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铁还归藏剑来
阿云姑娘牵着被她包扎好伤口的素月,默默地跟在那个岩岩如孤松的颀长身影后,她时不时的抬头打量一下眼前的人,眼中的神色变幻莫测。
她记得她可是当着这人的面说了他不少坏话的,依照叶大美人小心眼爱记仇的个性,怎么可能轻易的放过她?
可奇怪的是,他居然从头到尾什么都没说,就好像之前那些事情,都是她自己幻想出来的一样。
从前那事儿,反正朱剑秋也打了她军棍,庄花徒弟也揍了她惹……应该可以算一笔勾销了……吧?
可是,她之前说的那些话怎么办?
阿云姑娘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忽然一停,想到一个致命的问题,脸色变的刷白,她以为此“二少”并非庄花脑残粉后,就把人彻底当闺蜜基友了,然后……吐槽了很多很多她从前看过的同人文。
其中,有美少女战士谢渊和魔法少女王遗风的相爱相杀,有恶人少谷主莫雨同浩气同浩气少盟主毛毛的青梅之约,更有神策头子蛋总同她们府主李菊之间的生死绝恋……
这些,咳,虽然会显得她一个城管公务员三观不正,败坏天策府名声,不过,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反正朱剑秋不知道就不是大事,最大的问题是,她现在实在想不起来,她到底有没有跟叶大庄主说过所谓“李叶CP”这一类东西?
啊啊啊啊啊!
正当阿云姑娘深思恍惚的时候,她一个不稳撞上了一堵温热的,略硬的“墙”,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一跤,幸亏被“眼疾”手快的叶大庄主一把拉住,才没和大地母亲来个亲密的拥抱。
“小心。”叶英清冷的声音入耳,着实叫阿云姑娘打了个哆嗦,她仿佛看到了叶大庄主磨刀霍霍,哦不,轻剑霍霍向哈士奇的表情。
“不敢当,不敢当!”阿云像碰到火似的,一蹦三尺远,叶大庄主杀人可不用剑,心剑心剑,顾名思义,人心思动动就能灭了她。
“阿云姑娘?”叶璇黎的声音唤醒了埋着脑袋瞅着庄花金黄金黄的衣角的阿云,她抬眼去看,竟看见不远处的一颗枯树下,叶璇黎拉着一只叽太,一脸好奇的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叶英。
“叶姑娘,这位是?”叽太转过头来的一瞬间,阿云愣了一愣,这……简直就是叶神烦的小时候嘛?
脸盲的阿云,对于藏剑山庄几位庄主的容貌,也就堪堪记得两位而已。
叶大庄主长成那个祸国殃民的样子,估计见过一面的都记得住。
至于叶五庄主,亏得他即使结了婚还生性浪荡喜欢到处跑,和阿云这个同样不喜欢呆在天策府刷马喜欢到处跑的军娘阴差阳错的结为了基友,两个人关系还不错。
“这是舍弟,叶璇希。方才完颜宗翰府上士兵倾巢而出,他便瞅准时机逃了出来。”叶璇黎摸了摸叽太的头,嘴角泛着一丝笑意,随之,她的目光落在长身玉立的叶英身上,微微一怔,道:“不知这位是?”
你曾曾曾曾曾伯爷!
阿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她到真的想这么说来着,可是瞧着那二小姐这般正常,还是不要拿这样的事情吓唬她了。
“咳,这位……叶公子,他和藏剑也有些渊源,算起辈分来,璇黎小姐合该称一声世伯。”见叶英没有解释的意思,阿云便随口给邹了个身份,又道,“既然你们都逃出来了,咱们这就回杭州吧。”
“不急。”叶英忽然冷不丁开口,朝着叶璇黎道,“玄铁之精如今何在?”
“玄……玄铁,你怎么知道玄铁之精的?”叶璇黎本来对叶英这个“世伯”的身份不大相信,听他说出玄铁之精,整个人脸色就变了。
玄铁之精是藏剑山庄第一代庄主叶孟秋藏在剑冢的宝物,相传那是霸刀山庄庄主柳风骨所赠,叶孟秋感念其授业之恩,也出于自己风骨傲气,将其藏于剑冢,未用来铸剑。
但是,藏剑山庄历代庄主都将其视为镇庄之宝,供奉在剑冢里,从未动过熔铸此物的念头,这固然与玄铁之精的意义重大有关,更与它的材质极佳,非技艺精湛超神入化之人难以驱使有莫大的干系。
只是后来,第十三代庄主叶枫将其移出剑冢,送往楼外楼,再后来,藏剑山庄没落了,它也不知下落何处了。
叶英眉间微蹙,声音里温度明显低了几分:“此物非同小可,若不寻回,恐辱及先祖。”
可怜的二小姐叶璇黎被她曾曾曾曾曾伯爷释放的冷气给吓了一跳,偷瞄了阿云一眼,见对方给她挤眉弄眼的,才磕磕巴巴的说:“玄铁……玄铁之精在五国城。当年,宋廷兵败,金人大肆索要钱财,官兵就四处搜索宝物,一时人心浮动,我藏剑……”她说到这里咬了下唇,“我藏剑大不如前,有心之辈,就把主意打在了玄铁之精的身上,我叶家当时让不能自顾,有此物,如同小儿抱金。我爷爷,也就是藏剑最后一任庄主,为了保全玄铁,将它混合在一堆珠宝里献给了朝廷,后来,听说是为沉迷奇石的金人统领完颜多所得,而完颜多,如今正在五国城,看守徽、钦二帝。”
“艾玛,五国城是吧,事不宜迟,叶……叶公子我们这就去吧。”阿云几乎想都不想就率先出口大包大揽下来了,废话,她把人得罪的这么狠,还不想点法子补偿?
叶璇黎见状奇怪的看了她一眼,道:“阿云姑娘,五国城守卫森严,哪里是容易进去的地方?”
阿云微微一笑,瞄了一眼叶英,顺便拍了个马屁:“有这位叶公子在,闯皇宫都不怕的。”
叶璇黎将信将疑的看了看叶英,说实话,她对这位新鲜出炉的世伯,还真有点……怕。
虽说人家好端端的没骂她没打她,但就是整个人往那儿一站,就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冷僻之感,等闲之辈压根不敢往上凑。
叶璇黎看了各种小意殷勤的阿云姑娘一眼,不由同情的勾了勾唇角,讨好这么个人,也不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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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打发了夕照山庄的人送叶璇黎姐弟回杭州,然后朝着黑龙江方向再一次北行,只不过这一回,她不是背着把剑,而是跟着叶大庄主。
一路上他们这两个人,一个一身金灿灿华丽袍服,银发及腰,风姿如画;一个一身红白相间的狐裘裙装,青丝半拢,明丽非常,倒是吸引了不少的注意力,宋人一脸惊奇,金人么……女的不是看着叶大美人发花痴就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对阿云指指点点颇为鄙夷,男的……几乎都被心情不好格外暴力的阿云姑娘一鞭子打翻。
靠近五国城的地方,宋人越来越少,房屋建筑也越来越倾向金人部落的野蛮色彩,阿云姑娘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宋人经营的小店,拉着叶大庄主住了进去。
店主是个略胖慈眉善目的中年女子,她的父亲是金人母亲是宋人,会说那么几句常用的汉语,见阿云出手阔绰(反正都是柳萧的钱,又带不走随便花),也不计较他们汉人的身份,笑眯眯的就打扫出两间房让他们住进去。
不过,即使打扫过,这个地方还是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到处堆着杂物,一点住的地方的样子都没有,阿云见那黑一坨青一坨的不知道染上了什么的床榻,再看看丰神俊朗的叶大庄主……好吧她自己都不忍心叫这么个美人儿躺在这种地方,无奈只好亲自动手,打扫了一番,再从系统包裹里翻出几百年前因为随着李菊去打吐蕃立功被赏赐的一匹蜀锦,给铺了上去。
就在阿云姑娘弄好了一切打算对叶大庄主说晚安的时候,叶英却对她微微摇头:“方才那妇人,叶某观之,并非良善之辈,恐有不妥,今夜,你还是不要独住的好。”
哈?
阿云顾不上想他那个“叶某观之”有没有科学依据,但……不要独住怎么办?和他一起住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大清早起来,头昏脑涨,昏昏沉沉了一上午,才发现,我感冒了……我要去睡觉了,晚上那一更可能会晚一点。
另,考试周中的亲们注意添衣保暖哦,这鬼天气!
☆、头不对尾自斟酌
“叶大庄主,我是女子。”阿云无奈的摊开手,之前他们被绑定在一块儿那是没办法,现在这样子还住一起是不是太没规矩了?
古人讲究男女之大妨,七岁不同席。入乡随俗,她即使是穿越女也不能坏了人家规矩,而且,要是朱剑秋知道她居然敢这么大大咧咧的跟一个陌生男子在一个房间里头呆一晚上,绝壁会让她滚去苍山洱海挖一辈子的马草的。
她不知是因为庄花一辈子深居简出的除了剑以外心中再无他物,还是因为叶孟秋压根没教过自个儿儿子男的和女的之间的区别,他居然会提出这样一个建议。
当然了,以庄花的人品或者说他的性格来看,说出这句话都不会有什么猥琐的意思,阿云再自恋也不会自恋到认为她一个女汉子能迷的人男神魂不守舍立刻想要扑倒之类的。
所以,她十分伤脑筋的在想怎么跟这位解释他们不可以睡在同一间房的原因。
未料,叶大庄主却跟没事人似的在房间里唯一空着的两张椅子之一上坐了下来,神色平淡的说了一句:“无妨,你自去睡,叶某在此坐一夜便可。”
坐一夜?
好吧,她真要是自顾自跑去睡了让叶大庄主这么坐一夜,日后回到大唐还有何颜面去藏剑买兵器的时候讨价还价?
算了,天知地知,她知他知就好,反正也不会有人说出去。
“叶大庄主,我想了想,出门在外不拘小节,何况,你也是为我好嘛,咱们……就当以前那个样子吧。”
以前大庄主还是一把剑的时候,她就把他挂在床头,虽然,是装在剑套里的。
叶英闻言微怔,侧过脸来“看”着她的方向,银发半遮住的,形状优美的下颌被窗外的阳光洒上一层淡金,他长长的眼睫似乎动了动,没有说话。
“额……我没说要把你挂起来,”阿云话音刚落就一脸黑线,看叶大庄主没什么反应,才继续说,“我是说,你这样坐一个晚上不大好,反正,这么些天都过来了,也不在乎了,咱们就一人一半,和衣睡,反正这床也够大。”
叶大庄主还是没反应。
阿云垂头丧气:“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放心吧,当年那事儿不会再发生了。”她就知道她调戏人家的黑历史是不会被轻易消除的。
“哎,算了,我们还是分开住吧,就算那个女的不是什么好人,我又不是柔弱女子,不会任由她摆布的。”
“阿云姑娘且慢,”就在她打算推门出去的时候,叶大庄主施施然站了起来,宽大的衣袍下整个人气质卓然,即使在这个破破烂烂的地方,依旧显得气定神闲,仿佛跟在富丽堂皇的藏剑山庄没什么两样,“叶某自剑冢遇到姑娘之后,心中疑虑甚多,还望姑娘能为叶某解惑,此外,叶某有一事想要请教姑娘。”
“叶大庄主客气了,您叫我阿云就成,至于请教实在不敢当。”
叶英微微抬手,示意她坐,然后自己又坐了回去。
“叶某在剑冢中禁锢三百余年,此事实在光怪陆离,不足为外人道。”叶英轻轻抚摸着他那把剑,像是抚摸着爱人的脸,看的阿云姑娘狠狠打了个哆嗦。
“叶某也不曾想到居然有人有同样的经历,这么看来,叶某与姑娘,也算有缘。”
“大庄主说的是。”她嘿嘿笑了笑,既然有缘的话,以后你就不能翻旧账了!
“只是,”叶英说到这里忽然顿了顿,那双没有睁开的眼忽然正对着阿云的方向,那一刻,她甚至感觉到一股犀利的目光透过自己的表皮,直接看穿了她的心。
“只是什么?”她不由有些紧张。
“姑娘虽总是口出惊人之语,但,叶某大都也能猜测到原意,可,姑娘那晚在夕照山庄所言的‘回去’,究竟是什么意思?”叶英的声音依旧清冷而平缓,如一泓泠泠的泉水,此刻,却让她如坐针毡。
原先,她以为这是一个跟她一样的人,一个玩家,因为某些原因穿越到这个世界,然后很倒霉的被安上那个坑爹的系统,为了那天价的经验去努力做任务,又因为触怒了系统被变成一把剑禁锢了三百年,再和她一样,接到重返开元的任务。
可是,她绝对没想到这人居然是个NPC,还是三百年前就该挂了的NPC。
你在一个武力值爆表而且跟你的关系并不怎么和谐的NPC面前,敢说他的人生就是你的一场游戏,一堆由一组数据合成的代码?
这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更何况,如果真的要和盘托出,那么,那些隐藏在天策灭门背后的故事,她在枫华谷“做日常”的真正原因,要不要一起说呢?
阿云抬起头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深居简出,不怎么搭理凡尘俗务,可这并不意味着他单纯,好骗,因为他在作为一个剑客的同时,也是一名上位者,是藏剑山庄的庄主。
她低下头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嘴角缓缓扯出一个笑容来:“我之前跟大庄主说过的吧,我在枫华谷呆了三百多年,虽然,去的时候,并非我所愿,可是,那三百多年,我和枫华谷焦家村的乡亲们也都处出了感情,他们,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天策三千余人,如今除了我,再无生还,所以,我打算在处理完这些事情后,回到枫华谷,继续过隐居的生活。”
阿云说的话,几乎□□分都是真话,只不过,这真话,并不是这个问题的答案而已。叶英称心剑,若不心明如镜,何以为心剑?
世界上最完美的谎言是什么?
那就是真话。
“是么?”叶英淡墨画就的眉梢一扬,语气平淡的问出两个字。
“是啊,不然呢?话说,叶大庄主的打算呢?是要帮助叶璇黎他们重振藏剑?”她呵呵干笑两声,转移了话题。
“此事,是我藏剑的家事。”叶英淡淡的拒绝了继续谈论这个问题,一时间场面有些冷淡了。
“怎么叶庄主就这一个疑问?”阿云在他的沉默下有些不大自在。
“原本叶某还有一事想……”他说到这里不知为何停顿了一下,神态有些不自然,“征求姑娘的意见,不过,既然姑娘已经决定返回枫华谷,也就罢了。”
“哦。”阿云虽然好奇是什么事,但见叶英不打算说也就没问。
夜里,他终究是没有同意她的“和衣而眠,共享床榻”的意见,自顾自的在椅子上歇息了,阿云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就在此时,她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
那是迷香,江湖上最低劣的那种,一闻就闻的出来的迷香。
阿云几乎是立刻翻身而起,从包裹里摸出几个化解的小药,刚打算过去给叶英一个的时候,他握着剑柄的手微微动了一下。
然后窗外就响起一声杀猪般的惨叫,阿云一把拔出贴着靴子的匕首,砍断门栓,就发现那个老板娘一脸惊恐的坐在地上,胸口烂了个洞。
她踩灭了那迷药,走到那老板娘面前,蹲下,半眯着眼,冷冷问:“你有什么目的?”
老板娘拼命张大嘴呼吸,一双手在空中乱晃着,像是溺水之人极度想要抓住什么,阿云拿出一瓶上品止血散给她倒上,那伤口才没有继续流血。
一只匕首抵在她肥厚的下巴上:“你最好说实话?”
“我……我……你不能怪我,谁叫你……叫你得罪了四太子,他把你的画像贴的到处都是,说要是找到你的去举报,赏千金,抓到你的,赏万金,胆敢窝藏罪犯的,就……女的发配做军妓,男的为奴。”
四太子?完颜宗弼?
“那么,你告发我了?”匕首刺破皮肤,一道血痕隐隐出现。
“没……没有,我想要拿最多的赏赐,就没有告发你。”老板娘哆哆嗦嗦的说。
☆、乱世之人不如狗
阿云握着匕首,盯着那个女人的眼睛,充满了怨毒与恐惧,就好像当年无数个被她一枪结果的安军叛贼,可她迟迟不能下手。
这个女人的话,不能全信,因为她完全可以一面通知官府,一面给他们下药,毕竟这才是完全之策。
可是,她又有什么错呢?人活在世上,谁不利己?
完颜宗弼下令窝藏她的人都要为奴为娼,纵然再善良的人,也不敢冒风险帮助一个和自己没有关系,甚至有可能是被官府捉拿的大奸大恶之人。
止血散并不能救回女人的性命,叶英亲自出的手,世上有几人扛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