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题要放在平日议论起来,陆组长肯定又要摇头晃脑地搬出一大堆心灵鸡汤,用光鲜亮丽但一点都不实用的理想和追求,来包装这年头被人们嗤之以鼻的善良。
善良有时候也是一种不可救药的执拗。
而这人身无长物,骨子里的固执却是要多少有多少。
林谙歪着头,趁对方睡着,肆无忌惮地端详了好一会儿,越看越觉得陆惊风的皮相是温和谦逊的,骨相却骗不了人,下颌颧骨满是锋利的棱角,一点都不圆滑,就跟他的真实性格一样,不肯放下身段逐名趋利,也不思变通。
家里其实每层都有客房,茅楹只是占了其中一间,剩下还有两间,当时林谙把人抱回了自己卧室,林天罡给看完之后苏媛本来提出要把他挪到客房,被林谙以伤员最好好生休养少移动为由拒绝了。林谙也说不出当时是存了怎样隐秘的私心,现在想起来,他可能就……就只是想这样近距离地,多看看陆惊风而已。
但是就这一点小小的心愿,也很奇怪,很不同寻常。
刚开始,他纯粹是因为发现陆惊风就是当年救他的那个“叔叔”而油然而生亲切感,当然这只是他以为的,他根本分不清各种情感之间的差别。他在懵懂癫狂的年纪就开始以这个人为标杆,长达十数年地为了当年的一个承诺而刻苦努力,那时候他把陆惊风当成一个英雄虔诚地供奉在心底的庙宇,就像奥特曼一样,没想过要去打听或者刻意接近,只想遥遥祝福默默崇拜。
但突然有一天,命运让他们偶然重逢了。他才发现英雄也有低谷和末路,在情感和世俗的泥路上翻滚打挺,沾染一身肮脏的尘土,变得能力有限,进退维谷。古怪的是,这一发现却让林谙卑鄙地感到欣喜,原来英雄并非总是餐葩饮露高高在上,他也浑身烟火气栩栩如生,他也为生计发愁为理想奔波,他其实……离得如此之近,伸出手就可以随意触摸。
真的触摸之后,他的欣喜又悄然无息地转化成心疼,英雄还是那个英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经历过彷徨或踟蹰,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地顺手从坑底捞人,始终如一。
于是跟着走了一段,偶然间细看了一下眉眼,才后知后觉自己对英雄的情结似乎有点串了味。
不知道是热还是怎么着,陆惊风整个人都离被子远远的,可是室内温度调得低,他又刚刚负伤。林谙想了想,还是爬跪到床上,伸手捞过另一侧的被子,给他盖上,掖被角的时候,手不小心触到陆惊风的胳膊,像是被火舌燎了一下,被烫了,手就条件反射地猛地缩回。
陆惊风的体温高得骇人。
什么乱七八糟的绮念一下子烟消云散,林谙连忙摸了摸陆惊风的额头,一摸不得了,简直跟火炉似的。这会儿也不在乎避不避嫌了,脸上、手上、脖子,甚至连脚底板都摸了一遍,惊觉这人竟然全身都是滚烫的,像是刚被从沸腾的油锅里捞出来。
再去看他的脸,瞧不见一点汗珠的影子,只是两边脸颊上各飞出一抹艳丽的红霞,衬着白皙的皮肤,火烧云一般。
“陆惊风。”他压低嗓音尝试着唤了一声,轻轻拍了拍陆惊风的脸颊,“醒醒陆惊风,你像是发烧了。”
陆惊风很困,困得掀不开眼皮,挣扎了几回也没能成功睁眼,但他意识还很清楚,知道是林谙在唤他,索性就闭着眼与他对话,“今天几号了?”
发烧了为什么要问几号?莫不是烧糊涂了?林谙的眉头拢成一团,心下焦急:“过了零点就是十五号了。不行,烧得太厉害了,你躺会儿,我去给你拿退烧药。”
把人放下刚要直起腰,陆惊风一把攥住他的手腕,眼皮总算撩开一条只能透进光的细缝:“我没发烧。”
“你是已经烧得失去温度感应能力了吗?”林谙反手握住他的手,把他的手背贴上自己的脸,“你自己感受一下,你的体温已经不能用发烧来定义了,更像是起了火,能煎荷包蛋,两分钟全熟。”
林谙体质阴寒,比一般人体温都低,这会儿对处于烈火地狱中的陆惊风来说,简直是避暑纳凉的风水宝地,他心念一动,受本能驱使,手背磨蹭起那块冰冰凉如沁心冷玉的皮肤来,喟叹一声:“啧,舒服。”
莫名其妙被撩了一把的林谙挑起眉,他此刻全然没有风花雪月的心思,黑着脸:“放手,我去拿药,还想不想退烧了?烧坏了我可不负责。”
“没用的,退烧药治不了我这病。”脸上那一小块皮肤已经满足不了陆惊风,他眼尾都被烧红了,火急火燎地把林谙的睡衣裤腿撩上去,试图抱住他的腿,“这是焚灵业火的副作用,一个月来一趟,跟女人的大姨妈一样,贼他妈准时。”
意识到这人惹火的意图,林谙嘴角抽搐,按住陆惊风想把他扒光的手,额角一根青筋暴起:“每个月都这么个烧法,不会烧坏吗?”
“会。不及时物理降温,全身经脉都会爆裂。”陆惊风已经烧得有点迷糊了,鼻尖额角出了汗,发丝黏在脸上,他一门心思扑在抢夺天然纳凉神器——林谙的身体上,不住地往他怀里一通乱拱,一双不安分的手到处摸。
他身上热,手心也热,播撒火种一般,摸哪儿哪儿着火,点连成线,线连成面,在林谙身上烧成一片,直烧得他分不清东南西北自己是谁。
林谙又急又气,急得是陆惊风不知死活,气得是自己居然这种时候还起了反应。你推我拒之间,两个人竟然暗中都使了些力道,近身格斗一般,来往过招,林谙念着他有伤在身,一直收着劲,不敢下狠手。可陆惊风全靠本能索取,追逐欲望之下使出了浑身解数,要不是他此刻手脚发软神志不清,早就可以把林谙扑倒,扒光了随便纳凉。
热得不行,总也降不了温,陆惊风有点急,差点又吐血,咳嗽两声红着眼:“给我。”
两个字有气无力,尾音拖得软糯绵长,配合着被蒸腾的水汽氲湿的眸子,不经意的撒娇最为致命。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此心怎么看都不正,林谙一腔热血混着不可说的冲动直冲脑门,只想赏赐给天灵盖一巴掌直接脱离苦海。
趁着他愣神,那双手不屈不挠,冷不丁地辗转到了腰间,徘徊了一阵,把腰上那片皮搓热之后又立刻狠心抛弃,想往屁股那团最后的凉肉上去。林谙目光一凛,竟是生生凭借着意志力把理智的疯马从悬崖边上勒回来,用力一搡,直接把人推下了床。
第42章 第 42 章
一时情急没控制好力道, 陆惊风被推下床后就偃旗息鼓,趴在地上没了声儿。
“要命。”林谙被撩拨得满脸绯红,低低咒骂了一声,连忙把挂在半个屁股上摇摇欲坠的睡裤提上去,一个箭步跨下床,把人翻过身,架着两条胳膊拖进怀里。
陆惊风神志昏沉, 此刻浑身的皮肉骨骼都被文火烤炙,火山岩浆般的血液在经脉里逆行倒流,奔腾聚积, 各类细胞快要在高温里失活,他无意识地挥舞着双手,脸颊酡红,像个烂醉如泥的醉汉, 泥鳅般扭动起身躯,挣扎着要从林谙怀里爬出去。
“别他妈……动我, 难受。”
热,太热了,热得他几近熔化,热得他全靠本能自救。
于是他甩了甩手, 哆嗦着不听指挥的手指,磕磕绊绊地解起自己衬衫的纽扣,解了第一颗,第二颗死活不肯乖乖就范, 煎熬之下耐心消耗得极快,他索性眼一闭,使出身上残余的最后一点力气,猛地一把扯开领口。所有纽扣应声崩开,蹦跳着散落一地。
衣襟大敞,春光乍泄。
林谙眼皮一跳,太阳穴疯狂鼓动起来。
这人扒不开别人的衣服,就开始扒自己衣服了!
为了凉快下来这一终极目标,陆惊风如法炮制,也要扯下裤子的纽扣时,身子突然一轻。
林谙人还年轻,定力不是特别可靠,受不了太刺激的画面。他怕自己一个把持不住就漏了底,心慌之下灵光一闪,不就是物理降温吗?
他一把将人抱了起来,往洗手间走去。
这个动作很亲密,必然会带来些不可避免的肢体接触。他的一条胳膊从陆惊风腋下穿过环抱住人,一只手刚好就贴在了某人不着寸缕的胸前,摩擦之间,中指指腹疑似碰到了什么很微妙的凸起。
等他意识到可能是什么的时候,呼吸一窒,脚下趔趄,差点连人带球往前扑倒。没错,就是球,陆惊风很不配合,在他怀里拼命弓起腰,不遗余力地把自己蜷缩成了一个火球。
对方灼热到滚烫的呼吸隔着衣料,喷在自己身上,带来一种痒到骨子里的蚁行感,林谙艰难地把注意力从右手指腹那一点撕开,他意识到陆惊风逐渐有点不对劲,之前只是热,现在似乎哪里开始疼了。
他的身体因为隐忍而剧烈颤抖起来,攥着林谙袖口的手也加重了力道,收拢的五指骨节泛白,小臂和颈侧迸发出条条清晰的经脉。
“惊风再忍忍。乖,再忍忍。”
林谙的心脏被狠狠揉搓了一下,他边出声安慰,边大步流星地冲进洗手间,所过之处噼里啪啦带倒许多物品,满地狼藉。
进了洗手间,他刷地一把拉开浴帘,将人放进浴缸,把水龙头拧到最大,一系列动作快得如行云流水。
他把半昏迷的陆惊风捞起来,让他半坐着倚靠墙壁,再一把扯过莲蓬头,用冷水从头到脚把人浇湿。
如热铁淬水,冷水遇到火一般的陆惊风,瞬间激出层层若隐若现的白雾。
“陆惊风?”他撩开陆惊风贴在面额上的湿发,向后梳拢,捧起那张双目紧闭、眉头紧蹙的脸庞。
陆惊风垂着头,行走在一个比蒸笼还热的幻境——一大片沙漠里,顶着正午最烈的骄阳,他不知疲倦地拖着步子前进,汗水打湿了他每一寸肌肤每一根发丝,他的衬衫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不可捉摸的疼痛在四肢百骸流窜示威,细细密密地蚕食起瑟缩成一团的精神网。
他是一位孤独的旅行者,任务就是穿越这片沙漠,可是沙漠广阔,一眼望不到尽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个结果。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就化在砂砾里变成一具风干的骷髅,要么就咬牙征服这片热浪滔天的金色海洋。
然而,然而。
然而穿越沙漠后,并没有人在等待着他的凯旋。
他停下了步伐,瘫坐下来,扶着额头不合时宜地思考起不得不忍受这些折磨的意义。
浴缸里的水位不断上升,很快就没过了腰,而陆惊风一直死死攥着浴缸边缘的手却突然滑落,悄无声息地跌进水中。
即将接触水面的一刹那,两只冰凉的大手半路拦截,将它托住了,不容置喙地卷进掌心。
“陆惊风,你还热吗?跟我说说有多热?”林谙握着他的手,一刻不停地跟他说话,“是不是身上疼?哪里疼?左手吗?”
陆惊风无法回答,浴缸里的水换了几轮,没过五分钟就都被他烧热,林谙想了想,最终把大清放了出来。
大清身上煞气重,阴寒至极,让它盘旋在水中,虽然有点大材小用,但是再没有比它还有降温功效的东西了。
大清一点都不情愿靠近焚灵业火的使用者,但主命难违,他就只能勉为其难地绕几个圈。
冥龙一入水,陆惊风的脸色肉眼可见地恢复了一点。
林谙探了探他的额头,长吁一口气,试图用说话把人唤醒:“我跟你讲故事好不好?你喜欢听哪种类型的,恐怖类的?不对,咱们这一行就挺恐怖的,你看得太多了应该都免疫了。”
“那我还是讲笑话吧,我还挺擅长的。”
唯一的观众不捧场,他也不介意,自顾自说下去。
“小张被通知去参加一个会,到了地方却没有人,你猜为什么?”
“因为这只是一场误会!哈哈。是不是感觉又凉爽一点了?”
陆惊风本来在专心思考着人生,想着想着身上舒服了些,困意就排山倒海而来,他现在只想闷头大睡一场,耳边却一直有个人在那叨逼叨逼叨,像一只扰人不倦的苍蝇,嗡嗡嗡地绕着他脑袋飞,赶也赶不走,拍又拍不着,眉头蹙得更紧了。
“小时候看西部片,觉得牛仔很酷,但我一直有个疑问。你说,骑马的叫牛仔,那港片里的马仔骑啥?”
“七岁的我看电视能想到的东西,就是跟别的小孩不一样,服不服气?”
林谙发誓,他这辈子都没掏心掏肺地说过这么多话。
陆惊风的体温终于降下来了。林谙盘腿靠着浴缸,一边端详着陆惊风的手,翻来覆去地反复把玩,一边诵经似的碎碎念,实在无话可说,就聊起人生经历,从大学期间一直交代到穿开裆裤的时候。
陆惊风的手很修长,指甲干净浑圆,每一个指甲盖上都有一个白色的小小月牙,指骨颀长,骨节凸出,明明是男人的手却出乎意料地柔软,手指能往后掰出很大的幅度。
“你这双手生得好看,也就比我差那么一点点吧。”
陆惊风无法屏蔽耳朵,被迫听他吹牛逼侃大山,内心很是崩溃,期间无数次尝试睁开眼,皆以失败告终。
天地良心,我真的不想听你从小到大如何如何优秀啊!他在心里哀嚎抗议。
“你还记得那个王轲吗?就是赖美京案子里的那个同性恋……”
“喀”一声,‘同性恋’三个字让陆惊风脑海里一根弦绷紧了,眼睫微微颤动。
林谙提起这个干什么?他该不会已经……
焦虑地等了一会儿,林谙却没再继续往下说,他顿了片刻,松开陆惊风的手,站起身抱着双臂,居高临下,语气一百八十度急转直下:“醒了?”
陆惊风再次尝试睁开眼,这次居然就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