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曾经的军事强国苏联,多年前它看上了阿富汗丰富的矿藏:石油、煤矿、铜矿、铁矿、金矿、宝石等,就去攻占人家。
打了足足十年后,也还是撤军走人。苏联从帝国坟场败走两年后,就马上解体了。
而老美自从当上超级大国后,也把手伸进中亚阿富汗这片广阔的土地。美军在付出了平均每天1亿美元,十多年总耗费4千亿美元的巨大代价后,终于在2014年宣布从阿富汗撤军,表示:宝宝攻不下这片邪地。
老美败走阿富汗后,头上的帽子就短了一截,从以前的“超级大国”变成现在的“大国”,经济上被天。朝追,军事上被俄罗斯赶,好不尴尬。
叶萧逸以前在道上混的时候,和中东那块地合作紧密。知道这种漫天黄沙的土地易守难攻,非常不好征服。
那就是个极度缺水的烂地方,带领大军在沙漠上到处跑,就是送死或等死两个结果。
叶萧逸并不愿意让朝廷几十万大军真的去送死,这江山以后萧墨还要接手,一下子把国力都耗空了,以后再慢慢发展回来会很难。
说不定别的邻国还会趁你弱,要你命!到时真的全国动。乱了,叶萧逸也讨不了好,这个西征是不能去的。
西征不能去,却又要让萧烈亲征,那就写“攘夷必先安内”吧。
让朝廷先把周围的野蛮小族搞定,再从长计议去西征。那时萧墨已经当上了国主,只要他不去攻打西边的坟场邪地,那就没事。
但是这种保守的观点,要让朝廷听取是个难度。
皇帝萧烈自从摸清了对方的来头后,就对西边的新领地野心勃勃。这会儿要让他改变目标攻去打邻邦?理由必须充分和靠谱啊。
别的考生还在天马行空,模拟各种外交政策及结果,只有叶萧逸掌握的消息比朝廷还多,也摸到了今上的心意和朝廷的态度。
他写出来的策论,肯定比别人靠谱多了,难只难在,能不能让阅卷官员同意他的看法?
这是考验叶萧逸写政论文功夫的时候了。想要一举就成功,模仿名家是必要的。
有名的三大政论文《六国论》、《过秦论》、《封建论》无不是用长篇大论引经据典和历史事实,一点一点、一环一环的证明自己的观点,最后得出结论,才能让人信服。
不然考生若依据立不住脚,或者干脆没有依据,全是我觉得、我认为会怎样怎样?抑或是逻辑不通、判断片面、依据不足,都会毁了整篇策论。
叶萧逸觉得自己这篇策论恐怕会超过五百字,不知道三天能不能写完?只能抓紧时间列提纲了。
叶萧逸定的中心思想是:想要扩张,必须先搞定邻贼。
即攘外必先安内。两虎相斗,没打出个你死我活就别去管,先把周边的小贼搞定了再说。
那么提纲的第一步就要证明,如果朝廷插手两虎之斗,其它的邻贼会怎么捣乱、弄得朝廷怎么内忧外患,焦头烂额。以此证明邻贼必先搞定。
第二步要证明西征有多困难,必须从长计议。掌握更多的地形、内情消息才能出兵,这样会大大降低战损。在这之前,是搞定邻贼的好时机。
第三步是向朝廷献策如何搞定这些邻贼。比如说运用六国合纵连横术、与兵术去个个击破这些草原部落。
第四步是总论,对比“西征”和“收拾邻贼”往哪儿打价值更高?证明西山之背那块土地,黄沙漫天没啥价值,反而会加重边防负担,哪有草原部落牛马成群可爱?
叶萧逸写完大纲,就开始列细纲。把要引用的史料、记叙、言论、战略列下来,之后再开始四六字一句的成文。成文之后再改韵、换词、润色。
删删改改,修修补补就弄了一天一夜,叶萧逸困得不得了,才吹灭了蜡烛先睡一会儿,待会起来再战。
叶萧逸梦中都想着如何作文,起来的时候又有了感觉。叶萧逸醒来,就给文章结尾再加了一段自己的感慨。
说咱们这儿有龙脉保护,风水好。西山之背不吉利,去不得。没看西边埋葬了多少帝国吗?如果真想去,还是要更进一步打探清敌情才保险。
叶萧逸当然不会这么直白地写,而是引用《山海经·大荒西经》中记载,不周山(葱岭)是人界唯一通向天庭的地方。共工撞不周山之后,天倾西北、地陷东南。
自此,能通往天庭的龙脉之山就落在我朝境内。葱岭之东的昆仑雪山,素来被称为“万山之宗”、“龙祖之脉”。
它不但是我朝生灵的起源,长江、黄河、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等几条孕育生命的母亲河,都源自昆仑山雪水。
民间传说的“西王母”和“瑶池仙境”都在昆仑之墟,由此可见昆仑山之神圣。
此龙脉之祖山,庇佑着我朝万物生灵,孕育我朝成为礼仪之邦。
而西山之背的土地,却长期处于战争流血之中。黄沙、硝烟、罪恶、暴力、抢夺水资源、死亡充斥着那片土地。西面和我朝一座神山之隔,却一阴一阳,一个黑暗,一个光明,不可同日而语。
我朝得天之爱,人杰地灵、土地肥沃、良田万顷、牛马成群,是风水旺地。若打通葱岭,惹来巫邪之气,恐破坏风水。
叶萧逸写完这一段神叨叨的文字,都觉得自己可以去做神棍了。老子算尽力了,如果萧烈不听,仍要举兵去西征12 ,让萧氏王朝埋葬在那个帝国坟场,他也没办法了。
最后一天,叶萧逸又把整篇文章修饰了一遍,删删减减、替换佐证材料,尽力做到靠谱、有水准之后,才终于停笔。
第三天叶萧逸出考场的时候,两只眼圈是深黑的。
三天时间写一篇策论居然不够时间,娘的,还要他熬夜!幸好买了蜡烛,叶萧逸现在只想大睡一场。
叶放天那家伙很有经验,叶萧逸一出来,他就准备了轿子等在贡院门外:“走,去哥哥府上睡一觉。我准备好了汤浴、饭食和软床。你家里那边我也说好了。”
你都说好了,叶萧逸只能上轿跟着他走。
去到叶放天的府邸,叶萧逸扒了两口饭,在浴池里泡了一泡,穿着件白里衬就倒在床上睡了。
睡到一半的时候,叶萧逸觉得不舒服,就把身上累赘的衣服扒光了,扔到地上,继续呼呼大睡。
叶放天进来看他的时候,瞧见一副16岁的少年酮。体,就怔了怔。
叶放天二十来岁人,虽然没有成亲,但是也有小妾、通房丫头了,青楼妓馆也去过不少次。这是第一次让他领略到“南风馆”的妙处,原来男子的身体竟是对男人也有吸引力的吗?
当夜,叶放天这家伙就兴致勃勃的去了趟扬州城的“南风馆”,体会了一翻男子的“□□”之乐。
自此,叶放天这位放荡子,就在男颜之路上一去不回头……
第34章 状元攻略34
叶萧逸被拉着一起进场,任奇峰还把王雍介绍给他:“栖梧弟弟,这便是大名鼎鼎的王雍弟弟,你俩文才一样了得,想必有很多话好说。”
叶萧逸年龄比人小,只好先行个揖礼,谦逊道:“王兄,在下叶萧逸,你唤我小逸即可。至于文才,实在不敢与兄相提并论,小弟那些文章都是胡乱作的,哪及王兄十分之一?”
王雍这小鬼头初见传说中的叶萧逸,只觉得别扭极了,酸溜溜道:“你谦虚什么?胡乱作的文章也能中解元,你要认真作了还得了?”
任奇峰这家伙一闻硝火味,马上插话道:“雍弟不知,栖梧弟弟在之前的院试连拿十场第一,此次再冠头名一点都不奇怪。
说不定这家伙还真保留了实力,没有全部发挥出来呢。”
王雍心里更酸了,以前他一直被叫做神童,如今却被坊间唏嘘。还被比自己小的农家子压在头上,失了第一名,王雍只觉得不公平极了。
起初他也认为是阅卷官员评卷无能,后来看过前五甲的文章后,又说不出话来。只能在心里别扭,这会儿他也知道自己说话酸牙,遂转移话题道:“什么栖梧弟弟,为什么叫栖梧?”一个大男人有这样的名号,不觉得好笑吗?
任奇峰哈哈两声,解释道:“三年前,小逸弟弟考场发病,知府大人特许他在空旷处作答。天字号考场遂多了一道靓丽的风景,一袭白衣书生驰笔在栖梧树下,我们都唤他作栖梧书生。”
“原来还有这样的典故,萧逸是不错。来来来,你们几人都到本官这桌来。”此次乡试的副监考官廖大人,招呼这前几名新科举子入座。
几人见过礼后,都按照顺序入座。
只有王高俊这个神经粗的,以为这大人说的“你们几人”也包括他,就没眼色的坐到叶萧逸旁边去。一桌子乡试前十甲,就他一个排名一百的厚脸皮挤进来。
任奇峰很会做调和油,见其他人都看了王高俊几眼,遂道:“高俊弟弟可惜了,如若你没吃坏肚子,说不定还排在为兄头上呢。为兄惭愧,学问还赶不上一干弟弟,今天开始为兄要奋发读书!”
“是啊,今科举人的头几名都让你们这些小辈占去了,我们这些老家伙汗颜呐。”一位长了一把长胡须的老举人接了任奇峰的话苒。
话题遂转到今科举人年龄都偏小上。王高俊这个粗神经,仍在无知无觉地和同乡叶萧逸讨论吃喝。
叶萧逸脸上笑笑,脚下却想一把踢开这个猪队友。老子不缺吃的,你别自己喜欢吃什么,也往我碗里拿一份好吗?我不用你这么义气。
副监考官廖大人也在抓紧吃喝,为了表示关心学子,还抽空道:“萧逸啊,你要身体弱,就该多补补,这鹿肉好,多吃点啊。”
廖大人关心叶萧逸,纯粹是他只记得解元的名字。其他人他虽有印象,但也怕叫错名字,只好拿叶萧逸开话。
大人发到话,同桌的新科举人都来给叶萧逸夹菜,让他多补补。
王雍也别别扭扭的夹了块鹿肉,放到叶萧逸碗里道:“鹿肉益气血,补虚羸,身子弱就多吃点。”
叶萧逸嘴上说着谢大家关心,但是看着面前堆得高高的一碟鹿肉,只想死一死。这么多鹿肉吃下去,哥会流鼻血的吧?
王高俊却羡慕地在他耳边悄悄道:“整只鹿,你这里也有半条腿了吧?得值多少钱?”
别的州府是开不起鹿鸣宴的,只有扬州城这样的富庶之地,才有气魄拿公费请新科举人吃鹿肉这样的高级野味。
这么多人,这一顿宴席吃下来得宰多少只鹿?这哪是吃鹿,是吃银子呢。王高俊觉得这一顿饭自己真是蹭对了。
叶萧逸只干了半盘鹿肉,就觉得自己气血上头,不能再吃了。但是当众浪费这么金贵的鹿肉也不好,只能慢慢磨。
一旁的任奇峰一点都不嫌弃他的口水,拿过他的盘子,在他耳边低声道:“你都吃得脸红了,别吃了。为兄帮你干光。”
“谢谢秀之兄。”叶萧逸呼了一口气,喝两口苦茶降降血压。
一席人吃得差不多了,居于上位的副监考官廖大人才吃得满嘴油的擦擦嘴,让人上酒、上礼乐。
美酒和管弦礼乐上来之后,主考官和扬州府一行官员,才吃得满肚肥肠的从楼上下来,接受众举子敬酒。
副监考官廖大人见上司下来了,就跟众举子告辞,去官老爷那一桌坐。
廖大人走后,叶萧逸这一桌子新科举人陆陆续续去给大人们敬酒。大家都敬完酒,回到自己位置上,这些才子们才开始玩诗文游戏。
叶萧逸本就气血上头,一轮这大人、那大人地敬下来,他已经满眼水光,脸红得跟煮熟的虾子一样。
回到座位上,士子们还要敬他这个解元喝酒,叶萧逸扯过旁边的小混蛋王高俊就道:“赶紧的,帮我挡一挡,我喝不了了。”
王高俊很义气,站起来就一杯杯地帮老乡喝酒。叶萧逸脸红红的坐在位置上,人来敬酒他都呵呵笑,笑得跟朵花儿似的。王雍简直没眼看他这个蠢样。
王高俊虽然义气,但是耐不住他的酒量也浅,很快就被众举子放倒了。然后任奇峰接着上,这家伙精得很,人家敬酒都是一杯见底,他就沾了一下唇,然后把酒倒在袖子上,跟人眯眯笑。
一轮酒敬下来,任奇峰的广袖都能拧出一壶酒来。王雍鄙视他道:“虚伪。”
几轮酒敬下来,现场的气氛也高了。众举子这才开始吟诗作对,互相娱乐。
王雍这家伙果然文才了得,一落笔就语惊四座,文采压群儒,旁的人都来围观他的诗。
叶萧逸脑袋晕晕的,也被推着上去写诗。不过他早有准备,看了看王雍的诗还是走华丽风,把这宴会夸成宫廷宴席。遂默了一首事先作好的《满庭芳》。
这首诗的大意是夸众人文才好,你要问我谁的好,我觉得大家都好。你若要问我谁最好,我觉得王雍最好。
朝廷派下来的二品大员,主考官葛大人也来围观解元的诗,然后难得的出口夸人:“萧逸不错,此子很识大体。”
一旁的副监考官廖大人马上跟着上司的想法走,附和道:“是啊,萧逸的文章确实务实,懂礼数,这次的策论就答得不错。”
提起策论,主考官葛大人笑得很和蔼地跟叶萧逸说:“叶解元,你的文章我已经抄送圣上,你破解众草原部落的办法若被圣上采纳,今后前途不可限量呐。”
当然,葛大人这个举荐人也能领功劳就是。
叶萧逸马上谢大人,许诺将来一定报答这份知遇之恩云云。
叶放天那家伙说过,这种情况这些高官除了想听你的感谢外,一般是要你往后记得还这份人情。
葛大人很满意,这个解元还很懂人情。遂又夸了他两句文采好,扬州府的官员都跟风来捧新科解元。
叶萧逸只能再给各位大人敬酒。王雍被冷落在一边,心里酸酸的,这是第一次他在场,却没当主角。
王高俊已经醉死过去,反倒逃过了作诗这一劫。
散场的时候,任奇峰一手扯着王高俊这个大块头,一手扶着叶萧逸,还是搞不定这两个醉鬼,遂让一旁的王雍帮忙:“雍弟,我扶这个大个子出去,小逸弟弟就交给你了,怎么样?”
王雍别别扭扭的过来扶比自己小的对头,叶萧逸一找到支柱就靠他身上去。王雍嫌弃的推了推这个醉鬼一下,叶萧逸就把头枕在他肩膀上睡觉。
王雍跟他交颈相贴,反倒觉得不自在。看他红呼呼嫩脸,嘴里还喷着酒气,就皱了一下眉头,真是个蠢货!
像任奇峰一样虚伪应酬不就没事了,谁让你老老实实喝这么多酒的?
王雍就让他这么靠着,把他带出去。
路上,因为王雍走得急,叶萧逸“哇”地一声,一阵反胃,把胃里的酒水和鹿肉都吐了出来。
一旁的王雍脸都黑了:“叶萧逸!我的靴子!”
叶萧逸擦擦嘴,全都吐出来反而舒服多了。人也醒神了,看王雍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就很欠扁的笑出来:“王兄,不好意思,脏了你的靴子。改天我亲自送回你一双赔罪,别气啊。”
王雍一看到他泛着水光弯弯的笑眼,就忍不住骂出来:“你这个蠢货!还笑?”
叶萧逸酒精上脑,被人骂蠢货就直接回嘴了:“你才蠢货,这么多高高在上、饱读诗书的大人在此,你显摆你的才气和傲气,可不是蠢货?
你当各位大人都没中过状元啊?你蠢货。”
王雍被他说得红了脸,直接丢下叶萧逸就走人。叶萧逸也不管他,自己到外面去找马车。
叶放天已经等在门外了,见到脸红红的叶萧逸出来,赶紧过来扶他:“怎么喝这么多?”
叶萧逸满口酒气道:“其实没喝多少,是鹿肉吃多了,一杯顶三杯,这才酒气上头的。”
叶放天的马车上备了茶水,此时倒了一碗,就递过来给他:“喝了,解解酒。”
叶萧逸想都没想,接过来就喝下去了。
叶放天眼睛幽亮的盯着他红霞的脸色,和泛着光泽的红唇。只觉得这个样子的小逸更加勾人了,恨不得马上就回到府里,和他共鱼。水之欢……
马车上,还没到家,叶萧逸就开始浑身燥热,在扯衣服摸脖子。娘的,不会真的是鹿肉吃多了,壮。阳了吧?
叶萧逸完全没有怀疑过,叶放天的茶水会加了料……
第35章 状元攻略35
叶萧逸开始扯衣领的时候,叶放天就贴到他身后去抱住他:“小逸?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