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佑!晚点回来也没关系,你的工作我帮你做完!”陈小生对着况天佑比了个大拇指,又挥了挥手。
况天佑真是服了自己这位脑洞大开的同事。
巴卫脸色不善的瞪了一眼陈小生,人类都这么八卦吗?他讨厌况天佑看马小玲的眼神,内心的怒火蠢蠢欲动。
十分钟后,三人来到了一间茶室,选择了一个包厢。
“况sir,你昨晚同我说,祖德的心脏不见了,周敏敏的尸体也没有找到。”马小玲掏出包包里的幸运星,放在桌子上,“那你可知道,我这里面,镇压了什么东西吗?”
况天佑本能的往后挪了挪,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说:“心脏。”
马小玲顿觉无趣,心中默念咒语,一阵微弱的光芒闪过,变成了石块的心脏,出现在桌子上。
“这是祖德的心脏,它变成了石头。”
况天佑微蹙眉头,问道:“为什么会变成石头?”
马小玲摇了摇头,将自己昨晚的情况告诉了况天佑,“周敏敏,她还活着。”
况天佑也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说了出来:“不止如此,你昨晚见到的小鬼,极有可能,是周敏敏的亲生儿子。”
原来周敏敏和祖德,育有一子,只是这个孩子还没来得及出世,便不幸流产。
当时周敏敏已经怀孕六个月了,按理说胎位非常稳,几乎不会出现流产的现象。可是周敏敏不仅流产了,甚至还把胎儿带走了。
“招魂仪式从来不会带错魂魄,周敏敏没有出现,她的孩子却出现了,极有可能,是周敏敏把自己的孩子,炼成了小鬼驱使。”
这就能解释清楚,为什么自己招魂上来的,会是那样凌厉的红衣小鬼。
被他逃了,真是极其可惜,这样的小鬼,血腥凶残,枉顾人命,是所有小鬼中,最厉害的红煞小鬼。
“我想,大概明白,祖德的心脏,是用来做什么事情了。”
马小玲镇定一笑,说:“我要去一趟云南,况sir,有兴趣一起来吗?”
她必须要弄清楚,周敏敏和祖德,在云南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实在不相信,一个花季少女,会为了一个男人,抛弃父母来到香港。
况天佑神秘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 90年代到云南
还是很麻烦的
况天佑又是警察
不过这是小说嘛
然后依旧照例
请小天使们多多评论
爱你们哟~
☆、第十四章 红姑(5)
“求叔,两日后姑婆魂魄归位,届时请您帮姑婆固魂。”
和况天佑分别后,马小玲与巴卫来到了何应求的游戏厅中。
求叔的游戏厅白日里有不少的社会青年,声音嘈杂热闹。
“小玲,你放心,我替娜娜占了一卦,平安无事。倒是你,好端端的,去什么云南?”
伴随着何应求的疑问,一只没有人拍打的皮球,在房间的角落里,诡异的,不停的上下跳动。
“哎呀皮皮,你去另一个房间里玩耍,我和你小玲姐姐有事要谈,你在这里太吵了。”
何应求对那角落里的皮球说,那只拍打的皮球,倏地停住了跳动,悬浮在半空中。
马小玲眼中,捧着皮球,穿着黄色吊带装,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撇了撇嘴,黑黝黝的眼珠子写满了委屈,眼巴巴的望着她。
马小玲笑了笑,清丽脱俗的脸上带着一丝无奈,说:“求叔,皮皮在这里玩也没关系,我也好久没有见到皮皮了。”
何应求当年出道的时候,对待妖魔鬼怪狠厉无情,无关善恶,只要是非人类的怪物,何应求通通嫉恶如仇杀伐果断。他年轻气盛,目中无人,也因此得罪了许多人。
妻子临产的时候,邪祟入体,一尸两命,妻子魂飞魄散,在马丹娜的帮助下,也只能保护住儿子皮皮的残魂,直到魂魄固定后,才能将皮皮送入轮回中。
皮皮在世上存活了二十年,至今没有修炼出完整的魂魄。
大部分的时间,皮皮都是待在何应求扎的纸屋中修炼鬼魂。
皮皮对马小玲甜甜一笑,乖巧的窝在马小玲的身边,皮球也不玩了,呆呆傻傻的看着马小玲。
巴卫不高兴的瞥了眼小鬼痴迷的模样,对马小玲说:“我也要去云南。”
他不知道云南是什么地方,但是他也要跟过去,免得马小玲这个人类女人,四处勾搭男人。
“不行,你没有证件,坐不了飞机。”马小玲否决了这个提议:“求叔,这也是我来找你的另外一个原因,我去云南的这几天,能请你帮忙照顾下巴卫吗?”
马小玲把拉尔酒店的事情说了,并且发现这件事情,和蛊毒有关系,去云南之前,她还要去找祖飞虹。祖飞虹一定有办法让她马上出去,至于况天佑,那就让他自己想办法。
什么!马小玲要把他留在这里?
巴卫紫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冰冷与不可置信,他觉得自己被马小玲抛弃了,身为大妖狐的自尊,被人类女人狠狠践踏。
浅色的唇瓣紧紧地抿着,他为什么要乖乖的等在原地,马小玲去云南,他才可以逃跑啊。这些日子,待在马小玲的身边,这个可恶的人类女人,把他当作奴仆使唤,为什么自己可以离开这个人类女人的牵制,心里会这么的……好似被人插进了心脏。
巴卫下意识地捂住心脏的位置,不敢相信自己的反应。
何应求点了点头,笑着说:“小玲,看来你和巴卫相处的不错,瞧瞧,你要离开香港,他一脸要哭的感觉。”他又感慨地摇了摇头,想到了自己年轻时期做过的错事,一时间百感交集。
他……这是舍不得马小玲离开?
巴卫懵懂的听完了何应求的话,心中掀起惊涛骇浪,怎么可能,马小玲是人类啊!是他最憎恶,最恶心的人类!
人类贪得无厌,人类残忍冷血,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便是人类。
他冷哼一声,说:“哼哼,你们人类真是自作多情。这女人离开,本大爷不知道多开心。”
马小玲捏了捏巴卫肉乎乎的小脸蛋,眼眉一挑,说:“没良心的小东西,以后你可小心点,别喜欢上你口中最讨厌的人类女人。”
“绝无可能。”拍开马小玲的手,巴卫冷冷说道。
马小玲不知道自己竖起了一个超大的f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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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飞虹果然爽快,打了一个电话,第二天就办好了通行证。
云南那边,祖飞虹找好了接待导游,名字叫马兰,是个皮肤黑黝,颧骨有些高的男人。
马小玲一下飞机,马兰就迎了上来。
这祖飞虹老狐狸一只,说是派人接待,怕自己在人生地不熟的云南迷路,其实就是怕自己查到不该查的东西,泄露了秘密。
“马小姐,你好,我叫马兰。咱们同是马家人,真有缘分。”
马兰是个十分精明的年轻人,接过马小玲的行李,带她来到了云南的酒店。
香格里拉酒店中,马小玲收拾好了行李,对马兰说:“我要去瓦南当。”
“好的马小姐,我去停车场把车子开出来。”
周敏敏的家人住在瓦南当中,一个很普通的巷子。
“到了,马小姐。”
半个小时后,马小玲来到了瓦南当,她下车后,根据提供的信息,来到了周敏敏家的门口,结果见到了一位意料之外,又意料之中的人。
“况sir,你来的挺早的。”
站在门口的人,正是风尘仆仆的况天佑,他的发丝被风吹的凌乱,唯有一双眼睛充满了光彩。
“马小姐,你也挺快的。”
两人相视一笑。
况天佑敲了敲门,不一会儿,咯吱一声,门打开了。
这是一间自带院子的小楼房,开门的,是一位长相憔悴,身穿碎花棉袄的中年妇女。
“请问,你们找谁?”
她的神情微微不安,门打开一个缝隙,望着门口的男女,有些意外。
“你好,请问您是周敏敏小姐的家人吗?”
“敏敏!你们知道敏敏在哪里吗?!”女人猛的将大门打开,从门后冲了出来,大声说:“她在哪里?她回来了吗?”
况天佑拦住了中年女人,镇定的说:“您冷静点,周小姐没有回来,我们是周小姐的朋友,受她所托,来看看她的家人。”
那女人暗了暗眼神,左顾右盼,发现真的没有所思所念之人的身影,语气落寞的说:“这个丫头,离家出走这么多年,为什么不回来,难道她真的这么狠心吗?!”
说着说着,女人的声音渐渐有一丝颤抖。
“是谁在外面!”屋子里发出一声怒吼,女人抖了抖身体,然后推开况天佑,说:“你们走吧,既然敏敏没有回来,就当我没有生过这个女儿。”
“臭八婆!不做饭,想饿死老子吗?!”
屋子里又走出来一个男人,身材高大健壮,一脸横肉,说话的语气粗声粗气的,粗鲁地拽住女人的头发,一把往里面带。
“住手!”况天佑极快的出手,牵制住男人的手臂,那男人登时额角出汗,隆冬的天,生生被人吓出一身的冷汗。
他哼了一声,松开了手,紧接着,用左手,反手一个巴掌,啪的一声,打在了女人的脸上。
“是敏敏的朋友,那就进来喝杯茶再走吧。”
男人冷笑着说道,踢了女人一脚,凶狠的说:“还不快去泡茶!”
“好的,我马上去!”
女人,也就是周敏敏的生母,王惠兰,慌不择路地跑了进去,而男人,则是周敏敏的继父,名字叫林子胜。
况天佑皱了皱眉头,对林子胜说:“打女人的男人,都是废物。林先生,你要尊重自己的妻子才对。”
马小玲也十分看不起打女人的男人,而且这位林先生,相貌凶狠冷漠,是个十足的小人长相。
“两位来我家,是受敏敏所托,刚才的事情,让两位见笑了。”
林子胜面对外人的态度,真是转了一百八十度,客厅里还有个小女孩,不安的看着突然出现在屋子里的陌生人。
“王女士,林先生,其实我刚才骗了你们,真是很抱歉,接下来我说的话,请们一定要好心理准备。”
况天佑让王惠兰也坐在客厅里,但是她好像非常害怕,远远的站在门旁,不敢靠近。
“周小姐,在一年前失踪了。”
“什么!失踪!”王惠兰惊诧的大声喊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啊!我们家敏敏,肯定是被那个香港男人骗了!”
她大声疾呼,悲痛交加,泪珠滑落,哭的稀里哗啦,说:“红姑说过,我的敏敏是富贵命,都怪你一时贪心,叫敏敏去勾引那个香港男人啊!你赔我的敏敏啊!”
王惠兰扑到了林子胜的身上,却被林子胜一把推开,林子胜眼角带着一丝狠厉,说:“你别胡说!敏敏和你一样,为了钱不择手段,老子对你们母女不好吗?她倒好,年纪轻轻就跑去勾引男人,王惠兰,你不也是这样子吗?当年为了钱,抛弃了重病的丈夫,跑来勾引老子,还带着一个拖油瓶,老子有说过什么?你说老子让她去勾引香港男人,你怎么不说是你想要攀高枝,为了钱卖女儿那!”
“我不管我不管!你赔我敏敏!”
客厅里一团糟,女人的尖叫声和男人的怒吼声。
“不要吵了!闭嘴!”
况天佑气势全开,镇住了吵闹的两人。
马小玲淡定的捧起茶杯,轻轻饮一口,放下茶杯,问道:“红姑是谁?她为什么说敏敏是富贵命?”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CE的地雷~
红姑这一篇快好了
是时候拉一拉山本一夫了
十字大纲草拟的有点慢
另外香港人的港普
光是想象一下就觉得好好笑
所以幸亏这是小说世界
小天使们忽略况sir的港普
全世界通用普通话
☆、第十五章 红姑(完)
马小玲的话令王惠兰一怔,屋外,响起一阵清脆的女声。
“小玲,况先生,你们怎么会来阿姨家中?”
说话的人,正是好不容易从香港跑到云南的王珍珍,而让马小玲更加惊诧的是,王珍珍的身边,跟着一位长相精致的混血男孩,可不就是巴卫嘛!
这两人是如何凑到一起的?
王珍珍当日得知了表姐的事情后,心中越发不安,但也不敢和母亲直说,凑巧王珍珍的父亲生前有位好友,最近抽奖获得了云南五日游,而这位叔叔又没有时间去,于是就把票让给了王珍珍。
下了飞机,王珍珍就在机场里碰到了一脸茫然的巴卫。
她记得这孩子是小玲的亲戚,王珍珍不敢把孩子抛下,本来打算将巴卫带到酒店里再出来找阿姨的,巴卫执拗,定要跟着她。
巴卫是妖狐,在妖界中,妖狐的追踪本领数一数二,他能够幻化成一片叶子,藏在王珍珍的行李箱中,漂洋过海。马小玲在巴卫的身上藏了一枚追踪符,巴卫也在神不知鬼不觉之时,在马小玲的身上种下了自己的味道。
“珍珍?!巴卫?!!!!”
马小玲有一瞬间的失神,就在见到巴卫以后,无比烦恼的说:“你们两人为何会出现?巴卫,我不是让你和求叔在一起吗?”
巴卫扬起一抹淡淡的笑容,只是这笑容怎么看都带着一份心虚的意味,“凑巧路过。”
马小玲离开后,何应求左思右想,总觉得不对劲,等到他想起来的时候,才惊觉道:“不好!小玲中埋伏了!”
巴卫来不及多说,天缘巧合,跟着王珍珍也来到了云南,还好还好,一切来得及。
凑巧?这是凑巧到隔了一个海洋呢?
不管马小玲的眼神有多么的疑惑,巴卫表面镇定的走到了马小玲的眼前,抬起手,在掌心微微点起一丝狐火,精致绝伦的脸蛋看上去人畜无害,可是下一秒,他将狐火死死的拍在茶几上。
只听客厅里发出一阵剧烈而又凄惨的尖叫声,是婴儿发出的凄厉哭声。
马小玲瞬间进入战斗状态,手中执起驱魔棍,而原本哭泣的王惠兰,还有林子胜,都发出嘿嘿嘿的笑声,灰败的脸上显出一阵死气,尖利的牙齿从两人的嘴唇钻中出来。
——是僵尸!
马小玲严阵以待,茶几下面,爬出一只苍白苍白的婴儿,身上穿着红肚兜,被狐火烧过的身子上,有一只小脚变成了焦黑的模样。
看来他们是被人下套了,这只红衣小鬼,便是当晚马小玲招魂招上来的恶灵。
“啊!这是怎么回事?!阿姨,你怎么了?!”
王珍珍讶异的看着眼前一幕,明明一切都好好的,为什么阿姨会露出这么恐怖的表情?客厅里,陡然升起一股阴凉的气息,王珍珍就算再迟钝,也感觉到这一切是多么的不对劲了。
“珍珍,过来。”
况天佑将王珍珍护在身后,对马小玲说:“看来我们中了埋伏。”
“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都掉进来了,就陪他们玩一玩。”马小玲闪电出击,接连将镇邪符朝着红衣小鬼打去,这符咒是经过黑狗血锻造七七四十九天而成,甭管是什么厉鬼,统统都能化为灰烬。
“啊——!”红衣小鬼咧嘴尖叫,苍白无人气的脸上因疼痛而露出狰狞的表情,符火在他的身上燃烧,但无法彻底收服他。
因为一只迅速极快的僵尸,猛地扑到了红衣小鬼的身上,野兽般的嘶吼在客厅里响起,她一口将这些符火都吞入腹中,下一刻,从嘴里喷出几口灰烟。
“表姐!”王珍珍再度被震惊了,没错,突然跑出来的僵尸,正是失踪了一年的周敏敏。
周敏敏的眼珠子是蓝色的,僵尸一共分为六个等级,按照能力来分,从高到低分别为:红,绿,黄,蓝,白,黑,其中被六级以下(包括六级)的僵尸咬,眼睛颜色还是黑色,但不能接触阳光,六级僵尸不能接触强光照射,但能接受弱光照射。
王惠兰和林子胜的眼珠子是黑色的,是最低等级的僵尸。难怪这屋子总有一股潮湿阴霾的气味,这两只僵尸无法见到日光。
“马小玲,你应当是马家最后的女人了。”对峙间,从后面的房间里,又走出来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长相妖冶,身材玲珑有致,穿着鲜艳的红色连衣裙,指甲上也涂着红色指甲油。整个人都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魅力。
“容许我介绍一下,我叫红姑,是你姑婆,马丹娜生前的死敌。”红姑抚了抚自己凌乱的鬓发,风情万种的朝况天佑抛了个媚眼,说:“真是意外的收获,这位先生,有兴趣同我合作吗?驱魔天师真是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生物,和我一起,将马家的女人,赶尽杀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