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君子藏锋完本[bg同人]—— by:墨殊
墨殊  发于:201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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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酌几杯而已,怎么就成了酒鬼了?花满楼摇了摇头,却本着不与晚辈计较的原则,没有理会他。
叶且歌却看不惯唐天仪这样编排花满楼,在他说完之后,叶且歌嘲讽一笑,带着少见的刻薄的对他说到:“你倒是不喝酒,可是那些看家的的本事也不见强上多少,连千机匣都丢了的唐门……”舅舅们看见了非得气的一个一个吊打这些瓜娃子。
那最后一句,叶且歌却是将它咬碎,隐没于唇齿里。
然而对于唐天仪来说,一句“千机匣”就已经足够了。他定定的望了叶且歌很久,脑海中翻腾过无数的想法,心中最终却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再不说话,众人一同在岸边的一桌坐下。薛冰连珠炮似的叫齐了酒菜,小二连声应下,又去招呼上菜了。
这个伙计是个乡下人,看起来有些直手直脚的,并不很是机灵。他端上薛冰点的菜的时候,闷声闷气的说道:“女人吃太多不好,容易嫁不出去。”
他的目光从叶且歌的脸上掠过,最终定格在薛冰身上——这的确是这一桌里明晃晃的姑娘之一了。
叶且歌却是察觉到了这个伙计方才一闪而过的目光,她挑了挑眉,微微眯起了眼睛,细细打量这个伙计。
方才薛冰点了四个冷盘,四个热盘,四个荤菜,四个素菜,还有若干下酒菜,最后还要了一只老母鸡炖汤。虽然的确是有些夸张,不过他们人多,就算排除叶且歌这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还剩下好几个大男人,所以倒也不算浪费了。
薛冰的脾气不是很好,却也没有法子和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计较,她暗自啐了一口,决定一会儿结账的时候,好好和掌柜的说道说道。
无辜躺枪的孙秀青没有说话,反正……她就是吃得再多,也已经嫁出去了嘛。
于是,这一场可能的争端,居然就这么离奇的化解了。
那伙计见没有人理会他,便将手中的菜放下,转身便要走。
这个时候,叶且歌却慢悠悠的夹了一颗花生米,也没有放进嘴里,而是掐在食指和拇指之间,仿佛品鉴古玩一样细细端详。在那伙计转身走的刹那,叶且歌悠悠道:“我说伙计,这花生……不够脆啊。”
“不可能,新炒的!我亲自炒的!”伙计飞快走到桌边,捻起一粒花生扔进嘴里,为了证明这花生米够香够脆,他故意嚼得“葛蹦”直响。
却不知叶且歌要的就是他的“快步”——一个习惯了轻功的人,就是再掩藏,也会在举手投足之间露出端倪。而那一点端倪,对于叶且歌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原来如今偷儿这么不好做了,偷王之王也要改行来伙计了?”
叶且歌的话恍若是朋友之间的调侃。可是,她和司空摘星,却从来不是朋友!话音刚落,叶且歌便已经有了动作。
她的轻剑挑飞了司空摘星脸上的□□,在司空摘星怔愣的空挡,一柄玄铁重剑已经重重的向着他拍来!
司空摘星哪会不知道这柄重剑的威力,毕竟就连霍休和铁鞋大盗那样的穷凶极恶之徒,最终都折在叶且歌这一柄重剑上。
他自觉只是一个偷儿,说破大天去也还和“穷凶极恶”差得远。
脸上没有□□的感觉让司空摘星万分不适,可是面对着划破一片空气,带出缕缕风声的重剑,他只能拼命往后退。
此地本就在岸边,他再退,又能退到哪里去?
瞥见身后缓缓流淌的清澈溪水,司空摘星心念一动,将轻功运转到了极致,“扑通”一声便跳到了河里。
可是饶是这样,他的后背依旧被叶且歌的剑气扫到,衣衫破了不说,就连后背的肌肤都被刮掉了一层,渗出丝丝缕缕的血痕。
可是和背后的疼痛比起来,司空摘星更庆幸自己能够逃脱升天。然而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庆幸的太早了。
一身白衣,手持重剑少女轻功并不在他之下,在这毫无借力之处的水面上,她却如履平地。
叶且歌踏着水面,几步便到了奋力划水,想要逃跑的司空摘星面前,手腕一抖,她的轻剑挽出了一朵漂亮的剑花,又生生将司空摘星挑回了岸边去。
司空摘星只觉一阵天旋地转,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柄重剑又呼啸而来。
鹤!归!孤!山!
第63章 夜阑卧听风吹雨。
第六十三章。夜阑卧听风吹雨。
陆小凤来得时候,正看到叶且歌在水面上凭空跃起,一记重剑如同开山裂石一般重重向水中的那人砸下。
陆小凤还有些懵,不过水中的那人已经看见他的身影,连忙喊道:“陆小凤!你要看着我被这小姑娘砸死么!”
熟悉的声音传来,陆小凤登时就瞪大了眼睛。他一边对叶且歌高声道:“且歌等一下!”,一边迅速运转起了轻功,就要往河里奔去。
然而这个时候,一柄带着剑鞘的长剑横在了陆小凤面前,裹着雄厚清冽的剑意,将陆小凤生生逼退五步。
却是方才一直没有动作的叶英。
陆小凤无奈的苦笑一下,只觉喉咙有些干涩。虽然知道叶英看不见,可是陆小凤还是对叶英挤出了一个笑意,只是一贯的能言善辩却不见了踪影。
吞了一口唾沫,陆小凤讷讷道:“叶兄啊,那司空猴精虽然可恶,但是咱们也总不能看着且歌把人打死吧?”
叶英没有动。他只是对着陆小凤平静的问道:“你打得过且歌?”所以,你过去有什么用?
陆小凤顿时被噎住,竟不知该如何应答。叶英说的是事实,他的确打不过叶且歌。毕竟,许多年前在大漠,叶且歌不过是十二稚龄,武功就已经胜过他了。如今叶且歌的剑术,更是已经在西门吹雪之上。
“且歌有分寸。”叶英放下了手中的剑,宽慰一句,便与陆小凤一道望向了水面。
叶且歌的确只是想小惩大诫,她还没有到为了四五年前的旧账就要伤人性命的地步。所以那最后一记鹤归孤山,叶且歌只用了一成力道,抽在司空摘星脸上,让他被剥了易|容之后的脸生生肿成了个馒头。
平心而论,司空摘星本身的长相并不出色,是那种扔到人群之中就没有痕迹的人。他的身材也并不高大,因为练习缩骨功的原因,到底伤了骨头,如今也只是个寻常个头罢了。
作为一个偷儿,他这样的长相却最是合适。既不十分英俊,也不十分丑陋——在叶且歌没有用重剑抽他的脸之前。
半张脸重重的被玄铁重剑拍上,司空摘星只觉得自己喉头一甜,登时就吐出一口血来。
他一开始觉得自己被伤了肺腑,吓得赶紧检查自身内力运转。可是他的内力在周身静脉运转十分流畅。眸光一闪,司空摘星伸手往水里一探,两枚雪白的后槽牙便躺在了他的掌心。
——还不如受了内伤呢!
司空摘星看着自己手上的牙,不由悲从中来,一股急火直攻心窍,司空摘星竟生生厥了过去。
陆小凤心有余悸的看了那边一眼,足间一点,将已经往河里沉下去的司空摘星捞了上来,随意的像是抖抹布一样的抖了抖。
这一次,叶英没有拦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司空摘星被叶且歌整得太惨,他被陆小凤这么一通摇晃,却还没有醒过来。陆小凤见状,只能又是一通按压他的胸肺。
众人看着他忙活,只有薛冰怔怔的看着叶且歌。许久之后,她才愣愣的嘟囔道:“她是个姑娘?”
她的声音很小,又是咬碎在唇齿之间的低喃,陆小凤一行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司空摘星身上,倒是没有听见薛冰的喃喃自语。
薛冰的脸一阵红白变幻,唯有叶且歌注意到她的异样。也不看司空摘星,叶且歌对众人道:“且歌与这偷王之王有些私怨,扫了诸位的性子,一会儿定自罚三杯,给诸位赔罪。”
花满楼无奈的摇了摇头,轻笑道:“小叶公子自己想喝,便不要用我们当借口了罢。”
叶且歌微微一笑,对众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请众人重新入座。而司空摘星因为还昏迷着,所以也被陆小凤提在了手里,放到了桌边。
叶且歌出手很有分寸,速度也很快,所以当她回来的时候,桌上的各色菜肴都还是温热的。
掌柜还以为自己的伙计得罪了这些江湖人,方才已经吓得躲在了茅草屋里。这一会却见他们去而复返,显然是想要继续用膳的样子。
这是他祖传的酒肆,不能毁在那些江湖人手里。这样想着,掌柜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端了一壶冰镇的沁凉的杏花酿,哆哆嗦嗦的走到了陆小凤他们的那一桌去。
小心的将杏花酿放在桌子上,掌柜的赔着笑脸道:“客官您行行好,敢问我们这小伙计哪里得罪您了?他是个笨手笨脚的乡下人,您就不要和他计较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在他们面前这样赔着小心,叶且歌心下愧怍,连连摆手道:“掌柜您细看看,这应当不是你家的小伙计了。”
方才司空摘星脸上的假皮已经被叶且歌挑掉,这会儿他露出来的,便是一张老掌柜并不熟悉的脸。
老掌柜大惊失色,惊道:“这不是阿德,阿德去哪里了?”
想到自家伙计可能已经遭了不测,老掌柜先是红了眼眶。
陆小凤连忙安慰道:“劳掌柜去柴房仓库这些地方找一找罢。”用脚尖踢了踢还昏迷着的司空摘星,陆小凤道:“这人虽然看着可恶,可是却是不伤人性命的。”
这后一句,却是陆小凤说给一旁的叶且歌听的,也是为司空摘星求情的意思。
老板神色稍缓,对几个人悻悻一笑,很快就抽身离开了。
只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几个人再没有了谈笑的兴致,开始拿起筷子,准备应付一顿。
叶且歌夹了一片芙蓉鸡片送入了口中,微微咀嚼,却忽然神色一变。伸手夹了一片给唐天仪,叶且歌的脸上没有了笑意。
叶且歌虽然待人亲切,但是从来都是守礼,她和陆小凤相识近五载,寻常都从未有过这样的举动。因此。叶且歌这有些突兀的夹菜举动,很快就让众人顿住了各自的动作。
事出反常必有妖,叶英和陆小凤以及花满楼知道,一定是叶且歌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而孙秀青,则是因为她未婚夫骤变的神色而停下了筷子。的确,她不了解叶且歌。可是,她了解唐天仪。若非发生了什么,她那作为川蜀唐门继承人培养的未婚夫,何至于脸色大变呢?
只是,薛冰自从知道叶且歌是个姑娘之后,她便一直愣愣的,眼神也没有了焦距,只是茫茫然的跟着本能动作。
眼见着薛冰即将把筷子伸向那盘芙蓉鸡片,叶且歌飞快出手,温暖干燥的掌心覆在薛冰有些冰凉的手指上,传递着热意,也止住她的动作。
薛冰一个激灵,脸迅速的变红,然而下一刻,她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脸色又很快变白了。
“阿冰。等一下再吃。”叶且歌拍了拍她的手,却只是安静的微笑着,并没有想要解释的意思。
——她没有必要解释,着男装只是因为方便,只是因为叶且歌习惯了。而温和待人,只是叶且歌的处事态度。她一言一行皆出于本心与真性情,叶且歌无愧于心,自然没有必要解释。
叶且歌拦住薛冰的空挡,唐天仪谨慎的夹起那片芙蓉鸡片。他没有像是叶且歌那样直接送入口中,而是伸出了舌尖,轻轻的舔了一下。
舌尖上的麻意让唐天仪“腾”的站了起来。此时,他的手中已经抓了一把追魂砂。
叶且歌抬眸看了他一眼,开始尝别的菜色。她从小就和兄长叶孤城一般,在白云城的神医的指导之下服用多种□□,身体的抗毒性远非常人所能想象,不说百毒不侵,却也相去不远了。
对这样的训练,叶且歌没有表示异议。哪怕她到底因为早产而身子弱了几分,好几次都濒临死境,叶且歌也依旧咬牙挺了过来。
让她坚持下来的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前世的叶且歌便在唐家堡练就了一副百毒不侵的体质,今生若是没有,总是不习惯的。
唐天仪的目光一直在仔细的逡巡,半晌之后,却也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痕迹。
叶且歌尝完了所有的菜,捡出四样菜,而后对众人道:“其他的都正常,只是那道糖醋里脊炸老了,太过难吃了一些。”
这个时候,叶且歌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陆小凤不是很欣赏这样的幽默,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对叶且歌和唐天仪问道:“这下毒的人你们认识么?是什么毒?”
“就是那天让我和秀青内力全失的毒。这下毒的人保不齐就是她们那个‘大姐’了。”
一边说着,唐天仪一边皱起了眉头——这么看?2 幕埃钦庖淮蔚娜氛腥橇硕ザヂ榉车萌宋铩T诿髦刑泼诺茏拥那榭鱿禄寡≡裼枚荆杉苑皆谟枚痉矫嬗卸嘧愿毫恕?br /> 叶英却是对这桌上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他倒出一粒解毒丹,直接喂到了叶且歌的口中。
丹药小小的,入口即化,叶英微凉的指尖很快便触碰到了叶且歌柔软的唇瓣。叶英却没有拿开手,而是指尖在那片唇瓣上缓缓摩挲。甚至微微探入叶且歌的唇齿,沾染了一点濡湿。
叶且歌惊讶抬眸,却看见了师父微微蹙着的眉眼。
叶且歌顿时顿住,甚至有些无措了起来。她让师父皱眉了,在叶且歌看来,这简直是最严重得事情。
“且歌,是谁教你的,以身试毒?”感受到徒弟的慌乱,叶英终于出声。
一桌菜哪有那样珍贵,值得他家徒弟挨个试过去?哪怕是知道叶且歌的母家是唐门,叶英也依旧不放心。
他怎么敢用徒弟的安危去赌那未知的可能呢?那盘芙蓉鸡片是且歌能辨别抵御的毒,可若是其他菜里换成其他见血封喉的□□呢?
想到这种可能,叶英就只觉得呼吸一滞,再也无法像是往日一般的淡定从容。
叶且歌张了张嘴,最终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在师父面前,她已经没有了他人面前的半分能言善辩。
叶英得手指还缓缓的在叶且歌的唇瓣上摩挲,将那一抹本就妍丽的唇色揉弄得越发的红。
陆小凤看着这一幕,自觉看惯风月,已经窥见真相,所以在心里“嘿嘿”一笑,却是轻咳了一声,开始说起正事来。
他用手敲了敲下巴,沉思了片刻,终于说道:“据我所知,这左红衣,应当是一个叫红鞋子的组织里的人。你们那日见到她,看她可是穿着红鞋子?”
唐天仪沉思半晌,点了点头。
意料之中的结果,陆小凤“嗯”了一声,继续道:“她们的大姐应当是公孙兰,那个传说中的公孙大娘的后人。”
公孙大娘。
此言一出,叶英和叶且歌便都顿住了。
第64章 断肠□□在梅边。
第六十四章。断肠□□在梅边。
叶英一生之中深觉感激的人不多,而一手创立了七秀公孙氏便算是其中的一个。这样说或许并不合适,然而公孙氏对于当时明珠蒙尘的叶英来说,何尝不算是知遇之恩呢?
虽然世殊时异,红颜枯骨,可是骤然听见公孙大娘这个名字,叶英一贯平静的脸上还是有了一丝波澜。
和叶英扯上了关系,叶且歌却不似叶英般淡定了。她直接问到:“红鞋子?这是什么组织?”
此人行事鬼祟——毕竟,暗中用毒,本就落了下乘。而自家姐妹行事不妥,不好生教导,反倒助纣为虐,就更是让人看不上了。他们藏剑也是护短,却不护无理之短。
叶且歌本就不愿相信这公孙兰会和自家师父的故人扯上什么干系,如今见陆小凤提起“红鞋子”的时候,神色之间似乎闪过一抹异色,叶且歌便更要细细问过才是了。
陆小凤并不是愚笨的人,他很快察觉到叶英和叶且歌听见他方才的话之后骤变的脸色。
其实叶且歌并不全是心思深沉的人,她一贯磊落,在白云城长大的这一世也并不比前生在藏剑的时候,因为有老庄主在一旁冷眼看着而不敢有丝毫的行差踏错。这一世,她被叶孤城捧在掌心里,近乎是肆意的生长着,便更不会掩藏自己的情绪了。
然而陆小凤和叶英相识得时间也不短了,这小两年的时间里,陆小凤却是几乎没有见过叶英因为叶且歌之外的事而产生这样大的情绪波动。
陆小凤之所以会有许多的朋友,便是因为他从不在朋友需要的时候胡乱开什么不合时宜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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