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种田完本[慢穿爽文]—— BY:拉棉花糖的兔子
拉棉花糖的兔子  发于: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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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小麦的数量,也足以让农奴们傻眼。
“这么多麦子,居然换了这么多麦子?”农奴都快哭了,嘴巴却又是咧开的,一个似哭似笑的表情。这么多麦子都是自家的,做梦也梦不到的啊。
原先他们还在猜,都说教会也有大量红糖,会不会太过价贱。谁也没接触过大教会,但是教会的行事风格他们都知道,神爱世人,但是神征税也绝不会放松。
现在一看,显然目前的产糖量对整个市场来说还是供不应求,价格即便有小幅下跌,对他们来说仍是十分可观的数量。
以往大家都是数着粒的吃,这次一掂量这量,今年的冬天隔三差五吃上黑面包都行了。
小麦都用来熬稀粥或者做黑面包,那是平时大家难得吃到的东西,隔三差五吃?这是什么老爷过的日子啊!
所以现在竟是有个让人发怔的问题了,这些小麦他们是该换成几年都够吃的大麦、燕麦,还是直接吃?
那些富裕一点的自耕农首先便有了主意,大声说:“我要借用磨坊,我先排队!我先用磨!”
他才不要都换成燕麦,怎么也是拿一部分出来做成面包,先过了瘾再说。战战兢兢种甜菜,不就为了这一天。
地头还有粮食没有收完,而粮食产量自从依照老爷的方式种地,都较以往翻了好几倍,只要不突然来场冰雹把粮食都打死,今年就绝对不可能吃不饱,反正在他家,这些小麦就是都做成面包又如何?
其他人也恍悟归来,没错,一家人盼了那么久,先吃上一顿面包再说。面包,农奴们一年到头家里也见不到的。
磨坊连轴转了好些天,供农民们磨麦子,然后在庄园唯一的面包炉烤成黑面包。
就算是最穷困的农奴家,这次也得做上一长条,而且里头大碎屑都得挑拣出来,他们虽然富裕不到吃白面包的地步,这回也没必要让石子咯牙了。
黑面包切块,熬热水,煮萝卜汤,把面包给泡软了,家里多少还剩下一点今年塘坊熬糖发的糖糊糊,抹一点儿在面包上。
农奴们简直像过节了一样,这一顿不像之前,是老爷直接赐的肉汤,这是他们自己种的甜菜换来的,虽然也是托了老爷的福,意义又有些不一样了。
从前农奴们家有块黑面包,那得藏起来偷偷吃。这些天,村里甚至出现了的场景,大家握着长长的黑面包条到广场去聊天,互相聊聊换了多少小麦、留吃了多少,做了多大的黑面包。
“我份地里的甜菜收获可多了,因为我每一步都跟着农事官派来的人做的,所以就做了两条黑面包,看看,这么长。”
“唉,想想当时要不是我地里长了虫,虽然除了虫,还是减产了一点点,不然我也多做一些黑面包了……”
“我还留了一点,打算冬天熬小麦粥,我女儿长这么大,还没有喝过小麦粥!”
这一年,农奴们吃上了面包,而富裕一些的自由民,头一回有了余粮这种东西,这一年的收获,从地里的麦子、豆子、蔬菜等,还有甜菜还回来的食物,一直吃到下一次粮食收获还有剩,头一次有余粮的他们还不敢乱吃,等到后来习惯了,就知道拿一部分出去换东西了。不过,这也是后话了。
……
甜菜收获是一回事,这年到了八九月份,诺森伯兰的葡萄园也要丰收了。
去年扦插的葡萄,如果照料不精心,可能第二年长树,第三年才结果。但是天公作美,又有崔栖潮这个神农后人坐镇,他们的葡萄园当然是第二年就丰产了。
诺森伯兰一亩地能产出葡萄一千斤左右,在这个时代就是高产中的战斗机,足以让农事官两眼发黑,分不清白天黑夜,其实这还是崔栖潮有意控制了挂果量。
结果多固然好,但质量、含糖量必然下降,不能酿造出够好的葡萄酒,葡萄酒讲究的就是三分工艺七分原料,不能因小失大。
不同于红糖,各地修道院已经有很多优质葡萄品种和葡萄酒了,人家就研究这个的,目前连采收时间都有控制了,并不是特别原始,还是有点儿竞争力的。
葡萄酒被神职人员称之为圣血,诺森伯兰的酒主要销路和对比者都是教会,当然要格外在意酒的质量。
在栽培过程中,天气、日照崔栖潮控制不了,他就格外注意控制水分、土壤等可控条件。所以诺森伯兰生产的葡萄,果实不是特别大,酸度很高,香味极为浓郁,口感也很厚实紧密,挺有特色的。
葡萄酒的酿造诀窍在这个时候,可能还是教会教士们掌握的独门秘密,但在日后,每个家庭都能自己酿上一点,酿造方法根本不算什么秘密。
这时候的酿造方法已经基本有了后来的雏形,而崔栖潮采用性价比最高、最适合诺森伯兰以及这个时代的方法进行酿造。大体总是差不多的,先把烂了的葡萄挑走,只剩下好葡萄,破碎压榨出果汁,且只是果肉的果汁,不能把种子和梗压碎,不然它们具有的苦涩味道会让酒味道也受影响。
这榨汁剩下的葡萄渣,按照诺森伯兰一贯的节俭画风,当然也不能浪费,既能做肥料,又可以晒干了给猪当饲料。
果汁发酵,期间适当搅动,培养澄清。最后过滤装入容器中。在诺森伯兰的天气情况下,加上原料采摘、处理,整个过程耗时大概接近两个月。
崔栖潮考虑过很久,要不要为了口感更好,往里头加些糖,最后还是觉得没必要,糖太贵重了,现在还浪费不起,要是以后都富裕起来不差糖了,再作为竞争点加还差不多。
这葡萄酒酿好后就得赶紧卖给教会,否则放久了好酒会变醋,说起来这里的醋和华夏也不一样,是用葡萄酿造的。
崔栖潮早和大主教打了招呼,知道他这里在种葡萄,但是质量、价格,还是要看出来的品质。
崔栖潮尝过的这时候各地葡萄酒也不多,酿好葡萄酒,第一件事就是把教士威廉叫来品尝,他在教会尝过各种优秀的葡萄酒,虽然崔栖潮打听过他好像自己不会酿酒,但品酒绝对没问题。
……
说实话,打从接到崔栖潮的邀请——不,打从他看到诺森伯兰在采收葡萄,他就已经兴奋起来了。
那些葡萄的质量是用肉眼都能分辨出来的,虽然还不知道崔栖潮的酿酒技艺,但他内心猜着领主阁下就是向大主教求助,也不至于不会酿酒。而威廉早就痴迷于诺森伯兰的美食,他早早就开始忏悔自己内心的食欲了。
忏悔归忏悔,吃还是要吃的。
威廉到了诺森伯兰庄园的院子,崔栖潮请他在露天院子坐下,这里也种了一棵葡萄树,但一年不到,还不是太枝繁叶茂,想必过两年会更舒服。
威廉早知道领主阁下大方,连全糖宴都做得出来,但是在看到崔栖潮让厨娘,当着他的面用葡萄酒做菜时,他还是呆了。
“牛肉难得啊。”崔栖潮感慨了一句,耕牛不能随便杀,所以能吃到牛肉的机会也很少,这次也是凑巧了,厨娘才有原料做红葡萄酒炖牛肉,否则大概只能炖猪肉给威廉吃了。
厨娘在崔栖潮的教导下,架势已经非常熟练,先用橄榄油把切成一块块的牛肉煎一煎。
威廉看到牛肉在油里滋滋响,表面被煎成了诱人的棕色,不禁咽了口口水。
和世人普遍喜爱的整只牲畜做菜不同,男爵阁下喜欢将食物分割开再烹饪,威廉已经深深明白了这种烹饪方式的好。他也不会觉得这样显得小家子气了,转念觉得分明是……是精致。
——仅限于诺森伯兰的厨房,如果其他领地请他吃小块小块的肉,他会觉得很受辱。
厨娘煎好了牛肉,又将胡萝卜和洋葱也炒一炒,炖到烂烂的,加上迷迭香、百里香等香草叶子,再将牛肉和酒放进去一起炖。撒上珍贵的盐和胡椒,香味更迷人了。
小火慢炖,鲜红的酒液在咕嘟嘟冒着小泡,浓郁的香气缭绕,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吃上肉,威廉的眼神流连在牛肉上,而崔栖潮已经把酒液倒入银杯,“教士,先喝一杯吧。”
“好,好……”威廉神思不宁地把目光从牛肉上挪开,他从未试过这种吃法,但光是看和闻,就知道肯定好吃了。
威廉举起银杯,这里头没有加香辛料,不过单闻闻香味,已经很不错了,“酒香浓郁,阁下的酿造技艺真是高超。”
崔栖潮笑了笑,“应该还是比不上各大修道院产出的葡萄酒。”
“不不,我觉得……”威廉想到自己还只是闻了而已,于是先饮了一口,有一点儿酸涩,这是必然的,但这种酸涩是恰到好处,而不像那些粗陋的、下等人喝的酸酒,在醇厚酒液间更为迷人,像是苹果的味道。
24" 我爱种田23" > 上一页          26 页, 回味起来,更是带着迷人的甜味,威廉敢确信自己在其他修道院的酒中从未尝到类似的味道。要比较起来,这也绝对不输给任何一座大名鼎鼎的修道院葡萄园产出的红葡萄酒。果然,他就说诺森伯兰的原料葡萄看起来质量很高。
威廉闭着眼睛回味良久,才得以接上前半句话,“我觉得,并不逊色任何修道院的酒。男爵阁下,您庄园产出的葡萄酒太出色了,无愧您对葡萄的细心照料。”
“谢谢您的夸奖,请尝尝牛肉吧。”崔栖潮示意厨娘把炖好了的牛肉盛上来。
威廉尝了一口这用奢侈烹饪方法煮出来的牛肉,起初可能还有一点点认为用葡萄酒煮牛肉有炫耀之嫌,尝了才知道,这根本是恰到好处,天作之合。
牛肉肉质本来是有些老了,毕竟是老死的耕牛肉,但是,红酒一炖,牛肉软烂,口感大为提升,因为牛肉煎过,表面又稍微坚硬一点,更具层次。而红酒其中那原本自带的微酸与一些涩味在经由炖煮,也完全消失,只留下了浓郁的香味,
一口酒香四溢的软热牛肉入口,威廉已经醉了,“男爵阁下,您的葡萄酒和食谱,无论放到哪一个修道院,都会让所有人想破戒的。”
第49章 传播知识
威廉教士不会知道在他吃牛肉的时候, LJJ的频道里多少人一起打开了各种食物的包装盒, 跟着他的节奏一起吃。
这个节目兼下饭、农科、训宠等元素于一体, 观众乐于欺骗自己、欺骗他人、互相欺骗,俨然是LJJ各档节目中的一股浊流。这里的观众已经恶名在外。
崔栖潮也不会知道也拥有了一大批画风奇特的观众, 他让厨娘给威廉准备的甜点是葡萄酒苹果。
对半切开的苹果用红葡萄酒和少许香料小火一直煮到两人品尝完其他食物与酒,原本淡黄色的果肉已经浸透成了诱人的紫红色,两种水果的香味融合, 带着甜甜的味道。
威廉把已经煮软的果肉轻松分开,放入嘴里,发出了惬意的感叹声。这吃法真是新鲜别致又非常显身份, 除了富有的贵族,谁还能这么吃。
有了威廉的保证, 崔栖潮对品质有了大致了解。这批红酒被贸易队拉到教区的贸易点, 其他贵族领主没有抢到半滴, 全都被教会买走了。这格外出色、又有特点的圣血,供高层神职人员们品尝还不够呢。
只需要一次品尝, 诺森伯兰葡萄酒就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加上被教会一抢而空,品牌好像一夜之间就立了起来。
这个偏远的男爵领名气一直传到了北部去, 随着注意的人多起来, 大家也留心到了, 诺森伯兰每次贸易还会出手红糖、棉布。
红糖还好说,教会开始与大领主交易,给他们甜菜种子了。
诺森伯兰制造出来的棉布, 就如同漂洋过海而来的一样好,在花样上却更偏向本土审美,质量说是不相上下都委屈了,明明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个小领地,按理说人力短缺,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发展这些。
如此一来,局限于诺森伯兰附近的言论也散开了,原来改变是从诺森伯兰的新领主,大主教的外甥,虐猫者男爵开始,他曾在东方游学。
大主教的一些动作很快也被联系上了,推算一下时间似乎也差不多是崔栖潮继承爵位后。
大贵族们好说,诺森伯兰比较偏,地方也小,产出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东西就算优质,也不是独一无二。对中小贵族来说,这就是块肥肉了,即便有教会护着,他们也蠢蠢欲动。
这些都是必然发生的,甚至早就该出现,只是被人工延迟了。
别说崔栖潮不担忧,连诺森伯兰的管事们都不担忧了。
开什么玩笑,诺森伯兰农具大量增加,包括铁质农具,部分养猪法被借鉴到牛马身上,存活率增加,人力被解放出来进行全民军训,现在这些人去倒个粪都排一字队。可以说,服役士兵不多,但所有人都是预备役。
……
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入侵发生在农奴迪伦大儿子的婚礼那天,领主老爷仁慈,免除了所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甚至还赠给新人一条棉被。
迪伦的大儿子娶了一名自耕农的女儿。放在以前,这是没法想的,大家都是农民,却也属于不同的阶层。
可是谁叫迪伦家走运,大儿子进了糖坊做工人,每年服役两个月,就能拿到不少好处,除了老爷的报酬,那些甜菜渣足够他换来许多生活必需品,小伙子很快把结婚需要的东西攒齐了。放在以往,打光棍到四十岁也不一定能结婚。
除此之外,他们地里的甜菜收息也很好,迪伦照顾得极为用心。
迪伦家原来住的是茅屋,现在都换成木屋了,大儿子的新房也是木屋。
婚后,他们就是单独的一户了,会在老爷那里登记,自己种一块份地。但是大儿子一点儿也不觉得恐惧,反而对未来充满了奔头。毕竟他在糖坊工作,比其他人多接触到管事和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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