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婚恋完本[星际耽美]—— by:红偶
红偶  发于: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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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气的笑容将小丁的愁容一卷尔光,将薄唇扯出淘气的弧度,这个弧度让嘉德顿时语塞,愣神了一阵,好像疼痛都有些因此而休息了,隔了好一阵子才像吃了腐败的东西而抱着肚子哀嚎。
对于经常上演的戏码,徇晃不禁莞尔。
他没想过牵扯进启星的政治迷局太深,但如果不了解真实的情况,不顺着根茎将深埋在泥土里的毒瘤斩除,日后他们结婚时还会出现搅局的。
入夜,小丁和嘉德迷迷糊糊睡着了,彦熙晨似乎还在倒时差,有点睡不着。
对面的徇晃也没睡,他看着手掌上那个立体光学影像发呆。
每晚他都拿出小王子彦熙晨的人像看着睡着,完全不符合他性格的甚至向启星的神祈祷过,请波塞保佑他未婚妻的安全,保佑他能够不跟自己错过。
看着人像,“熙晨”这两个字从徇晃的嘴里溜了出去,他声音并不大。
大概是因为夜太静,又或者是因为人一般对自己的名字都会下意识答应,彦熙晨不自觉的答应了,“嗯?”
他答应了之后,就后悔了。不自觉的抬手捂住嘴更加泄露了他就是出声的人。
徇晃奇怪的看着眼前女孩。刚刚是这女孩回答的吗?但那个声音怎么听着不像是女孩的声音呢?
“你刚刚说话了吗?”徇晃不确定的问。
“……”彦熙晨连忙摇头以弥补自己的错误,光学乔装装备的好处这时候就显现出来了,他的脸早就红的像个番茄了,而女孩的脸颊却完全没什么变化。
“你真的没说话?那你为什么用手捂着嘴?”徇晃不信的继续追问。
“……”被追问彦熙晨差点又要吱声,他机智的假装自己是因为打嗝才捂嘴。
见女孩是因为打嗝而捂嘴,徇晃停止了问话,但他仍旧怀疑的看着彦熙晨。
在囚车里,他没有再逼问眼前这个女孩,他觉得自己似乎只是多心了。但此刻,他又开始狐疑了,声音的方向他不会判断错误,对面牢房的小丁和嘉德早就梦归故乡了,他之所以会提问就是为了确认,如果对方否认的很匆忙,那么就等于肯定的答复。
从刚刚的对话他得出个结论,这女孩有重大问题,又或者说对面的男人有重大问题。
他已经发现了彦熙晨是男扮女装的。徇晃上下打量彦熙晨,把彦熙晨看的非常不好意思,只能别过头。
这时徇晃终于发现了那个他觉得不对劲儿的地方。
这个女孩从来没有脸红过。
他不是自恋,在迈尔斯的时候,看见他不脸红的女孩子,他真的一个都没见过,在启,即使他是曾经的敌人,即使他在上流社会留下了“野蛮人”的名号,直视他眼睛的女人,无论年龄大小,都会微微脸红,若是被他这样盯着而不脸红,那一定是脸上的粉擦的太厚,本来的皮肤颜色都已经显现不出来了的缘故。
这个女孩现在应该很羞涩,毕竟都已经把脸转向了别处,可是脸色仍然没有变。
女孩的脸很干净,根本不像是因为浓妆的遮掩。
而且,这女孩居然平静的就跟他们来,被带入这肮脏的地牢,却毫无惧色,是心智上有问题?不是的,尽管女孩不说话,但却能准确的回答他们所问的每一句话。而且刚刚还那么机智的用打嗝来欺骗他。
徇晃太好奇女孩的身份,他恨不得马上弄明白。而且他非常清楚,靠问的,似乎什么有用的信息他都得不到。对于女孩他不能太过暴力,但对方是男的,就另当别论了。
想到了就做,他把彦熙晨的小人像收起来之后,站起身用手去掰开眼前的钢条。
他可以用切的,但他明天还想在牢笼里见到李休特,所以不能破坏这些钢条。
彦熙晨被徇晃的动作吓了一跳,心中暗叫不妙。
小丁睡觉最轻,听见钢条抗议的发出嘎吱的声响后,他立刻醒了。
“司令?”看见徇晃的动作后他不禁奇怪的问。
尽管看见属下一脸困惑,徇晃并不打算给与答案,很快徇晃眼前的钢条就被掰弯,空出了让人畅通无阻的通道。
彦熙晨面上平静,实际上心中早就慌的原地打转了。
“怎么办?”彦熙晨心中的小人,懊恼的抱着头乱转。
“别慌。我记得那个什么王子,不是调了很多药粉吗?你都把他们收在魔晶里了吧。”
“对了!”彦熙晨被小蓝一下子点醒。之前他还怀疑那个什么“夜XX”是□□,其实那是比“睡美人”还强力的瞌睡药,小王子告诉他的时候还狠狠的埋怨了他一顿。
偷偷看了一眼腰带扣上的魔晶,翻到了蓝色那面,点了一下其中一个小格,一瓶药粉就出现在他手中。
这个过程是在暗处进行的,而且小丁和徇晃的注意力,此时全在牢笼的钢条上,谁也没注意他手中的变化。
就在徇晃闯入牢房抓起彦熙晨手腕的瞬间,他抬起另一只手朝着徇晃和小丁的方向一阵泼洒。
被泼药粉这种事,徇晃没有预料到,他紧急屏住呼吸,但还是吸入了一些。
小丁毫无防备,直接倒下了。
看见小丁倒下,徇晃因为自己的轻敌和如此鲁莽行动而深深后悔。
“你……”他只说了一个字,也普通一声倒下了。
徇晃倒下的时候,其实是有能力挥舞风刀将眼前的彦熙晨劈成两半的,但他没有这么做。在那一瞬间,他们的目光相遇了,他看见的并不是阴狠狰狞的脸,而是担忧悲伤的眼神。
怎么回事?徇晃想着这四个字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
☆、第五十四章
黑暗伴随着安静度过了后半夜,白昼的声音伴随着头顶细小铁窗里穿过的阳光渗入这阴暗潮湿的空间。
从徇晃睡倒过去开始,彦熙晨一直忐忑的扶着徇晃,他当了一夜的膝枕,也因此而没睡好。早晨,小蓝把彦熙晨给叫了起来。
“起床了!起床了!快点!不然一会儿人家该起来了!”小蓝好像清晨的麻雀,在彦熙晨的耳边吵着。
被小蓝吵的受不了,彦熙晨终于从睡梦中转醒,昨晚他根本无法入睡,直到清晨他才睡着。
见三人都睡的很香,彦熙晨想要把大腿从徇晃的身子下移开,他刚一动,就被人给扣住了手腕。
…………
…………
李金魁早晨起来估计都没洗漱,就看起了凌冰儿领衔主演的电影,一边看一边往嘴里塞着高级糕点。
一双能踩出高贵节奏的细跟高级皮鞋,出现在李金魁的房门口。
一声“宝贝儿……”之后,出现的是一位身着长裙,头发梳的规规整整,脸上妆容端庄适中的中年女性,这位是李金魁的母亲,李俏英。
有仆人在的时候,李俏英是端庄娴熟女性的代表,她每天抬着精巧的下颌,伸长了年过五十仍不会显老的脖颈,端着手臂,迈着方步。
等仆人都下去之后,这名端庄母亲的代表,立刻变身成疯狂溺爱孩子的母亲,左一个宝贝儿,又一个亲爱的,李俏英经常捧着李金魁那肥嘟嘟的脸蛋子猛亲。
怪不得李金魁性格缺陷,怪不得都二十五了,却好像只有十五的情商,怪不得这么胖!
李金魁不耐烦的把母亲从房间里赶出去时咒骂了几句,李俏英不但不生气,反而呵呵笑了。
今天,李休特还有几位贵客。
走在邱瑾身边的是霍家的三小姐霍香凝,还有霍家的长孙女霍小雨。
霍香凝身着褐色连衣裙,虽然裙子颜色暗淡,但簿如蝉翼的面料一下子就显露了它的出处,这是迈尔斯的高级时装,启星的服装制造业水平很低,根本生产不出这样的面料。连衣裙立领和衣袖镶嵌着小花边,点点同色水晶给素雅的裙子平添几分灵动。霍香凝本就优雅高贵的气质和连衣裙飘飘欲仙的感觉相互映衬,令李家所有的仆人都忘记了手中的工作,目光一直追随着这婀娜身影。
霍小雨身着黑色绸缎立领裙,泛着珠宝光泽的绸缎上绣着两只活生生的凤雀鸟,这也是迈尔斯的高级时装,简洁的设计好穿又便于活动,霍小雨太喜欢,她让爷爷一次性买了各种花色的十条裙子。今天的裙子略显老气,这是她为了来李家做客特别挑选的,毕竟她很不喜欢被人当成小孩子。
尽管衣饰沉稳,但她俏皮淘气的内在还是会被灵动的眼眸和丰富的表情所泄露。
霍小雨的身后跟着一位仿佛有隐身能力的保镖,她叫肖颖,因为霍小雨的喜好,她则被迫穿上了迈尔斯的男士服装。
“邱公子,我家老爷正在餐厅等您共进早餐。”一个很干练的中年女管家,十分有礼的说着。
“李叔真是客气。”邱瑾一边不好意思的笑,一边说。
“还好我们没吃早餐。”霍小雨轻快的说着。
“你就打着蹭人早饭的主意吧?昨晚你都赢了接近一百万DL了,居然还这么喜欢占小便宜。”霍香凝虽然说着谴责的话语,但语调和语气都表示她不但不因此生气,反倒好像很高兴。
餐厅里,仆从们早已准备好一桌相当丰盛的早餐。
“李叔叔早晨好!香凝不请自来,蹭饭来了。”霍香凝抢在邱瑾前头说。
霍香凝的出现让李休特非常惊讶,他身下的椅子突然向后错动摩擦着地板,发出刺耳的声响。
“我大侄女到家里吃早饭,太应该了,怎么能叫蹭?大家快坐吧。”李休特堆着笑脸说。
“李爷爷好,我叫霍小雨,霍文是我爹。”霍小雨清脆有礼的自我介绍着。
“小文的女儿?都这么大了。好好,坐吧,喜欢吃什么拿什么。喝什么早茶?蜜露还是香露?”李休特显然更喜欢小女孩,非常殷勤的招呼着。
“有没有金利牛的牛奶,爷爷让我每天早晨都得喝一杯。”霍小雨并不知道她要的东西很稀有,能每天供她喝一杯是因为有一个供养食物链,几百号人在为霍家的餐桌服务。
相对与霍家这样的真富贵,李家就变成了假土豪了。最根本的差别是,霍老爷子能拿出利彬酒送人,而李休特的酒窖里最高价的酒也不过是花家老爷子花礼落送他的霸王二号。
最日常的差别是,霍家的早餐每天都能供霍小雨喝金利牛的鲜奶,而李家的早餐除了蜜露就只有香露这种大众饮品了。
李休特干巴巴的笑声道出了无穷的尴尬意。
霍香凝赶紧轻声怒斥霍小雨,“小雨,不要任性!”
霍小雨年纪虽小却已经是察言观色的专家,赶紧说:“我就随便问问,给我香露就好。谢谢李爷爷!”
饭后。
“我什么时候能喝上你们两人的喜酒?”李休特喝着饭后清茶,突然丢出一个问题。
“……”餐厅里陷入了尴尬。
邱瑾因为紧张而喉头上下滑动了一下,霍香凝手里的骨瓷杯碗也发出了不和谐的颤抖声。显然两人都没有准备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者说他们自己也不知道。
“哈哈!李叔叔您别着急啊,香凝还小,我霍伯伯肯定不舍得。”
“胡说什么!”一声娇嗔泄露了霍香凝的心思。
“……”令众人有些尴尬的沉默后,邱瑾突然说:“李叔叔,我之前提交到财政部的项目预算,有没有到您这儿……”
“一会儿到书房说。”李休特干脆的打断了邱瑾的问话,声音很冷,与房间里暖融融香喷喷的餐后茶气氛非常不协调。
…………
霍香凝和霍小雨还有霍小雨的保镖,在管家的引领下,早餐之后去了院中花园。
邱瑾跟李休特去了书房。
“你那个项目估计很难通过审批。”李休特进门就说,都没等邱瑾的屁股坐在沙发上。
邱瑾是启星名校伯利希尔大学的考古学和古代文学的教授,最高学位大学士见习生的导师,这次来帕金,最主要的目的其实还是见兼任财政监事的李休特。
邱瑾年初向国会申请对落晖山脉里面,沿降神楼向四方延展五千贝尺(约等于十公里)的方圆范围进行古墓挖掘。各种史料和证据都表明,落晖山脉里有着圣神临世时的遗迹。
经过了冗长的审核,终于到了可以向财政部提交项目资金申请的步骤了,邱瑾就是想过来走走后门,希望李休特能尽快让他的项目通过审核。
乍一听到李休特如此说,邱瑾十分不悦,但还是微笑着询问理由。
不一会儿后。
邱瑾垂头丧气的从李休特的书房出来,站在十层的高楼上向下眺望,看见霍香凝和霍小雨正在草地上玩儿一种引进于迈尔斯的户外游戏。
女孩的欢声笑语清脆如帕金盛夏季节里丰收的香甜红果,却仍旧滋润不了他现在萎靡的心情。
如果李休特的拒绝是因为自私自利,打压异己,党派斗争等无聊的问题,可能他现在心情还好些,但李休特给的答案明显不是。
黄褐色卷发总是在脑袋上炸开各种奇怪造型的李休特,虽然人人都称其为靠哥哥吃饭的草包,但实际上是有着真才实干的,有些时候反而是看的最清晰的。
“圣神是我们国教的根本,神之所以被普遍接受,国民根深蒂固的崇拜圣神,是因为他不存在。如果你的研究最后证明,圣神其实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他们从哪儿来?和人类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庇护我国?”
“没完没了的疑问,会动摇宗教崇拜的根本。这样王权不稳,国本松动,人心动摇,会造成天下大乱的。”
“我会向国会提出我的异议,所以今天明确跟你说我对你这个项目的看法,不能帮你取得项目资金的原因,请你理解!”
…………
此时的李金魁又在干什么?
呲……!这令人全身汗毛都不寒而栗的声响是金属互相摩擦所发出的。
李金魁在研究从徇晃那里抢来的军刀。
徇晃的军刀由一种十分稀缺的金属合金“皓钛”铸造,这种目前为止最坚硬也是最强韧的合金,在迈尔斯的资源附属星博朗上也没有几块,刀身由青黑到银白成多角度渐变,其硬度可以斩断世界上所有武器,其韧性又让它本身在猛烈的战斗中不至于折断。
但,好刀在识货的人眼中看来,才能看出妙处,可惜李金魁是不识货的。
“什么破烂!宝贝似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包着,还以为是什么宝刀。黑漆漆的这么难看。一块宝石也没有。刀鞘也是,黑漆漆的,小气的就镶了几根金线。切!果然是穷鬼。”
哗啦!徇晃的军刀被扔给了一位仆从。
“少爷?这……”一位仆从很为难的问。
“扔了,扔了。什么破刀!你愿意要,送给你也行。”李金魁不耐烦的说到。
“好的。”
仆从应了一声,从李金魁的房间退了出去。
…………
☆、第五十五章
“等等!你拿的是什么?”邱瑾问。
邱瑾是一位爱刀之人,确切的说他是有点恋物癖的人,不然他也不会选择考古。
每每遇到古董,他都会被吸引过去。
仆从双手托着刀,那块一直包着徇晃军刀的布则压在刀的下面。
“回您的话。这是我家少爷让我处理扔掉的东西。”刚刚那位负责扔刀的仆从,从楼梯下来一拐就遇到了邱瑾,听到对方提问,赶紧用战战兢兢的声音说到。
“扔?我看看。”一听说李金魁要扔东西,别管什么东西,邱瑾都有点忍不了。
金属相交的嘎啦声,邱瑾的呼吸在拿到刀的时候明显变得一滞。他跟李金魁不同,正好是个识货的人,这位好奇心丰富的学者,在启星和迈尔斯通航以后,是第一批以私人身份出国游学的。
他现在拿着的这把刀的制式长度和样式,明显是一把迈尔斯高级将领才会配备的军刀。
邱瑾沉默了很长时间,拿着刀翻来覆去的看了很长时间。
刀鞘的花纹跟他曾经见过的军刀基本一样,都是崇尚力量的迈尔斯审美观所最喜欢的刚毅简洁的线条。
不过,他发现这把刀和曾经有机会看见过的那些军刀有非常大的不同。
刀身,第一眼会觉得这刀是下等货,很普通,一点儿没有威慑的寒光。
叮!
指尖轻弹,就会发现这种看似普通的金属所制作的刀身是多么的坚硬。
人说,好刀会唱歌。真正的宝刀在指尖撞击下,会发出比雀凤鸟的鸣叫要美妙万分的声音,那是不属于大自然,造物主都无法重复施予的神迹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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