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甜园完本[经商种田]—— by:焱然
焱然  发于: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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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林雨不可置信的样子,吕薇呵呵一笑,“那日我只是想起身解手,只是没想到听到了外面有声音。夜里炕烧得热了,窗子欠了一条缝,我轻轻支起来一看,呵呵,真是没想到,平日里中规中矩的大林姐,也有这样开放的时候。知道的人,是明白太财和你一屋住的。不知道的,还指不定要如何揣测了呢!毕竟太财可是他的徒弟。”
竟是这样?林雨的眼中划过一丝狠厉。
对于吕薇,到底是她大意了!是她日子过得太顺了,让她忘了人心险恶!尤其这件事,涉及到景皓,他们还没到公开的地步,景皓与夫人之间,看起来还有矛盾,若是有话头从她这边出去,那岂不是要害了自己和景皓?
“你想要什么?”
“大林姐是痛快人。我所图谋不过是自由的人生。希望大林姐放我与戚千里离去,今后我们不会再在厉云出现,当然,我们也要有生活的本钱。大林姐如今攀上高枝,想来也是富裕得很。我不贪心,五百两银子,我一定走得远远的,做我自己的生意,不会挤兑到大林姐的生意分毫。如何?”
“我再不相信你了!”林雨冷声道,同时后退一步,给了天武一个手势。天武立刻闪身上前,铁钳一般的大掌,立即锁住了吕薇的咽喉,让她一个声音都发不出来。
吕薇使劲儿地扒拉着天武的胳膊。只是她被扼住了脖子,力气也使不出来。
见吕薇的眼睛已经快要外凸了,天武一下子松开了吕薇,在她瘫倒在地的同时,天文拿着一柄弯刀。迅速欺了过来,直把刀刃对准了吕薇细嫩的脖子。
吕薇兀自大喘着气,还有一些咳嗽,可就在她想大喊招来人的时候,那冷冷的触感,让她浑身一寒,甚至她都觉得那锋利的刀刃已经划破了她脖颈的肌肤,流出血来。
这会儿她后悔了。她以为这天文、天武不过是林雨雇来的两个假把式,没想到他们呼吸间就能要了自己的命!当然,若非她那会儿只听到、看到林雨和景皓在门口的那一幕。她也不会如此大意了!如今,人为刀俎、她为鱼肉,她也算再次感受到了当初在宫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无助。
“大林姐说得对,死人才不会泄露秘密。这次是我技不如人!他们是他安排给你的吧!呵呵,我到底是低估了他对你的感情!”吕薇到底是害怕的,虽然说的凛然,但声音也是发颤的。
真的要杀人吗?林雨有些犹豫。她刚刚只想让天文、天武制住吕薇,不曾想二人出手便是杀招,险些要了吕薇的命!
她是优柔寡断,因为她所受的教育里。总是要博爱、要平等,所以她即便现在有了钱,她也没打算买过任何人做自己的奴才,更没想过把人命当成随意可以夺取的东西!
“要你命很容易。”
吕薇以为林雨这样的做法。她是必死无疑了,没想到事情还会有转机。因而抬头看着林雨,只是如今夜愈发黑了,她又坐在地上,离林雨太远,已然看不清了林雨的表情。
“是。今日是我输了,我低估了你,也低估了他。若今日大林姐放过我,我以后都会安分守己,再不敢对大林姐的安排有任何异议。”
“吕薇,其实我一直都很欣赏你。因为你太聪明,我从来不放心把你放到我看不到的地方。如今也是一样,我虽然信不过你,可也不想就这样要了你的命。你对我的恩情,我早在收留你的时候就报完了。而我有今日,运气是一方面,更多的,则是我脚踏实地。我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该奢望的东西,我不会去肖想。可你不同,你若是甘心平庸,便不会有那毅力,从京城来了厉云。只是,我的宽仁是我给你的,可你不该利用这点。我是不会杀你,因为我不习惯用暴力去解决问题。但是,如今,我会安排人在你身边盯着,你若安分便罢,若是再敢有一丝异动,你孑然一身,没什么在乎的人,可我亦会有办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林珊,我的那个族妹,你或许听金花他们说过。所以将来,你即便有了这个想法,还没实现,我也会让你身上的零件一个个少去,看你以后还仰仗什么!”
吕薇强忍着不去害怕,可身体还是实诚地打了一个哆嗦。她明白林雨没有骗她,是她低估了景皓的实力。若知道景皓是这样有背景、有实力的人,她如何也不会去招惹。
“其实,按说你今天说出这话,我就该切掉你一根手指头的。”林雨也蹲下身来,正视着吕薇,“可是,你过几天就要成亲了,要是少了根手指头,多不好看!所以,好好珍惜如今的生活,不好吗?”
林雨的声音轻轻地,却像是刀子一样在吕薇的心头刮过。她不自觉把摁在地上张开的手指缩了起来,生怕林雨一个后悔,就让两人给切了去。
林雨看着吕薇的动作,轻轻一笑,“小五,你不会让我失望吧?”
小五,多久没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她的鼻子忽然间有些酸楚。争来争去,如今,还不是她狼狈的坐在地上?她一直想要更好的生活,如果没有入宫这个插曲,她应该早就嫁给一个村夫,平平静静的过着生活了吧?如今,繁华褪尽,她还能嫁给一个秀才,有着教书的能力可以糊口,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以为自己是“吕薇”,就可以去拥有很多东西。可到头来,自己还不是“小五”,过着本该属于她的平凡人生?
☆、第二百五十四章 番外(吕薇)
我叫吕薇,家中闺女多,我排老五。但其实上面除了四个姐姐之外,还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弟弟。
我哥才是我家的老五,但是我出生那年,三岁的他因为疏于照顾,掉进河里淹死了。然后娘惊悸之下生了我,却是个姑娘,便更讨厌我了。
我的童年是不幸的,和大姐一样。
大姐就是没好好照顾哥哥的那个。她在洗衣服,哥哥在旁边玩。结果哥哥不知怎地就掉到了河里,她给捞上来的时候,就已经断气了。
那年大姐十四,已经在议亲了。后来父母一怒之下,把她高价卖给了邻村的一个瘸腿老鳏夫。
当然,那时候我小,并不知道这件事。
后来我慢慢长大,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给家里洗衣做饭。因为姐姐们要随着父母去田里,我只能一个人在家忙活。
饭做糊了,挨打。菜做难吃了,也要挨打。
可是慢慢的,我长到了七八岁,模样也好了起来。那时候二姐已经嫁了,三姐也在议亲。爹娘看我长的不错,或许将来能给家里带来点实惠,便对我好了些。
十岁那年,娘老蚌怀珠,终于生下了弟弟,加上他们年纪大了,更是把他当成眼珠子一般,呵护的不行。
这些年爹娘支使我们做这做那,大姐成亲要的钱又多,所以着实攒下了不少银钱。可我们姐妹还不是穿得破破烂烂?姐姐们自打出了大姐的事儿,都巴结者爹娘,不说把他们嫁得多好,就不给那么卖了就成。
我也是听他们说了,才知道大姐的事情的。
我也是怨恨大姐的。若不是她的疏忽,我怎么会一生下来就这么不得宠?所以知道了这件事后,我更是使尽了浑身解数巴结爹娘和弟弟。
爹娘不放心别人照顾弟弟,可见我实心,也慢慢得让我接触弟弟了。我自然不敢有什么邪念,只是把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就盼着爹娘能记住我的好。
功夫不负有心人,爹娘对我也愈发好了,我也觉得自己的将来是有奔头了。
在我以为我会嫁个不错的人时,一纸皇榜下来了。
选秀。
这是离我们多遥远的一个字眼儿啊!
即便我们就住在京郊。听说过许多大官家的女儿做了皇妃的事情,可对于我们这样的老农来说,皇宫依旧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过去村里也有去参加选秀的。不过什么选秀,说着好听,其实就是去做宫女的。可是村里的姑娘。做宫女人家都嫌磕碜,首轮的时候就都被刷掉了。
可我不同。
这几年,任谁看见我,都会说我长得好看,只是我家的条件和名声都不好,没什么富贵人家肯娶我做正妻。
当然,妾侍我是不会做的,那样的话,一辈子都是下人,我可不想以后都过着伺候人的日子。
我们这里选秀不过是走个过场。除了定下来的几个乡绅家,其他的人家都只是陪衬而已。据说,负责的官员,恐怕连你的样子都不会记清。
但是我知道,这是我的一次机会。
宫女和别的不同。若是一朝得了主子青眼,起码也会指一个侍卫给自己。若是自己再精心些,想要成为贵人也不是不可能!
我虽然每日在家里,但到底因为爹娘另眼相看,也存下了一点点铜钱。
为了选秀,我特意去买了胭脂。涂完之后,我自己都被惊呆了。
在一群灰土土的农家女中,我是独特的,于是 。我就这样被选入了宫。
入宫之后,我是浣衣局最低等的宫女,我那自以为傲的容貌,竟然在浣衣局里都属中下层!
我又开始了小心讨好的日子,可是我是新人,总是不可避免的被人欺负。这时候我好想家。可是家里人拿完我入宫补贴的银子之后,竟然一次都没来看我!终究,我还是像大姐一样,就这么被他们舍弃了。
如复一日,浣衣局里来了一个大龄宫女,是从冷宫出来的,叫林雨。
我一直对人和气,这个大龄宫女别人不愿意沾染,我就对她多多照顾。她是要放出宫的,连公公们都懒得为难她,我对她好,多多少少也算让公公们青眼一番,得得闲。
算是意外之喜吧,她出宫之前,竟然给了我一支鎏金的簪子。虽不说多名贵吧,但她到底是伺候过娘娘的,这东西样式也算不错。
我用她送我的簪子和自己攒下的银钱,终于疏通了内务府的一个小太监,他帮我使了把力,终于让我出了浣衣局。
虽然只是个洒扫,但我还是觉得自由了许多,也轻松了许多。
我性格好,人缘也好,没多久就被一点点提拔起来。
只是,在我以为终于可以进殿内伺候的时候,主子倒了,我们也都被抓了起来。
我第一次那么恐惧,看着主子身边的大丫鬟受了各种各样的酷刑,我觉得自己的胆都快吓破了!
也是这一次,我很庆幸,我没进入内殿伺候!
主子身边,亲近者一律杖杀。我们这样的,无关紧要的小角色,最后反倒捡了一条性命,只是,永世不得入京。
我做过宫女,户籍是独立的,但说到底也是戴罪之身,爹娘不能卖我,也不想养我,便再不让我回家。爹娘都如此,亲戚便更没有收留的了。
我浑浑噩噩地走着,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这时候,一个老妪打我身边走过,她说,她是我的大姐。她瞎了一只眼,牙也掉落了许多,是她男人打的。所以三十多岁的她,看起来竟和五六十岁一样。她是出来讨饭的,她讨饭到了娘家,竟然每一个人认出她来。
她看到我,说我比她幸运多了。她笑得几乎疯狂,吓得我赶快逃离了那个我还以为是家的地方。
可是我一个女人,没了家,我又什么都不会,离开京城,我该去哪里呢?
忽然,我想到了林雨,她说她住在北方边关。听人说,边关虽苦寒,但少有战事,农民自给自足,倒是过得很自在。我心向往,厉云便成了支撑我的希望。
☆、第二百五十五章 番外(吕薇2)
到厉云的路可真远呀!我是被撵出宫的宫女,并不得任何赏银,连在宫里时候的东西也没一样能带得出来。所以,我是身无分文的。
我到底是太天真了,可无奈的是,当时的厉云便是我全部的希望。
生活很艰难,路途又不短,我有时候去打一点小短工,有时候则会去讨饭。到了最后,我衣衫褴褛得便只能讨饭了。
我有时睡在坟头,有时与野狗争食。我一文钱都舍不得用,只盼着早日攒够到厉云的路费。
终于在走了三个月后,我有钱搭上了来厉云的车队。
苦尽甘来的滋味,我也终于体会到了。
车队的管事姓李,闲聊中,得知当初林雨回家,也是搭了他的车队。而且他说,林雨已经不在农村的家里了,反倒做起了倒买倒卖的生意。连车队都和她有生意往来。谈话间,李平对她颇为佩服。
是啊!她一个大龄宫女,出了宫无依无帮,反而自己能够做起生意来,也很难让人不佩服。不过李平也说了,她虽是自己做起的生意,可亲戚也没少帮衬。这我也能理解了,一个女人,若真是自己做生意,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到底还是要有个男人在必要的时候出头露面、充当劳力的。做什么都不是简单的,不过说到底,在李平的转述中,我还是佩服她的。
终于到了厉云,李平带着我去林雨住的地方,可她已经不住那里了。打听之下,才知道她开了食肆。
我不说惊呆了,可也差不多了。开一个食肆在厉云要多少钱我不知道。可是,那不是几两银子的事儿,我相信,就算是我一辈子挣得的钱,也不够开个食肆的。李平也觉得,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开食肆,就算她生意再好。也是不可能的。
后来才听说。确实这不是她自己做生意积累的财富。她因为做过宫女,会许多京城里的美食,所以被大户人家聘去做了甜品师傅。也是。在大户人家做事,工钱尚在其次,赏钱往往是工钱的几十倍、上百倍。
她真是命好。不愧是伺候过贵人的,总算有个手艺。只可惜。我在宫里这几年,什么都没学会。
我和林雨说了自己的际遇。当然,里面真真假假,我也只能挑于我有利的说,毕竟有求于人。我不想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林雨还是那样善良,她让我在她的食肆里做“服务员”,专给女客做小二。来她这里的女客。也都是厉云城里有点身份地位的,多多少少好着面子。我能说又勤快,往往也能给我一些赏钱。这赏钱林雨不要,也都给了我。
我挺满足的,这样的生活虽然忙碌,可我终于活的像是自己了,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有崭新的人生了。
只是,如果没有戚千里的话,我想我会更好吧。
戚千里和林雨走得很近,两家都有些默认他们的关系,据说戚千里曾是教书先生,来食肆做账房,就是想近水楼台。
他这人不错,虽比我大得十来岁,又是成过家的,可人很体贴,每每看向我的眼神里,总是有着一股疼惜。我第一次在一个男人的眼里看到这样的东西,或许就连女人也没有过,就像林雨她们,眼中虽有同情,可更多的是让我自力更生的鼓励。但是戚千里不然,他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可以什么都不用管,就这样被宠一辈子小女人的感觉。每当他看向我,我的心也就不可抑制地剧烈跳动起来。
他温文尔雅,也很有担当。他尽心尽力地帮着林雨培养她的侄子,也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笔账。他往往走得最晚,还要送林雨回家。我很羡慕,甚至有时会幻想,若和他在一起的人是我就好了。
可是渐渐的,我发现林雨对他,实在是冷淡的很。她是微笑,可她对谁都是那个样子。可在见到青田雅居的人时,反倒是有喜有怒,鲜活了许多。我不明白,她一个大龄剩女,有个这样好的人对待她,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戚千里为她做了那么多,怎么就激不起她心中的半点涟漪呢?
于是,我有些同情起戚千里来,我开始不自觉地想要去关心他,想和他走得近些、再近些,我觉得,我可以对他更好的。
犹记得那次,她和她大哥出了门,前面柜台忙不过来,我过去帮忙。
那是我第一次离他那样近。
我们的柜台挨着,我甚至能闻见他身上的淡淡墨香。
在捡一块掉在地上的铜板时,我俩撞到了头,又碰到了手。那一瞬间,仿佛天雷勾了地火,我们在对方的眼中,都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私下里,我们开始走得近了。
林雨太忙,她似乎不愿意停下来,也是手里有了资本,她做了很多的生意,把那些亲戚礼道的,也全都安排了。说不上好坏吧,她那个人,我算是看出来了,有些烂好人,总想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总想着把身边的所有事都安排的妥妥贴贴。其实要我说,人都差不多,有的时候总会挟恩以报,或者根本不领你这人情,就像是她的那个族妹林珊一样,对她好,她也不知道感恩,就为着当初她离家的时候,林母那句让她在他们家住一宿的话,她就忍让了林珊那么久,我是不理解的。她这样照顾这个、顾及那个,可她连喜欢她的戚千里都能这样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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