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君子藏锋完本[bg同人]—— by:墨殊
墨殊  发于:201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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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乡情更怯。许或便是这个原因,叶且歌日思夜想,却一直不敢涉足哪里。而至若更深一层的原因,便是大概叶且歌自己也明白,岁月无情,青史云烟,六百年的岁月,已经足够沧海桑田了。
纵使她故地重游,数百年的时光也终将那里她熟悉的景物尽数抹去,更勿论那些在尘埃深处埋骨的故人。
所以,她不必回去,她又何必回去?
其实以白云城的势力还有叶孤城对幼妹的宠爱,只要叶且歌想,重建藏剑山庄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叶且歌并不愿意——即使她重建了梦中才会出现的亭台楼阁,可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她的姐妹叔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心底的那个天泽楼去抚琴静坐,抑或抱剑观花的身影呢?
可是终归是不能平的心事。于是当陆小凤对叶且歌如此邀请的时候,叶且歌心中所起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断然拒绝。
师父曾教导过她,君子非无欲、非不争,乃无愧于道义、无愧于己心耳。
旧年师长的教诲犹然在耳,时至今日依旧片刻不敢忘记,叶且歌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是时候不再逃避,往那令她魂牵梦萦的江南走一遭了。
心中已经有了决断,重新翻开了陆小凤来信的第二页,叶且歌继续看了下去。
第二页信,陆小凤开始对她说自己被卷入的一个案子。那个案子发生在大通钱庄,正是朝廷与江南首富的花家一同开设的最大的一家钱庄。近几个月来,大通钱庄一直收到假银票,而因能够制造银票雕版而被怀疑的人,正是陆小凤的朋友朱停。
陆小凤因为朱停而被卷入了这个案子而不得不也掺和进来,最终顺藤摸瓜的查到了极乐楼,又查出了此案真正的祸首乃是破马刺洛马和大通钱庄的钱掌柜。
所幸因祸得福,陆小凤因此案而结交了一个难得的知己,那便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花家七童花满楼。
陆小凤细细将这个案子写与叶且歌看,叶且歌却只想揉揉太阳穴。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表情——就在几天前,她方才听见了这件事情的另一个版本,而那个版本之中的苦主,并不是陆小凤说的江南花家,而是……宫九。
宫九在信中跟叶且歌抱怨说,自己名下的一处产业被一伙人平白搅黄,为的便是一件和他毫无干系的假银票案。
和宫九相识的时间也不短了,叶且歌并不愚笨,所以虽然当宫九是知心的朋友,却也不会将此人看作是小白花。她是不担心这人会吃什么亏的,如今从陆小凤那里知道完整的故事,叶且歌便更不觉得宫九无辜——若宫九真的清清白白,那假银票也不会从他的极乐楼里流通出去。
两面都是她的朋友,宫九和陆小凤这两人要是真的对上——呵呵,叶且歌抱剑静立,觉得那个时候,自己恐怕只能抱歉的站旁边围观了。
摇头轻笑,叶且歌继续往下读陆小凤的信。
大约是这位花公子的确是人品不俗,之后的满满一页纸,陆小凤都来重点叙述这位花公子是如何的妙人。若非笔墨有限,自己才力又实在不济,叶且歌毫不怀疑,陆小凤会给她画上一幅那位花公子的工笔画一同让飞鸽传过来。
信的最后,陆小凤还说,两年之前的南海中秋之约,他未能如约而至,甚为遗憾,还请叶兄今年中秋往往杭州府百花楼一聚,他必备上好酒,与叶兄不醉不归。
正在这个时候,叶且歌的房门被人推开。叶且歌对来人并不意外,毕竟这个时候,能够如此自由的出入她的房间,还不被忠叔扔出去的,除了自家两位兄长,并不做第二人想。
叶孤城进来的时候,便看见幼妹手中擎着两张纸,正在垂眸读着。他瞟了一眼,发现并不是宫九惯用的骚包洒金宣,于是便知是陆小凤的来信了。
对于陆小凤这个人,虽然前世间接的使他功败垂成,也造成了他的身死,可是叶孤城也需得承认,那是一个让人讨厌不起来的男人。所以,在发现自家幼妹和这人长期保持着“笔友”关系,而这么久了,这人也还一直以为孤鸿那小子字且歌之后,叶孤城便没有再理会这个人。
虽然陆小凤风流的名声在外,不过叶孤城借给他两个胆子,料他也不敢欺负自家妹妹的。特别是最近一年幼妹剑术突飞猛进,近乎已经可以和重来一世的他比肩之后,叶孤城从第一眼看见早产的那么小小只的妹妹开始,就一直如影随形的“我真的能把这孩子平安养大么”的自我怀疑终于减轻了少许。
看了一眼眼前十五岁的小少女,叶孤城竟诡异的产生了一种成就感——他不仅把这个孩子拉扯长大,而且还长得很好,一手剑术纵横中原也鲜有敌手,再不怕被谁欺负了去。
摸摸了叶且歌柔软的发顶,叶孤城瞥了一眼陆小凤来信的末尾,沉默了一下,叶孤城对叶且歌道:“且歌,要出去么?”
叶且歌顿了顿,用头顶轻轻蹭了蹭兄长温暖的掌心。将陆小凤的来信折好,忽然对叶孤城问起:“哥哥,你知道江南花家的七公子么?”
叶孤城揉着幼妹头顶的手微微用了一些力,继而一下子将人托起放到了书桌上,然后自己顺势坐到了叶且歌方才坐着的位置。
这是兄妹二人都习惯了的姿势,每每他们在书房有重要的事情要谈,就会选择这样的坐姿——没有办法,十五岁的少女身量依然娇小,叶孤城又是男子之中都少见的高大,只有这样,两人才能堪堪保持对视。
两双相似的眼眸之中映出彼此,叶孤城沉声道:“且歌对他有兴趣?”
感觉到兄长声音中的不对,叶且歌愣了愣,转瞬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笑出了声音。她伸手环住了兄长的脖颈,居然很是郑重的保证道:“哥哥放心,且歌还会在家里烦你很久的,不会那么急着嫁人。”
她的这番话说的又直接又干脆,没有半点女儿家的娇羞。也不怪叶且歌,毕竟她出身藏剑,总是以君子之风要求自己的,至若什么女儿矜持,她当真是半点没有。
叶孤城面上划过了一丝尴尬,心中却觉得窝心。这是他的妹妹,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虽然知道难免有那么一天,他会亲手将妹妹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不过却也只是知道而已。至少现在,叶孤城还没有考虑过妹夫这件事。
等到……,左右那个时候,天下儿郎都可以任他家且歌挑选,而他亲手养大的幼妹,始终是值得最好的。
“不烦。”闷声说了这么一句,又伸手在叶且歌的后脑处揉了揉,叶孤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将人扶正坐好,这才道:“白云城和花家有些往来,不过为兄也只见过花家二、五两位。花七之名,只略有耳闻。”
叶且歌已经能够预料大抵如此,所以也不觉失望,接着道:“那哥哥可知,这人真的目盲?”
叶孤城点头:“的确如此。”
叶且歌的手指轻颤了颤,继续问道:“那他可用剑?”
听到这儿,叶孤城倒有些诧异了,他不禁怀疑陆小凤对自家幼妹说了些什么,以至于自己妹妹居然想要去寻花七……呃,莫不是要比试一番?
虽然有些不明所以,然而叶孤城依旧如实道:“听闻是会用一些的,不过花家明面上是商贾之家,实际上却是以暗器见长,花七的一招流云飞袖,远比他的剑要出名。”
“暗器啊……”叶且歌亮起的眼眸不觉暗淡了一些。
江南。目盲。性子温柔沉静,举手投足之中都是大家之风。虽然明知可能只是巧合,可是这样的相似,还是让叶且歌仅仅读了那几个陆小凤信笔写下的文字的时候,心便跳漏了一拍。
她想着自己既然都能重来一世,那为何师父不能呢?她甚至还牵强附会的奢望着——自己这些日来心绪不定,反复想起前生旧事,是不是就是故人相逢的预兆呢?
只是兄长的三言两语便打破了叶且歌的幻想。她的师父,是藏剑大庄主叶英,因为他是叶英,所以注定一世藏剑,永远不可能将手中的剑放下。
更何况,前世唐门与藏剑的恩怨虽然稍作了断,可是师父对唐门却也没有好感,哪怕重来一世,也不可能去使用暗器的。而这位花七公子以一手流云飞袖出名,便定然不可能跟她家师父有什么关联。
摇头苦笑自己贪心痴傻,叶且歌却依旧对叶孤城郑重道:“哥哥,我决定往江南一行。陆小凤与我约在中秋。”
叶孤城虽然对幼妹保护周密,却从没有禁锢她的想法。作为一个真正的剑客,闭门修心或者行万里路,都是个人选择罢了。所以,对于叶且歌的决定,他并没有反驳,而是起身出门,亲自为妹妹打点一切。
只是,即使心知幼妹的能力并不弱于自己多少,即使心知陆小凤气运好到惊人,可是叶孤城终归是不能全然放心的。
离开书房之际,叶孤城不由叮嘱道:“万事小心,不许逞强。”
叶且歌心头一暖,轻轻的“嗯”了一声。
叶孤城继续道:“定期来信,闲事……”顿了顿,叶孤城终于没将那句“闲事莫管”说出口,他轻咳一声,道:“闲事随心,有麻烦了联系暗卫。”
自家妹妹从来乖巧,出门在外也从未做过什么诸如“甩开暗卫”的胡闹行为,这倒是让叶孤城安心了一些。
叶且歌点了点头,却冲过去踮脚抱了抱忧心不减的兄长,最终两人一道并肩走了出去。
那一天,南海的落日余晖,将一高一矮的两个影子拉得很长。
第23章 岂知书剑老风尘。
第二十三章。岂知书剑老风尘。
叶且歌在临行之前,给陆小凤去了回信。告知陆小凤自己不日将至之后,叶且歌踏上了重游江南的旅途。
与上一次前去大漠相比,这一次,叶且歌的行程很顺利。江南花家和白云城早已通商,白云城的商船直接将叶且歌送到了花家的码头。
当年那一匹枣红色的蒙古矮马被叶且歌留在了中原,而如今三年已过,她似乎也长开了一些,虽然与兄长的身高差距还是那么大,不过至少不会再因为身量未足而连买一匹马都会被人调侃了。
叶且歌当年离开藏剑,初入江湖的时候是十五岁,而重来一世,她离开白云城的时候,也依旧是十五岁。唯一不同的是,当年的藏剑弟子,一身明黄色的轻甲身姿飒爽。而如今明黄成了皇室专用,叶且歌只得一身白衣,倒也显得清雅出尘。
碧王青君出炉之时粹入蓝焰,是以无需内力灌注,便会散发出幽幽蓝光。到底忒过引人注目了一些,在白云城之中尚且无妨,如今出门在外,叶且歌只得造了两柄纯银剑鞘,将两剑的光芒拢入剑鞘之中。
那两柄剑鞘材质说不上名贵,只是上面錾刻的图纹十足精致,乍看平平无奇,细细看来却是朵朵梅花错落——一如师父额上的那朵。
当时做完这两支剑鞘,叶且歌也是怔愣片刻,可是转瞬又有了明悟。那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念念不忘,而终年不忘的心事,是没有办法完全隐藏的。在不经意间,那心事便会变成你指缝之间泄露的细节。
叶且歌很难明白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制造这样的两支剑鞘,也很难明白自己为何回去为了从友人碎语之中拼凑的一人身上的零丁相似而远赴江南。然而等她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能够闻到满城的桂花香气。
人间苏杭,历经两世生死,叶且歌终于又踏上这片土地。
在花家的码头走出的一身白衣的少年公子,虽然背着两柄造型怪异的长剑,一看便是江湖人,可是却也很难不引人瞩目。更何况,如今那个小公子眉眼精致,眼角眉梢是温山软水的清愁,让人想要不由自主的靠近,抚平他的些微愁绪。
前世叶且歌便是凭着这幅好容貌、好气度,俘获了一干的红颜知己。而今生她的相貌未曾有许多改变,如今虽然有些青涩稚嫩,却更添一抹洒脱风度。
这样的一个小公子,从杭州最热闹的码头缓步而出,又怎么能不引起周遭人的注意呢?纵然安庆的民风并不开放,可是还是会有许多少女,悄悄挑起了自家马车与软轿上的遮帘,悄悄往叶且歌这里看。
这样的目光,叶且歌是习惯了的。出于近乎本能的礼貌,她浅浅的对周遭这些打量着她人会以微笑,而后寻了一家客栈。一来,她这一路舟车劳顿,虽然老友之间无需讲究那么多,可是叶且歌总要梳洗一番,不愿失礼与人前。二来却是,叶且歌也实在不知如今该去何处了——她与陆小凤的那位友人,花家七公子并不熟悉,贸然前去叨扰难免失礼。
而如今白云城的暗卫们已经提早告知她,陆小凤又沾染上了不大不小的麻烦,正在被人追的四处逃窜,就算叶且歌启用白云城的势力去找他,那也需要三日之后方才能有结果。
今日是八月十二,叶且歌知陆小凤并非失约之人,索性便不费那功夫,在此地静待中秋之约便可。
叶且歌本是随意寻一家客栈,进了房间之后便叫了热水饭食。在看见送来的澡豆上被人特地印出的“九”字的时候,叶且歌只能说着世间之事实在是太过凑巧了——不然,怎么她随便找的一家客栈,就是阿九的产业呢。
本就在出发之前与宫九的通信之中说过自己要来中原,所以对于这样的巧合,叶且歌也不甚在意。不过,在掌柜亲自端上几碟南海风味的菜肴和西湖的特色的美食时候,叶且歌还是惊了一下。
她不禁开始怀疑,阿九是不是把她的喜好公之于众了。不然怎么这个掌柜端上来的东西,全都是她曾经和宫九提起过的“心头所好”呢?
有一个太过贴心的小伙伴儿,有的时候真的是会让人受宠若惊的。默默的扶了一下额,叶且歌忍住叫来掌柜细问问的冲动,开始默默用饭。
这边叶且歌正在静待着八月之约的到来,另一边,一个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唯有额角的梅花印迹成为他周身唯一的颜色的男子,也同样静静的坐着。他的长发本应该是如墨一般的黑,可如今却是入霜雪一般的白。白发没有让他显得苍老颓唐,反而让他如同九天之上的谪仙人一般。
此时尚且晨光熹微,屋中便难免有些昏暗了。寻常人家,若非陷在黑甜的梦乡之中,便会点起一盏油灯,在清冷的秋日清晨,寻求一点光亮和温暖。
然而在这座小楼之中,却并没有点灯。不仅如此,相对而坐的两个男子也仿佛连要点灯的意思都没有。
因为没有必要。
若是细细端详便不难发现,长发雪白的男子从未睁开过双眼,而他对面坐着的白衣公子,虽然笑容温暖,眼中却并没有常人应该有的灵动。仿佛是他的眼前有一层薄纱,让人忍不住想要替他拂开,可是却始终无能为力。
对于这样的两个人来说,点灯或者不点灯,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今时辰尚早,这两位白衣男子脸上却并没有丝毫倦容。花满楼泡了一壶清茶,抬手为叶英斟上一杯,温声道:“叶兄从漠北至江南,一路辛苦,何不多休息一阵?”
花满楼能够感受得到,这人身边的露气很重,显然已经在这里坐了许久了。
“多谢。”叶英接过茶杯,修长的手指划过光滑的杯口,若有所思的说:“今日是八月十三了。”
花满楼知他心中所想,便道:“叶兄不必挂怀,陆小凤不日将至,那位与陆小凤相约的叶小公子,也定然不会失约。”
在花满楼提起那句“叶小公子”的时候,叶英端着茶杯的手微微颤了颤,不过那只是很细微的抖动,就连杯中的茶水都没有晃荡些许。
叶英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对花满楼道:“连日多为叨扰花公子,叶某还未道谢。”
花满楼道:“花某与叶兄一见如故,又何来叨扰之说?”
其实以花满楼的年纪,至多算是叶英的子侄一辈。如今叶英与他平辈论交,却也不觉突兀尴尬。一是因为这两人实在是脾气秉性相投,颇有些一见如故就之感。二却是因为,如今以容貌来看,叶英至多是二十出头的青年,和昔年藏剑山庄年过半百的成熟稳重的大庄主、睢阳一役之中杀伐果断的主帅相比,都有些差距。
当年在大唐,虽然叶英并不见丝毫老态,可是岁月并不会不留痕迹。和周遭郁郁葱葱成长起来的年轻人相比,他的成熟早已淬入眼角眉梢、举手投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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