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甜园完本[经商种田]—— by:焱然
焱然  发于:2016年11月28日

关灯
护眼

对于天狼的神出鬼没,林雨只能尽力去习惯,也是这会儿她实在没什么精神,不然天狼这么大半夜的冒出来,她一定会吓到尖叫的。
林雨脚步停了一下,想抬头和他说话,又觉得厌烦,直皱了皱眉,又继续往回走。
天狼伸了伸手,想要去扶她或者再继续问她什么,可见她难受的样子,终于什么都没说。
第二日,林雨醒来,已经较昨晚好了许多,发了些汗,虽身上感觉有些粘腻,但人精神了不少。只是她有些好奇,自打林珊调去了苍竹居,她已经好些日子没有早上刚起,就觉得炕上热乎乎的感觉了,今儿一定是有人烧炕了。
换好了衣服,林雨来到了小厨房。大抵是火烧了有一会儿了,锅里都汩汩地冒着蒸汽,熏得厨房里暖洋洋的。出门瞧了瞧太阳,瞧着时辰,自己应当是没起晚才对,只是不知道这厨房是谁弄好的。这小院里只有两人,不是自己,那是天狼?
实在想不出天狼那样英伟的一个男人,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林雨调了温水洗漱完毕,又把砂锅刷了,重新熬上了补气血的红糖水,这才动手做起早饭来。
只是吃饭的时候,桌子上景皓和天狼都不见了。天星说,两人早起就去打猎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林雨有些好奇,自己来了青田雅居这么久,还没见过这两个人出去打猎。如今乍暖还寒,早起去打猎确实还算行,过了中午,山上化雪化雪就难行了。只是,出门那么早,也不知道动物醒没醒,能不能猎到。这两人,冬天没见上几次山,这会儿天暖了,倒是想起上山了。(未完待续)
ps:今天点击和订阅都比较给力啊~谢谢大家~~~
看样子这周点击就能过十万了,之前承诺了,每获得一个荣誉,就会加更,看来就是这周啦~~~
谢谢大家支持哦!
☆、第一百四十章 过去
近了午时,外面的雪又开始融化的时候,景皓和天狼终于回来了。毕竟错过了饭点儿,幸好早上的粥林雨一直放在灶上煨着,这会儿还温温的,正适合下口。又把午间多做的点心一并放好了,林雨准备给送到苍竹居去。
还没出门,景皓他们倒是来了。
据说短短的一上午,两人收获颇丰,这会儿过来,天狼的表情林雨没仔细看,景皓可是目光明亮,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他穿了一身墨蓝色劲装,本来老气又普通的颜色,穿到他身上,却愈发显得他眉清目秀,面白唇红来。
他笑意盈盈的,道:“东西不用送到我那边了,就放天狼屋里就行,我们在他屋里吃。”
“好的。”林雨应道,不过没待她去端托盘,天狼就道:“我来吧!”
林雨刚想要拒绝,就见景皓调皮地向她眨了眨眼睛,莫名其妙的,林雨也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待天狼把托盘端走了,景皓一下捞起林雨的手,道:“你跟我来!”
林雨还没反应过来,景皓就拽着他急吼吼地往外走,林雨无奈地笑笑,只得跟上了脚步。
出了小厨房往左一拐,在通往苇塘的小径上,一个小木笼正摆放在那里,景皓拉着林雨蹲下,兴奋道:“你快看!”
景皓的嗓子哑哑的,一兴奋起来更明显了,林雨立刻嘴角就弯了起来,顺着他的手指看去。
原来,这木笼里装的,是一黑一白。两只巴掌大的小兔子。
山上的草兔,灰色的居多,要么就是白灰相间或者黑白相间的,纯色的兔子还是比较少的,尤其两只差不多大小,一看就是一窝里出来的。
“挺好看的,要给夫人送去吗?”她猜到景皓把兔子放到她院子。应该是要送给她的。可是她还是下意识地回避了。只因林雨在现代,小时候也养过兔子,而且养过半年多。
那是暑假的时候外公特意给她要来的。白色的小兔子,软软的,眼睛像是红宝石一样可爱;熊猫兔的眼圈就和熊猫一样,嘴巴也是黑黑的。可爱极了。暑假养了一个多月,她非要把兔子拿回城里。那时候养兔子不像后来。有许多特制的兔笼、兔毛刷、除臭木屑、尿砂等东西。爸妈说楼里养兔子会很麻烦,让她放弃这个念头。可是,和兔子相处了一个多月,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了。她说什么都要带回去。最后爸妈架不住她软磨硬泡,终于还是同意带回去,不过条件就是。她要负责兔子的食物和卫生。
得来不易,林雨自然很用心地照料小兔子。平时几乎没打扫过卫生的她,开始天天用心照顾起兔子来。兔笼是铁的,兔子的便便在排泄完之后就会从铁丝网里掉到铺在下面地板上的硬纸壳上,林雨一天换一遍,有时还会顺便把家里的地面都扫一扫。同学们没事儿也会来她家看兔子,和她一起玩。兔子让她学会了责任、也收获了友谊。
然而,在兔子成年的时候,它们开始脱毛。兔毛十分不好收拾,所以就算林雨很细心、妈妈也帮她收拾,仍杜绝不了家里时不时粘在大家衣服上或者沙发上的兔毛。
终于,有一次,她那位很富裕的矫情姑姑来了她家,一进门就嚷道:“哎呀,这屋子里怎么这么大一股子骚味儿!”接下来,她就开始嫌东嫌西,本来半年来不上一次的,更是张口就说起林雨家的穷酸来。林雨妈妈不好对小姑子说什么,林雨也被教育的不会和长辈顶嘴,所以就由着姑姑在家里把自己家贬损了一顿。末了,姑姑走的时候,还说道:“条件不好就要多读书!养这么些没用的东西,难怪你们出门的衣服上都透着股刺鼻的味道!”说完,还夸张地扇了扇鼻子。林雨那时候已经上了小学四年级,该懂的她也懂了。对于姑姑的嫌弃,她自然也不高兴,只是碍于那是长辈,不能和她顶嘴。妈妈也看出她难过,虽然自己也不好受,但还是跟林雨说:“没关系,你姑姑就是这样的直脾气,你别生她气,你觉得,养兔子能给你带来快乐就好。”
林雨虽然你应了,但心中始终有了个疙瘩。
往常没事儿的时候,她会把兔子抱出来,亲昵的逗着。可这会儿赶上了兔子换毛,天儿也凉了,正是穿厚衣服的时候,抱完兔子,身上就不可避免的沾了许多的兔毛。好巧不巧,林雨班级里转来一个很漂亮、家境也很好的女孩,林雨等热情的小朋友当然不会冷落新同学,都主动过去和她玩。因为林雨人缘好,她自然和林雨亲近了些。只是没想到,和林雨玩了一天,第二天就上不了学了。本来大家很关心这位同学,不曾想这位同学的家长找到了学校。在班级外的走廊里,这位家长就和老师闹了起来。说是她女儿回家之后就吵着身上痒,脱了衣服才发现身上全是红疹。到了医院检查,医生说她是过敏了。又从她的衣服上看到了兔毛,证实了她是兔毛过敏。家长一问之下,女孩才说,自己班上有个叫女生,身上一股骚味,还和自己说她家养了兔子,让自己去她家玩。养兔子的同学是谁,自然不言而喻,可是说她身上一股“骚味”,林雨就接受不了了,尤其是全班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她身上,更是让她窘迫地无地自容。这位家长还不依不饶,非得要看看林雨是谁,还说要让林雨家赔钱。林雨那时候年纪还小,又是典型的乖乖女,哪经得起这样的事儿,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她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
结果,老师和家长说了好些话,说林雨这是无心之失,并且那名女生也不知道自己兔毛过敏,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之后又是道歉,有是承诺,那位家长才没找林雨的麻烦。但是这件事给林雨的打击却是实实在在的,从此,同学对她,难免也冠上了“身上一股骚味”的印象。(未完待续)
ps:谢谢大家的支持。无意中看到之前的《一村一品兴农家》也有人投了月票,真的很开心,很感谢大家对作品的认可。我要更加努力~~~
☆、第一百四十一章 兔子
那个年代哪有几个家长会为了孩子的事儿找到学校的?往往都会觉得小孩子之间的事儿,大人没必要掺合,可偏偏林雨就遇到了这样较真儿的家长。
这事儿若放在后来,是再普通不过的,可在她小时候,那实在是稀奇的很。也正因为稀奇,所有人都对那件事记忆犹新。她是在走廊吵闹的,相邻班级的同学也都知道了这件事。那么大的孩子,正处在调皮的时候,互相起“外号”、闹笑话,都是没轻没重的,要是谁去告老师,反而会被同学们排斥。
所以后来,在许多人说林雨“身上一股骚味”的时候,林雨也不敢去告老师,还是老师无意间听到了,在全班同学面前把那几个挑事儿的同学训斥了一顿,这件事才慢慢淡下来。
而也因为这件事,林雨对老师充满了崇拜与感激。那时候,她已经几乎被同学孤立了,还给老师惹了麻烦,害得老师给人家家长道歉,可老师居然没放弃她,依然对她很好,为她撑腰。所以,她从那一刻起,就立志当一名老师,做到不偏不倚、有教无类。当然,她后来也做到了。
发生那件事,对林雨是个很大的打击。那天放学路上,她边走边哭,打算回到家就把兔子都扔掉。到了家,她也哭累了,看到兔子时,她又不舍得了。她抱着兔子,想到在学校里大家的眼神、那名家长的吵闹和两只兔子如今什么都不懂的样子,林雨愈发矛盾起来,只能抱着兔子继续哭。
爸妈下班回来,就看到林雨的眼睛都快哭成了一条缝,然而越问,她哭得越凶。终于,在妈妈细心地引导下,林雨说出了白天在学校里发生的一切。妈妈很心疼,对于这件事也表示理解。最后大家协商过后,决定在寒假的时候。把兔子送回农村。
林雨一直觉得,兔子对她的影响几乎是一辈子的。小小的她,因为兔子学会了责任、学会了关爱、学会了成长。当然,她也认识到了“责任”二字。是她所不能承受之重。她本以为养了兔子,她收获了快乐与友谊,但是,她没有料到,兔子还会带给身边的人痛苦。那名女同学。后来虽然没和她作对,但是毕竟是在自己身上吃了亏,所以一直和她不亲近。而林雨本身也不想伤害她,若是她知道有人会对兔毛过敏,她或许会在家里和去学校穿不一样的衣服,她会细心检查身上的毛毛,会注意不每天抱着兔子……人活着,不只是为自己而活,还有身边的人。而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也要对身边的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或许她这么想太过高大,但是归根结底,她是觉得有些责任,远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所以,林雨成为剩女,也不是没有原因。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能力,还不足以负担起一个家庭的重量,她要的是一个一加一大于二的家庭。否则,那就是对双方父母不负责,是对将来孩子的不负责。
其实,她这样的想法未免太过偏激。人活一世,哪能不犯错误?责任固然重要,可是,不能因为怕承担责任,而不去做。而她自己,也是矛盾的。一面,她勇敢地承担了教师这样的角色,担起了一班四十多人的责任,另一面,又因为不敢面对婚姻,而逃避婚姻的责任。或许,她自己都没发现,“责任”不过是她逃避问题的一个借口。“责任”不是她想的那样复杂,人的每个经历、每段旅程,都有不同的风景,有不同的责任,一切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做了,就去承担,有问题,就去负责,如此而已。
但是,此时的林雨还是不明白。所以在看到眼前的兔子时,她的第一反应,还是要逃避,也因此,她才在景皓满是期待的目光中,说了一句:“要送给夫人的吗?”
“不是!”景皓笑得眉眼弯弯,“母亲身体不好,不能养动物。我是给你捉的!喜欢吗?是不是很可爱?”
林雨刚刚忽然间看到兔子,脑中闪现了无数个小时候的片段,倒是一时间忘了夫人哮喘,不能养动物的事情。这会儿看到景皓热情的样子,又不好打击他,只道:“还好,是很可爱。”林雨从那次之后,再没养过任何动物。其实,她心里已经接受了养动物的“责任”,毕竟四十多个孩子都能负责了,何况是养在家里的宠物?不过,“骚味”还是在她脑中有了很大影响。以至于,从那以后,她就算看到再可爱的动物,她也没动过要养的心思。
林雨的声音有些勉强,景皓这阵子唯恐对她的关注不够,自然对她更加细心留意。他以为女孩子都是喜欢小动物的,而且林雨这么善良,必然是看到小兔子,心就会化了的。可他没想到,林雨看到了兔子,竟然是这样冷淡的表现,连说句“可爱”都很勉强。
“你不喜欢?”
在看到她略微为难的想要开口时,景皓笑道:“不说兔子了,咱们去吃饭吧!我饿了!”
说着,也不管林雨同意不同意,抓着林雨的手就往天狼的屋里走,他好好的想法破灭了,他心里也是不爽,就想离开这里。离开了这里,他不会尴尬,林雨也不会勉强。而林雨,精神一时间还没从兔子身上转移过来,任由景皓拉着,进了主屋。
午间吃得简单,毕竟离晚餐也就一个多时辰,稍稍吃点,也就够了。
景皓和天狼都是极有武功底子的,打起猎来,就跟活动筋骨一样,所以时间虽短,但猎到的动物很多。
晚饭的时候,大厨房送过来了整整一砂锅炖好的鹿肉,曲管事还特意附在林雨耳边悄悄告诉她,这东西温补,女人吃了再好不过。还说让她放心地多吃些,这次他们一共捉了三头鹿,两只死了,一只活着。这两只死了的,也够全院的人吃上四天了。
林雨这会儿正难受着,景皓他们打回来的东西又多,恰好这鹿肉就摆在了她前面,大伙儿都吃别的,林雨也就顺势吃了不少。
☆、第一百四十二章 猜到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林雨觉得,吃过鹿肉之后,整个人都好了许多。
兔子最后没有留在林雨这里,林雨以为景皓会说,但是午间吃完饭的时候,景皓没说一声,就把兔笼带走了。而等吃晚饭的时候,林雨看到兔子出现在了苍竹居。吃完饭后,林珊拿着两个白菜叶,一脸满足地喂着它们。
林雨一个人拿不过来托盘,天星帮林雨拿着一个,景皓则站在了林雨的旁边。
“你今天怎么没精神呢?”景皓小声地问道。
“呃,”林雨道:“我今儿有些不舒服。”
“不舒服?怎么不早说呢?一会儿你放下东西,我让天星找府医过来!”景皓急道。
“呃,”林雨有些尴尬,毕竟这事儿不能和一个男人说,即便这男人现在只是个小男孩而已。“其实没关系的,不用去看大夫。”
“怎么不用看大夫?讳疾忌医哪儿成呀!”
“真不用!”林雨说不用,可景皓根本不听,终于到了小厨房,林雨把东西放下,一下子就拉住了要出去的天星。“不用去,我没事儿。”
天星有些茫然地看着两人,不知道到底应该听谁的。
见林雨坚持,景皓摆摆手,示意天星先出去。
“怎么了?”看林雨只这么两个动作就有了疲态,景皓还是忍不住关心。
这可为难了林雨:这孩子,连男生长喉结都不懂,自己还要和他解释生理期吗?何况两人男女有别,怎么能讨论这样的事情?
“我没什么,休息一会儿就好了。我不用去看大夫,即便看,你也不要让天星去给我找,我哪天回家自己去找大夫就成。我没事儿!”林雨说完,还不忘再安慰景皓一声。
景皓瘪瘪嘴,皱了皱眉头。看着林雨走起路来略微有些弯腰,手总不自觉地往肚子上放。又见她把红糖、生姜、大枣放进了砂锅里煮,一句话也没说。
“我真没事儿!我要是难受了,干不了了。我会和你告假的。”林雨对着依旧站在旁边的景皓微笑道。“我喝这个就好了,不用看大夫!”
终于哄走了景皓,林雨把厨房收拾妥当了,这才回了自己的屋子。
因为处在经期中,林雨没一会儿就要起来。再加上腰膝酸软。浑身无力,总是昏昏欲睡、但又总是睡不踏实。一直折腾到夜深人静了,也是折腾累了,林雨才终于觉得可以睡了。
而这时,偏偏自己的门又响了起来。
林雨只能再爬起来,点亮了烛火,弓着身子,去开门。
门外,景皓手里拿着一个手炉似的东西,一见林雨开门。立刻闪了进来。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