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有姝》完结+番外[蠢萌] —— 作者:风流书呆
风流书呆  发于:201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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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从小在藏污纳垢的禁宫中长大,说一句话,走一步路,都要想了又想,再三斟酌,还未学会读书便已学会了隐藏自己。他见多了各种各样的浑浊双眼,有的伪善、有的狠戾、有的冷漠、有的高深莫测……久而久之便能从眼睛分辨一个人的善恶。但他从未见过这样一双眼睛,像是浸泡在灵液中的琉璃,清澈透明,一望到底。
    少年上前几步,取下幼童头顶的杂草,淡淡道,“这草标我要了,回去吧。”话落解下大氅,兜头盖了过去。
    有姝心中大喜,面上却毫无表情,只眼珠忽闪忽闪的亮了几下,见少年举步要走,连忙拢好大氅,亦步亦趋的跟着。
    “你住在何处?前面带路。”走到岔道,少年转头望过来。
    “你要去我的住处?”有姝面露疑惑。
    “看看你怎么照顾自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如何伺候我?”少年上上下下扫了有姝一眼,分明担心他一个人无法把自己弄暖和干净,偏嘴上不肯表露。
    有姝恍然大悟,这是在考察自己的自理能力啊,于是连忙朝厢房走去。落在后面的少年冲两名侍卫摆手,二人心领神会,略一点头便下去追查幼童的来历。
    有姝推开房门,请少年入内,本想爬上凳子倒一杯热茶,却被少年阻止,“无需招待我,赶紧把衣裳换掉。”
    “好,你的大氅也湿了,我洗干净了再还给你。放心,不会用水洗,是用米粉和食盐混合而成的粉末一遍一遍刷,把弄脏的地方刷干净,再拍掉粉末即可,还能祛除异味。你看,我很厉害的,什么都知道。”有姝一面脱衣,一面努力推销自己。他担心少年看见自己瘦弱的小身板会改变主意。
    一名穷苦人家的幼童,如何懂得处理名贵的貂皮?这本该是一个疑点,但对上幼童不时瞥过来的,略带小得意和小殷切的目光,少年终是压下满心疑虑,低低笑了一声。
    有姝见保命符笑了,拖拖拉拉的动作这才利索起来,三两下扒掉粘腻而又冰冷的衣裳,露出自己满是排骨的瘦弱身体。
   
    第8章 四十千
   
    “你家住在何处?家里还有何人?作甚住在庙里?”少年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发现水已经冷了,只抿了一口便放下。
    有姝快速将自己扒干净,打开箱笼一阵翻找,白嫩嫩的小屁股正对少年。少年又有些想笑,走上前,从箱子里翻出一件厚厚的棉袄,裹在他身上。
    “谢谢。你坐着吧,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照顾你更是没问题。”有姝拍拍小胸脯,然后用布巾擦干身体和头发,这才套上亵衣亵裤和棉袄。
    身上干爽了,有姝长出口气,从床底拖出一口小箱子,问道,“你饿了吗?我请你吃东西?”方才受了惊吓,他急需吃一点东西压压惊。
    “半个时辰前我刚用过膳。”少年摆手推拒。
    有姝心里窃喜,眼珠子便转了转,口不对心的模样叫少年暗笑不已。和所有的末世人一样,有姝不但有囤积食物的习惯,还极其吝啬分享。谁要是想从他口中夺食,无异于要他的命,刚才那一问,不过客气客气罢了。
    看见小豆丁在衣襟里掏了又掏,好不容易掏出一把钥匙,还用红绳牢牢挂在脖子上,少年原以为箱子里藏了什么宝物,哪知道一打开,全是用油纸包好的干粮、馒头、饼子等物,顿时摇头笑了。
    “当心放馊了。”他好心提醒一句。
    “现在天冷,不会馊。”有姝取出一个油纸包,转而把箱子锁好,推入床底,又把钥匙藏进贴身的衣服里。
    “我去生一盆炭火,你等着。”像是担心少年偷吃,他把油纸包塞入怀中,拎着一个小炭盆,跑到前院找僧人要火。
    少年站在门口远远看着,见小豆丁偷偷递给僧人几个铜板,要来了上等的木炭并几颗火星,然后一路飞跑回来,一边跑一边轮着小炭盆,让火星在寒风的吹拂下迅速燃起来。待小豆丁跑到近前,炭火已烧得很旺,一股热气扑面而来,令少年冷峻的眉眼融化了些许。
    “快回去坐着烤火,外面冷。”有姝推搡少年,并顺手带上房门。他掏出怀里的油纸包,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两个冷硬的馒头。
    “灶房里有热馒头,你现在去应该还能要来几个。”少年指了指灶房的方向。
    “我想吃烤馒头。”有姝将铁钳架在炭盆上,又把馒头放上去,时不时翻两下。
    半刻钟后,一股浓郁的焦香味飘散在空中,叫人食指大动。有姝频频咽着口水,不顾馒头烫手,立时拿起来掰成两半,大口大口咬,由于吃得太快,喉咙里发出嗷呜嗷呜的声响。
    少年挑高一边眉毛,兴味盎然的盯着小豆丁。他不得不承认,对方很会照顾自己,才五岁便能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而且知道该如何让自己过得更好。只一点,他似乎对食物有种异乎寻常的执着。
    见小豆丁吃得香甜,心情抑郁从而导致食欲大减的少年竟觉得有些饿了。他翻了翻放置在铁钳上的另一个馒头,问道,“我能否吃一点?”
    有姝进食的动作微微一顿,目中流露出挣扎的痕迹。讨好少年便能保住性命,然而食物等同于性命,二者的分量是一样的,该怎么抉择?现在不是末世,这些东西吃完了,宋妈妈还会送些过来。思及此,有姝艰难的点了点头。
    少年如何看不出他的不舍,见他嘴上吃着,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更确切的说是盯着自己手里的馒头,心内又是一阵暗笑。这小豆丁怎会如此护食?而且丝毫不懂得掩饰情绪。有趣,当真有趣?留在身边养着也好,至少能图个乐儿。
    咬下一口焦香四溢的馒头,少年冷清的面容彻底舒缓下来。他已经许久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只要一想到再也回不去上京,便郁结难消、如鲠在喉。但眼下,看着把手里的馒头当成无上美味的幼童,他竟然觉得,现在的生活也并非那般糟糕。
    “拿着。”他从荷包里掏出五两银子。
    有姝顺手接了,傻乎乎地问,“做什么?”
    “你的卖身钱。”
    “我不签死契。”有姝将银子放在桌上,语气略显紧张,“每隔五年签一次活契,这样可否?”
    “可。”少年对这个并不在乎。五岁的幼童,再聪明又能如何?难不成还是自己仇敌派来的细作?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该做的调查却不能少。少年与有姝签了活契,回到自己院落时,两名护卫已把有姝的身世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
    “王象乾的嫡子?”少年沉吟,忽而摇头叹息。同样是嫡子,同样被父亲厌弃,没想到幼童与自己竟然同病相怜。王象乾乃兵部尚书,太之一系的中坚力量,他宠妾灭妻致使嫡子流落在外的事,倒可以稍加利用。
    “去接他过来。”少年冲护卫摆手,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咔擦咔擦的踩雪声。
    护卫推门一看,却见三尺高的幼童抱着一个巨大的包裹,正慢慢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包裹体积庞大,而他太过矮小,远远看去竟像是包裹长了一双腿,会自己走路了。
    “噗……”两名护卫没忍住,笑出了声儿。
    少年以拳抵唇,免得自己也失礼人前。这小豆丁明明孤僻得紧,且还不会讨好人,偏偏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喜感,总是能在不经意间让人开怀。
    “怎么不找人帮帮你?”示意护卫去接包裹,少年上前几步,将小豆丁拉入房间。
    开元寺的厢房构造都差不多,只大小格局略有差别。少年这间厢房已是最好的,但对一名皇族而言,怕是只能称为“简陋”。房里陈设非常简单,一桌四椅、一床一柜一火盆,便再没有旁的家具。
    有姝大略一扫,已然明白少年虽是皇族,目下却境况艰难,比起自己恐只好了那么一线而已。他抖掉鞋子上的雪珠,模仿两名侍卫的动作,冲少年弯腰拱手,正儿八经地道,“主子,有事但请吩咐。”
    “噗……”两名护卫又笑场了。小豆丁才三尺高,偏以为自己威武雄壮能赶上八尺大汉,那肃然的表情,慎重而又豪情万千的语气,配上黏糊糊的小奶音,反差之大能叫人把眼泪都笑出来。
    少年发现只要一遇见幼童,便会习惯性的以拳抵唇。他很怀疑自己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终会被幼童废掉。慢慢走到书桌边,垂眸盯着字帖,忍俊不禁的感觉才略微消散,他吩咐道,“会磨墨吗?帮我磨墨。”因是被放逐,路上又遇见几次暗杀,他身边的随从早已死的死逃的逃,只有两名护卫活了下来。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
    “会。”有姝相当自信。他毫不胆怯,更不拘谨,挺着小胸脯走到书桌边才发现,自己虽然技能满点,但身高不够,莫说磨墨,便是踮起脚尖也看不见砚台放在哪里。伸长脖子看了又看,踮起脚尖绕了又绕,他的耳根一点一点染上红晕,只觉得自己尴尬恐惧症都快犯了。
    少年专心致志的临帖,仿佛一无所觉,但眼眸中的清冷早已被浓浓笑意取代,左拳更是习惯性的放置在唇上。两名护卫不停抖动肩膀,嘴里发出噗噗的短促笑声,这是哪里来的幼崽,太滑稽了。
    有姝力持镇定,耳根却早已红透,吭哧吭哧搬来一张椅子,放在书桌边,然后手脚并用的爬上去,终于看见了砚台。他清了清嗓子,随即侃侃而谈,“磨墨要轻重、快慢适中,姿势必须端正,务必保持持墨的垂直平正,要在砚上垂直地打圈儿,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柳公权有所谓的‘笔正’,磨墨也是如此,心正墨亦正,墨若不正偏斜,既不雅观,磨出的墨也不均匀……”
    有姝觉得很有必要让少年见识到自己的博学和能干,否则很难洗刷之前的呆傻印象。这位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他的保命符,必须牢牢抓紧,最好能达到形影不离的程度。能与主子形影不离的人,绝对是心腹中的心腹,这便是他的奋斗目标。
    感觉墨水够用了,有姝将墨条擦干净,放置在一旁晾干,然后挺着小胸脯看向少年,眼睛亮晶晶的,格外有神,偏偏脸上毫无表情,似是十分严肃。
    少年看他一眼,嘴角微微抽动,又看一眼,又抽了抽,这才把左拳抵在唇上,闷声道,“磨得不错。”但急于表现自己,急于得到认同的小模样却更为有趣。
    有姝暗松口气,依然站在凳子上,背着手,肃着脸,像是随时在等待命令。其实伺候人这种活,上辈子他已经干习惯了。为了留在研究所,他十岁便开始当勤杂工,那些科学家大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上厕所、吃饭和睡觉,什么都要别人帮忙,久而久之便锻炼出来了。
    少年虽然出身尊贵,但脾气却很温和,要求也不苛刻,这份工作反倒比有姝想象中的轻松。
   
    第9章 四十千
   
    有姝第一次当差虽然出了点小洋相,但总体来说表现的还是很优秀。外面更鼓阵阵,已到了亥时,他见少年频繁眨眼,似是有些困倦,于是非常贴心的提议,“天色已晚,主子是不是该歇了?”
    “嗯,你也早点回去睡吧。”少年放下书卷,按揉太阳穴。
    有姝点头,走到门边又停住,奶声奶气的问,“天冷,泡了脚睡会更舒服,我去帮主子打热水吧?”说这话时,他并不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这里是封建社会,贵族与平民之间存在天然的,无法跨越的鸿沟。他既然给少年当了下仆,自然要把本职工作做好,这是一个狗腿子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哦不,说错了,应该是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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