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守+矜+伦敦桥+陌生人————玛雅
玛雅  发于:200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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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已没有了时间去寻找答案,不知道下辈子有没有机会知道。
虽然,这已经不太重要。
人是最健忘的动物,随着岁月的渐渐流逝也许有一天,我们都会自然的忘记一切,留下的,只有那份曾经幸福过的感觉,刻骨铭心。
闭幕式的烟花寂寞燃烧,只为那刹那绝美芳华,而我和落晨的快乐,比起这一刹那,已是不知长了多久。
所以,该满足了......

后来,我和落晨仍都住在这城市,只是再也没有见面。
在找到了新的工作以后,我成了一个文学网站的编辑,也有了自己的BBS。
一年后,我在自己的BBS上为落晨写下了一个故事,虽然我知道他永远不会来到这儿,永远不会看到。
那是某天突然记起的一个童话故事:两只小兔相恋了,到了冬天,为了能让自己的爱人不在寒冷中饿死,一只小兔不顾另一只的阻拦,要到很远很远的森林那边去为它摘苹果,但它最终死在了路上。剩下的小兔伤心欲绝,于是从此以后,它每天都要种下一棵苹果树。
即使明天我就要死去,今天我也要继续种苹果树,童话中的兔子说。
我敲下回车时,已是泪流满面。
那其实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和晨都很喜欢的一本小说书中引用过的故事,而那本书,已被我们遗忘得太久了。
晨,如果明天我就会死去,那么今天我也会继续爱你,但是,我没有死,我们都还活在这个世界上,都还能再看到种苹果树的兔子,而我,却已经不再爱你了。

这就是我和落晨,那些从未发生过的故事,终于,在今天,在这手边的红茶已几乎变冷的时候,被我用这样的方式记述了下来。
我还是我,还是爱喝着那琥珀色清亮的红茶上网,还是爱在BBS中哭着笑着,只是我的红茶不再加糖,淡淡的苦香会让我想起很多值得去记忆的幸福。
也许在那时,我放手的,是我这一世唯一的美丽,但那时,我们真的已无路可走。
晨,为什么我们两个人,不惜拼尽所有,也要把对方失去?
合上电脑,摘下耳机,窗外风已住。
我想,下一世,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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