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鬼谢礼完本[灵异耽美]—— BY:枫香
枫香  发于:2018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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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他们这一行的, 胆子比普通人要大一些。现在能把他们吓成这样的,何恺一想就有了个大致的推测, 跟着脸色变白,说话的声音都哆嗦:“熊哥……你们别不说话啊。”
胖子白着一张脸,冷声瞪了他一眼:“闭嘴。”
这是何恺第一次看到胖子的脸上没有笑影。他从来不知道一个笑和不笑, 差别会这么大,简直从一个笑脸弥勒, 一下子变成了怒目金刚。
不对,这根本就是个夜叉恶鬼。
他几乎在一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连熊哥都对胖子那么客气,明明胖子平时不怎么干活。
胖子警告地看了一眼何恺,才站到屋子中央,从放在墙角的包里拿出一把香,点燃之后对着四方拜了拜:“小人等在此行事,冲撞了上仙,愿备下三牲五礼赔罪,不敬之处万望恕罪。”
他们做一行那么久,从最开始的真的不信鬼神,到后来可能是心虚,或者胆子小了,逐渐也就信了起来。但是信鬼神,却不敬鬼神,毕竟他们从来没碰到过什么邪门事情。
“三牲五礼就不用啦,反正我又不能吃那些。”厉鬼宝宝的声音还有些委屈,看着五个人,眼睛越来越亮,无意识地砸吧了一下嘴,“倒是你们看上去很好吃……”
刚说完,熊耳朵又开始发烫,简直是在炭烧熊耳朵!痛的熊崽子最后说话的声音都不扎实,直接是个有些模糊的气音。
听在熊哥五个人耳朵里,愈发觉得阴森森的。
“谁?谁在那里!”莽起来比谁都狠,然而碰到事情后直接吓破胆的,还是最缺乏定性的何恺,直接就被吓奔溃了,“少装神弄鬼,快给老子出来!”他一边说着,一边还想去抢熊哥手上的砍刀。
他们全都知道,熊哥平时这把砍刀是不会离身的。砍刀很破,破到拿着这把砍刀要去杀人,恐怕得靠破伤风。以前何恺不止一次在心里面嘲笑熊哥迷信,但是在这种时候,什么都比不上这把砍刀。
然而熊哥怎么会被他抢到手?
在他看到何恺扑过来的时候,直接一脚就把他给踹到了地上。看得出是下了死力气,何恺倒在地上瞬间变成了一个虾球,一声不吭地直接晕了。
熊哥觉得这个来路不明的“大仙”,到现在还没对他们动手,肯定是忌惮他手上的砍刀,手上握得更紧,对胖子使了个眼色。
胖子心领神会,又拿着香拜了拜:“求大仙饶命。我们愿意将这个人供奉给您。他是我们里面年纪最小的,气血最足,肯定味道最好。”
他说的很顺溜,像是早就商量好的一样,但是仔细听,还是能够听得到声音里面的颤抖。
他们远不是穷凶极恶的人,现在能够面不改色地把同伙推出去给“大仙”吃掉,心里面还是非常害怕的。
但是相比较牺牲一个不讨喜的同伙,总比让自己狗带来得好。
熊哥想的更加多一点。现在已经是凌晨四点多。夏天天亮的早,不消一个小时,太阳一出来,这不知来路的大仙哪怕再怎么厉害,实力也要打一个折扣。
现在他们只要拖延时间。一起等到天亮之后,哪怕大仙不放过他们,他们肯定也会有机会跑路。等下山之后,他们就去寺庙或者道观拜拜,实在不行他们就改行做别的。
这些年下来,他着实存了一些钱。老家那边的人只知道他在外面打工,并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实在不行,他可以回老家开个店什么的。
熊哥计较好退路之后,整个人显得镇定了许多。
然后,大仙说道:“吃是不会吃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吃的。”他现在想一想就耳朵痛,要是真的一口咬下去,耳朵就没了。
要是他只剩下一只耳朵,那他的耳朵就不对称了。不对称的熊,就不好看了。
这时候悄悄退到门边的强子,试着往外推了推门。破屋的木门就是锁上了,推一推也能晃三晃,这会儿却纹丝不动。
他咽了咽口水,眼睛都木了。难道他们碰到了真的大仙?
熊大仙突然变得很好商量:“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这一下就连胖子都不敢说话了。
熊大仙也不用他们问他,直接就说道:“你们除了斗地主还会别的吗?”从小沉迷学习,哪怕是特别小的时候,也跟在爷爷身边,根本没有机会和别人一起玩耍的谢礼,对扑克游戏充满了兴趣。
斗地主他看了一会儿,已经完全学会了。现在他还想知道别的玩法。
骨灰盒绑架犯完全没想到大仙会提这样的要求,全都惊呆了。
转念一想,这奶味十足的声音,一听就知道大仙的年纪不大,对玩感兴趣倒也算是正常。
熊哥满心想着拖延时间,熊大仙的话正中下怀,立刻说道:“会,咱们会的扑克牌的玩法很多,不知道大仙对什么比较感兴趣?”
这句话倒不是瞎吹。他们五个人,除了他和大胖是老乡之外,其余三个人来自三个地方。扑克牌这个东西,几乎每个地方玩的花样都不太一样。他们在一起久了,平时无聊打牌的时候不少。
两个小时后,本地的警方急匆匆地赶过来,抓住一伙沉迷扑克的犯罪团伙。
从昏迷中刚刚醒过来,脑子还不是很清醒的何恺,被铐上手铐带上警车的时候,一脸懵逼: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什么?
董思凝爸爸的骨灰坛,在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就被熊崽子拿出来放在屋里。熊哥一伙人被人赃俱获。
警方当天还收到热心市民提供的线索,把熊哥一伙人干的案子,一个不落地全都记录下来,记得比熊哥他们自己还清楚。
熊哥他们也就是在何恺面前还能摆摆威风,实际上也就是一群小毛贼,被这么一审问当下心理就崩溃了,不仅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还供出了他们知道的一些其他罪犯的事情也供了出来。
熊哥还说道:“偷骨灰盒的事情,不是我想出来的。早前我跟了一个老大,后来才出来单干。”
相比较其他几件似是而非的案件,这个线索恐怕是最有价值的了。只是之前带熊哥的老大,以及其他的团伙成员,熊哥知道的也只是一些表面线索,甚至连真实姓名都未必知道。
早些年的时候,无论是户籍管理还是一些社会监管都不是那么给力,他们住旅馆都不用身份证。这对于办案民警来说,侦查起来无疑难度非常大。
尤其那么多年过去了,熊哥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多半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
但是既然抓住了头绪,他们必定会坚持侦破下去。
地府这边的行动力也未必更快。毕竟除了京城的善恶司总部之外,其余如樟城这样的地方,正经的成员就只有一个桑桑。哪怕他们能够调动一些孤魂野鬼,也远谈不上效率。
只不过人在做事的时候,很多时候都不会也不知道避忌孤魂野鬼,倒是让他们查到一些阳间警方还没有发现的线索。
熊大仙回到家里的时候,董思凝已经回去了。
杨小妹在上培训班。
熊大仙就很放心地拉着家里的鬼和狗一起斗地主。
薛小花?
薛小花不会斗地主,坐在边上唯一的作用就是给嘿姆嘿姆抓牌打牌:“那这次善恶司会和阳间的警方合作吗?”
虽然全线提高,但实际上依旧是个自由派的临时工,熊大仙不是很清楚:“应该会的吧?司长大人不也在阳间吗?”
挖坟的事情可大可小。确实大部分的鬼都会立刻投胎。他们挖坟的对象,大部分的“屋主”已经不在了;但是也有一些尚在地府,而且有被厉鬼宝宝咬过一口的那个倒霉鬼一样,有着一定修为的鬼修。
这些鬼修在地府处于社会底层,翻不出什么风浪来;但是一旦到了阳间,尤其是自己的埋骨处被动了,他们完全有理由也有能力弄死几个人。
一旦开过杀戒的鬼,今后就比较难以处理,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影响心性,从一开始只是冤有头债有主,到最后会逐渐演变为滥杀无辜。
熊大仙觉得反正有高个子顶着,他开开心心的打牌就好啦。
他刚这么想完,眼前就来了司长大人:“干嘛?”
“加班去。”司长大人说完,抢过他的牌,“来,继续。”
作者有话要说:
熊大仙:我出一对小花儿。
小花儿:我出一对小熊。
熊大仙:不对。
小花儿:对的,小熊比小花儿大。
熊大仙:这么说也没错。
小花儿:好了,你输了就归我了。
(完)
第八十二章 麻麻的工作
有事弟子服其劳。
司长大人表示:“你现在正是积攒功德的时候, 给你机会要好好把握。”
学霸熊表示:“我读书多,您骗不了我哒!”
司长大人随手戳了他一根手指头, 把熊崽子四脚朝天摁在桌子上:“我不用骗你, 你打不过我。我还是你老板, 你得听我的。”
好吧, 你是老板,你说了算。
熊大仙一秒钟变成打工熊, 叫上奶狗坐骑:“嘿姆嘿姆,那我们走吧。”
然而嘿姆嘿姆不听:“汪!”
司长大人也拦着:“去去去, 多大的人了,让你出门工作, 不带顺便遛狗的。”
薛小花倒是站了起来, 帮他收拾准备出门用的东西:“脏衣服换下来放在这个袋子里, 别随便乱扔。”
熊崽子看着被小花儿“变”出来的两个行李箱,左看看右看看:“家里还有这个?”
薛小花略带一点小骄傲地说道:“嗯, 我做的。”
心灵手巧的贴心媳妇薛小花, 得到了外出打工的熊崽子的一个亲亲,站在门口傻笑了半天。
嘿姆嘿姆忍不住跑出去, 拽着他的裤脚往里面拖:“汪。”
杨小妹回家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薛华和一个脸嫩的小少年,以及一只奶狗, 在桌上摊开了牌在玩小猫钓鱼。
“小花儿,家里来客人了?”
她培训班下课到晚上夜班中间的时间, 大概是两个小时。看上去时间还挺充裕,实际算上来回的时间,基本上就是回家吃口饭。
其实她也可以选择在外面吃饭,但做家长的总是觉得留着两个崽子在家里不放心。
“妈,你回来了。刚好可以吃饭了。”薛小花站起来,也不打牌了。他一个大活人,被两个鬼摁着碾压,输得贼惨。
司长大人也抱着小奶狗在后面出来,一张还带着婴儿肥的脸上笑眯眯的:“阿姨好,我是来送小狗的。”
作为一只实力高深的狗子鬼,嘿姆嘿姆能够轻松做到在人前显形,可能和熊崽子还有点关系,摸上去都暖烘烘的。
人说人老不死是为贼,呸,是人精。嘿姆嘿姆绝对是一条狗子精,再加上狗子戏精属于天赋本能,装起小奶狗来,比真的小奶狗还要软萌。
它看到杨小妹就把小尾巴摇成电风扇,呜呜嗯嗯地直接往地上一躺,露出自己的小肚皮,还摇摆着小爪子,露出自己粉红色的小肉垫。
杨小妹瞬间就萌化了,把小狗子抱起来亲了又亲:“哎呀,好可爱,名字有了吗?”
“有了,叫嘿姆嘿姆。”薛小花表面镇定,内心对小奶狗十分鄙视。
要不是他之前见过它大狗时候的样子,差点被它现在这幅奶狗的样子给骗了。
司长大人这时候提出告辞,杨小妹客气地留了一声,并没有坚持。
薛小花说道:“阿礼一直想养一只狗。我就在网上留意了一下,找了一个同城找收养的。据说嘿姆嘿姆的爸爸是只退役的警犬。”
杨小妹看了看怀里毛茸茸的奶狗:“哇,那嘿姆嘿姆好厉害~”
嘿姆嘿姆当然听懂了,小尾巴摇得屁股跟着一起扭,宛如一根摇摆的热狗。
杨小妹觉得太有趣了,简直不想去上班了。吃饭五分钟,撸狗半小时,最后还一步三回头地才出门。
百货商场里,今天依旧是人头攒动。尤其现在是夏天,晚上的人流反倒是比白天还多。
杨小妹经过昨天之后,今天工作也逐渐上手,几个老师傅也放心让她自己去和顾客讨论衣服的样式问题。
作为制版师,杨小妹原先所在的樟城服装厂,除了有自己的服装品牌之外,还会接一些国际品牌代加工,期间和设计师的接触不少。她是从服装厂最基层做上来的,基本功扎实,平时在自己家也给家里人做衣服,展开手脚之后各种麻利。
几个原本对杨小妹一个“外地人”颇有点看不起的同事,也纷纷改观,有几个还把称呼从小杨变成了杨老师。
杨小妹当初从农村到A市的服装厂,已经有过相似的经历了,表现得很平淡。人只要有本事,到哪里都会被人尊重,从来就不是说话口音的问题。
工作的间隙,董思凝找了过来,带着她到自己办公室说话。其他人以为是工作方面的事情,倒是没觉得什么。董思凝这个人力总监整个商场的员工都是知道的,从来都是让自己的手下休息,有什么加班都是自己来。
现在这个时间段,人力资源部就剩下一个董思凝很正常。
董思凝一进办公室就热情地给杨小妹泡了一杯茶:“小杨姐姐,昨天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安慰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杨小妹心里面也记挂着董思凝家里的事情,只是没找到机会问,听她这么一说,赶紧说道:“别这么说,我也没帮上什么忙。你家里的事情解决了?”
“嗯。那伙人早上被抓住了。我爸爸的骨灰盒也顺利拿了回来,我妈说挑个日子重新落葬。”再深入的,她就没再说下去了。
杨小妹跟着笑了笑:“没事就好。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竟然能做出这样缺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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