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镜到底完本[耽美甜文]—— BY:约耳
约耳  发于:2019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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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槐指了指不远处有道楼梯探下河堤的地方:“以前这里人就不多,有次秦朔惹了麻烦,几个小流氓在校门口堵他,秦朔青春期的时候拽得二五八万,也不怪得罪人,其实我除了柔道课,没怎么正经打过架,心里还有点儿犯怵,把那几个小流氓喊来这儿,就前面那楼梯那,我们都没想让林修上,让他在一边看耽美文库,我和秦朔二对五,竟然打赢了,最后一个没被打趴下的想偷袭,被林修一耽美文库轮到了河里。”
“哟。”任垠予眯着眼睛看了看那道楼梯,“你校服还在吗?回家穿给我看看?”
“不仅穿给你看,也顺便给你还原一下斗殴现场?”
任垠予笑眯眯的:“舍得打我?”
“说得好像我没揍过你。”
任垠予想起自己被踹下床两次,第一次的那一脚确实把他踹得一口气上不来,不愧是练柔道的。
于是任影帝一点不脸热地转移了话题:“我要是也在就好了,没见过你打架,你还会柔道?”
“学过两年,早忘了。”
沈槐一直在看那些老旧的居民楼,忍不住道:“这里地段其实不错,离商圈不远,秦朔跟几个做房地产的争这块地的开发权争了有三五年,好像是有个领导的妈住这儿,不舍得搬,就一直没谈下来。”
沈槐随意说着,任垠予没应声,他以为对方不感兴趣,一回头,两人的鼻子差点儿怼上,任垠予是凑近在闻他的颈间。
“什么香水,好好闻。”
“好闻啊,回去送你一支,潘海利根的麋鹿。”
“嗯。”任垠予笑眯眯的,左右看了看没人,遛狗的老头都走得比他们快,离很远了,于是挨得更近些,完全贴着沈槐走。
沈槐想了想,说:“我们俩之前住一块的时候,我工作忙,你也经常在外面拍戏,其实没有好好聊过天。”
“那现在有空了,现在聊。”
“你能别闻了吗?跟狗似的。”沈槐伸手薅了一把任垠予的头,“我想了想,我也怕我聊的东西你不喜欢,我们不会一直谈恋爱,还是要过日子的,我不会每时每刻都对你花心思,哈,虽然调情方面我是天赋选手,但是我的烦恼,压力,见到路边的破楼就想起收购之类这些俗事,这些我也会跟你提起,时间久了,滤镜就淡了,这是必然的。”
沈槐把一串意有所指的话说完,没听到任垠予出声,回头去看,对方微微低着头看他,眼睛亮得吓人一跳。
“你说不会一直谈恋爱,会跟我过日子?”
任垠予无法形容自己的感受,他什么都感觉不到,只是紧紧盯着沈槐,看沈槐露出讶异的表情,而后又迅速变得无奈,那无奈里又有意思甜蜜,于是心跳跟着一起七上八下,几乎要把耳膜敲穿。
沈槐没料到他会对那句哪怕是拎出来看也不见得多动人的话,会让任垠予激动成这样,他没说,但他的手被任垠予攥得块断了。
“啊。”沈槐点头,“不然呢?你不是奔着过日子来的?”
“你,你,那我们?9" 一镜到底0 ">首页          21 页, 衷冢衷谑牵俊比污笥璧纳ぷ雍孟穸佳屏?br /> 沈槐忍着手疼,展露笑容:“现在是正式的恋人关系。”
任垠予好像一瞬间静止了,短短几秒过去,他的睫毛终于颤了颤,垂下眼,找到了沈槐的嘴唇。
沈槐知道会被吻,但他喜欢主动一点。
他伸出手摸了摸任垠予的唇瓣,凑上去,凑到一半的时候非常要命地发现,这个距离必须踮脚,算了,踮就踮吧,任垠予这会儿都快当机了,经不起一点儿变数,于是他稍微踮了下脚跟。
任垠予感觉自己的嘴唇被沈槐碰到了,然后含住了。
那是沈槐的吻啊。
任垠予一把抱住了沈槐,就在这条沈槐跟小流氓打过架的河堤,就在这条沈槐惦记着地皮的河堤,就在这条沈槐说“时间久了,滤镜就淡了”的河堤。
任垠予晕晕的,他知道沈槐刚刚的那番话有言外之意,沈槐想告诉他,时间会让他们对彼此不再花那么多的心思,总会露出最日常最无聊的那一面来。但他抱着沈槐,却在想,太狡猾了。
沈槐太狡猾了。
沈槐是个会柔道的高中生也好,喷着昂贵香水却惦记拆老人家的旧房子的商人也好,还是对自己对自己那么细腻,那么体贴,那么那么好的沈槐。都一点不无聊,哪里会无聊呢?
他一辈子都会对他热情洋溢的,他敢肯定。
“为什么就一定会淡呢?”
沈槐换气的时候,听见任垠予小声说话。
“嗯?”
“淡了的就是真的吗?我对你永远都会很卖力的,卖力就是假的吗?”
两人贴得太近了,沈槐看不清任垠予的表情,只看得到他嘟嘟囔囔的嘴角,委屈又热切。
还很真实。
沈槐不知道为什么会感觉到在灯光昏暗,视线模糊的眼下,那么一瞥,会让他觉得真实,他伸手去摸任垠予的嘴角和脸颊,一边摸,一边回答对方。
“我只是想告诉你,你没有必要那么卖力。”
“为什么没必要?”
“因为,”沈槐狠狠蹙了一下眉,“因为我也会害怕,我配不上你那么卖力。”
任垠予胸口刺了一下,沈槐摸他脸的那只手正要收回,被他一把抓住。
“我爱你。”
沈槐注意到了那个遛狗的老头在往回走了,而步子摇摆的两条老狗有心无力地耷拉着尾巴。
他们到底是怎么了要在这种地方叽叽歪歪地说情话?
“咳,走了,回去说。”
“你别躲,我就想告诉你,我对你会比对待任何事都更卖力,包括……包括演戏。”
“嗯嗯。”沈槐退开一点,等老头走过去了,才回头对任垠予说,“也包括对我演戏吗?”
任垠予觉得脸颊有些发麻,是熟悉的恐慌,但他也没躲。
“嗯。”
“好吧,我知道了。”
“……”
“我也爱你。”
第六十七章
在早餐桌上翻报纸——这对于沈槐来说太老派了, 但要关注国外的新闻,时不时拿手机查几个单词,报纸还是最专业和方便的,于是就有了现在这幅画面,沈槐穿着丝质睡衣,手边一杯热气袅袅的咖啡,他单手卷握着报纸看, 看得有些入神, 就没顾上吃东西,任垠予注意到了,就从桌对面坐到他旁边来,也不吃了, 光喂沈槐。
沈槐的视线停在某一版上很久,又来回看了两遍,才放下报纸笑了, 笑得很松快。
“什么好消息?”
“你自己看。”沈槐点了点某则版面不大的新闻,任垠予扫了两眼, 说的是那个他们刚刚从那回来的国家,反对派的头目被确认是政府要员,并且是在遭到刺杀以后披露的。
“我们遭遇的那些事,罪魁祸首, 可以说就是这个人,我去那边做生意的时候他的人就敲打过我,在他们的政治圈里, 他是反对派头目不是什么秘密,只是错综原因,维持平衡之类的,动不了他而已。”
任垠予把视线从报纸上收回,转而盯住沈槐,意思不言而喻。
“没,不是我,我这刚缓过口气来,非洲的项目一概不给碰了,李名现在都躲着我,我就算有钱,也没那能耐。”
任垠予小松了口气。
“不过我觉得是林修。”
任垠予有些吃惊。
“毕竟他哥折在那了。”沈槐伸手把报纸翻过去,“回来以后他就把手里的股票分了一多半出去,我和秦朔还帮他合计,都以为他无心经营,毕竟以前生意都是他哥在做,接着又卖房子,卖地,有人还说他哥没了,林家要给他败了,现在想来,应该是在筹钱吧。”
任垠予没说话,看表情似乎情绪挺复杂的。
“我也没想到,他还挺能耐的。”
“嗯,也算报仇了。”
沈槐没再看报纸,专心吃早餐,任垠予坐在他旁边,帮他抹吐司。
任垠予想起了在那个焦急绝望的走廊,他问林修想不想为林远报仇的时候,林修眼里一瞬间燃起的火,只是把沈槐救出来,然后粉饰太平,这哪里算报仇呢?李名不是在躲沈槐,是在躲任垠予,因为回国之后,李名那未用完的把柄作为威逼,林修和他自己拿出来的钱作为利诱,打点了关系,促成了与那边某个政客的合作.这世上有钱能使鬼推磨,一个贫瘠国家的政客,也需要真金白银去推动自己的政治生涯继而推动整个国家的生涯,这种个人援助,甚至能算作是两国合作中的一笔不必记录的业绩。
总之,他永远都会尽自己所能,去保护沈槐的。
沈槐吃完最后一块小三明治,任垠予用手指把他嘴边的蛋液抹掉。
他们又住在一起了,还是那套房子,回国后任垠予本来厚着脸皮想立刻搬,但被沈槐往后推了半个多月,任垠予就每天像个闹着要去游乐园的小女孩一样,委婉地,直白地,撒娇地,话里话外地问沈槐,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过去?对比当初,上赶着有增无减。
后来搬进来了,任垠予才知道隔壁也是沈槐的房,中间打通门洞,扩展空间后给任垠予辟了间巨大的衣帽间,又统一装修,到处都设计成了两个男人能舒畅使用的空间:洗手池,书房沙发,阳台藤椅,到处都是成对的东西,沈槐当天晚上松松绑一条浴巾躺在床上,对任垠予说他还换了张更结实的双人床。
任垠予亲自验证了,感觉自己是在一片柔软厚实的草地上干沈槐,消音性能和舒适程度简直逆天。
“现在我才真正感觉被包养了。”事后任垠予杵着头环顾穹顶挑高,四处散发人民币气味的房间,发出感叹。虽说他这几年赚得不少,但在享受生活这方面,沈槐的审美、情趣以及财力,还真不是随便谁能比得了的。
“怎么,觉得以前亏了?”沈槐起身穿浴袍,要到阳台上抽事后烟,电动窗帘展开,露出一片闹市区十分珍贵的夜空来,空气不错,勉强能看到几颗星星。
“嗯,亏了,当初被你赶出门,分手费都没有跟你要。”
“没关系,现在要也作数。”沈槐吐出一缕烟,飘散在深蓝色的夜幕,回过头来冲任垠予笑。
任垠予脑海中滑过风情万种这个词。
于是他起身,被单从他赤裸的身体上滑下,他走到沈槐身后抱住了沈槐。
“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任垠予顿了顿,提到这个词都让他难受,“我可以只带你走吗?”
沈槐皱了皱眉,觉得这好像是句土味情话,但影帝是认真的,他只好说:“胃口很大嘛,显然我是最贵的。”
“我真的再也不想跟你分手了。”任垠予收紧圈在沈槐肩上的胳膊,“我们不会再分手了对吧?”
沈槐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上完床要诺言,这套思路比土味情话老土多了,他过去的情人们就算再怎么按捺不住,也不会直接问“我们不会分手的对吧?”
沈槐“噗”地笑了出来,任垠予有点懵。
“笑什么?”
“觉得你还挺单纯的,这话我都多少年没听过了?我初中交的女朋友都不会这么说话。”
任垠予看着沈槐笑着的侧脸,这个人是真的觉得有趣,没有揶揄的成分,于是他喉结滚了两次,开口道:
“我本来就是很普通,很无聊的人。”
“嗯?”
沈槐扭过头,看任垠予垂着眼,有点恹恹的。
“所以才用尽全力在你面前表现得有趣,可爱,有吸引力……如果你是在我大学的时候认识我的,肯定不会对我有兴趣。”
沈槐定定看了任垠予一阵,然后露出了很有兴趣的表情。
“那我给我看看你大学时候的照片呗?”
任垠予又懵了,没明白怎么拐到这里来的。
不过是沈槐的要求,任垠予就算不怎么情愿,也还是翻找了一通以前用的网络相册,给沈槐找出了几张照片来。
“我以前不常拍照,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会做面对镜头的工作。”
两个人趴在床上一起用平板,任垠予一手托着下巴,装作毫不在意,但手捂住了嘴和下巴,用以掩饰情绪,在沈槐的脸和屏幕之间来回瞄着,就怕沈槐露出失望的表情。
但沈槐一直兴致勃勃的。
照片上的任垠予看上去青涩,愣,根本不懂得怎么面对镜头,因此明明是一张帅脸,但照片里并无神采,有几张还戴了一副巨丑的眼镜,如果不是任垠予指给沈槐看,搞不好沈槐真的会略过。明明是几年前的照片,也并没有久远到差个时代,照片的清晰度也没有问题,但看上去,的确像是两个人。简而言之,照片里的任垠予就是那种典型的轮廓身材都挺不错的,但被气质拖垮成了路人。
而且任垠予不能被形容成气质呆板啊,畏缩啊,阴沉啊,他简简单单的,脸上没有什么阴霾,也没有开朗的痕迹,非要定义,那只能说是——没有气质了,他没有那种可以被归纳的,可以被哪怕微妙地感受到的东西。
任垠予还镇说对了,要是当年遇到的是这么一个彻头彻尾地无聊的男孩,沈槐不会有一点停顿地错过他。
翻完照片,沈槐扭脸又打量了一番任垠予,却觉得现在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想到如果真的错过了,还会有点难受。
“我就说很没意思。”任垠予把平板翻过来,睫毛忽闪忽闪了两下,看得沈槐一阵舒心。
“跟我说说。”沈槐支着头,一脸笑意,“你以前都爱干什么?”
“没什么兴趣爱好。”任垠予回忆着,“我爸妈离婚早,也不怎么管我,我身边的同龄人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也不笨,什么都一学就会,但可能是都没什么兴趣,游戏啊篮球啊,都玩得一般,所以在朋友里也不算有人气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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