿走了,“我给你剪吧。”
“你行吗?”孟小荃挑眉。
“孟总,不要问男人你行不行这种问题。”季宵友情提醒。
孟小荃撇撇嘴,不予置评。末了,又忍不住叮嘱了一句,“剪好看点,不然明天我给全公司发邮件说你不行。”
孟小荃的威胁总是这样,听着凶狠。
季宵叹口气表示无奈,扳过她的肩膀让她面对着自己,然后拿着剪刀认真地在她额前比划了一下。
“闭眼。”或许是月夜的关系,季宵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冷,但冷得很好听。就像窗外的月光一样,只要用心感受,就能体会到其中的温柔。
孟小荃闭上了眼,世界却好像变得更加精彩。
剪刀卡嚓卡嚓剪断头发的声音,风吹起帘子的声音,还有她的心跳声,他的呼吸声,都在耳边响起。
看不见便意味着未知,和危险,可孟小荃的心里唯独没有害怕。
她能感觉季宵的手时而拂过她的睫毛,温暖的手指触摸着她的皮肤,在他的身上,她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厌恶。
其实孟小荃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所有的痛苦和纠结大抵都来源于青春期的自我挣扎,和那种孤立无援的绝望。
就像整个人泡在冷水里,惶恐、窒息,看着水面上隐隐透出来的光,既渴望又害怕,然后在盲目寻求归属感的路途中,一次又一次被海藻缠身。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气氛愈发的温馨宁静的时候,孟小荃忽然打破了沉默,说:“我不会去做那个手术,我不需要靠医疗手段来改变自己。”
孟小荃从小到大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坚持的一点,就是她觉得自己很正常。她从不自我厌恶,因为如果连自己都厌恶自己,世界就崩盘了。
其实换个说法,那大概是因为她相当自恋吧。自恋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孟小荃想。
季宵的手顿了顿,然后一边继续给她修剪着刘海,一边说道:“是吗,那可真是太好了。至少我不用担心逮个人还得逮到国外去。”
“你趁这个机会自己出去创业,难道不好吗?”孟小荃闭着眼睛问。
“这可不行,我的志向是吃软饭。”季宵的声音带着笑,“不如孟总给个机会?”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孟小荃的手蓦然握紧,下意识就想睁眼,可最后又犹豫了。
“剪好了。”季宵的声音随即在她耳边响起,刚才的话,好像就都随风散了。
孟小荃不知道心里是失落呢,还是庆幸呢,睁开眼睛往镜子里一瞧,整个人都顿住。过了半分钟,她伸手想去拿剪刀,一看剪刀不在,抄起化妆水的瓶子,看向季宵,“你站那么远干什么?”
季宵摸摸鼻子,“这里空气比较清新。”
“我有种让你整个人都变通透的法子,就是帮你的脑袋开瓢,你觉得怎么样?要不要试试?”孟小荃气死,“老子信了你的邪,你给我剪的是什么玩意儿?狗啃的榴莲吗?!”
季宵摊手,“人无完人。”
“完你妹!”
孟小荃的怒火,足足燃烧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一早,季宵来接她去理发店做头发,她还对他没个好脸色。
季宵习以为常,对理发师交代道:“下周公司里有周年庆典,给她弄个时尚一点的发型。”
孟小荃闭幕养神不说话,等到她睁眼看到自己的新发型,眉头微微皱了皱,但也没说什么。理发师给她的头发弄了些微卷的弧度,看起来更显年轻也更中性化了。
去公司的路上,孟小荃收到了来自土地公的信息。
土地公:我有个香客,仰慕你很久了,希望能见你一面,你要不要见?
孟大全:什么香客,不见。
土地公:不要一口气说死啊,我这位香客长得又高又帅,学历又高,年收入几百万,除了一刀切开来里面是黑的之外没有什么明显缺点,你真的不考虑考虑?
孟大全:我切开来还是五彩缤纷的呢。
土地公沉默了,他这个朋友,说话一向非常不羁。
土地公:人家暗恋你好几年,你见他一面,就算不喜欢,也可以当面拒绝啊。
孟大全:最近有周年庆典的事情呢,季宵非要搞什么化妆舞会,忙。
土地公:那你在庆典那天抽半个小时出来就好,怎么样?
孟大全:……
土地公:如果你答应的话,他会给我还愿的。
孟小荃目光盯着“还愿”这两个字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答应了。虽然她觉得这只是在浪费时间,对方即使暗恋她再久,知道她其实有性别认知障碍后,也会一时间难以接受吧。
不过孟小荃本来也没指望什么,让别人一直对她抱有幻想也不好,到时候好好拒绝就好了。
另一边,约到孟小荃的土地公又火速出现在一个微信群里。
土地公:圆满完成任务。
鹿不知:好,那天我跟商四一起去参加庆典。
纯情小助理:请柬我已经准备好了。
我的圆圆不可能那么可爱:我觉得我们还需要一辆救护车。
土地公:救护车?
我的圆圆不可能那么可爱:凭孟小荃的火爆脾气,看到你说的那个人竟然是自己的助理,我觉得她感动接受和提凳子追杀的可能性,五五开。不如你也穿个女装过去跟她告白好了,这样她或许会手下留情的。
鹿不知:很抱歉,作为被告白的那一方,你没有发言权。
纯情小助理:哦~
土地公:哦~
我的圆圆不可能那么可爱:你们凑什么热闹!
鹿不知:[藏狐.jpg]
纯情小助理:总而言之,周五见。
第101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十二)
周五下午,陆知非把自己的书留给马晏晏,悄悄地从阶梯教室的后门出去,溜掉了一节选修课。
现在正好是上课的时段,教学楼的走廊里都静悄悄的。陆知非去卫生间换了身衣服出来,帽子一扣,墨镜一戴,脚步飞快。
前面就是楼梯,但是有轻微的说话声和脚步声传来,于是陆知非果断右转,镇静地打开安全出口的门,迅速消失在走廊里。
然而偌大的校园就是一个巨大的战场,该怎么不掉一滴血地从教学楼走到校门口,这是个问题。
在教学楼底楼的角落里,陆知非抬手看了看时间。
现在是下午三点半,天气晴朗,无风。
再过几分钟,动漫社和话剧社的社员们就会分别从这里走过,开始周五的活动。无论他们哪一波人先来,对于陆知非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掩护。
很好,话剧社的人来了,陆知非依旧镇定自若地从角落里走出去,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他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了学校的平面图,这是上一次搞活动的时候他在建筑系那里看见的,从他现在所在的教学楼到门口,足足隔了二十几分钟的路程。
原本商四说要开车到学校里来接他,学校里也不是不能开车,但一想到商四那辆骚包的哈雷,陆知非还是拒绝了。
然而天不遂人愿,他还是被人认出来了。
“咦?那不是服设的系草吗?”
“就是那个人美花娇易推倒吗?在哪儿在哪儿呢?”
“咦?人呢?”
“你们确定那个是他吗……”
……
陆知非知道自己穿成这样被发现是早晚的事情,但那个“人美花娇易推倒”是个什么鬼?在他不经意间又出来的新绰号吗?
所以说好好的美院为什么要跟隔壁电影学院争颜值上的高低?你们崇尚的灵与肉呢?
陆知非加快了步伐,锃亮的军靴踩在青砖铺成的小路上快步前进,没想到又碰到一个熟人。
童嘉树拿着篮球一脸惊讶地看着他,目光扫过陆知非脸上的墨镜,又看到了后面跟着跑的尾随者,立刻一句响亮的“马晏晏”脱口而出。
不愧是学霸童嘉树,脑子转得快得不要不要的。
陆知非快速跑过去了,后面的人一个个都迷茫了?刚刚那人难道不是陆知非?难道是她们看错了?
然而紧接着一个声音的响起,让她们都打消了这个疑虑,“骗人!马晏晏哪儿有那么高!”
中气十足的声音传得老远,陆知非脚下一个趔趄,童嘉树投篮歪到了场外,而坐在教室里专心致志开小差的马晏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喷嚏声盖住了老教授像拔丝地瓜的糖浆一样要断不断的声音,也该住了其他同学玩手机、睡觉打呼的声音,老教授很恼火,“那个同学你站起来,回答我十分钟前提出的那个问题。”
马晏晏的脑袋当机了,十分钟前?十分钟前他在哪里?在干什么?
另一边,陆知非终于跑到了校门口,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最惹眼的商四。
商四也一眼就看到了他,充满现代艺术气息的大学校门口,一个穿着黑色军装的青年一路向他跑来。阳光毫不吝啬地洒满了他的周身,墨镜遮着白皙的脸庞装点几分冷酷,武装带勾勒着纤细的腰身,军靴包裹着劲瘦结实的小腿,青春的气息和军装的诱惑都扑面而来。
他在向自己跑来,这样的认知让商四全身的细胞都无比活跃。
陆知非一个箭步跨上哈雷,双手抓住商四的衣服,微喘着气,说:“走!”
商四含笑瞥了一眼后面跟出来的人,立刻发动机车,“坐稳了。”
哈雷载着两人呼啸而去,留下校门口一众人伸长了脖子,捶胸顿足。
“哎我光顾着看了照片都没拍呢!说好今晚要跟隔壁斗图的!”
“那人是谁啊?怎么又又又又把人劫走了!”
“那不是书斋老板么?今天穿这身……我的妈呀,白色长衫、斯文眼镜,配上那身高,我的妈呀要死人啊啊啊啊!”
“厉害了厉害了!”
“那眼镜上还有垂下来的细金链子,妈呀刚刚他看过来那一眼……卧槽卧槽卧槽……”
“黑色军装白色长衫,要说这不是情侣装打死我都不信!”
“他们肯定在搞对象!”
“报警!”
……
隔壁电影学院的人遥遥看过来,脑子里都不约而同地浮现出同一个疑惑:搞艺术的,是不是都特别容易发疯?
与此同时,呼啸而去的远方,正在搞对象的两个人也不平静。
穿着军装的清秀青年,和穿着白色长衫的斯文男人组合,就像是从民国的老照片里穿越到了现代街头,原本就拉风的哈雷在这一刻炫酷得像是宇宙飞船。处处透着反差,处处挠人心肝。
陆知非第一次觉得,红灯是那么的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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