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套的爱情故事完本[耽美甜文]—— BY:西西特
西西特  发于: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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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怎么回事,那经纪人本来还在霍时安面前跳脚,气急败坏又打不得,一副想吐血身亡的样子,突然两眼发光的瞅我,把我瞅的头皮发麻。
下一刻,经纪人就迈着小粗腿,以一种企鹅走路的姿势走向我,“年轻人,想演戏吗?”
“???”
我朝霍时安看去,他的脸黑成了锅底。
“不想。”
我本来只想说自己对娱乐圈没有兴趣,一开口就骚包的闪了腰,我说,“娱乐圈从来都不是我的战场。”
经纪人竟然没有被我尬到,“年轻人,话不能说的太满,我很看好你。”
他正儿八经的说,“除时安之外,你是第二个让我看一眼就觉得适合走这条路的人,老天爷赏饭吃。”
我无动于衷。
这几年我拼死拼活的学习,提前修满学分毕业,考权威性的证书,留校各种秀存在感,各种奉献自我,得到教授的推荐名额进的A大。
当初如果我不出国,就会跟霍时安一起去那里读书。
如今物是人非。
情怀尚存。
我的目标只有A大,自作多情的感觉它一直在等我。
经纪人对我的反应非常痛心疾首,摇头叹气一番,才想起问我跟霍时安的关系。
我说,“我们是老同学。”
霍时安跟我异口同声,“老朋友。”
我平静的改口,“啊对,我跟他是老朋友。”
霍时安也改,还跟我同时发音,“老同学。”
“……”
“……”
可怜的经纪人,彻底被我俩弄懵了。
霍时安浑身低气压的走近,他把我挡在背后,跟经纪人说,“我晚点回酒店。”
说完就走。
见我没跟上,霍时安就原路返回,拽我胳膊。
我扭头去看他的经纪人,想礼貌的跟对方告别。
对方正在用满脸见鬼的惊悚表情看着我。
“……”

我一上霍时安的车就闭目养神。
霍时安也不说话,他是个极其慢热的人,在外面就显得很高冷。
那都是装的。
其实他的内心就是个小孩子,幼稚鬼。
老喜欢惹我,逼我对他动手。
我坐的后座,隐约感觉有道视线从前面扫来,在我脸上移走。
过会儿又有,我始终都没把眼睛睁开。
霍时安可能想找找看我变了多少,一样一样的数。
最后他会发现,我跟他都长大了。
不知过了多久,车停下来,前面传来开门声,伴随着霍时安的声音,“下车。”
我发现霍时安把我带到了老街。
“这里僻静。”
霍时安像是跟我解释自己的行为,完了还补充一句,“我是艺人,不方便出现在公众场合。”
我瞥他,直到把他瞥的要炸毛才开口,“我没多想。”
霍时安的脸色冷了下去,他戴上口罩,一个音都没回我。
老街的地名跟以前一样,混进来许多流行元素,味道全变。
它跟我记忆里的那条街怎么都对不上号。
我有些伤感。
过去的都过去了。
快十点了,街上转悠的依旧很多,嘈杂声从街头飘到街尾。
我问霍时安,“僻静?”
霍时安装聋子,不理我。
走了会,霍时安停住脚步,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神情恍惚。
不全是对不上号。
这家小店就还在原来的地方。
我跟霍时安进了店里,往同一个方向走,自然的坐在我俩以前常坐的那张木桌上。
谁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老板娘把油乎乎的菜单给我,一脸惊喜的说,“小同学,是你啊!”
我当她是故意装熟络,没想到她问我,“好几年没见你了,你还跟以前一样啊,都没怎么变,你的好朋友呢?”
好朋友?我看看对面的霍时安,他也在看我。
戴着鸭舌帽跟口罩。
我眼神询问,“你这样没法吃吧?”
霍时安抱着胳膊,不吭声,像尊大佛。
我问他,“要吃什么?阳春面?”
他撩起眼皮看我,不说要,也不说不要。
我有种错觉,坐在我对面的是穿着蓝色校服,蓄着细碎短发的少年。
霍时安像是看出了我眼里的东西,屈指在桌上敲了一下,像是在说,看够了没?
我定定神,跟老板娘说,“两碗阳春面。”
老板娘没立刻走,她从桌子底下抽出板凳,坐下来跟我唠嗑,时不时往霍时安身上瞟。
气场强大,穿着讲究,偏偏看不到脸,太让人好奇了,我看老板娘那样,很想捋下霍时安的口罩。
我陪老板娘唠了会,舔舔唇,有气无力的说,“阿姨,先煮面吧,我晚饭还没吃。”
“看我这记性,一会哈,一会就好。”
老板娘连忙拿着菜单走了。
霍时安看我两眼就拉下帽沿,眉眼全部笼在阴影里面,整个人冷冰冰的。
我拿出手机上微博,一眼就看到了霍时安,他果然在热搜第一上面挂着。
顶级流量配的是顶级团队,我咂嘴,霍时安的工作室效率高到可怕。
这才多大会啊,他们就想出顺水推舟的策略,给他搞了个不忘初心的人设。
我没点进热搜,刷起了其他新闻。
面很快上桌,香味诱人。
我抓着一次性筷子,在桌上咚咚敲点两下。
这是我从小到大的习惯,被我带到了国外,又跟着我回到了国内。
霍时安深黑的目光盯着我看了几秒,嘲讽我,“越活越回去,还当自己十八?”
我看到他把面碗里的小葱花往外面挑,嫌弃的动作跟过去一模一样,顿时还击回去,“谁还不是一样啊。”
这话说完,我跟他都愣住了。
第4章
霍时安没吃到那碗阳春面,因为他被店里的客人认了出来。
一切都跟演电影似的,尖叫,混乱,拥挤,人仰马翻。
我想老板娘应该不想再看到我了。
我差点拼了条老命才回到车上,大口大口喘气,“太吓人了吧。”
霍时安一副想捂住我嘴巴的烦躁模样,“能不喘了吗?”
“我今晚接连受到惊吓。”我的思路没因为他改变,下意识跟他吐槽,“刚才我脚被踩了好多下,妈的,疼死我了。”
霍时安忽地就沉默了下来。
我没注意到在我说完那句话之后,霍时安就往我脚上看。
现在我的心情有些难以形容。
当时霍时安只露出一双眼睛,还被帽檐的阴影挡着,半明半暗的,我以为只有我能把那样的他认出来,没想到别人也能。
或许是他的粉丝们有特殊的认偶像技巧。
今晚之前,我对娱乐圈没什么概念,就觉得是个圈。
不是甜甜圈,是闪光灯圈。
托霍时安的福,我有幸见识到明星的影响力,给我的感官带了极大的冲击。
我看着老街在我的视野里越来越模糊,不假思索的说,“你去哪儿,哪儿就交通瘫痪,会不会败坏路人缘?”
霍时安听到我的话,侧头看我,挺意味不明的样子。
我下意识伸手捻了捻鼻尖。
这是我不自在时会做出的小动作。
霍时安转着方向盘,目光留意着前方的路况,余光瞥我,似是很随意的问,“工作找好了?”
我有点愣怔。
霍时安通过后视镜扫我一眼,“不是说是老同学,老朋友吗?不能问两句?”
我说我要去A大教书。
车子突然一个急刹车,在路边停了下来。
我的身体惯性的前倾,耳膜被刺耳声响刮的有点疼,口气很不好的问霍时安,“你干什么?”
霍时安不回答,他解开安全带转过身看我,他不说话,就那么看着,把我看的毛骨悚然才开口,“全国多的是大学,为什么偏偏是A大?”
我拨了下额前碎发,“不管从哪方面来说,A大都完全符合我的理想。”
霍时安面无表情的盯着我问,嗓音嘶哑,“是吗?”
我说是啊。
霍时安鼻子里发出一个轻嗤,毫不留情的往我心窝窝里扎,“既然这么喜欢,当年为什么不去?”
不等我说话,霍时安就打开车门下车,绕到我车边,大力把我从副驾驶座上拽出来,砰地甩上车门,扬长而去。
我站在路边,仰头望了望夜空,一颗星星都没有。
当年为什么不去?
这事儿现在拎出来说,有意思吗?
都说是当年了。

我到BLUE时,距离十一点还有五分钟左右。
苗苗一改平时的嘻哈风,她穿了件白衬衫,搭着做旧的牛仔裤,白球鞋,脸上也没浓妆艳抹,干干净净的,露出清秀的五官。
今晚的一周年纪念日的主题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看着苗苗,想起初次在机场看见她的情形,有些恍惚,“什么时候接的?”
“下午。”苗苗甩甩一头长发,“怎么样?像不像清纯美少女?”
我说,“没有你短发有灵气。”
苗苗,“……”
我在吧台前坐下来,看苗苗给我点酒,耳朵上的银耳钉闪闪发亮,“你是不是该上台了?”
苗苗说,“就去。”
她变魔术似的拿出一支口红,涂在自己的嘴巴上,下一刻就勾出我的领带,在上面留下一个艳丽的唇印,抢在我前面说,“亲爱的,你长得太可口,为了防止你被人吃干抹净,我得给你盖个章。”
完了就威胁的嚷,“不许擦掉!”
苗苗一走,调酒师就跟我开玩笑,“苗苗姐的担心是对的,先生,从你一进来,酒吧里都沸腾了。”
我不奇怪他能叫出苗苗的名字,都是同事。
调酒师忽地神秘兮兮的趴过来,“先生,你是那个吧。”
那个?这怀旧的说法让我抬起头,看了眼细皮嫩肉的男孩,“多大了?”
调酒师不知道是误会了什么,顿时羞涩的笑,“十九。”
我说,“好年纪。”
调酒师的笑从羞涩变得油腻,像个老油条,他把调好的酒推给我,“先生,这杯酒我请你喝。”
我看看酒杯里的液体,“没给我下药吧?”
“怎么会,”调酒师委屈的说,“你是苗苗姐的人,我哪儿敢啊。”
我喝了口酒,有点甜,咽下去后,留在口腔里的残留味道就奇异的变涩,“这叫什么?”
调酒师说,“初恋。”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变得不怎么好看,不然吧台后的男孩不会露出错愕的表情。
“酒不错。”
我说了这句话,就端着酒杯离开吧台,找了处方便听歌,又相对隐秘点的角落坐下来。
今晚的压轴,“跳跳糖”乐队上台了,苗苗是主唱,像最亮的一颗星。
乐队的名字是苗苗在吃跳跳糖的时候取的。
我至今都觉得很迷。
苗苗唱的第一首歌是慢歌,叫《第八种颜色》。
词曲都是她一手操办的,关于希望,她是个音乐天才,会在乐坛上发光发热,为梦想一路前行,我始终都这么认为。
苗苗是我妹妹,我希望她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遇到简单平安的爱情,一直好好的。
酒吧里的灯光换了色彩,整体都偏蓝色,显得忧郁。
我将今晚碰见霍时安后引发的一切都暂时抛到脑后,跟着旋律摇晃身体,手指在腿上轻打拍子,偶尔哼唱两句,神情惬意而放松。
“小朋友,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旁边冷不丁的响起一个声音,陌生而又富有磁性,我循声望去,见是个挺俊朗的男人,三十来岁。
我低头看领带上那枚显眼的口红印,没什么用啊。
男人轻笑,“我都看到了。”
我眼神询问。
男人伸手指指我的领带,又指台子上唱歌的苗苗,眼神戏谑。
我把交叠的腿放下来,“我介意。”
男人似是没听明白,“什么?”
我笑着说,“我说我介意你坐在这里。”
男人有短暂的错愕,他挑眉笑出声,很为难的样子,“那怎么办才好,这间酒吧是我的呢。”
我,“……”
第5章
我真没把眼前的家伙跟酒吧的老板联系到一块儿去,第一反应是他忽悠我。
男人似乎看出我的心思,他唤来一个服务生。
那服务生低头弯腰,态度敬畏的喊,“衍哥。”
秦衍手指向我,“给这位小朋友拿一杯‘水晶之恋’过来。”
服务生应道,“好的。”
秦衍坐到沙发上,抬手松松白衬衫领口,跟我说,“初恋刚喝下去甜,后面能苦的让人作呕。”
这话我认同,因为现在我就有点想吐了。
“你的酒吧里不是初恋,就是水晶之恋,酒的名字怎么这么俗?”
秦衍低笑,“接地气啊。”
我,“……”
秦衍左腿搭右腿,一手搁在沙发背上,坐姿慵懒随意,“小姑娘长得一般。”
我护短的说,“她那样的叫一般,世上就没有好看的了。”
“有啊。”秦衍看着我,目光被蓝色灯光照的深邃又神秘,像海,“近在眼前。”
我满脸黑线的把头转向舞台,认真听苗苗唱歌。
“嗓子是很不错,唱歌有自己的东西,但也谈不上多么独一无二,惊为天人。”秦衍揉了揉太阳穴,“我签她跟她的乐队,是看上了他们对音乐的追求跟坚持。”
说话的功夫,服务生就把酒送了过来,他懒散的将酒杯往我面前推推,“尝尝味道。”
那酒杯里的液体不像“初恋”那么五彩缤纷,是晶莹剔透的,一眼望到底,杯子里往外飘着不知名的果香。
我不为所动。
秦衍打量我一会,沉吟道,“看来你不太喜欢接触新鲜事物,恋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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