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也会想,先生是否真的是那世外的谪仙,是否已经在人世间踱步了百年。先生的书总是在写别人的故事,几乎从未提及过自己,但是那种以局外人的目光看待尘世的透彻,那种豁达而包容的胸襟,常常令我自愧不如。先生到底看过多少浮世的悲欢,看过多少的沧海桑田,才能做到如今片言解语即可道尽尘世万千的境界?这样的先生,又与仙人何异?”
看到这里,木舒默默地咽下了一口血,内心的悲愤险些喷薄欲出。
#熊娃子,你听说过有个东西叫做心灵鸡汤吗?#
#你的口号根本就是“搞事!搞事!!搞事!!!”吧!#
搁千年之后的世界里,心灵鸡汤几乎是随手刷新一下网页就能捞出大把大把,甚至大部分都非常有人生哲理性。这在现代人看来早已司空见惯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能随口说上几句的鸡汤格言,落到了古代却成了她“看尽沧海桑田早已修炼成仙”的证据。
木舒忍着掩面而逃的羞耻,坚强地继续看了下去。
“先生的风格向来平淡如水,却又韵味深藏,有些书籍看似大气磅礴,但是其讲述的道理却极其的细腻。这次的故事虽说有些出人意料,但是却也符合先生一贯的风格。以遗憾来衬托出美好,以牺牲来创造永恒,以悲伤来映照幸福,矛盾和冲突之间总是充满了张力,先生就像是游走在二者边缘的人,我想,先生的一生也如这白骨之花一般,或许哀伤,却也艳丽。”
木舒沉默地继续翻看,到底没有再说些什么。
“家中幼妹娇气,受了委屈就朝先生诉苦,先生却从未因此而不耐过。他会给家妹回信,告诉她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里,女子总是多有苦楚,她们不能向男子一样堂堂正正的入学堂读书,不能坦荡大方地如男子一般决定自己的命运。这固然是因为男女天性的不同而造成的不公,但有的时候,这就像是不同人的一生,有人唾手可得却不屑一顾,有人却要为此苦苦煎熬,付出百倍的代价才能得偿所衷。”
“这是我心中一直敬佩着憧憬着,却又无能为力做到的一点——在先生眼里,众生平等,没有不同。”
荀游的话就如同一条道路上的标杆,指引着人们走向他所想的方向。仍然有人背地里暗骂,有人撇嘴不屑一顾,但有更多的人陷入了沉思与责问,或许因为时代的束缚他们不能看到更加遥远的前景,但这无碍于他们思考,所谓的平等到底是什么。
何止是男女?贫富、贵贱——衡量一个人的指标是模糊的,但是却又并非是固定不变的,泥腿子出身也有可能成为马上将军,穷酸秀才也会平步青云。便是寺庙里满口佛经的和尚也不能保证自己佛心圆融,不带任何偏见去看待世人,可扶苏呢?
原本形象已经被定位成仙人的扶苏,此时形象越发高大了,木舒看着那些评论都怀疑他们是在说自家大哥。
扶苏如此作为,到底是源于什么暂且另说。木舒只知道如今江湖亦或者说是天下的风向已经在这些年的潜移默化之中逐渐改变了,这从自己暴涨的声望值中可以看出来,虽说不知晓主角们如今过得怎样,但是世人择偶的标准已经微妙的朝着“有担当”的方向发展了。
——就如同她书中所说的那般,男子重性不重形,或许可以没有绝好的容貌,没有富裕的身家,但是绝不能没有责任,没有担当。
人们从书籍中推测出来的“扶苏”人气远超陆小凤楚留香这样曾经备受欢迎的“浪子”,就已经是最好的证明了。
嗯,如果以上,木舒虽然觉得羞耻以及哭笑不得,但也还能以一颗平常心安慰自己是扶苏不是自己,淡定就好。那么等到接下来继续往下翻看时,木舒却登时从头到脚,整个人列成了两半。
“妾久闻先生美名,却一直不得面见君颜,实为身平第一憾事。世人愚昧,嫉妒先生才华绝世,暗中编排先生面貌有暇,才不敢面现于众,令妾恼怒不已。先生大才,已是世所罕有,容貌美丑又何必在意?且先生素心内敛,怜香惜玉之情,更是令妾心驰神往,如遇知音。若先生有意,可书信一封予妾身,相约一见,妾必梳云掠月,扫榻相迎。”
很正常很端庄的一封书信是不是?扶苏成为国民男神之后,木舒也没少收到这样示爱的信笺,按理来说,是不会太过讶异的。
呵呵,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这人的落款是“石观音”呢?
#小姐姐,不约,我们就是不约。#
石观音,明国江湖第一美人,是最美也是最可怕的女人。她喜爱各式各样傲气且出色的美男子,迷惑他们,折辱他们,用罂粟控制他们的神智,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奴仆,折断他们的腰骨,让他们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弃如敝履,不屑一顾。对于木舒而言,石观音是楚留香传奇中的反派,一个美丽又扭曲的女人,她厌恶全天下的男子,宛如水仙花一般爱上了镜中的自己,最后也因此而死。
其实也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就是石观音扬言要睡了扶苏嘛,不就是把这条邀约布告天下了嘛,不就是整个江湖都在坐等好戏猜测扶苏到底是美是丑最后会不会成为石观音的入幕之宾嘛……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木舒决定死死地捂住自己的马甲——哪怕是死也绝对不能掉马!
这一次短暂的旅行,让木舒看开了很多事情,也对许多遗憾释怀了不少。以往掩盖在明媚笑颜下似有若无的忧郁如今也消失无踪,回了家,心里才真正有了依靠,哪怕仍然有所不舍,她也能怀着真诚的心意祝福那个嚣张任性的小少爷能一辈子快乐下去。
她想了想,决定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写一份有些遗憾的爱。
她将梨白和萧卿第三世的故事大改,又加入了自己的人生,写了一篇不长却平淡而温暖的故事——她想,三世的恋情落下了帷幕,下辈子,萧卿还是会娶一个和他惺惺相惜的好女人,有一对儿女,过着没有梨白但是却幸福的人生。而梨白会斩断情丝,重回世外,这一次,她除了领悟道法自然,还懂了红尘离合悲欢,真正做到了道心圆满,仙途可期。
这个世界不会因为少了一个人就停止转动,时间会将伤口治愈,会将回忆碾成砂砾,唯有幸福的记忆会在记忆的长河中璀璨光明。
木舒想,如果早夭是她无可挽回的遗憾与痛苦,那么她希望自己的人生没有遗憾,能成为更多人回忆中的光明。
因为灵感突来而一夜未睡,但木舒的精神却很好,前所未有的好。在天边第一缕晨光微现之时,她打开了窗,让那一缕温柔的晨曦泼洒进自己的屋内。放在桌子上的手稿似乎也染上了阳光般的暖意,沁着淡淡的墨香。
“就叫《暖沙》吧。”
——被阳光晒暖的沙,哪怕从指间流泻而下,握不住,却仍然能将温意留在你的掌心呐。
第四十六章 寤寐思之
唐门弟子如往常一般,训练的训练, 出任务的出任务, 风平浪静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等到他们骨子里的不安分影子蠢蠢欲动, 仿佛钻满了虱子般痒而难受之时,便纷纷地开始寻找起不对劲的源头了。然而想来想去, 最近似乎没有什么大事,甚至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岁月静好——二小姐唐小婉归堡待嫁,传闻中身受重伤的逆斩堂堂主唐无乐也平安归来, 霸刀山庄也不再锱铢必较地抓住旧事不放, 日子平静安稳得简直让人想养老, 真是让人浑身不得劲。
唐家堡的弟子们左思右想,不得所以然, 直到一人拳头往掌心一敲, 一语道破了天机:“我们小霸王怎么没继续闹腾了?”
众人这才幡然醒悟, 是啊, 那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小霸王怎么突然就消停了呢?感觉怪不习惯的。
熟知内情的逆斩堂弟子眼见时机正好, 立刻扯开嘴皮子口花花地造谣:“你们不知道啊?小少爷他这次出去, 本是要去找叶凡那瓜娃子麻烦的咧, 可是一个不小心马前失蹄!但也因祸得福了啊, 遇见了自己的真命天女, 如今正茶不思饭不想,打算改邪归正从良了咧!”
唐门弟子板着冰冷正直的脸一本正经胡说八道,趁着唐无乐不在拼命搞事, 自己给堂主脑补出了一段可歌可泣的倾世之恋。除了没有将藏剑七庄主的身份暴露出来以外,早就将木舒的性格特点给扒得一干二净,成功造谣。
唐门弟子虽然都挺霸道护短的,但是若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事,基本都非常乐意袖手旁观且幸灾乐祸的。更何况唐无乐平日里没少得罪人,虽说不至于到相看两厌的程度,但唐无乐一旦倒霉,起码一半以上唐家堡的弟子都会鼓掌叫好。
“哈哈哈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没想到小少爷居然栽到这么一个妹儿的手里!”
“不对啊,小霸王不是说过天下女子都不如堡里的姑娘美丽,细腰冷艳大长腿吗?”
“滚,你信他口花花瞎吹水!真稀罕平日里演武场上还能把俺妹儿当木桩打?也不想想他那脾性儿,平日里最要紧谁?”
“说的也是啊,不过这回……唉,再热乎都要凉咧。”
想起曾经在唐门里流传的消息,唐门弟子便是不喜唐无乐,心中都多少有几分同情。如今唐小婉归堡待嫁,却对唐无乐避而不见,那向来打不退撵不走的好哥儿唐无乐居然也没再上赶着讨人嫌。好东西还是一件又一件地往妹儿的嫁妆堆里送,生怕她嫁出去过得不好似的,但也没有如最初那样对叶凡喊打喊杀,恨不得帮自家妹儿招赘,将她一辈子留在唐家堡。
如今虽然疼宠依旧,但是似乎也放弃了自己在唐小婉心中的地位一般,该对妹儿好的仍然半点不差,却也没再往自家妹儿眼前凑了。
“他这样倒还好些,好歹还知冷知痛,瞧他以往那样儿,真让人怀疑他脑壳子有问题。”跟唐无乐一同长大的无字辈弟子倒是有些无所谓,怂了怂肩膀道,“到底是宠了这么多年的妹儿,八成他如今也闹心得紧。”
唐无乐现在的确闹心得紧。
倒不是为了唐小婉——跟木舒相处的时间虽短,却也让他看明白想清楚了很多事情,许是那人豁达的心态影响了他,唐无乐也学着放下自己的执念。妹儿既然不喜欢他,不喜欢唐家堡,那作为兄长也总要圆了她的梦。让她离开这个在她心里充满黑暗和血腥的家,让她走到阳光底下,去江南水乡,听自己喜爱的流水小调,观自己心心念念的文人风雅。
其实唐无乐心里一直清楚,唐小婉与其说是深爱叶凡而不顾一切地与他私奔,倒不如说,她是在缠负枷锁逐渐绝望之时看到了一线的光亮,所以伸出手不顾一切地抓住。否则当年不过垂髻年华的两个孩童何来的情爱可言?他这个妹儿啊,的确不适合生存在唐家。
她心太善,太过柔软,他们将她保护得太好,所以当她直面唐家背地里的黑暗,才会如此抗拒,如此如此的无法原谅。
看开了之后,虽然对于自己也被妹妹归类为“残忍”的那一类人而心有郁郁,但是他也不曾后悔踏上这条黑暗的道途。他是唐家的少爷,是唐门的弟子,成为杀手,染满血腥,是他的宿命也是他的责任,他不可能为了唐小婉而放弃,那唯一能做的也只是送她离开,离开这个对她而言血腥而黑暗的牢笼,离开这个让她良善的内心无法接受的唐门,也离开他这个早已双手染血的兄长。
面对唐小婉,唐无乐已是心如止水,再无波澜——他闹心的原因,另有其他。
他依旧一身浮夸靡丽的服饰,甚至更加夸张地将红牡丹绣了金线,金红相配还带绿叶,简直是让人辣椒水泼了眼睛。他牵着自家大黄漫不经心地在街上走着,身边跟了两个一看就面容猥琐的狗腿子,所过之处神魔皆退,远出数丈。但凡有点姿色的姑娘纷纷以袖掩面,转身而逃,唯恐小霸王看上自己;但凡自恋一点觉得自己不比小霸王容貌差的男子,纷纷掏出面具戴上,免得一会被疯狗死咬不放。
身边的两个狗腿子奴颜媚骨,笑得脸皮子都要皱起来了,不停地指点着道:“少爷!您看!那位姑娘身量高挑窈窕,姿色不差啊!”
唐无乐随意地瞥了一眼,冷哼道:“长这么高是要撑房梁吗?你什么见鬼的眼光?”
狗腿子擦了擦冷汗,立时改口弥补道:“是是是,哪里比得上少爷慧眼识珠?那您看!那位姑娘媚眼如丝,可不美哉?”
唐无乐瞅了一眼就忍不住暴躁,怒道:“又细又长跟斜眼儿似的,看人就像蔑视,你当少爷我能受得了这个气啊?!”
狗腿子吓得腿都软了,另一位狗腿子慌忙道:“可不是?我看那位姑娘不错,琼鼻樱唇,脸似峨眉月,看着跟天仙下凡似的。”
唐无乐满含不耐,这回看都没看,就叱道:“峨眉月?!这下巴尖得是要拿来当暗器戳死人不成?闭嘴,再吵让大黄咬你们!”
狗腿子:“……qaq”怎么这样?您不是向来最喜欢细腰长腿小脸冷艳的美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