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双无怨的眼————江洋
江洋  发于:200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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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慢着!还没说几门几号呢!"
"那得算三个问题,三百,一百就想打发我了?没门!"
"你!"李灏气得差点吐血,只好又拿出两张放在她手里,"说吧!"
"16楼,就中间那个门,我也不知道他住几层几号,你自己去找吧。"
"什么?!不知道你还敢收钱?!"
"反正大方向不错,也不算骗你,我跟他又不熟,没事儿上人家里去干什么?都像你似的,神经病一样追男孩子啊?"忽然又想起来,接着说:"如果真是我追他,倒也算正常,不过我不喜欢那种没脾气的小男孩。"
"你不是说他跟你一样大吗?"
"可他看起来小--我是说,行为年龄小,那孩子可能有点不算太正常,记得他刚来的时候,见了人都不敢抬头,比小姑娘还像小姑娘呢。这两年才好多了。"
"他为什么会在小区外面那个小吃店打工呢?你不是说他爸爸挺有钱的吗?"
"你以为人家都像你一样光会花钱啊!"小晴又送了她表哥一个卫生球眼光,说:"那个小吃店是他爸爸投资的,让那个女老板李姐来经营,生意挺不错的呢。林曦和他爸爸总在那里吃饭,有时忙起来也会在那儿帮点儿忙什么的。"忽然反应过来,伸出手说:"消息超了,再拿两百来!"
哼!李灏又抽两张大票扔在她手里,小晴笑眯眯地收起来。
"哦,原来他爸爸看上了那个凶女人哪。"
"呸,又胡说什么呢你!满脑子就没一点正经!人家根本没什么关系,当初李姐死了男人,带着个小丫头日子不好过,林曦他爸爸才出资给开了这个小吃店,正好小区里的人去着方便,她做的东西也好吃,挺干净的,生意就好起来了,我还经常去那儿吃呢。"
"啊,这样啊,那林曦应该经常在那儿喽?"
"是啊,他们家里就两个男人,都不会做饭,就在李姐家里吃,还有那个小女孩,林曦很喜欢她。"
"什么小女孩?"李灏一听林曦居然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不免有点紧张。
小晴瞪了他一眼,扑哧一声笑了,说:"再给一百,我就告诉你。"
李灏恨恨地又拍出一张大票,小晴笑眯眯地收了,才说:"是李姐的小女儿,今年8岁,刚上三年级,你满意了吧?"说完笑倒在了沙发上。
李灏气得扑过去挠她的痒,两人又叫又闹,好半天才静下来。
小晴笑得气也喘不过来,好半天才顺过了气来,笑嘻嘻地说:"刚才那一百收得有点不好意思,再奉送一条消息,林曦好象没有女朋友,倒是有个男朋友。"
"什么?!!"这条消息绝对属于爆炸性质的,李灏当时就要炸了!
果然,林曦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家伙,一看就具有勾引男人的特质,自己还没有得手,怎么就有人敢捷足先登了!
"哼!瞧你那德性!"小晴非常地看不起他表哥这一点,从小就特霸道,什么东西想要就一定要弄到手,得不到手绝不罢休,很小的时候是通过又哭又闹、满地打滚来达到目的,长大一点就开始耍手腕,使坏,反正绝不肯让人一步的。家里几个堂兄弟、表兄弟都让他给惹怕了,事事让着他,自己因为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才敢跟他这么耍赖,否则恐怕他早动拳头了。
"有没有什么关系我不知道,反正林曦在大学里头跟一个叫谢达的学生形影不离,从刚一入学就这样了,也不知道那么害羞的小男生怎么敢去找那么凶的大个子当朋友,不过他们俩相处得倒是挺好的。"
"咦?那个家伙长得很难看吗?"
"嗯,也不能算是难看,反正五大三粗的,新疆人。"
"哦,卖羊肉串的。"
小晴又翻了个白眼,决定不跟他费这个劲争辩了,反正这家伙也没个正经。
"他们俩没什么吧......我是说,......嗯,就是......那个意思。"
"那个意思啊?"小晴冷冷地说:"总之,我再警告你一遍,别去打林曦的主意!"
别以为她不懂,这两年大学生里流行耽美闲情,她也看了不少,对男男相恋倒不反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挺欣赏,可对她对表哥这样蛮不讲理的家伙,实在没有什么好感。要说把林曦这么可爱的小男孩送入虎口,她还真是舍不得哩。
小晴口气很硬,李灏倒没放在心上,这个小丫头,从小就对自己横,说一句顶一句的,谁让自己就这么一个妹妹呢,难免有点惯着她,把她惯坏了--他可不说自己被惯坏了。
又闲坐了一会儿,李灏说自己要回家,起身出了门,却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转到小晴说的那栋16号楼,左右看了一会儿,一楼的门口都有密码大门,外人是不能直接进去的,这楼一共20层高,当然也看不出林曦会住在那一层,正好现在已经是傍晚,下班的人和下学的孩子们正陆续回来,李灏干脆坐在一边的花池子上,利用前面的一排黄杨树篱做掩护,准备来个守株待兔。
其实就是真看到林曦了,知道他住哪儿,以后该怎么办,他还没有想好,反正眼下就是一门心思想要接近这个让自己牵挂了几近一年的小男孩。
*13*
林曦回来的时候,李灏已经在抽第10支烟了,暮色深沉,路灯已经亮起,把淡淡的光投在楼前的小路上。
看到那个修长的年轻身影伴在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身边,慢慢地向楼门这边走来,李灏连忙把身子往旁边的松树后面一躲,偷眼往外看。
只见那个中年人边走边和林曦说着话,西服上衣已经脱下来搭在手臂上,露出里面的白衬衣,林曦满脸笑容,一边说话还一边比手势,快活得像个小孩子,李灏见了他这么多次,还是头一回见他这样活泼快乐。
那个人是他爸爸吗?不过看样子长得不太像啊,李灏心里想,不过觉得两人的感情真是好,像他自己和他的爸爸就绝对不会这么融洽。
看他们进了楼门,李灏向后退了十几米,抬头向楼上看,因为这种新式的住宅楼公用走廊里的灯都是声控的,如果有人走动就会亮起来。
果然,最后是十八层的灯亮了起来,然后向东的一侧房子里有灯亮起来,奇怪的是那里所有的窗户都亮了起来,似乎有人把整套屋子里的灯都打开了。
又看了一会儿,一切都那么平静,什么变化也没有,李灏叹了口气,没精打采地离开了。
屋子里到处亮堂堂的,所有的灯都打开着,林曦坐在沙发上,正在对着李奕讲今天回学校时看到的事,讲得兴高采烈,李奕斜靠在沙发上,宠爱地看着林曦,电视虽然开着,但两个人都没有看。
正所谓"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那个李一凡,冲着林曦流了三年的口水,有事没事地在口头上吃吃林曦的豆腐,弄得大家都以为他是个无可救药的同性恋,连谢达都见惯不怪了,谁想到他整天在对着林曦流口水,却没注意到自己早成了别人的目标。
原来谢达在篮球队里训练,林曦是每次必去观战,李一凡只要有空,也是每次必陪,一来二去的,引起了同在篮球队的另一个学生的注意,那人是法律系的,为人精明,下手果断,自从认准了李一凡之后,就开始有了步骤的追求行动。可怜李一凡仰慕林曦,从来都是口上谈兵而已,还没有机会付诸实际,而实际经验与理论经验上是相差不少的,所以他一个不小心,落入了人家的陷阱,被吃干抹净,从此万劫不复,再也翻不得身。
一个暑假过去,居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林曦惊讶之余,也觉得好笑。李一凡对此事并不隐诲,反而有点洋洋得意,同学们对这件事的观点也比较开放,并没有引起什么大的反响,毕竟这几年学校风气越加开放,大家对这类的事情已经可以用比较平和的心态去看待了。
看林曦兴奋得脸色红扑扑的,眼睛里光华流动,李奕宠爱地揉了揉他的头发,不紧不慢地应了一两句,林曦扑进他的怀里,把脸贴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双手环过他的腰抱着,放松了身体,舒舒服服地靠着,不再说话。
李奕温柔地抚摸着林曦的头,从额头一直滑到脖子,一下一下,不紧不慢,知道他最喜欢自己这样抚摸他了。
听林曦半天没有再开口,李奕问:"怎么了?说完啦?"
"嗯,不想说了,我觉得好幸福。李一凡说他很幸福,我也觉得我好幸福,比他还幸福。"林曦满意地在李奕怀里蠕动了一下身子,有点撒娇地把手伸进他的衬衣里面,抱着他温暖的身体,觉得心里平安又快乐,真的好幸福,他微笑起来,在李奕的衬衣上亲吻了一下。
"傻孩子。"李奕也笑起来,伸手把他搂紧一点,两人静静地、亲密地依偎在一起,不用什么言语表达,彼此默契于心。
夜深了,这套四室两厅的住宅里,只有一个卧室里还亮着灯。
激情过后,李奕抱着林曦去冲洗了身体,又给他擦干,两人一起躺在床上,林曦几乎立即就睡着了,李奕把床头灯的光调暗一些,却并不关掉,然后就着淡淡的黄色光晕,细细的看着林曦。
他那年轻的脸上带着甜蜜的微笑,仿佛一个睡梦中的天使,那么纯净,那么安详,让人看着他,好象就看到了世间无限的美好一般,感觉到温馨和宁静。
真是喜欢他、心疼他、爱他,爱到了骨子里去,李奕一边想着,一边伸手给林曦把被单盖好,他身子弱,即使在夏天,睡觉时也得盖好薄薄的被单。感觉他还在紧紧地抱着自己的一条手臂,不由得又笑了,低头轻轻地亲吻了一下他的脸颊,体会那细滑的触感,久久不愿离开。
林曦在睡梦中似乎感觉到了,微微动了动,向温暖的来源凑了凑,呼吸喷在李奕的臂膀上,热乎乎的。
看着他无忧无虑的睡脸,李奕在心里叹了口气,他说觉得好幸福,这可怜的孩子,他的要求真的是太低了,只要有人爱他,有人在他身边一直陪伴,他就觉得很幸福,认为自己的天下最幸福的人了--这单纯的孩子,真的是太容易满足了。
那自己呢?自己觉得幸福吗?
毫无疑问,确实也觉得幸福,有这样可爱的少年陪伴,每日工作结束后回到温暖的家里,总有这么一个可爱的人在等着自己,全心全意地关心着、依恋着自己,这种感觉,真的是很好,让人难以割舍......真的是很幸福的感觉,很多年都没有过了......可是,两人这个样子,是不是有点不道德呢?
林曦,他可是自己的侄子啊!
李奕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摸着林曦还微微有点潮湿的头发,头发短短的,毛茸茸的立着,很可爱。
从前林曦一直留着半长的头发,乌黑油亮,后来有一次谢达又看到女生们在摸林曦的头发,爱不释手的样子,觉得忍无可忍,一声令下,让林曦理成了现在这种短发型,想断了女生们动手动脚的爱好,没想到林曦留短头发的样子显得更年轻了,细细的发质,毛茸茸的,更显可爱了,于是女生们摸他头发的频率不但没有降低,还有上升的趋势,让谢达哭笑不得。
这个孩子,太纯净了,对人毫无威胁力,连女孩子们也都爱欺负他,还好有谢达看着,不然早不知道会出什么事了。李奕这样想着,觉得当初对谢达的那点投资非常有价值,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不,应该说是林曦没有看错人,那么害羞的一个男孩,居然很准确地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强壮的保护者,从此一帆风顺,无惊无险地度过了三年的大学生活。
三年多了,林曦来到自己身边已经有三年半了,再有一年,他就该大学毕业了,那时,他......会离开吗?
如果是这样,自己该怎么办呢?一切又恢复到从前吗?可是有些幸福,一旦习惯了,却是实在舍不得放开的呀......
也许这一切从开始就是一个错误......
怎么开始的呢?
*14*
以前李奕和表弟还住在同一个城市相隔不远的地方,两家人经常见面。 自 由 自 在
那时的林曦,小小的,乖乖的,好可爱,不像李奕自己的那个儿子,从小就淘气得上天下地,使人疲于应付。所以他非常喜爱林曦,带儿子出去玩儿的时候,总要一起带上林曦,他那小小的身子抱在手上,非常轻软,直让李奕怀疑他妈妈有没有好好给他吃饭。怎么才相差一岁的孩子,体重相差有那多么。
后来他表弟离婚了,那天李奕陪他们去办手续,从法院出来分手的时候,林曦跟着妈妈,李奕和表弟一同离开,听见林曦好象哭叫了一声,回头一看,那个才七岁的孩子一手抓着妈妈的裙子,一手抱着李奕买来安慰他的一只玩具小熊,可怜巴巴地望着两人离开的方向,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却没有哭出声来......
那么无声的伤心和委屈,让李奕的心都跟着揪紧了,心里不由得暗骂自己的表弟,如果不想好好过日子,干嘛要结婚生孩子,现在打着闹着要离婚,最可怜的,还是小小的林曦。孩子有什么错?他只是错生在了这个家庭里罢了,却要承受这无辜的痛苦!
再见到林曦,他已经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生活地两个老人中间,静默地成长了,脸黄瘦黄瘦的,眼睛黯然无光,不爱说话,害羞得很厉害,除了自己家人,连同学和小朋友们都不大接近。看起来实在不像一个十几岁正值花季的少年,就像阳光不足的小树,长得无精打采的,让李奕好一阵心疼。
当时就想带他出来,但是林曦的姥姥舍不得,说等到大一点要上大学了再走吧,于是李奕只好鼓励林曦好好学习,等将来考上了大学,自己就接他出来,到北京来,见大世面。当时林曦听了,眼睛里顿时放出光彩来,整个人好象一下子活了起来一样,很认真地答应了。
果然,这孩子不负重望,一鼓作气考上了B大,李奕当然绝不食言,立即把他接来了北京。
为了林曦将来上学方便,于是在这里的新小区买了这处房子,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只有两个人住,显得有点空荡荡的。
林曦刚来的时候,有点自闭,也不敢出去玩儿,整天只在屋子里面闷着,一个劲儿地看书。只有李奕回来了,才显得活泼一点,能多说一些话,他非常依恋李奕,从一开始就管他叫爸爸,李奕心疼他从小没有父母的关爱,也不反对,他怎么叫就怎么答应着,而李奕走到哪儿,林曦就跟到哪儿,活像一只小哈巴狗儿,李奕高兴了的时候摸摸他的头,他就快活得不得了,笑得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
不过刚开始的时候,这样粘人的孩子还真是让自由惯了的自己有点受不了啊,李奕想起当初的情况,轻轻地笑了。
大约十年前的时候,李奕从省里来到北京办这个公司,说是国营单位,其实主要是为省里几个重要的头头们做些资金转移,有些来历不那么明的款项,到外面的公司里转一转,就名正言顺了,这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事,他头脑灵活,人又相对厚道一些,才被派了这个任务,这些年凭着他的能力,把这个本来的空头公司经营得颇有声势,也算是一家中等企业了,使那些头头们对他刮目相看。
李奕和妻子是长辈们给安排的门当户对的婚姻,当年两人都年轻,妻子也算是有名的美人,跟他自己才貌相当,彼此都比较满意,可时间一长,问题就显现出来了:妻子的家里有权有势,她自己又通过实干一路直做到了法官,难免性情刚硬些,即使不在工作岗位上,表情也有点庄严,而李奕一向喜欢温柔的美人,所以渐渐的,两人就有了嫌隙。李奕在外面有些个小小的风流韵事,妻子顾念两家的面子,也都隐忍下来了,只是感情却越来越疏远,到后来简直是相敬如冰了。要不是念在孩子的份上,可能两人也会像他表弟一样干脆离婚了吧。
自从李奕来到北京,两人的关系更是淡薄,只每年的五一、十一、春节三个长假,她才坐飞机来团聚一下,应个景儿,也好向长辈们交待,一年365天,夫妻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感情方面,早就淡得很了,说成是比较好的朋友,还更像一些,毕竟从小一起长大,互相了解,真有个什么事,互相帮忙那是没的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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