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书推新《迟爱》完结 [都市] —— 作者:蓝淋
蓝淋  发于:201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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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非常小心的,我大胆享乐,但不会真的糟践自己。

我平生唯一一样戒不掉的东西,就是他而已。

「那个不是摇X丸。」

「恩,不是就好。」

我有时候真喜欢他这种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信任。

「LEE,你要照顾好身体,」他想了想,「你一直是很棒的男人。别亏待自己。」

被一个年纪可以当自己儿子的人说这种话,我一时也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只能笑笑。

他伤过我的心。可他绝不是不好。

他感情上那种只会走直线的孩子气让我吃尽苦头。可我就是喜欢他那不懂事的干净。

只对自己爱的人献上一切,那是对的,只给我分量有限的温柔和关心,也是对的。

我和舒念之间,他曾经坚定地选择刺我一把,更是对的。

因为原本就不可能兼顾。对一个人的爱,势必会伤到你所不爱的。

面面俱到,八面玲珑,每个人都不拒,每颗心都不伤,那是自比情圣的伪君子。

我曾经被拒绝了,其实想来也高兴,因为幸而柯洛不是那种人。

他终究是值得我那样没头没脑地栽进去。

他除了不属于我之外,什么都很好。

「你放心,我最爱我自己了。」我像对林竟那样,笑着捏了捏他的脸。

***

美青年三人组结束工作又回T城去了。我继续和狐朋狗友们来往,打发闲余时光。其实S城我没打算久留,我现在只是在歇息,迟早要跳到别的地方去,着手东山再起。虽然舒念会伤心。

这天晚上在酒吧和卢余一起喝酒。他先前蔫了一段时间,倒也慢慢想开了,要做情人我们根本合不来,但若只是当朋友,倒可以相处。而且我们的「职业」,日后当合作伙伴的可能也是有的。

他那样粗神经直肠子的人就是好,从开始到结束都是走直线,刷地就到终点,解脱得快。而我们肠子里弯弯绕得太多了,难怪总是纠结。

熟识之后才知道卢余是个货真价实的混黑道的,而且还是这区的龙头。他看似粗爽,但也不笨。看他做事,该耍狠的时候还是一点也不含糊。

但我觉得他能坐着老大的位置,主要是因为他老爹当年是老大。要在帮派之争里站稳脚,他还差了一点阴狠。

喝得正起劲,突然有人过来说:「老大,凌哥来了。」

卢余像突然被鱼钩钩住一样,整个跳了起来:「咦?他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我问道:「谁啊?」

卢余说:「哦,我帮里的人。」然后便站好了,还把桌上过多的酒瓶藏了几个起来。

我见卢余神色竟是不敢怠慢,不知这来人会是何等人物。想象里是个肌肉和他不相上下的男人,面貌好比张飞或者李逵。

等那被称为凌哥的男人走过来,我嘴巴立刻张得合不拢,差点有口水流出来。

很中国风的长相,头发略长,发色如漆,光泽如玉。一个男人的头发一旦长了,不小心就容易显得娘娘腔,或者脏兮兮,还很做作。这位却高大俊美,表情沉静。

见桌边还有外人在场,那男人皱了下眉:「卢余,姓丁的那件事是你下令不再追究的?」

「是啊……」

「你到底是什么打算?」

「得饶人处且饶人啦。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他们知道教训就好了。」

「我没教过你『饶』这个字眼。」口气居然很严厉。

「但是……」卢余眼看辩不过,只得挠挠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不能出尔反尔啊。」

那人沉默了一下,道:「这回就这么算了,你以后少点妇人之仁,你跟我来。」

「咦?」卢余看看我,「我还在跟朋友喝酒。」

「也不能因为喝酒而误了正事,你成熟一点,」那人皱眉看我一眼,「你们可以再喝半小时。」

那人一走开,我就赶紧问:「他叫什么名字?」

「哦,他啊,其实是我们帮里的二当家了。叫凌夏。」

「你瞎了眼啊,有这种美人,还来找我,不知道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卢余呛了一口酒,赶紧捂住我嘴巴。「你别乱说话!」

「哈?」

「他不是那种人。敢对他有那种念头的,尸体都快把H江给填平了。就算你只是说说而已,让他听见也会割了你舌头。」

我赶紧闭上嘴巴把我宝贵的舌头护住,喝了口酒,「他这么厉害?」

「是啊,我八岁的时候他就来帮忙做事了,大我六岁,见识比我长得多呢,算是我半个老师,很多东西是他慢慢教给我的,包括身手。」

但即便是元老,这样对卢余,全然是上对下的口气,也称得上嚣张了。卢余斗不过他,无论心思还是手段。身边的人也明显更听凌夏的话。看不出谁才是老大。这是很危险的征兆。

「卢余,我觉得你应该小心一点。」

卢余也不笨,立刻反应过来,「你担心凌夏,他不会啦。」

「不是挑拨你去做什么,只是防人之心罢了。」

凌夏把持一切的态度那么明显,连这点警惕都没有,哪有资格刀口下讨生活。

卢余也慢慢收起笑容,「其实我也有想过。但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他还没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不能这么小心眼。他如果真要这个位子,只要跟我说,我给他也不是不行。他跟了我这么多年,就跟亲哥哥一样。」

我拍拍他肩膀。这家伙也太大方了,真的不适合混黑道。

卢余看了看表,「啊,超过半小时了!凌夏要骂我了!」便慌忙起身去结帐。

「没必要这么准时吧!」

「咳,你不知道他的脾气,迟到一分钟都是糟。」

他真的很敬畏凌夏似的,远远见了那边男人等候的身影,就垂下耳朵,夹着尾巴,一步三挪地过去了。

剩下我一个人继续把酒都喝了。本来看到美人出场,还以为会是我人生又一春,哪知道连边都搭不上。

边喝酒边四处扫视,扫着扫着,突然眼前一亮。

斜靠在吧台边上的那个男人,高大就算了,还很帅,帅就算了,品味还上佳,品味上佳就算了,还是单身一人,单身一个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我还认识他。

之前工作的时候见过面的,年轻的银行家二世祖,高大俊朗,笑起来相当有韵味。

当时就多看了他两眼。含金汤匙出世又样貌尚佳的人,总容易让凡人百姓觉得老天偏心眼,却想不到他也是同道众人。

我端起杯子走过去,笑道。「邵言。」

他一抬头,有些惊讶,而后也露出笑容,「HI,真想不到我能在这里碰上你。」

我平时道貌岸然地掩盖得太好了。「抱歉让你意外了。」

他笑道:「大概是我遇过的最好的意外。」

我哈哈笑着在他旁边坐下来。

之前我们都只公事公办,连聊天都未有过。因为他的绯闻实在听得太多,年纪轻轻,从他手下过的女星、名模是一把一把的,怎么看都是离了女人活不了的花花公子,而对有异性饥渴症的直人我不会有什么挑战的兴趣。

而邵公子出现在GAY BAR,那他的定位当然就不一样了。只是不知男人和女人比起来。哪个对他更有吸引力。

看他坐着,摆花花公子的架式还略微有些生疏,不若往日游走花丛的游刃有余。我问道:「头一次来?」

「是啊,」他耸耸肩。「需要勇气的,不是吗?」

「趁年轻,多尝试一点没什么不好。男人和男人之间谈感情,跟男女也没太大的不一样,放轻松就好了,邵公子的魅力一直很够用。」

他笑了,「对男人来说也是?」

我叫了杯酒给他,「以我男性的眼光来看,是的。」

两人聊了一会儿,居然相言甚欢。要碰上一位谈什么都很契合的对象可不是那么容易,何况他还长得帅,这种好事,我再不出手会被雷劈的。

对话内容很有分寸,挑逗也是试探性的,只是渐渐便互相越靠越近,手指胳膊经常相碰,肢体若有若无碰触的感觉还不赖。

末了要分手了,在我开口之前,他说:「LEE,我想冒昧问一下。」

我笑道:「是想跟我要电话吗?」

「不是。」他也笑了。

「哦?那真遗憾,我可是很想要你的电话。」敌退我进嘛。

「其实你的号码我早就有了,」他笑道:「我是想问,我可以打给你吗?」

我顿时暗爽不已,哈哈笑道:「你客气了。」

「因为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因为这个而吃醋,我一定会打得太频繁的,」他很讨人喜欢地挑起一边眉毛,「有那个吃醋的人么?」

我笑了一笑,「嗯,别跟叔叔开这种玩笑。我搞不好跟令尊是同一辈人。」

他眉毛扬得更高,「那LEE叔你是不愿意教我吗?」

电流立即劈里啪啦作响,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老子搞不好要开运了。

第二天我们又见面了,或者可以称之为约会。两个拿上床当饭吃的人,居然都前所未有地正派起来,只牵了手,纯情得让我毛骨悚然。

又约会了数次,才终于接吻了。吻了有好几分钟,他舌技很不错,是那种荷尔蒙强烈散发的人,有需要的时候周身都可以弥漫着性诱惑的气场,而我当然也是。

之所以还没进展到下半身,是因为一切都是大餐送上之前的前菜。这点我和他心照不宣。

暴风雨来临之前都要先积个满天的乌云,积得越久便越激烈。山两欲来风满楼的爆发前夕才是最性感的。

这天又是以亲吻收尾,其它接触点到即止,两人都是意犹未尽,吻得要把对方舌头都吃下去了。我也觉得火候差不多了,再忍的话,大概会对身体不好。

果然一回到家,他就打电话过来。

「什么事?」

「没事,只是觉得不太够,还想再跟你喝酒。」那边的声音低哑地带着笑,「我真后悔刚才没邀请你过来,这样我们就会有一个最美好的夜晚。」

我有被抢了台词的感觉。

要不是我住的这地方不宜淫乱,就该是我把他带到家里来,然后重振雄风,可以一路从玄关做到阳台去。

之后再约会,地点就直接是他家了,已做好天降甘霖的准备,从精神交流进展到上床是很快的,亲热爱抚也是水到渠成的事。那叫一个天雷勾动地火。除了真正插入之外,其它的都变着花样的全做了。

两人情绪高昂,按奈不住,火花四溅地热吻了一番,却卡在最后。

「我只做TOP。」我说。

他轻微皱了皱眉,「真遗憾,我也一直都是。」

妈的,是个头啊,你跟女人做,能是被上的那个吗?

两人对峙着,互不相让,看谁撑得比较久。

即便被坏了兴致,我依旧风度翩翩,而且不着急,我有的是耐心。不怕吃不到嘴。

最后是邵言叹了口气,朝我张开双臂,有些无奈又挑逗地笑道:「来吧。」

我笑着抱住他亲了下去。

其实我不肯当下面那个,倒不都是为了那无聊的自尊。而是因为我对自己的技术非常有信心,别人的却无从得知。

与其冒险来一次不尽如人意的性爱,倒不如我来主导。我有要强势的本钱,保证双方都尽兴,只有跟柯洛的时候,我冒险了。

我突然明白,我不是因为只被柯洛上过才对他臣服。

而是因为第一眼就对他臣服,才肯让他上。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是这么的喜欢他。当然。现在他可以从我心里消失,我想我能跟他说再见了。比他好的人不是找不到。

我专心致志对付身下的人,讨好多过享用。第一次被上的滋味通常不会太好受,天赋异禀的我还从来没见过。要想让对方尝过之后还能念念不忘,初体验当然不能差。

虽然体力上我不能跟某些一夜七次狼媲美,但论技巧,我相当有信心。

一晚上极尽挑逗缠绵之能事,从一开始耐心十足的爱抚亲吻,渐惭到翻天覆地,连邵言这种见乡识广的花花公子也惊叹不已。

先后做了两次,整体发挥得还算不错。完事之后,两人分开来,各自汗津津地躺着,调整着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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