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完结+番外完本[穿越]—— by:虽矣
虽矣  发于: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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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震惊于自己的黏黏糊糊不干不脆,天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黏黏糊糊不干不脆的人了,可是我又觉得自己的软弱和犹豫情有可原,因为我的人生总给我“要右手还是要左脚”的提问,叫我不得不黏黏糊糊不干不脆,不得不左右为难。
我也很难不后悔,很难不去回想自己丢弃的无数个“左手”和无数个“右脚”……尽管每一次想起都是血淋淋的、崭新的疼痛。
听起来像是自夸但是……在我还完整的时候,我只是个孩子,多么善良和美好。
她被过早地摧残了,但她在那之前没犯过错,那不是她应得的。
天道真特么操.蛋。怎么就没人治它呢。
我立在超市门口一边吃烧烤一边腹诽,但这次骂它,不知为何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明明以前骂的时候它都是一概无视的……我还在想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形生物呼啸着裹着狂风掉下来,脸朝下砸进地面有十厘米。
这似曾相识的出场方式。
进进出出的人群视若无睹着绕开这段路,连带着站在门口被行注目礼的我也瞬间被忽视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把自己的上半身从水泥地里拔.出来,露出一张符合他的种族优势的面孔,直白地评价就是“妖娆清丽颠倒众生”的脸,跪坐在原地呆呆地看着我,然后眼角落下两行清泪。
……???!!?
我本来就没想好怎么开口,现在就更想不好怎么做开场白了,虽然这家伙掉下来时的风刮走了我手里的烤里脊。
早晓得我就往后走了,按理说即使是筑基期的水平我也能快速躲开的,这次为什么没觉察到……天道!至于吗!我以前骂你没见效这么立竿见影的!我的烤里脊!这家店烤里脊最好吃!
而后美少年哽咽着说:“好久不见啊英英!想不想我!”
眉眼忧郁语气欢脱。
我凝神细看,终于知道他(她?)是谁了……你的画风是不是不太统一啊钱铮?
作者有话要说: 叮!您的好友已上线。
怎么办作者又有了新的脑洞啊啊啊啊!
算了还是先记着,把手头的写完再说。
另外:
1.在本章出现的都不是男主。
2.假如男主有“爱”的话,他只爱女主。
3.本文不是虐恋情深。
4.有存在比女主更强,但本文绝对不是女主一到男主面前就怂的那种。
5.本文隐藏最深的设定在第一章有几个字提及,并且和后文某些部分的暗示相反。
第22章
钱铮可怜兮兮地跪在地上,泪眼婆娑。
“就你那身板导弹都打不穿,快起来。”我训道,“疼就忍着,起来,走。”
看那粉唇贝齿,因为哭泣而双目盈盈,恰似风情流转的眼波。即使不是他的本性,含情眼里噙着泪的模样还是带上了容貌里天然的几分如怨如泣——就是撑不起气场,一个男的(虽然原本她是个女人)一副小白花样。
我真是醉了。
“英英……”他眨巴着眼睛,欲言又止。
美人欲言又止的模样是很好看的,但我只觉得醉上加醉,醉得我心累。
“在这儿等着。”我扭头又去重新买了吃的回来,看他果然还眼巴巴立在原地。
“跟我走吧。”我说。
他破涕为笑,开开心心地靠了过来:“你刚刚好凶啊英英。”
“错觉。”
“你都不问我是怎么回事吗?”
“你知道?”
“我不清楚……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家。”
一路上钱铮说个不停,话唠本性死过一次了还是改不了,配上他以前的脸还只是爽利大方,现在他只让人觉得……真是好一朵欣欣向荣的傻白甜啊,甜头都不用给就能被人几句话勾搭走那种。虽然他应该不是(鉴于两次见面他都一头砸下来),可看起来就是很好哄的模样。
我不喜欢他这个样子,我觉得很烦。这种不喜欢很没有道理,但我就是不喜欢他这样,不喜欢他放声大笑,把狭长的眼睛眯成一线。
这样的脸应当是……应当是妖媚和英武并存的。像洒在战场的热血和红缨,像飞在天上的黄鹂和浓云,像淌在海洋的火山的热浪和磅礴的蓝鲸……笑的时候只是略勾唇角,或者说任何时候那家伙都似笑非笑,迷雾般的瞳孔,似悲似喜,一切情绪都影影绰绰,说不清、道不明。
钱铮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不,不能说是很像,钱铮和他的差别就好比东方国画和西方彩绘,根本不是同一个走向,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两个人都是狐妖——没错,传说中色倾人国、美艳不可方物、堪比阿芙蓉般让人上瘾的——狐妖。
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夸张,狐妖是化形之后相当符合人类的审美观,是生来就有一股不自觉的媚态,但要说狐妖擅长媚术就纯属乱弹琴。
多数蛊惑人心的伎俩都是类似心理暗示的小戏法,也只能蒙蔽心智不坚的生灵;更上一层的也不过是通过高级的障眼法干涉对方的感官,令对方作出别人看来不可理喻的事情,而无法更改和抹煞其本身的意志;哪怕是最难以施为的手段,也只是在麻醉对方精神的同时掌控对方的躯体——情感是任何法术都无法撼动、无法剥离、无法摧毁的。
能改变它的唯有生灵本身。
不然修士修个什么心、斩个什么情啊?念个咒下去就能听见天道发来的提示,没准儿还是个野性十足的磁性女声:叮咚——您现已加入无情无心豪华阵容,请您日日打坐、择时飞升——真要那样,估计仙途和飞升之路会交通堵塞,五十年一小堵、五百年一大堵、五千年一次全线崩溃、五万年一场全路程夯实翻修。
施法对感情施加的所有,说白了全是假的。
也或许就是因为它太特殊和至高无上,才有那么多离奇和荒诞的事情在那个世界发生。
在真正相识之前,我已经在各种场合见过那个狐妖朋友。他和我处境相仿,总是被人追杀,因为妖族的身份而受到多方觊觎,并且尽管如此,依然频繁以正身出没于各种宴会;多着艳色,华服、散发,生来有妖娆的眉眼,体态风流,姿容盖世。
我看不出他的心绪,于是曾想象他笑里带着轻讽。
虽然见到他的次数多(我也很喜欢参加宴会凑热闹),但其实我们完全没有过交谈,我一贯是伪装成不起眼的小人物出行,他在高台之上,我在高台之下,身份地位不对等,也没有哪怕是打个照面的机会。
许多传说里我们初见于生死一线之时,身上伤痕累累、身后追兵重重,在逃亡的途中匆匆邂逅。传说里血腥和浪漫交织,冷血和柔情交错,什么对视中一眼万年,什么从此纠缠的因果线……果然哪哪儿的神话传说都有水分。
和传闻大相径庭,我们的初次相识是在人间,在一个小国的边境。那是个对凡人来说相当难熬的冬季,我记得冻死了许多人,也记得冬景很美。
雪是甜的,带些刺痛藏在回味尽头,藏在舌根深处。
鹅毛大雪遮盖了万物,就像冰凉的糖霜堆簇在糕点上。
我住在山林中部的小屋中。它属于山下的猎人,但他在大雪来临之前染上风寒,没能熬过这个严冬,我就整理了一下这个废弃的小屋,作为在这个国家的落脚之处。
某一天大雪封山,天上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小屋里没有水了,我就拎了两个木桶去山顶经年不冻的湖泊打水。
虽然门外挖一缸雪就能解决问题,但非要计较的话我本来还不需要水呢……我就是乐意收敛法术把日子过麻烦,劈柴、打水、烧火做饭,尽可能还原每一个细枝末节。说白了就是既不为生计发愁,又安于现状,才能把生活的每一个边角都咂摸得有滋有味。
说真的哦,我有时候想想我做的事,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哲人。
然后我在湖边看到我的朋友。
传闻不可尽信,但至少还是说对了一半。
我的朋友——即将成为我的朋友的狐妖,躺在雪地中,因为重伤而危在旦夕。他盛装覆体,双手交叠于腹,面容恬然,让我在一瞬间想起了无数个童话里沉睡的公主,在水晶棺里、在城堡里、在荆棘和玫瑰里,她们是谁都能看懂的符号,暗喻着究极的、毫无力量的美。
可美又是她们的力量,让她们总能逢凶化吉。
他迟缓地向我看过来,我知道他背后一定有天大的麻烦,能把他伤成这样说不定排得上名号的宗门都参了一脚;我才刚躲过一轮追杀,打算少说在人间先躲个几十年;我还计划要开凿一条水渠从湖里引流下来捣鼓捣鼓自来水,计划种上一圈耐寒的花……但这些都在他的眼神中化为了泡影。
正如我所说的,狐妖就是有这样的特质,有究极的、毫无力量的美。
我不能拒绝他。
“你在听我说话吗?上车起你就一直在发呆,下了车还是发呆,走着走着又突然不走了,想什么呢这么入神?”钱铮问我。
“你有身份证明吗?护照呢?”我说,“算了,反正我原本也没打算走程序入境,偷.渡带你一个应该不难。”
“你回自己家都是偷.渡啊?”钱铮一头雾水,“你家到底在哪?”
“不带你回家了。我们去加州。”
“你怎么说变就变!”这句话倒挺简洁。
“闭嘴。”我说,“我本来就是今天出发,让你一个在家我不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 _(:зゝ∠)_作者在火车上写的这一章,笔电都没拿来看电影!
好累好累啊……以及在没有细纲的情况下写长文真的好难。
作者翻出了以前的短篇,好多好多hp的同人,有的今天看简直是羞耻play,删掉删掉全部删掉!
但是回顾过程又激起了爱= =
第23章
加利福尼亚州,位于美国西部,太平洋沿岸,全年阳光灿烂,拥有好莱坞和硅谷,以及闻名世界的斯坦福、加州理工大学。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关于加州的全部。
我也不用知道太多,我只是过来见一个人。你敢信?!奶奶留给我的箱子第三层里,装的不是藏宝图,不是借债单,甚至不是什么春.宫指南……是一封没能送出的信件,没有开头结尾,没有称谓地址,密密麻麻的娟秀小字写在泛黄的白纸上,全是迷茫又格外清醒的独白。
那样晦涩、坚定的情感,充满了无谓的等待和接受命运的淡然。
她没有写明,但我相信那是奶奶的爱情。
我觉得我需要找到她爱的人,为此我不惜解印去寻找那一线纠葛。刚读完这封信的时候这个想法还不太迫切,但当我看到钱铮,看到我记忆里的朋友,突然无比确信——我要把这封信送到另一个人手里,立刻,马上,因为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由奶奶开始,由另一个人终结,缺一不可。
经过了一整个白天的行程,我和钱铮到了海边。
“这里不像是港口,没有船不说还是大晚上的,怎么偷.渡?”钱铮问我,随后满脸警惕,“死心吧,你要是说‘游过去’的鬼话我可不会奉陪。”
我说,“这可由不得你。”
“……我们挂到飞机上怎么样?我记得几公里内就有一个有国际航班的飞机场,我们可以偷偷进去,躲在头等舱……”他试图劝服我,“游过去是不是太费力了?实在不行我们可以飞过去啊,就是我飞的不太好可能会半路掉下来……刚好这时候你可以接住我……”
平地起巨浪,像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把他抓进大海,吞没了他的余音,又飞快恢复了平静。
我迈进浅水区,然后感受到一股来自海洋的温柔力道缓缓将我推向更深处,不消片刻,四周便黑得像一滩墨水。
从这个角度往上看,能看见穿透海水后不断折射、不断变化的光线,介乎于虚实之间;周围的颜色由下自上不断变浅,其过渡中色彩的瑰丽、曼妙的波折,厚重又清晰的唯美质感,像是裙装的裾带,像是女侠的绸绫,宽博不失灵越;最顶部是碎片状的、闪闪发光的海面,犹如宝剑的寒光或者皇冠上的宝石——
我浮在海中,几欲为此而流泪。
是的,是的,这就是我回来的意义,这就是我对这里的爱。龙当然很美,鲛人也很美,海蛇也很美,真的,好多好多妖怪都很美。
但那不是我爱的美,那都是我的某种冲动,某种感动,像一件我不习惯的华丽衣服,我会穿着它出席,但我不会乐意穿着它睡觉,我终究会厌倦它,就像旅居国外的人厌倦面包。
“英英!”钱铮兴奋的嗓音响在我耳边,“好多鱼啊!”
百来米开外,他已经本能地隔离了水,向我传音,但却不懂得真正使用法术,笨拙地划动四肢游来,眼里又是欣喜又是惊恐。
不像话。我干脆地撤销了他的防护罩,告诫他:
“静心,感受你自己。”
他被猝不及防地摁进水中,口鼻咕噜咕噜涌出了气泡,即使这样,崩溃般的咆哮依然准确地传到了我耳边:“我会被淹死的有个鬼的静心!”
“死不了。”
我专注地注视着远方,轻声说:“它们来了。”
“什么?谁来了?”在海水中勉强稳住身体的钱铮下意识地问。
“你在说什么蠢话。”我说,“这是海底,来的当然是鱼啊。”
来的真的是鱼。只不过数量太多而已。
假如家住在河边,那么一定很熟悉这样的景象:夏天,一蓬蓬细小的黑色飞虫围绕着一个移动的中心上下左右不停翻飞,汇聚成一个不规则的球体。
把那一幕放大和美化无数倍,想象一下,百亿条颜色各异、大小不一的鱼洪流般冲来,像海洋汇入一条鱼河,浩浩荡荡、一往无前,你甚至能看见鲸、鲨、海豚和各种身为被捕猎者,只有手指那么长的小鱼和谐共处;空隙中透出的光点印亮一小圈鱼鳞,这很奇妙,因为它们仿佛包裹着光。
“这这这……”钱铮已经游到我身边,又撑起防护罩,“这真是太——碉堡了!”
他脸上流露出纯然的惊叹和快乐,暗凉的冷光在他面孔上流转,这种来自海的色泽放在人的容貌上实在很难说好看,但他不是人,他是个狐妖,天生鬼魅,却又毫无设防。
为什么狐妖总这样呢。太为难暴君了吧。
“小心,稳住了。”我说,预备看到钱铮吓掉了裤子的表情。
鱼群在途经我们时分流,钱铮果然炸了,语无伦次地大叫起来:“我的天呐!我的天呐!!”
鱼群中间漂浮着千百亿发着光的、霓虹灯般的水母。
他们的数量是如此之多,各有各的形态和风姿,仿佛自成一个宇宙,让人不由地联想到细胞亦或是病毒;但它们的长相又是如此柔顺温和,最艳丽的花纹和炫技般更换色调光暗的举止也建立在凝胶似的无骨的身躯上;它们在高速行进的鱼群中慢悠悠地舒展着伞盖,像雍容的贵妇,从发梢的小卷儿到指甲尖儿的红脂都是写意。
我看钱铮,他张大嘴傻愣愣地盯着水母,鱼群外围活泼的海豚摇来摆去,鲨鱼霸气十足地静止般向前,鲸鱼要么在最上要么在最下,像脚下的陆地和浮空的岛,可是他只看水母。
我想起我的朋友说过狐妖都喜欢漂亮豪华的东西。果真如此。
直到被我带上大群水母柔软的伞盖上,钱铮都处于呆滞状态,怎么也看不够似的猛瞧。按照我的设想,我们会被鱼群簇拥着,从海底穿过太平洋,直达加州。
光靠着鱼的速度一晚上是到不了的,所以我默默开了个挂,一路都在控制水流速度。钱铮老开心了,一路上一惊一乍的大呼小叫,感情当这是观光……好吧,观光就观光,我索性带他看了海底的裂谷和火山,奇特的植物,与珊瑚共生的群落,还有巨大的乌贼。
到加州时还没到清晨,鱼群散去,我领着钱铮上岸,背后的太阳磨蹭了好一会儿后干脆地跳出地平线,金红白蓝胡乱地晕开,像一个孩子的涂鸦,很难界定美还是不美。
钱铮说:“我感觉你在泡我诶英英。”
“这么说话你不觉得很有自作多情的尴尬吗?”
“可是我真的感觉你在泡我啊,你看路上的配置,豪车鲜花开道都没有你牛逼,还是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寻思这路数不管是哄哪个年龄阶层哪个性别的人都绰绰有余啊。你是不是看上我的美色了?你看上了你就说啊,我考虑考虑就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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