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Shadowmancer
Shadowmancer  发于: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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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 call them my people, Which were not my people.And him beloved,Which was not beloved.我们做爱,在任何我们想要的时候。因为我们都不清楚,每一次,会不会就成为最后一次。而我们的身体是那么契合,心灵是如斯遥远,简直找不到第二个更让人迷恋的完美床伴。失去是会非常让人惋惜的。我们太熟悉,每一个方面。我们知道任何一种能让自己和对方在最短时间内迷乱疯狂的方法。每个不为人知的敏感地带,每个甜美荒淫的细节,每分每寸战栗肌肤,唇齿或是指尖忘情停留的时候,留下的会是哪种放荡印记,我们都了如指掌。我们太相似,每一个方面。我们都足够温柔,足够冷酷,足够亲密,足够疏远。我们伸出的手臂,恐怕连自己都不明白是用来爱抚还是用来杀戮,而这两者间,对我们而言,其实没有区别;它们都能给我们快感,都是致命的,都是我们生存的目的,唯一的目的,也是唯一的方式。我们太合适,每一个方面。我承认,他的技术很好,甚至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他能让我满足。而我,也大概是他不能否认的,最坦率,最投入的伴侣。因为我根本不需要掩饰什么,我就是需要快乐和放松,而得到的时候,也很乐于表达谢意。我会毫不羞耻地让他深入一点,再深入一点,直到我快要触到死神冰冷的指尖,那种虚脱似的高潮能让我有,被爱的错觉。他会在我耳边喃喃吐息,哦,亲爱的,你真的让我,无法自控。我又何尝不是?当然最美妙的一点是,只要起伏动荡的胸口平息,我可以在十分之一秒内把枪口对准他的头颅,精确的射入角度,不会有半点偏差;而他的虎口,也会卡住我的脖子,只要一施力,就会折断咽喉。我无法抵抗这样酷肖至疼痛的吸引力。当然,这不代表我爱他,不,我有无数情人,男人和女人,每一个都可以给我相似的体温,相似的脉动,相似的喘息。他只不过是比较出色的那一位而已。更不代表我不可能杀了他。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为杀人而生。黑道上要价最高的两位杀手,索冥和漓魂。我们简直就是一卵双生的妖魔,这样的发现让我从尾椎都兴奋地打战。如果我的想象力足够丰富,我可以认为我们是为对方而存在的天敌和爱人。所以我们醉心于这样的爱恋游戏,都等待着是谁先入戏太深欲罢不能,又是谁最后把牺牲品的心脏捏到指间。我怀疑这可能会需要永恒来决定。只要我们都还活着,我们就随时能施舍给对方以假乱真的温存体贴,也能在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背叛别离。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如果是他的手折断我的颈椎,处理尸体的时候恐怕依旧会用口哨吹那首惯例的婚礼进行曲,他的恶毒癖好。而反过来,如果是我的子弹穿透他的肺叶,那可能会比较麻烦,因为我热爱从每个猎物身上收集一点纪念品,至于具体是要他那笔直乌黑的头发还是他胸前片刻不离的十字架,这实在很难决定。你大可以说我变态,但我就是喜欢。我寓所的地下室里,放满了各式各样的此类收藏。那是我犯下的罪,我指间绽开的恶之花所留下的种籽,弥漫只有我才能嗅得到的罪孽芬芳。不过放心,就算偶尔撞见,你也不会恶心欲吐。我一般没有对人体器官的偏好,那一个个精巧盒子里装的,多半就是一只不起眼的伪劣戒指,一把散乱的玛瑙手珠,或者蛋白石的袖扣,活像跳蚤市场,或者一个顽童的宝贝匣子。他大约会成为我最骄傲的藏品之一,如果我有这个机会的话,那是说,如果有人出钱买他的命的话。我从来不做赔本的生意,那完全没有意义。同样的,我也很幸运,暂时还没人要我的项上人头,因为出手的也一定会是他,和我齐名的索冥。只有他,与我师出同门的他,有这个能力杀了我。在那之前,且让我们抱紧对方汗淋淋的身体,能榨取一分快乐就是一分。我们抚摸,我们啮咬,我们承受对方所赋予的惩罚或是奖赏,痛楚或是巅峰;我们索求对方又抗拒对方,我们渴望对方又逃避对方,我们热爱对方又痛恨对方;这样的矛盾厮缠,是根植在两人血肉中的剧毒,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无比危险又无比蛊惑,可以带来只有杀伐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兴奋和满足。他大概比我年长一些。第一次见到他时,我不过初尝血腥滋味,而那时的他已经是道上小有名气的年轻修罗。我被派去接他,因为组织那次给他的任务,其实凭他一己之力,根本无法完成。他们只是想试探他的实力而已,所以故意让他孤身前往,等算计着时间差不多了,再让我出手支援。也是给我这新生的嗜血夜叉一个一展身手的机会。那天的雨,下得叫人视线模糊。我穿白,胜雪的白,从头到脚是那种代表纯洁和救赎的颜色。假扮天使的完美戏服。我撑了布伞站在偏僻小巷里皱眉,指尖拈起自己的衣衫下摆,犹豫不决地看着那一地黏稠的血污。该死的,这个疯子,你要杀人也给我好好地杀。弄得如此狼籍,难道不知道我有洁癖么?不讲究美感的家伙。然后我抬头,看到他。其实那瞬间我并不清楚看到的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挣扎在呼吸边缘的死灵。根本辨不出原本色泽的衣角,滴落的也不知究竟是他的还是谁的艳红液体。从他倚着墙挪动的姿势,我吊起嘴角,肋骨至少断了三根,左腿上中了一枪。事实上,我很好奇他怎么可以支撑到现在。那样的伤,平常人早就晕厥过去了。他也看到了我,我想是的。因为他突然停下,手里的匕首微微抬起一点,食指滑上刀背以便更好地掌控出手力度。那种溶入细胞的反射性攻击姿势,惟有真正的杀手才能在这样的状况下做到。我盯住他漆黑得糁人的瞳孔,那里面倒映出我古怪的白金色头发和翠绿眼眸,如此清晰。雨继续下,我们谁都没有动。他看着我,我看着他。仿佛站在冥河两岸的陌生游魂,淡漠而好奇地对视。我不知道他脑中呈现的是怎样的我。而我眼里的他,就是一只遍体鳞伤的孤狼,危险而绝望地呲开仅剩的獠牙,等待着是猎人的棍棒先粉碎颅骨还是自己的利爪先撕裂死敌。“Hi.” 先开口的那个人,是我,笑得活像在游园会上舔抿着棉花糖的无辜孩童。他看着我,眼里渐渐渗出杀气凌厉。没有正常人会在看到眼前一切时还能微笑如常,他大概把我当成了敌方的人。那也没什么不好,就让我来验证一下这位素未谋面师兄,他到底凭什么,出道不久便把持得了如此的声名鹊起。眼角捕捉到远处突如其来的身影,讨厌,总有人会在最不恰当的时候出现来刹风景,真叫人郁闷。拔枪,射击,他身后二十步外打算偷袭的那三个人闷哼倒下,整个过程持续不到五秒。但我们彼此,都已明白身份。blzyzz他的嗓音有一点沙哑,而他的眼神如同粗糙手指滑过我的脸颊,带几分轻蔑和猥亵,我简直有一丝不挂的错觉。“好枪法,漓魂么?你比我想象的,要诱人很多。”这回我没有犹豫,几步跨上前,照着他小腿上的弹孔就一脚踹下。妈的,居然招惹我,你想死就直说。他顿时痛得浑身冷汗淋漓,栽到我脚下。我蹲下身,戴了雪白手套的左手指尖剜进他颈后的伤口,满意地感觉到他肌肉的抽搐。另一只手则利索地掏出手机,按下一连串号码,“喂,老大,来拖死人。”我诅咒自己那片刻的松懈,但已没有后悔的机会。他的手以那样一个不留余地的速度缠绕上来,扣住我的咽喉。我压根没有预料到的有效反击。他赌得很准,准得叫我想骂娘。确实,若单纯论力气,对他我完全没有胜算。而这样近的距离,我赖以生存的枪根本无法出手。我以为他会杀了我,他拧住我脖颈的力道大得骇人。但几乎是同时,他做了一件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不能原谅的事。他那因为失血和雨水而冰冷的唇压过来,姿势分不清是吻是咬,舌尖娴熟探入,十二分轻薄,我的口腔里瞬间蔓延开甜腥的气味。我纯粹是惊呆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短暂的缺氧,所以放任他尖利的牙疯狂制造细碎伤痕,在我的唇角。当我终于找回呼吸的频率和能力,我狠狠地咬下去,借着他一刹那的疼痛退缩猛地推开了他。分开时我们两人都酷似传说中的吸血鬼,唇被自己和对方的血染作朱砂色。我唯一的结论就是这个人已经大脑受创,要么就是他有间歇性狂犬病症状。所以我采用了对付精神病患者的正确方法,口袋里的手帕浸泡过吸入性麻醉剂,实在是相当的方便。我恼火地对着昏睡的他狠狠踢过去,发疯发到我头上来,真是瞎了眼了。一个吻其实给谁都一样,但我不允许有人以这样侵略性的姿态主导一切。执行任务的伤,我给他的恶毒回敬,足足让他在床上躺了数月。而等他再次握紧那柄匕首,等待他的第一个新闻,就是他将长期与我合作。也不知道这个消息是让我们之中的哪一位更加气恼,至少我的反应是径直冲到靶场把所有的练习靶打成了蜂窝。“很荣幸再次见到你,我的合伙人。”有谁的脚步逼近。这家伙不是蠢到了极点,就是大胆到了极点,居然到靶场上来找我的晦气。我眯起眼,碧绿瞳仁收缩成竹叶青鳞片上的狭长折光。“看来这几个月来你并没有学会应有的礼貌。”我的枪眼直指他眉心,明明白白的请勿打扰。“正相反,我只是来和我的合作伙伴增进了解而已。”他耸耸肩。“增进了解是么?”我突然启唇一笑,砰砰连响过后,三枚子弹完美地把他的头颅轮廓在墙上标示出来。“那你听好,我擅用枪和暗器,近身肉搏接近不及格,但远距离射杀万无一失。还有,我是双性恋,喜欢在完成任务后和任何顺眼的人上床,够清楚了?”“当然,再清楚没有,那是不是该我了?”他扭头打量一下耳旁的弹孔,脸上几乎没有表情。我只来得及捕捉到一点仿佛少女贝齿在微笑时的闪亮,然后什么冰凉的东西擦过我的颈动脉。那是他的匕首,被他一掷插入我身后的石柱。就连我,也不得不佩服这一掷的力度和精准。“我讨厌用枪,非常讨厌,我只信赖我这双手和我的刀。如果可以折断一个人的脖子或切开他的胸膛,我绝对不会选择子弹。”他走近一点,手扣住仍在颤动的刀柄,“还有,我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我挑挑眉,“没情趣的家伙。看来我们的爱好没有冲突的地方,我只要保证自己在需要的时候能尽快赶到红灯区就可以了。”“哦不,”他再靠近一点,潮湿呼吸从我的耳根擦过,驾轻就熟的撩拨,“我不介意上你。”天啊,真是遇上有趣的人了呢,很久没有人能挑起我恶作剧的欲望了。“how sweet,” 我有意把头抬起,盯着他饱满双唇的眼神已经有点过分露骨,舌尖吐出一点,几乎要掠上他的脸颊,摆明了就是邀请姿势,“那我也不介意破例勾引搭档了。”他的回答,是探入我衣襟的手指。长期握刀的粗糙指腹,游走在肌肤上太容易引发蓬勃欲望。两人都是个中老手就免去了笨拙尴尬的过渡磨合,过程是前所未有的顺理成章,我们发掘着搜索着所有陌生而熟悉的攻克点。嘴唇,牙齿,舌头,人的身体,归根到底结构是一样的,谁的都可以沉迷,谁的都可以取暖。当他进入的时候我吃吃笑得妖娆,无可救药啊,漓魂,我们不过见了两次面,说了不到十句话,而他已经知道了我身体最隐密的地方,我也把牙印留在了他的肩背,MB的效率也不过如此,真他妈的值得祝贺。我并不清楚我们俩,是谁诱惑了谁,又是谁逼迫了谁,那或许根本不重要。总之似乎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延续,介乎情人,介乎对手,介乎伙伴,介乎陌路。分开的时候不会思念,相聚的时候也不会庆幸;甜蜜的时候不会迷乱,清醒的时候也不会冷淡;可以放纵但不可以依恋,可以爱抚但不可以信赖。我热爱这种若即若离的尺度。也许每一个任务前我都会在不同的床上醒来,身上沾染古驰或是香奈尔的气味,然后电话响起,那个熟悉沙哑略低嗓音冷静吩咐,把自己打理清楚,有活干了。接下来的事千篇一律,同样的尖叫,同样的厮杀,同样的流血,同样的寂静。等目标咽下喉里最后一口气,我们总能像两头嗅觉灵敏的兽,由暗处敏感地判断出对方的所在。手指和嘴唇代替眼睛先把握双方,衣服被撕裂的方式简直太急切太渴求,杀的人越多我们越无法自制,连把自己带离现场回到寓所都需要太多毅力和镇静。他身上弥漫的血腥气息和我指间的火药味混杂交缠,那是最好兴奋剂,常常让我弄不清是想更深地吻他还是把枪里剩余的子弹全部送入他的胸口。他不说话,我也不,喘息和呻吟代替一切,言语未免太难掌控。说什么?什么都不值得说,只是享乐而已,没必要浪费脑力构筑句子。不是对方,恐怕也会是别的人。我们都只是利用最廉价最便捷的资源罢了。结束之后我们绝对不会呆在同一张床上,这大概是杀手的通病,没有办法在同行的存在下入睡。他会坐到窗台上点一根烟,不紧不慢地吞云吐雾;而我会去洗澡,他的浴室里早就让我放上了自己惯用的浴液和洗发水,我钟爱的鸢尾香型,一点点浸润毛孔百骸。我等待三十分钟,让那带点孩子气的娇嫩味道进驻到身体发肤,挥之不去,再出来,穿衣,开车回家。在自己简陋得不象话的一室一厅里彻夜安眠。这便是我的完美生活。比速溶咖啡还无聊,比点火白兰地还刺激,比盗版CD还不可预见,谁知道哪一秒就会突然停止。我们从来就不是正常的恋人,永远也不可能是。总有些事情无法改变也无法掩饰,比如我们绝对不吃对方递来的东西,绝对不把后背暴露在对方面前,也绝对不会在任何时候解除防身武器;甚至在我们最亲密最放纵的一刻,枕头底下绝对少不了我的枪和他的匕首。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们随时上演低俗言情剧目,只要有这个冲动,没有谁能比我们更甜腻,像熬了三天的太妃糖,从心窝里叫人反酸。比如他偶尔无聊透顶,会用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来装点我的眠床,让那芬芳浓郁的生灵碾碎在彼此痉挛的身体间;比如我有时心血来潮,也能像个温存体贴的完美小情人一样为他梳洗那头墨色直发。我其实并不喜欢自己的白金色头发,过分柔软的质感,捏在掌心就像抓了一把蝴蝶翅膀的灰粉,绵绵腻腻没个重量,扣不住攒不牢。而他纯血东方人特有的黑发,削得再短再薄也如蚕丝样光滑笔直,让人无比眷恋的触觉。所以我有空时总不厌其烦地花上十来分钟为他洗头,沾了厚厚泡沫的青丝缠绕在指缝,一丝丝一缕缕如同微凉的水生动物。每次我都忍不住鼓动他把头发蓄长,他每每瞪我,这是烦恼丝,懂不懂?要那么长来干嘛,成心烦死我啊?我继续把玩他的发,活似贪婪孩童得了新木偶样爱不释手。“痴人之见,要真是没了头发就没了烦恼,我打赌全世界只剩光头。最轻松彻底的方法就是自己把自己撞成脑震荡,一了百了。没听说过幸福的生活就是白痴的生活么?”他打个哈欠,“为什么不把孟婆逮了来让她天天熬汤给你喝?”“你脑子进水了啊?这种事都信。”“亲爱的,我是说如果,如果她真的存在的话。““如果她真的存在,我只想用她来试试我的勃郎宁。”他摇头,“宝贝,你太现实了。”我冷笑一声,衬衣也不脱就径直翻进浴缸。把他的头拉低一点,伸出舌尖一点点勾画他饱满唇线。与此同时手指早滑到某个敏感地带,拿捏好方位恶意掐下,趁他猝不及防倒吸冷气的时候,果断地加深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分开的时候两人的眼神都有些不够清明。他把我托起一点,无可奈何地替我解开粘在身上的纯棉织物,“想换话题的话,直说就好了,你想平白无故憋死自己么?”我根本不搭理,自顾自地把湿透了的CK内衣扔到地板上。beloved, 我本来就是现实且懒惰的人,生命有限,又何必浪费在幻想上?我们都已罪孽深重,就算可以遗忘一切,从头开始,难道就能被原谅,难道就可被救赎?不能成真的梦,何苦去做,真正能让自己解脱的方法,只有死亡一种而已。我随时都等待我们中的一个,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把这忘忧果递到对方面前,只有我们彼此才有这个能力这个资本。※※f※※r※※e※※e※※老实说,相比之下,我确实有比一般男子更纤弱无害的外表。这并不能怪我,如果你愿意尝试,长期在黑暗中练习枪法,仅凭听力,触感和直觉来判断目标。那十数年下来,任何人都会拥有这样白惨惨得发蓝的肤色,那种月光下的骨瓷瓶的光滑易碎质感,好像皮肉里流动的不是鲜红温暖液体,而是某种清凉无色的诡异胶质。过分单薄的五官,可以断定是继承于我的母亲,虽然我从未有过见到她的荣幸。但这并不代表我乐于扮女人,我第一千零一次考虑是不是该拒绝所有要求我变装的任务。足踝上缚着的系带高跟鞋惹得我直想狠狠踢上身边每个人一脚。握惯了枪支或是暗器的手,套上沉甸甸的戒指手镯就百般不自在,简直像没穿衣服出门一样。当然我足够敬业,还不打算在宴会上引来不必要的注目。问题在于,猎物为什么该死地还不出现?我不是有耐心的人。十三帮的老大已经比原定时间晚了两个多小时。“航班晚点,目标十分钟前才着陆。”水晶耳坠里传来某人熟悉声线。我低声诅咒,“在他来之前我已经无聊致死了。”纵是看不到,也明明白白听出他的嘲讽意味,“我相信主人下面安排了惊喜节目,没有条例规定你不准参加。”“或许我应该选择让你永远闭嘴,这样大家都不会无聊了。”我脸上笑容如风,牙齿暗地里咬得咯咯响。他的回话被那风韵犹存的丰满女主人打断。我闭上眼睛不去看她那涂得仿佛给谁揍了一拳的红唇上下蠕动。“在赵先生抵达之前,我为大家安排了一个游戏。大厅里的灯马上要全部熄灭,除了一盏聚光灯,当它停止移动的时候,光圈里的那位先生或者小姐,必须要回答一个小小的问题…”如果世上还有比这更乏味的事情,darling, 我脱帽致敬。我站在漆黑一团的宴会厅里肆无忌惮地打哈欠。所以,当我的眼睛被突如其来的光线击中,除了苦笑以外,实在想不到其他合适的表情, shit.“啊哈,这位美丽的小姐,请问,你最想得到,又最得不到的东西是什么呢?要说实话哦。”女主人笑得像只饱食终日无所适事的宠猫,几分隔岸观火味道。我突然发觉,比起那位迟到两个钟头的赵先生,她似乎更合适面对我的枪口。“气球。”我煞有介事地歪着头想了想。“什么?”“气球,蓝色的气球。”“像您这么年轻漂亮的小姐,为什么会…”问话的人好奇地瞪圆了一双割了双眼皮的眼睛。“哦,因为从小就没有人认为我会喜欢气球,长大了,就更不会有人想到要送我一个气球了。”我轻描淡写地挥挥手。“非常有趣的答案,谢谢这位小姐。我相信等酒会结束,将有一打男士排着队送你蓝色的气球。”众人不禁嫣然,我也笑,是啊,等酒会结束的时候,我也希望会有人送我一个蓝色气球,一个就好。当然到那时,所有人恐怕都不会再记得那个想要气球的古怪女子。因为她从来就不曾真正存在过。“猎物进入电梯。”索冥的声音透过耳机传来。我松一口气,终于,再等下去我就快爆发了。“很好,收网吧。”早已被训练得习惯黑暗的双瞳轻易地辨认出门的位置。我无声无息地弯腰脱下高跟鞋拎在手里,足尖在大理石地面上轻点滑动如同发现老鼠的猫儿。来啊来啊,公主要回家,王子快点结束等待吧。在众人觉察前,我已溜了出来。手腕一扣,设计精巧的镯子里藏的毒针把VIP专用电梯门口的警卫统统放倒。舌尖抿住犬齿来保持最高度的警惕,正面恶战是免不了了,如果我不想引起更大骚动,就惟有在走廊里解决该解决的人和事。电梯叮咚轻响,报告贵宾的来临。门滑开的刹那,我两手齐齐挥出,走在前面的两名保镖首当其冲应声倒地。不等剩下的人反应过来,我抢步上前,右手中指上的硕大祖母绿戒指从目标的喉间擦过。足够了,那戒指上淬过的毒,足够他死上十回。左手袖笼里的烟幕弹触地的同时,我抽身后掠。时间并不充裕,我必须在更多的保镖赶来前离开。“第一个左拐,男洗手间。”耳机里的他镇定提醒。子弹嗖嗖从身侧擦过,我罔顾走廊里的人声嘈杂,径直朝他指点的地方奔去。手镯里的毒针已经耗尽,而入口处的重重安检根本不可能允许我大摇大摆地携带枪支。现在我唯一可以信赖的就是自己的速度和运气。当推开那个洗手间的门的时候,我几乎扑进他的怀里。他侧身让过我,在我回头之前跟在我后面的两名警卫就给他狠狠对撞到一起,颅骨的清脆破裂声不禁令我皱眉,这野蛮人,杀戮的最高妙处就在于完全不必弄脏自己的手而能够把目标送上极乐,他大约此生都学不会了。他显然也不愿恋战,解决掉尾随而来的障碍后随即揽了我的腰,从窗口跃下。与此同时,我听到头顶传来惨叫,大约是他掷出的匕首的杰作。钢丝滑索其实足以支撑我们两人的体重,但我死死抠住他的肩膀,活像快溺水的人。可恶,我绝对不会承认,但是我有严重的恐高症。不管是谁选择在二十三层高楼举办宴会,我都想砍了他。※※f※※r※※e※※e※※“去喝酒么?”他发动停在不远处的偏僻小巷里的黑色雪佛莱。“随便,你请客?”我懒洋洋把身体舒展开来,光脚有意无意蹭上他座椅来回摩挲,高开叉的缎面长裙完全是欲盖弥彰地斜搭在大腿上,裸露在外的皮肤白晃晃地扎眼,“不过我不打算等太久。”这已经是很保守的说法了。我对娱乐的概念其实非常狭窄,床是中心,其他的铺垫只能是开胃小点。我没有用前菜填饱肚子的习惯,尤其不是现在。如果他没有兴趣,那解决方法再简单不过,这世上什么都缺,寻求安慰的人永远不缺。卸去伪装的步骤我早做得纯熟,等车子在一间名为洛离珂的酒吧面前停下,任谁也不会猜到走出来的那高挑身材,笑容懒散的绿眸青年就是方才紫衣褐发的俏丽女子。“那么,呆会见了,”我冲他抛个飞吻,“如果我在你喝完酒之前都没能找到人开房间的话。”他的指尖滑过我的下颌,嗓音故意压低一点,丝丝金属质感诱人入骨,“亲爱的,我是该建议你和全球所有的酒店达成客房半价协议呢,还是该建议你注意身体?”“第一项提议听上去更有建设性。”我把亚麻外套甩上肩头,“我一定认真考虑。”事实证明把一个看上去还顺眼的女人带上饭店的床比正儿八经地喝一杯威士忌要迅捷得多。我点的那杯曼哈顿之夜甚至都还没送到面前,就有雌性生物上前搭讪。黑色吊带衫里连胸衣都省了,敢这么穿的其实都是涉世未深的孩子,自以为某些部位波涛汹涌便是性感尤物。和她们在一起,就像读一分钟小说,崴桑挂参匏娇私峋郑懈叱本涂梢浴?font color='#eefaee'>的8eefcfdf5990e441f0fb6f3fad“宝贝,今晚怎么一个人?”我知道我的优势就在于眼睛,碧绿清澈仿佛春日里波光鳞鳞的湖面上最温和的一泓水色。这样的眼睛,要表达含情脉脉,或是撩拨挑逗,都再合适不过。而我现在的眼神,活脱脱就像是在注视寻找了三生三世的命里孽缘,既渴求又哀伤,如同鸦片和醇酒的搭配,入喉穿肠。如果我不是杀手,恐怕也会是顶尖的戏子。十分钟后我和那个女人已经滚倒在床上。认真算起来,我都不知道是自己的枪出手更快,还是我脱床伴的衣服更快。我喜欢女人身体里蒸腾出来的淡淡暖香,我喜欢她们柔软光滑的肌肤,我喜欢她们蜂鸟扑翅似的急促心跳。我当然也喜欢男人,那和女人截然不同的感受。同样的身体构造就更容易明了双方的渴求双方的欲望,完全的放纵,完全的狂乱,完全的颓靡,徘徊于极痛与极乐的边缘,游走于天堂与地狱的交界,不知道哪一秒就会自己把自己逼疯。节操是什么?这个词对我而言和哥德巴赫猜想一样无关痛痒。且容我在有生之年把来世的任性张扬都透支了吧,我能把握的也只有现在而已。放心,一切都有裁决,眼下只不过老天给我一星半点娇纵,宠爱过期后有的是时间让我慢慢煎熬,连骨骸亦碾磨成灰,半入风烟半入泥。但我不抱怨,也轮不到别人责难。他曾经说过,他热爱鲜血的颜色和味道,尤其是我的。说这番话的时候我正在咬牙切齿地和手臂上的伤口做斗争,不等他说完劈手就把绷带卷砸了过去,屁话,有这爱好你自己把自己捅几个窟窿试试。他倾前一点,指尖滑过我的肩胛,啧啧叹息,这么单薄苍白的皮肤,越是千疮百孔越是血迹淋漓就越让人欲罢不能啊,就像极品的宣纸,不被描画上什么就是浪费。亲爱的,你简直是天生为毁灭而存在。我的手势快如飞鸟,那是我一贯长项。用不了一只蛙起跳的时间,面前用来缝合伤口的银针已经抵住他后颈,在两节脊椎骨的缝隙间危险停留。他不可能不明白,那里是专管呼吸和心跳的致命区域,如果刺进去,连一滴血,一丝挣扎都不会有。老天,只是玩笑而已,宝贝,别那么剑拔弩张。他夸张地摇头。我把针再压紧几分,口气平淡冰凉如同软滑水草,你他妈就是活得不耐烦了。好了好了,他抬手作个投降驾势,纯黑眸子里全是稍安勿燥神气,看在今天是圣诞节的份上,亲爱的,我不奢望你的祝福,倒也不需要你的诅咒。至少我短期内还不会对生命失去兴趣。你闭嘴,没人当你是哑子。我把包扎用具扔进抽屉,踢开椅子站起身来,走吧,他们该等急了。他懒洋洋把大衣披上肩头,是谁那么矫情,开什么圣诞party,难道还要我们全体去教堂祈祷?总比一个人在家蒙头大睡要有趣得多,我坐进自己的银白BMW,发动车子,如果真去教堂的话,我还是有耐心在胸前划完一个十字,权当解闷。但我绝对不乞求谁的原谅谁的宽恕。如果上帝能给我一张崭新的脸,一段崭新的记忆,一个崭新的开始;如果漓魂二字可以在一个瞬间被他研磨成巴比伦空洞苍白,毫无意义的骨骸,那么我绝对五体投地,虔诚阪依,从此以后做中规中距完美教徒;每周做礼拜,饭前感恩,见到陌生人也会微笑说愿主保佑你。可惜他不能,没有谁能。一步入魔便步步是孽,谁能拯救得了谁?所以我只信仰我自己,至少我的肮脏灵魂会一直腐败下去,永不变更永不背叛,天使会堕落,魔鬼却不会,相比之下还是后者值得信赖。每一次生死相搏,只要我比对手强上一点点,就有权利能够继续生存,继续疯狂。用杀戮换取时间,用能力挑战真理,直到不再强大的那一刻,便心安理得接受判决。这是最公平合理的竞争,无论我选择诚惶诚恐地扑倒在神灵面前为自己的罪忏悔哭泣,还是在上帝面前竖起中指,都不会改变什么;既然如此我又何苦劳烦,浪费那一炷香,一叩首的精力?我或许不是最勇敢的,却绝对是最懒惰的。※※f※※r※※e※※e※※才走进约定的包房,还不及抬头,就迎面被不明柔软生物死死兜个满怀。我好不容易挣开,先检查肋骨是否完好。死妮子,自己打扮得让男人垂涎女人怒目也就罢了,尽来破坏别人的庄重形象。“美女,要出人命的好不好?我颈椎骨折半身不遂了你养我啊?”“没关系,师兄,你安心地去吧,人民永远怀念你。”时下,从八岁到八十岁的雌性生物都被统称为美女。而眼前这位,应是属于质量三包,通过国家鉴定级别的。果绿肚兜配短得不能再短的鹅黄热裤,身材好得让一街的女人都仰天长叹;脚下鞋跟既高且细,戳得死人。我不由暗笑,想象被她踩上一脚的人,脸色该如红绿灯样妙极。“喂,小米,当真是全球变暖啊,大冬天的打扮成这样。”索冥完全不懂怜香惜玉,伸手就去扯来人满头的蓬松发卷,好似抚摸比熊犬。小米一双眼睛涂个绿油油眼圈,睫毛长得可以挂俩茶壶,整个一视觉系地下乐手,所以白眼翻来,颇有份量,“怎么,你不爽啊?有身材不秀岂不浪费。”“嗯嗯嗯,小米你身材果然越发惹火了。有没有兴趣让我仔细研究一下?”我揽了她细腰做色狼状。小米咯咯笑得花枝乱颤,“师兄啊,还是算了吧,我不想被你那些数以百计的情人追着打。”旁边沙发上坐着的红发小子大大地打个哈欠,“那不正好给你练练手?”递了酒水单过来的一位长发丽人娇嗔地瞥了说这话的人,“哎呀,漓魂的那些大美人们,怎么能拿给小米练招子?她那没轻没重的手脚,把人家脑袋拧下来也就罢了,毁了人家脸可怎么好?”我瞪了那长发女子半晌,猛地一脚踹了过去,“死人妖,大过节的你装什么女人,倒我胃口啊?赶紧把那头发给我剪了。”被称作人妖的那位顺势倒过来,迥异常人的柔软敏捷,“没良心的,人家就是想让你看看我的新发型嘛。”声音听上去比小媳妇还委屈。我抚了他挑染了一丝丝粉紫的长发叹气,“乖,这是正经喝酒的地方,你这造型会呛死人的。”旁边有人过来拍我肩膀,“喂,废话说完了没?说完了要喝什么赶紧点。”我瞅了瞅地板上已经不少的空瓶,这群疯子,把伏特加和白兰地当水喝啊,“有热牛奶么?我怕酒精中毒。”“扫兴的家伙,”他咕哝一句,“索冥你要什么?”“马丁尼。”我哀怨地四下搜索,“还有没有正常人士和我一起拒绝酒后驾驶?”“正常人士选择在这个时候一醉方休。老兄,你别装傻充愣。”我嬉笑作答,“抱歉我没有享受宿醉后头疼的习惯。”“那就给我老老实实一边呆着去,甭捣乱。”我于是极端郁闷地端着我的热牛奶寻找一个比较安全的角落坐下,以免被人作为发酒疯的对象。虽然这帮人的酒量都不是以瓶,而是以打衡量的,但我保证在午夜之前就会有各式闹剧上演。很不幸我马上发现自己不得不和组织里闻名的变态狂人对视。此人的品味我不敢苟同,虽然每次刺杀目标的信息都是由他一手收集处理,我们每个人都仰仗于他的资料。但这个本是医学院高才生毕业的家伙,我总是怀疑他看到的究竟是一个个完整的人还是走动的解剖样本。“好啊,漓魂, 真可惜你仍然健在。“我见怪不怪地接受了他的问候方式,“你仍然对我的手骨结构充满好奇?”“那当然,”他推推鼻梁上的无框白金脚眼镜,“你的指形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你做好准备就这么一直等下去吧。”我挑眉做惋惜状。“不过我最近又发觉了一个很让我感兴趣的问题。”我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是否该在此刻起身换个座位,但还是忍住了。毕竟如果现在站起来,被满室乱飞的酒瓶击中身亡的可能性比被他恶心致死的可能性大得多。这群家伙完全就是把玻璃瓶子当手雷冲墙上扔。“你知道‘火鸟’么?”白痴,你当我三岁孩子怎的,“我很荣幸自己干掉了至少十个火鸟手下,不过说实话我觉得他们对成员进行全套整容手术的作法很没有必要,现代化妆术已经非常成熟。”“他们最近又研制出了洗脑的技术,可以完全消除人的记忆。”他的眼睛在镜片后闪闪发光,那种灼热让我有点反胃。“非常有趣,”我盯着杯子里的温热乳白液体,“这么说他们的成员应该完全有权选择退休,因为根本不必担心会有泄密行为发生了?”“不错,很神奇不是吗?”他把下巴抵在指尖,“在疲惫厌倦之后,以另一个身份另一个脸孔重新开始。相当诱人的研究。”“进了这行还谈什么退路?”我把杯子举到眼前打量,“少自欺欺人了。”“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想过金盆洗手,人总是怕死的。”我突然有点恼火地眯起眼,“你是在试探什么?”“只是好奇而已,如果有可能,谁都不会拒绝正常人的生活吧?”“再怎么说,这都是‘火鸟’的把戏,和我们有什么相干?我还没有被整个组织当叛徒追杀的闲情逸致。”“那倒也是,老大睚眦必报的性子,绝对不会容忍背叛。”我斜瞥他一眼,“你这番话对多少人说过了?我不知道你有当福音天使的嗜好。”他哈哈大笑,“我倒是没有,不过你对这消息的反应算是最无动于衷的一个。”他顿了一顿,突然毫无预兆地露出小孩子发现玻璃弹珠的着迷神情,“我刚才发现,你的眼睛也很漂亮,近距离看都不会有一点杂色,泡在标本瓶子里一定像两颗硕大的孔雀石。”我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冲门口走去,谁能消受得了这种赞美这种注视,这个变态活该一辈子呼吸福尔马林蒸汽。才走到一半就给小米高声叫住,“师兄,去哪儿啊?这么早就撤,太不给咱们面子了吧?”说着就蹿过来拽牢我袖管,像只狡猾的狐。我苦笑不已,“你这丫头,都灌醉了大半屋子的人了,就放我一马吧。”小米在我们当中,酒量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次次聚会都非把和她拼酒的人全喝到桌子底下去。然后还能脸不红心不跳地开200码时速回家。酒喝得越多笑容越是甜美,就她现在的状况看来,应该不到她底线的三分之二,而屋子里保持坐姿的人已经屈指可数。她踮起脚也才到我鼻尖,一只涂了亮金甲油的手指直戳我额头,浑圆猫眼在灯下亮如琉璃,“你要是想走我也不拦你,够爽快的就把这杯酒给我干了,别废话。”我明白现在说什么都是白费,只能暗自祈祷她笑吟吟递到面前的不是99%酒精。舌尖触到杯子里的液体我就倒抽一口冷气,不加冰的纯威士忌,这一杯下去我大概就需要奇迹来引导我找到自己家门牌号了。※※z※※y※※b※※g※※两分钟后我靠在酒店走廊的墙上喘息,该死,口腔到胃囊一路火烧火燎,现在暂时还分得清东南西北,呆会可就难说了。或许我应该在视线还清楚的时候赶紧离开,不然大约会被清扫服务生当垃圾扔出去。听到有脚步声走近的时候我条件反射地扣住袖笼里的弩箭,多年训练出来的习惯性动作。冒昧掏枪未免打草惊蛇,但也不得不防患于未然,尤其是以我现在的状态。“你在这干嘛?”是索冥的声音。我抬头定定地看了他半晌,答非所问地说,“你怎么在这?”“我才去了趟洗手间。”他皱皱眉,“小米灌的?”“bingo,”我笑笑,“不过上床的力气还是有的。你去开房间吧。”老实说他来得恰好,我都不敢保证自己有冒险开车回家的勇气。“我讨厌这家酒店,”他扬手把钥匙甩过来,“去我那吧。”雪佛莱滑行在路面上如同黑色的幽灵,车速很快,又或许是因为我的视力被酒精模糊,周遭景物的颜色,体积,质感都被拉伸扭曲,像极了印象派杰作,叫人眼花缭乱。隔了薄薄玻璃窗,我看着它们,它们看着我,互相愉悦又互不干扰。街边掠过的霓虹灯在我的瞳孔中倒映出含义不明的色块,动荡旋转如同万花筒里的纸屑。我突然不知为什么想起了很久以前,曾经在谁的客厅窗户外看到过的一棵圣诞树。墨绿枝叶上挂满了红红绿绿的小小灯火,明灭闪烁像深海里游动的电鳗,这从未见过的奇异美景一下就吸引住衣衫褴褛的我。那时的我,蜷缩在墙角,拖了长长的鼻涕,手里是半小时前有幸在垃圾桶里拣到的一节烧糊的羊腿。因为舍不得一次吃完,所以只小心地咬了几口,又不知道该藏在那里,就宝贝兮兮地一路抱着走。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那羊腿的味道,没有薄荷酱,没有银餐具,没有红酒,但穷我此生也没再尝到过那么好的羊腿,也没再见过那么漂亮的圣诞树。我痴迷注视着那满枝五彩缤纷的灯火,对瑟瑟发抖的自己说,有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可以整晚整晚地坐在一棵比这大一百倍,亮一百倍的圣诞树下吃羊腿,一直吃到想吐为止。当然,属于我的那段狼狈窘迫时光,不知何时就早给灼烧成兽头铜鼎里的蓬松香灰。现在的漓魂,可以娴熟地用精巧钳子品尝法国蜗牛,也可以完美地用藏在手表里的利刃切开猎物的喉咙;可以优雅地跳出一曲维也纳华尔兹,也可以把安了消音器的枪口无声无息对准某人的太阳穴。但我已经太久太久都没有体验过捡到那只羊腿时纯粹的欣喜,那种想叫我边傻笑边流泪的小小幸福。“你在笑什么?”他疑惑的声音仿佛从地球的另一端传来。我迷茫地扭头看向窗外,确实,我在笑。淡色唇角向上弯成一个柔和弧度,无懈可击的笑容。但这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可笑,而是因为,我不想哭。没有泪水可以挥洒,那就用笑容替代。我突然开口,“停车。”他愣了愣,我解开安全带,重复了一遍,“停车。”他总算照办,车子平稳地在路边停住,“怎么…”一句话没有说完就被我堵在唇间。柔韧手指扣牢他的后脑来抵御他本能地微微挣扎,舌尖固执抵入,唇齿交缠的程度瞬间就深到足以让人窒息。两人的呼吸里都有烈酒的浓郁气味,越发让人头脑混沌仿佛吸入了太多高浓度的香精,感官知觉全被饱和麻木。我们之间似乎从来就没有温存轻浅的吻,一贯是近乎厮杀的吞噬和啮咬,像两头饥饿的史前动物,全无矜持忍让的概念;而此时此刻我更不打算压抑什么掩饰什么;把肺泡里的氧气统统掠夺了去吧,至少那样我可以遗忘可以忽视;曾经的颠沛流离,我不要再想起来。被他推开的时候我简直手脚乏力如同才跑完了一万米,他的情况比我也好不了多少,“亲爱的,就算以你而言,也实在太热情了吧?”我把头埋在他肩窝,只当没听见他的调侃,气喘嘘嘘地轻笑,“我想要,现在。”他的手指沿着我的脊椎一路滑下,介乎挑逗和安抚的古怪力度,“就连五分钟都等不了么?看来我有必要和小米核对一下你的酒里是否加了料。”我张口就咬在他肩头,恼羞成怒的泄愤。明知道我就是这种脾气,兴致来了便罔顾其他,还要如此奚落。我不喜欢情绪失去掌控,只要觉察到一点苗头,就宁愿用身体来抽离思维。这不是最健康的调剂方式,却是最有效的。我不喜欢,也不能想太多。那作为一个杀手来说是极度危险的,因为思考会让人犹豫,犹豫会让人迟钝。而迟钝,就是死亡。这个城市的阳光永远像我的笑容,光彩照人却又缺少温度。我把大衣拉紧一点,对着正午日光眯起眼睛。广场喷泉的青铜雕塑那没有瞳孔的眸子里给镀了一层明晃晃反光,于是也就活色生香起来,连脸上淡漠笑纹都看上去可亲了许多,希腊式长袍的褶皱处掩着年久沉积的铜绿,像某种得意洋洋的藻类侵占文艺女神的衣角。我脖颈上裹着兔毛围巾,手里却不伦不类地举着冰激凌蛋卷。巧克力,干姜和薄荷味道的三个圆球顶在锥筒上,嘶嘶溜溜舔得开心,像个再普通不过的馋嘴男孩。这是我不为人知的贪婪享受,一面冻得手指冰凉一面不停地吃哈根达斯,吃到头疼才罢休。我就这么咯吱咯吱地嚼着脆皮蛋筒,站在广场中央听一位流浪提琴手拉琴。他拉的是什么,我并不知道,似乎是俄罗斯地区特有的忧郁哀伤调子,啊,家乡,圣彼得堡圆顶上的鸽子,银灰色的小白杨,还有系着红纱巾的伊娃,我是多么想念你们。这个民族总有太多根深蒂固的悲剧情结需要发泄。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开始振动,屏幕上跳出熟悉的号码。我按下接听键,索冥的熟悉嗓音穿越空气。他说了什么,我没有听清,于是稍微把耳朵贴近一点,“什么?”他大约是皱了皱眉,“你在干嘛,很吵。”“哦,我在广场上听人拉琴呢。”我把最后一点蛋卷扔进嘴里。“你?听人拉琴?”“就算再吃惊,也请稍微掩饰一下。”我叹口气,“我就那么不像有音乐细胞的人么?”“确实很出人意料,”他的低哑笑声在电话里沙沙作响,“以至于我已经忘了我本来是要说什么。”我把脚下的一枚小石子踢开,“闭嘴。你现在在哪?我去找你。”他懒洋洋报出个地点,我把声线压低一点,过渡出暧昧深沉低音,“宝贝,我马上过来,等着我。”他低声诅咒,“别他妈把我当女人哄,你今儿发烧了啊?”“怎么会呢,亲爱的,只是特别想你而已。”提琴手的长弓在透明琴弦上轻盈跳跃滑动,越发突现他骨节分明的腕子。我记忆中的某人,也有着这样单薄修长的纤细手骨,总叫人担心会不会在一串飞快音阶后甭坏。他那端传来被呛住的咳嗽声,“天啊,我可不可以认为你不幸被丘比特击中了?”“丘比特已经在我身上找不到可以再插一枝箭的空隙了,我的心里早就满满地装着你了呢,darling。”我想就连莎士比亚也会被这番话腻到反胃,但听者说者都无比自然,归根结底是演惯了浓情蜜意的老手。他的讥诮之意隔了电话也凉悠悠刺人,“那还是让我的刀来试试可不可以找到空隙吧。”“好啊,我现在就过来,你把刀磨快一点。”包里的硬币哗哗吟唱,我把身上所有的零钱全部倒进了提琴手的琴盒。他冲我微笑致谢,我轻快地向他挥手道别,小跑着穿过广场,脚下仿佛生着精灵的透明翅膀。亲爱的,我在这一刻,像一个初恋的呆子一样向你飞奔,你看得见么?相信我,在这一刻,我是真心地想给你一个惊喜。之前也罢,之后也好,或许都只是自己一手编导的剧本,需要排解的本能作祟而已。但这一刻,我想把它给你,我最单纯的悸动,最天真的执拗。跑到他指点的地方的时候,我的围巾早就披散肩头,额上渗出薄薄细汗。他站在一株法国梧桐下等待,黝黑眉毛挑高一点,看热闹的神态。我气喘嘘嘘地站定,笑吟吟如同得了小红花的幼儿园新生,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大小的纸包递过去,“喏,我可是跑了三条街找到的哦。”他接过来往掌心一倒,掉出来的是串简单不过的手链。几颗最粗陋的玳瑁色扣子和一把廉价的黑塑料珠胡乱穿成,说它小家子气都是宽容。“这是…”那一刻他的表情迷茫惊讶得简直稚气,仿佛目睹煮熟的鸭子拍翅飞走。我得意洋洋地把袖口拉起一点,腕子上露出一模一样的链子,“怎么样,情侣手链,现在很难买到这种的了,我小时候满街都是。”他低头打量手心里的链子,稍长的额发掠到眼前,大约实在是不知道该不该当着我的面把它扔进垃圾桶。他原本是品味极为挑剔的人,连手帕都要拒绝非手工制作的。这样成打批发的劣质品戴在他腕上无疑于王冠上突兀出现的玻璃珠。我不由分说逮过他的左手替他扣上链子,“喂,给点面子好不好,你就想丢了它也不要现在丢么。”“看在你跑了一路的份上,宝贝,我只有暂时忍耐你的审美观了,”他执起我的左手在脉搏处把唇贴了上去,湿润温暖舌尖从细密珠子上缓缓抿过,十足就是引诱天真少女的花花公子驾势,“但愿你为其他情人挑选的礼物不是这种水准,否则你恐怕只有做好长期单身的准备了。”我只当没听见他的话,把手腕举高一点对了阳光晃动那半透明的扣子,“我曾经一直想把它送给一个我认识的女孩子,可惜那时候没有钱,等我终于可以买一串的时候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他恶毒地微笑,“如果你真的有机会送给她,我保证她的男朋友出现得更快。”“或许吧,”我耸耸肩,“其实结果都是一样。我连她的脸都想不起来了,只模糊记得她会拉小提琴,每个晚上都慢吞吞地练习小夜曲。我就躲在她窗台下听,一个个数积攒的硬币,看够不够为她买那串手链。”“非常感人,亲爱的。”他露出个难以置信表情,“真叫人无法想象,如果你现在说你打算明天就去找她求婚我都不会吃惊了。”“美丽的天使,你可愿意,做魔鬼的第九百九十九位新娘?”我优雅无比地把手心舒展成以假乱真的邀请弧度,“多么动听的求婚词啊,要再有一捧玫瑰一只钻戒简直就所向无敌了,不是么?或许我应该试试。”“历史性的一刻,我希望我能在场做目击者。”他扬眉点头。不甚光滑的链子被指腹推挤着碾过手腕时有一点麻痒,“下辈子吧,下辈子我若不再是这个我,就可以老老实实地对她说,嫁给我好吗。”“看来爱情真的会让人变愚蠢,”他夸张地叹气,“我算见识到了。”“而太聪明则未免愤世嫉俗,把美人都看作粉骷髅。所以偶尔傻傻也无妨。”我笑眯眯地捉了他的手和我自己的并排举到眼前,曾几何时,我唯一的心愿,不过是能和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分享这样的廉价手链。而现在,我可以买下限量版的粉红钻石,却找不到能够真心诚意为我的慷慨欢欣鼓舞的人。所以我只能退而求其次,链子还是同样的链子,送链子戴链子的人却早已面目全非;仿佛心不在焉的演员批挂上卷发绉领,似假还真地倒退回某个金碧辉煌年代。权当是,让自己在这个瞬间,做一个清醒着的梦吧。梦里的孩子找到了很久以前遗失的钥匙,打开城堡的门发现一切都没有改变,精灵还在原地微笑等待,等待着他回来许下盼望已久的心愿。只不过,梦终究是梦。如果孩子真的试着伸手,精灵的脸庞便会从接触的地方开始,一寸寸破碎在指尖,如同窗上绮丽的冰花样消逝无踪。他歪着头,带点恶作剧般的狡黠皱起鼻尖,“哈,亲爱的,那么你这一世就不妨开始祈祷说,万能的主啊,请让我下一世做个奉公守法市民,乖乖喝妻子熬的汤,带女儿去看辛迪蕊拉,每天忍受无聊的同事和上司,阿门。”我笑而不答,只是掉开脸去,瞪大双眼让阳光微微刺痛我的虹膜。那或许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可以被允许衰老;至少等风华不再,我的爱人还可以亲吻我干瘪的脸庞,而不是墓碑上多年前就已猝然逝去的冰冷名字。看来我是真的老了,老到居然开始多愁善感。※※z※※y※※z※※z※※我喜欢下雨天。倒不是因为我有在水叽叽的路面上溅一腿泥的嗜好,我只是喜欢雨的声音而已,浠浠漓漓像情人间的低语。所以我都会选择在下雨天清点自己的收藏。整壁整壁的桃花心木书架上全是清一色的古旧四方盒子,我乐于花上一天的时间用天鹅绒布细细拂去沉积的灰尘。如果你有耐心听我絮絮叨叨,我可以告诉你每一个盒子里盛载的故事;比如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子,我无比中意他的烟草味香水,天知道我解决掉他之后在他的寓所停留了多长时间,就是为了找到那瓶香水;还有一个猎物,她的手指纤细修长,保养得非常漂亮,吸烟的手势简直勾魂夺魄;中指和食指伸得笔直,余下的三个指头拈作一朵含苞欲放的花,青烟缭绕时寸长的指甲上镶的紫玉髓若隐若现,捉摸不定。我拿走了她最后的半包摩尔。当我在擦拭一串绿松石项链的时候,手机很不识趣地尖叫起来。真是破坏心情,我骂骂咧咧地按下接听键,“喂,老大,什么事啊?”电话那端有人轻轻咳嗽,“漓魂,火鸟的人正砸场子,你过来一趟。”我愣了一愣,“事态严重?”“我可以很明白地告诉你,现在谁都不能确定明天还会不会有‘三寸钉’的存在。”三寸钉的总部,绝对不是能随便出入的地方,看来这次是玩大的了。“那么老大,价钱是多少?”他的声音平稳如初,“如果一切结束后三寸钉还在,你也还活着,报酬你自己开。”“成交。”我吹个口哨,挂了电话。十三下钟声敲响,饕餮盛宴即将开始。我哼起一支赞美诗,盒子里的宝贝们,如果我能回来的话,一定会带回大堆的新收藏来陪伴你们。如果不能,那么就先说再见吧。五分钟后我的车已经在路上飞驰,一袭纯白大衣掩去内里全副武装。臂上的弩箭,腰间的弹匣,短靴里的飞镖,手腕上的毒针,当然还有副驾驶座上一对MX8 轻型步枪。我习惯性地舔抿着自己右面的尖锐虎牙,像即将猎食的兽开始清理利爪。舌面上一点点的钝痛总能叫我快速地兴奋起来,如同嗅到腥甜味道的鲨鱼。裹了雪白手套的双掌,今天又要浸透谁的鲜血?谁的又有什么所谓。总部里已是一片狼籍。我绕过地上横七竖八血肉模糊的人体,径直朝电闸奔去,让你们久等了吧?那就让好戏现在上演。拉掉电门的时候我开始微笑,冰凉枪柄沉甸甸攒在手心,叫人安心的触觉。黑夜才是我的伙伴,我属于远离光线的地方。现在,我心爱的枪啊,让我们一起,体验极乐。没有人,能够在没有光的情况下觉察到我的移动,但我的双眼,却足以在断电的楼道里分辨出敌我。瞄准,射击,就会听到有重物落地的沉闷回音,看,就是这么简单。子弹呼啸着掠过我的脸颊,我擎了双枪,一个倒地翻滚贴上墙面,同时食指抠下扳机,弹壳成串落地的声响清脆如雨,我擦着墙移动的速度恐怕只来得及在敌人瞬间凝固的瞳仁中晃过烟色幻影。第一层迅速清理完毕,我在二楼的安全出口处丢下已经空空如也的步枪和子弹带,从腋下摸索到惯用的勃朗宁。小心翼翼把门推开一丝细缝,门口不出所料有两人把守。我吊起嘴角,把半个身子抵住门板,无声无息滑入,右面的那人还未曾把枪举至胸前,我左手早捂了他口,右手勃朗宁压住太阳穴,不甚清晰的噗哧轻响便成死神的微笑;他的身体还在臂间保持着站立的姿势,我的左脚已平平踢出,高帮平底靴内里的机关发射出致命短刃,左面的守卫也有幸去和同伴会合。有人悄悄冲门口跑来,我一手拎住守卫的尸体作掩护,一手缩进袖口按住弩箭。在来人手里的钢丝缠绕上尸体的脖子前我抬手拍拍她的小臂,“喂,小米,人已经死了。”“师兄?”她低声欢呼,“你总算来了。再不来我们几个都要支撑不住了。”“一楼干净了,二楼怎么样?”她鼻子里哼一声,“人来得太多,我和他们是直接撤到二楼来放冷枪,倒也收拾得差不多了。但三楼好像已经有人攻进去了。”“你们把剩下的料理料理,我去三楼。”我转身往楼上跑去。指尖触到楼梯间入口的时候我猛地停下,有某种超出五感之外的气息,如此熟悉,像盲人的手指试探摸索着袭上肩背。没有谁能准确描述它,第六感或是别的什么。但我的嘴角处绽开一朵了然笑靥。明白了,都明白了,是啊,只能是他,可以把火鸟带到这么核心地方的人。三寸钉的两位无常之一,索冥。亲爱的,老实说,我不理解你的背叛。火鸟究竟给你怎样的许诺,让你断然倒戈?不过怎样的理由,我倒也不感兴趣;你我,终究是要在某时某刻站到对立的两面。如此局势,其实也就是发生的时间早晚而已,至于谁先选择跨出反向的一步,结果都会是大同小异。我甚至都没有故意放轻脚步,没有必要,我们已经对双方的一举一动,呼吸心跳了如指掌。他绝对已经知道了我的存在。所以这场对决,完全只有靠天意来决定胜负了。空气中刹那间动荡某种只有我们才明了的危险前兆,我头也不回倒转枪口向后连发,同时蹬地而起轻松前翻,一柄匕首擦过我的衣角栽入地面。我苦笑摇头,亲爱的,真是太有默契了啊。我的武器已所剩不多,每一次出手落空都意味着胜算减少一分;一旦到肉搏的境地,我大约就坐上前往地狱的特快班车了。而他也绝对不会轻易现身,我的枪法他再清楚不过。瞬息之间我们已经交手三次,每次都几乎是分秒不差;他的匕首和我的飞镖总在半空中相撞,齐齐失了准头。但是该死的,这样的游戏不好玩。我简直感觉像是和冥冥中另一个自己厮杀,没有失败也没有胜利,只有延续,谁也伤不了谁。那么我除了置之死地,没有第二个办法结局。我吸一口气,屏住呼吸确认他的所在。这个方法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如果不成功,我也将不再有机会。一分,又一分,我不动声色朝他靠近,我必须得到一个足够接近的突破口,否则他可以再次避开。电光火石的一闪,我和他同时朝对方扑去。枪声和刀锋破空的轻响过后,我颤抖地从齿间挤出一丝呻吟。妈的,真的很痛。他的匕首穿透我的锁骨上方直没至柄,我的白衣上瞬间盛开一朵潮湿的玫瑰。而我的最后一发子弹,也埋进他的腹部。“你要死了呢。”我退后两步,按住肩上的伤口,“大约三分钟以后,你的内脏就会被胃酸溶解掉。”“亲爱的,你也一样。”他咳嗽一声,有殷红细丝从拢在嘴上的指缝间滑落,“匕首上淬了毒。”我顿了顿,突然如释重负地轻笑起来,“是么?到最后,我们还是不分胜负啊,索冥。”他恶狠狠骂道。“你给我闭嘴!“我的视线开始像隔了一层毛玻璃一样不甚清晰,却越发止不住地想笑,“那么,我们这算不算…生不同裘,死亦同穴?”“疯了,是我疯了…还是你疯了…”他缓缓坐到地上,“这么恶心的话…麻烦你在死前给我个清静。”大概是都疯了吧,从第一次见面,就把鲜血和欲望奉上对方贪婪的唇间;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一陷入,便不能逃避的结局,两个人,都没有幸福的权利,“宝贝,看在我们这么多年床伴的份上…好歹请你…配合演出…”他的喘息急促起来,“一辈子…没遇到过…像你这么…无聊的人。”“…彼此而已…”我的听觉也开始消失了,感觉像脑袋里被一点点灌进石灰水,混沌不清,“所以…多撒撒谎,会比较…有趣。”“说一百遍…我爱你…顶个屁用…”他烦躁地连连咳嗽,“我他妈…就不说…”哄哄我都不可以么?我在失去知觉前懊恼地诅咒,这没情趣的小气混蛋,下辈子也一样活该被人宰了。※※f※※r※※e※※e※※他们说我的名字是易非,那么也许就是吧,我不清楚。实际上,关于我自己的事,我没有一样是清楚的。自从几个月前从医院醒来,我发现了三个问题,第一,我不知道我是谁,第二,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在这,第三,我根本不认识镜子里那张脸。任何人同时遇上这三样事都有理由发疯,好在我没有当疯子的兴趣,索性既来之则安之。失忆就失忆吧,有什么大不了。至少医护人员给的答案我没觉得太不妥。他们说我叫易非,在数月前因为交通事故被送到这里进行抢救,但因为大脑缺氧过久而导致记忆丧失。我盯着镜子里的那个黑眸银发的男子发愣,我是谁,谁是我,这张死气沉沉的惨白尖削脸庞和古怪发色,难道就是名叫易非的可怜鬼的全部?没有亲朋好友,没有过去未来,只有面无表情的医师递过来的一张身份证,三寸黑白小照上那张脸,对我而言和卡片上写着的出生年月一样陌生;这才叫标准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真没想到这种滥俗剧情都会发生在我身上,也算老天爷情有独钟。我恢复得很快,谢天谢地这场我完全没有印象的车祸并未给我留下残疾,除了锁骨上方窄窄的淡褐伤疤,好在我不是女人,不用为穿不了吊带衫而痛哭流涕。至于为什么一场能让我失忆的事故却让我手脚完整活蹦乱跳,似乎没有人想到要解释。我对了自己的漆黑瞳仁叹气,管它呢,谁知道我糊涂度过的二十多年岁月是怎样荒诞离奇,连老天都要把它生生删除,倒也没什么不好。出院以后不久我就把头发染成了黑色,如此少见的发色和眼眸搭配,我实在不想吓着人。找到的那份在咖啡店打工的差事,薪水不是很好,但对于一名失忆且一无所长的人来说,没什么可抱怨的。抱着外卖奶酪蛋糕走过广场,有一个提琴手在拉着一支小快板的舞曲,我停下来听他拉完,然后把口袋里的零钱都给了他,他有很灿烂的笑容。快要走回咖啡店的时候,有个人不知道从哪冒出来,递给我一个蓝色的气球,气球尾端坠着一枚十字架。我努力抬头想看清他的脸,但他的宽边呢帽掩去了大半边面容。他把气球给我后就匆匆忙忙地走了,什么都没说。有点莫名其妙不是么?但我不在乎,如果有人要好心给你点小小的馈赠,为什么不接受呢?我喜欢那枚十字架,它看上去很眼熟,也许十字架都是一个模样吧。我把十字架放到口袋里,松手让气球飞上天空,蓝色的小点越变越小,我仰起头一直看着,直到什么也看不见。毫无预兆的,我突然泪流满面。真奇怪啊,我站在这个城市的中央,看着一个消失的气球,泪流满面。完全没有理由地,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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