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是头狼完本[强强甜文]—— BY:清简
清简  发于:2018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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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总连队连队的叫了,叫我老连就行。”连珩夹了一筷子牛肉说,“看来你是真的不记得了。”
那还能有假。
路爵说:“我把以前的事儿全忘了,现在只要一去想就头疼。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忘的。就搁现在打死我也不会去弄这纹身,搞这眉钉,我以前肯定特别叛逆。”
“你以前的性格跟现在差不多。”连珩摇摇头说,“没变。”
“连……老连你能告诉我我以前究竟是什么样儿么?”路爵眼神亮了亮,隐隐有些期待的看向连珩。
“不行。”连珩的态度跟江恒一样坚定,“不可以。”
为什么所有人都这么默契的要瞒着他?他以前到底做了什么事。
路爵的疑问更加浓重了起来,再不得到答案他就会彻夜失眠。
“我是不是杀过人?”路爵目光沉沉的看着连珩,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
他看到连珩犹豫的皱起了眉头,于是一把扯下脖子上的子弹壳拍在了桌子上。
连珩目光下移,盯着这子弹壳看了好一会儿,眼神忽地闪烁了下,才沉重的点了点头。
果然,猜对了。
路爵感觉心里某个地方突然一沉,有些百味陈杂。
作者有话要说: 提醒大家一下,故事背景为虚构,不是在国内哦。相信大家已经猜出了爵哥的身份吧。
第12章
其实他早就隐隐预料到是真的,只是缺一个肯定。
答案得到肯定之后,路爵反而觉得宛如大石头落了地,咯噔一声,虽然砸得心中闷疼,却又有种说不出的安稳。
路爵之前跟江恒开玩笑般说要信佛,实际上并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想用信仰来洗去自己以前犯下的过错,多做点好事儿,积点德,好给自己赎罪。
“这人谁?”路爵看着连珩的眼睛,目光凌厉。
“既然你都把以前的事给忘了,就算是我告诉你一个名字,你也不会想起来点什么。”连珩说,“况且,忘了这些事儿,对谁都好。”
路爵憋屈的呷了口茶,把很多话都咽在了心里。
“你弟上学了么?”连珩看了眼路天说,“这年纪该上高中了吧。”
确实,他的同龄人应该都在上高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算是有忧虑,也顶多是“这次考试没考好”,“隔壁女孩还没喜欢上我”此类少年维特之烦恼。
“他有点问题。”小天那么好一孩子,路爵有点说不出口,瞥了一眼他的脸才道,“不过,他运动神经特别发达。托人找一下关系的话,应该能进个普通高中的体育部。”
“自闭?”连珩问?          6 页, ?br /> “差不多吧。”路爵懒得作过多解释,说我们自闭就自闭吧,总比说我们是食人魔强,“不会跟人沟通。”
“如果你信任我的话,可以把这件事也交给我。就算你找别人不也得找?何必费这个功夫。”
“连大哥。”路爵没控制住叫他大哥的冲动,“欠你这人情我记住了。”
“酒吧开业记得请我喝酒就好。”连珩笑了笑说。
路爵领着路天回去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一打开电梯,路爵看见门口站了个人,跟夜色融为一体,黑得深沉。
“黑泽明?”路爵拦住想冲上去咬人的路天,有点奇怪这房东怎么会在这儿。
黑泽明丧着一张脸抬起头说:“爵哥,能收留我一下子不?”
“你这住希尔顿格林豪泰的水准,还用我收留?”路爵说,“你家大别野呢?”
“什么别墅别野的,别他妈逼墅,我老子一不高兴,给我收走了。”黑泽明苦兮兮的说,“我是他私生子。”
“哟,私生子通常都会打脸亲生的他哥,我看好你哦。”路爵拍了拍他肩膀,把路天往屋里一拉,顺势把门给踢上了。
黑泽明在外面咚咚咚拍门:“爵哥,开门啊,就一晚上。”
路爵坐在沙发上,悠闲的问了一句:“你平日里朋友不挺多的,住他们的大别野去,我这儿太挤了。”
“那群朋友,一听说我落难了,个个跟人间蒸发了一样。”
看看,这人品,交的全是酒肉狗友。
路爵走过去把门打开一小缝,指了指屋里说:“要是你同意睡沙发,我就让你进来。”
“那沙发也太窄了,睡不下我这么大一高个儿。”黑泽明比了比自己的身高。
“侧着睡。”路爵瞥了他一眼,长腿漫不经心的搭上面前的桌子。
“侧着睡一晚,压得我胳膊非断了不可。”黑泽明说,“万一我胳膊断了……”
“那我……”路爵右手夹烟拍了拍桌子说,“那我给你唱隐形的翅膀。”
黑泽明:……
最后黑泽明还是在沙发上睡的,他夜里听见有动静,于是坐起身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睁开眼突然看到一个黑色人影,射出两道森绿的光,仿佛鬼魅。
吓得黑泽明抱紧怀里的小被子,“嗷”地一声从沙发上窜起来:“妈也,闹鬼了我操。”
嚎完一通后,黑泽明边掀开额头的刘海边自言自语道:“我妈、我妈说人头顶有火焰山,可以挡鬼,我……我不怕你。”
可不远处那两道绿光不仅没离他远去,反而还越来越近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
路爵听见这声惨叫,皱着眉头从卧室出来,摁了下灯,明亮的光线充满了整个房间,瞬间亮如白昼。
黑泽明瑟瑟发抖的看着眼前穿着睡裤的路天,结结巴巴的说:“他他他,他的眼睛会发光。”
路爵非常疲惫的解释:“嗯,因为他的眼睛里有星辰和大海。”
“我靠,信了你的邪。”黑泽明慌忙的套上外套说,“我,我这就把跑车卖了,住宾馆去。”
从来没正眼看过黑泽明一下的路天,听见这话,冲黑泽明摆了两下手。
爱走不走,慢走不送。
路爵没忍住笑了笑,这崽儿的领地意识有点强啊。
路爵的新酒吧离住的地方就隔了一条街,这个酒吧连名字都没换,还是跟以前一个样,就连装修,都是按照以前的样子仿的。
装修了一个星期才弄好,路爵进去的时候,有种又穿越到X市的感觉。
路天也顺其自然的坐在前台前的吧椅上,荡着两条无处安放的大长腿,似乎对周围的环境特别满意。
路天属于那种换了地儿就得很久才能适应的类型,刚搬到江边时,成夜成夜的不睡觉,睁着眼趴在床上发呆,也不知道他在想着些什么。
酒吧刚开,路爵决定破费一下,邀请个什么小明星过来串串场,搞个开业大酬宾,酒水半价。
但是想了一圈子,感觉没有合适的人选。
太火的他也请不起,不火的请他有屁用。
于是这事儿暂时搁浅,还没搁浅多久呢,路爵坐在店里就接到了老罗的电话。
“爵哥,听说你酒吧新开业啊,哥几个带人去给你撑撑场子?”
路爵没忍住笑了:“就你们几个门神一来,本来想来喝酒的也都不敢来了。”
“说真的。让那个方青崖给你唱几首歌,他现在不挺火吗,给你拉拉人气。”老罗说。
他这一提醒,路爵才想起方青崖来。
得,都快把这小伙子给忘了。
方青崖原先是路爵酒吧的驻唱,人长得挺帅,加上唱歌又好听。一头长发撩拨得跟招魂幡似的,怀里抱着把吉他,哪个姑娘听了都忍不住心动。
后来,方青崖去参加了一个音乐类选秀节目,最后虽然没得第一,但是话题量却比第一名还多,被唱片公司给一举签下,被包装成了低音炮小王子的人设。
说他是低音炮,这路爵没有意见,说他是小王子,可他妈拉倒吧。
这孙子喝多的时候躺在他身///下都浪成那样了,还小王子呢,小荡//妇还差不多。
方青崖有野心,这是路爵老早就已经看出来的事儿。那时候俩人只不过是各取所需,做个伴儿。
旁人看了有时候还会夸一句:“你们俩真配。”
路爵当时笑笑没吭气,但心里明白得很,他俩也就看起来配,但往往看起来般配的,在一起也就只剩下“看着般配”这一条好了。
老罗可能是把他俩在一起过这茬给忘了,但是路爵没忘啊。
“别了。”路爵回答老罗说,“我们现在不是一路人了,请不动这尊大神。”
路爵觉得方青崖这人彻底得完,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当初路爵陪他一起参加比赛的时候,看到方青崖为了让精神亢奋一点,赛前躲在卫生间抽da麻。
那副乌烟瘴气的画面,路爵永生难忘。
当时就有一股寒恶从路爵的心底蔓延开来,从此以后,再多看方青崖一眼他都想吐。
厌恶之余,路爵还不免有些暗喜,我他妈可算是找到跟你分手的理由了。
因为这,俩人一别两宽,再也没见过面。
路爵也从网络上听说过方青崖的消息,他现在越长越好看,歌也火了好几首。风格从民谣转换到流行乐,他的星途看起来似乎一马平川。
只有路爵知道,这个人就像是被蛀空的树木,外表看着光鲜亮丽,但是里面全腐烂了。
晚上酒吧开业老罗这帮子人开着皮卡就过来了,从车上下来不少人。
路爵看到后以为有人来寻仇呢,吓了一跳,直到老罗从驾驶座上蹦跶下来,冲他打了个招呼:“哈喽。”
路爵嫌弃的回应:“喽哈。”
他突然想起有一回老罗跟人打群架,也是开着皮卡叫了一群兄弟,气势汹汹的停在原地,还有人拎着音响放歌,当背景音乐。
放的歌不是别的,是刀郎的那首“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得更晚一些。”
听着这歌揍人,就连出拳都非常抒情。
老罗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有创意的人。
“爵哥,你走以后,我又把刘顺给揍了一顿。”老罗揽着路爵的肩膀进了酒吧,往里面看了一眼说,“江恒还没到?”
“他说等会儿。”路爵用打火机单手打了下火说,“刘顺没再闹事儿吧。”
“没有,他哪敢再闹事儿。”老罗说,“不把我胖虎放在眼里,老子捶爆他。”
“大哥,您这什么路子,这么野。”路爵低头一乐,真有意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啊。”老罗说。
没过多久江恒也来了,一屋子人都坐满了,非常热闹。
路天待在前台帮路爵擦杯子,兴趣盎然的抬起眼睛看人唱歌。
老罗上赶着要上台表演,那破锣嗓子一开口就破音,唱了首刀郎的《那一夜》,路爵在底下听得乐不可支。
老罗过这么多年一点儿长进也没有,还是那个动不动就“我伤害了你”的烈性男子。
唱完路爵觉得自己确实被他伤害了,不仅耳膜被震得生疼,而且那个昂贵的麦克风还差点被他给摔坏了。
江恒一直在低头看手机,一会儿打个电话,一会儿发个短信,看起来有点心神不宁。
路爵叫了他一声他也没听见,他皱着眉回了条短信,抄兜坐在沙发上,抽起了烟。
“你不戒烟呢吗。”路爵犯贱的问。
江恒抬头深深看了他一眼,路爵觉得他看自己这眼神能把自己给吃了,于是立马抬了抬手说:“当我没说这话。”
江恒吸了一口就把烟头给摁下了,皱着眉叹了口气说:“周辞。”
“周辞怎么了周辞?”路爵只记得这人好像是江恒之前一朋友,突然这么提起,感觉还挺疑惑。
“周辞,跟我,都喝多了。然后就就,我俩……”江恒说完,狠狠把烟头拧了两圈,没有再说下去。
不用他说完,路爵已经自动把信息给补全了,咳嗽了一声说:“那不挺好,你单身他也单身。”
江恒摇摇头:“不,不想,耽误,人家。”
“你是怎么想的?”路爵以前从来就没跟江恒探讨过感情方面的问题,所以压根不明白他的心思。
江恒喝了一口酒,低头沉默了半天。
路爵从路天手里接过刷好的杯子,用毛巾使劲擦了两下,放在桌子上的时候,杯子亮得都反光,几乎可以当镜子照。
路爵一抬头,被江恒的反应给吓了一跳。
他正红着眼睛,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手上抓着沙发,哭得肩膀微微颤抖。
路爵愣了一下,路天也愣在了原地,有点好奇的看着江恒,似乎是不懂他为什么会这样。
“江恒?”路爵有点儿不知所措。
“太难受了,真的。”江恒剧烈的咳嗽起来,单手撑着额头说,“我他妈,真的,难受。”
路爵认识他这么长时间,从没见过他这样,很想走过去安慰他一句,但又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好叫了句他的名字:“江恒……”
“你别,别理我。”江恒又咳嗽了几声,侧过脸说。
路爵低下头,瞥了一眼还在傻盯着他看的路天,抬起手捂住了他的眼睛:“别看了。”
江恒又喝了口酒,深吸了几口气,白皙的脸上才逐渐恢复正常。
然后,他用破碎的句子,给路爵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江恒跟齐盛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约定好考进同一所军校。
俩人一起训练一起休息,感情一直都非常好。
江恒从小就有点结巴,说话总是很着急,因此经常被人嘲笑,每每听见别人的嘲笑,齐盛总会比自己受气还要愤怒,动辄就把别人揍得鼻青脸肿。
齐盛比江恒大了一个月,宠他宠得跟不要命似的,知道他爱吃栗子,每到周末闲着,齐盛都会去买好多栗子,徒手给江恒剥。但是那时候部队里还没有冰箱,没法冷藏,江恒就只能把所有的栗子,都硬着头皮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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