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NO.4》[军文强强]——作者:桔子树
桔子树  发于:201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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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很重要,但是老婆的意思显然更重要,小伙子挥手:“算了!服务员!给我们换四人桌,有号了再叫我们!”
夏明朗一拍巴掌:爽快!
陆臻竖起大拇指:够意思!
于是再战,小农民翻身斗解放,地主嘿嘿的狡猾狡猾……到最后四人拼了一桌,武昌鱼也点了,鱼糕肉糕、菜苔炒腊肉、莲藕排骨汤,本地人点的本地菜,陆臻吃得好生幸福。
席间相谈甚欢,小伙子姓颜,姑娘姓阎,都是教大专的老师,都生着一张圆润如满月的脸,白白嫩嫩福气团团的夫妻相,一看就是很幸福的样子。陆臻最喜欢看有情人美美满满的成眷属,彼此留了电话号码,相约以后一道觅食。
阎姑娘一开始以为陆臻真的是残疾,说话都很小心,只是语气里透着遗憾,后来听说只是车祸,过上两月就能康复,这才长长了松了口气,开玩笑说人长得太帅啊,连车都上赶着要撞你。
陆臻的手已经恢复了三、四成力,拿筷子没问题,只是不太能承重,夏明朗看着陆臻夹藕块,连夹了三次都滑脱,顺手帮陆臻夹到了碗里,看看不放心,又用筷子夹开,碎成四块小的。
阎姑娘很羡慕地感慨:“你们兄弟俩感情真好,现在的亲戚都走得远,少有这样的了。”
夏明朗做不屑状:“这不是手伤了嘛,要是平常好着,老子才懒得管他。”
陆臻埋头吃菜,笑得很甜,只是没人看得到。
吃过饭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夏明朗沿着滨江大道慢慢地往二桥开,陆臻探身指着江边的欧式建筑说快看快看,那房子跟我老家好像。夏明朗见他这么扭来扭去的总觉得心里刺着慌,长叹气:“敢情不是伤在我身上,你不知道心疼是吧?”
陆臻一听就乖了,夏明朗知道这小子闷了一个月闷得出霉,心野得很,就盼着出去放风。他在路边找到地方停下车,推着陆臻去江滩上散步。
晚上的江风里还带着水生植物的腥气,潮潮的,却也不难闻,浩浩的江水对面有隐隐的楼宇。
陆臻的骨伤还没好利索,受不得寒气,夏明朗把外套脱下来披在他身上,陆臻也没推辞,他知道这种天气对于夏明朗来说不算什么。
天冷,江滩上没有太多人,偶尔有一两对模糊的人影从他们身边经过,看背影总是情侣居多,大概是只有谈恋爱的人才会如此,在这清冷的早春来江边吹风,所谓浪漫归根到底也不过是一种比较有情趣的无聊。
陆臻指着江堤的台阶很是羡慕,说这儿比外滩好,黄浦江就那么窄窄的一条儿,外滩还不让人碰到水,哪像这儿就能一路走到水里去,还能在长江里游泳,大气!
夏明朗把烟头咬在牙间,卷起袖子下台阶掬了一捧江水送到陆臻跟前。
陆臻伸出手指碰了碰,冰冰凉的。
“长江长江,我是黄河!”陆臻笑着说。
“黄河黄河,长江也黄了。”夏明朗也笑,声音有些含混,在夜色中看不清眉目,只有一点红光明明灭灭。
江水从他的指缝里流下去,淋淋漓漓的打湿了一片。
那天后来陆臻变得很乖,乖乖地让夏明朗抱进浴室洗澡,再乖乖地让他擦干净身体抱上床。夏明朗嗅觉敏锐地挖出了陆臻的鹅黄色小熊维尼睡衣,陆臻维恐被嘲笑,飞快地在夏明朗脸上亲一下,火速关台灯,光速睡着。
夏明朗慢慢在他身边躺下,光裸的皮肤沾着毛绒绒的料子,很软,很暖。
那个夜晚月朗星稀,月光落在陆臻的脸上,亮起极漂亮的银灰色的一条线。夏明朗在午夜惊醒,身边万籁俱寂,只听到自己的呼吸与心跳声。他缓缓地伸出手去,一寸一寸地移动,指尖触到柔软的唇,温热的气息从他指背上掠过。
泪水从夏明朗的眼眶里毫无征兆地涌出来,无声无息,然而汹涌……
仿佛过了那么久,那么久那么久,他终于可以确定陆臻没有死,他还好好的,在他身边呼吸着。

3.

陆臻在睡梦中闻到带着咸味的潮气,睁开眼竟看到夏明朗脸上有水光,他手忙脚乱地摸索着开灯,床头柜上的药盒碰翻了一地。
“怎么了?”陆臻有种魂飞魄散的错觉,这是怎么了?
夏明朗抹了抹脸慢慢坐起身,却笑,张开手臂说:“没什么,让我抱一下。”
陆臻连忙靠过去抱住夏明朗,忽然又不放心。
“怎么了?怎么了,你别哭啊!”陆臻六神无主,“我求你了,你难受你告诉为什么啊,我我,我什么都听你的,你别这样。”
陆臻觉得他都快哭了。
“没事,我只是……很高兴。”
“高兴?”陆臻狐疑地想抬头,夏明朗手上加了一些力道,把他的脑袋按到自己心口上,陆臻安静下来,双手扣到夏明朗的腰上,耳朵贴在他的胸口,心跳声很热烈,兴奋的,欢腾的。
“我这是高兴,真的,很高兴,非常的开心。”夏明朗握住陆臻的脖子,额头与他撞了撞,分开时各自顶了两团微红的圆斑,看起来很傻的样子,陆臻终于放心了,眯起眼睛傻笑。
这些日子发生太多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好像一直都不敢放松,一直都不敢相信真的结束了,一直都不敢告诉自己真的没事了,生怕还会有反复,而他,会经不起再来一次。
再一次相拥而眠,呼吸乱乱地搅在一起。
陆臻碎碎地跟夏明朗说着话,没有提过去,只是在说将来,最细小的话题,家长里短,去东湖钓鱼,去长春观吃斋菜……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夏明朗把手放在陆臻的胸口,用指尖感受那一下一下的撞击。
听说佛历苦劫而重生,夏明朗相信就算是佛也不会喜欢苦劫,然而世事总是如此,只有死亡才能让人明白活着有多好。
只是活着,就已经足够好。
生活就这样开始,最平凡的生活。
小区的后门外就是菜场,夏明朗每天早上推着陆臻去买菜,那个乱糟糟的潮湿的地方总是喧哗而拥挤,空气里弥漫着蔬菜与肉类的腥气。
洗得水亮的番茄放在白瓷砖砌的条案上,一个泡沫板上写得大大的字:我们是从乡下来的土番茄!
陆臻笑得见牙不见眼,双手比耶,强迫夏明朗用手机给他拍照留念。
菜场外面是成片的早点铺,每天都可以换新鲜花样,两个人买两份热干面加一碗馄饨分着吃,芝麻酱微苦的香气浓郁诱人,这是一个平凡而世俗的都市,带着最简单的柴米油盐的气息,陆臻很喜欢。
他们俩结伴同行走遍了武汉所有的景点与非景点,陆臻指着樱园顶上的宿舍说想当年老子要是考武大了,我就住这里啦,窗子一推开,满眼的樱花树。
夏明朗闷笑,指着早起出门的姑娘们说这是女生宿舍。
正值花季,陆臻他们靠朱敏的消息大清早没进游人就偷偷溜进来,樱花大道上只有晨读的学生。
三月阳春,正是花事最鼎盛的时候,一树香雪如海,没有风,花瓣簌簌地落下来,地上铺了粉白色的一层,可是树上的花却好像并不会因此而减少。
陆臻静静地看着,花瓣纷落如雨,沾了他一身。
陆臻忽然觉得这花树就好像是夏明朗,那个人也是这样的,深不见底,繁花似锦。他的才能就像这缤纷落英一样随意地施展,无风自动,仿佛全不着力,只是蓄到极满时自然而然地溢出来,可是无论怎样落,仍有满满一树的繁华瑰丽。
多么可怕的一个人,多么令人神往。
夏明朗小声嘀咕:“这小日本是变态啊,喜欢的东西也变态兮兮的。”
陆臻囧囧有神地看着他。
夏明朗随手一挥:“你看这花,开的时候开那么烈,谢也谢那么烈,就跟犯了神经似的,不就是一花么,好好开着不成啊,非要搞得这么……这么……”
“悲壮。”陆臻抹汗。
“是啊!”夏明朗一顿,更感慨了,“有意思吗!玩什么深沉呐,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呢,这开花上赶着往下落,这不是找抽么。你还别说,你小子有时候就跟这挺像的,做什么事儿都嘎嘣脆,烈得要死。”
陆臻欲哭无泪,一眼看过去,整条樱花大道好像瞬间失去了颜色,悲情不见了,凄美也不见了,他看到每一瓣落花上都画了张扭曲的陆小臻。
焚琴煮鹤啊!陆臻痛苦地捂住脸。
夏明朗是在西北边锤广袤的荒原上狂奔着长大的男人,他喜欢大块的肉,大条的鱼和足够暖的床,他不喜欢那个狭窄逼仄岛国上单薄残酷的华美,那些动人的颜色在他眼中就像纸片儿那样一吹就散。
他喜欢在东湖边钓鱼,那湖大,烟波浩渺。花十块钱向湖边的老爷爷租一根钓杆并三条蚯蚓,陆臻靠在他肩膀上睡着,被春风薰得微醉,朦胧中感觉到人动了。
“有鱼了么?”他睁开惺忪的睡眼。
有时候运气好,一个上午可以钓到四、五条,夏明朗留下最大的那个带走,剩下的分给湖边的大爷。熟了之后租鱼杆就不要钱了,再熟一些,大爷开始跟他们说当年打仗的故事,跟着张体学张师长南征北战,陆臻想说老先生您是不是搞错了,张体学这辈子就没离开过两湖,转头看到夏明朗听得津津有味,又想算了,显摆你多能呢。
夏明朗曾经人品爆发钓到过一条五斤的花鲢,回去本想学着本地人做鱼丸,陆臻背梁实秋他妈的鱼丸(-_-||)做法给他听,花鲢对半剖两片,去大骨,把刀斜斜地刮过去,用刃口刮鱼肉成泥。夏明朗刮了小半碗就烦疯了,叮铃哐啷改刀切大块下油锅红烧,最后上桌是一大盆小山似的红烧鱼块,并一小碗三颗鸽蛋大的鱼丸汤。
陆臻拿了相机给他,快快快……跟你的小丸子合影留念,我有预感你这辈子都不会再做鱼丸汤了。
夏明朗很郁闷,他仍然不会料理这没腿的生物,无论清蒸还是红烧,弄出来总是有肉味,吃着不像鱼。只有一次怒起像烤羊腿似的烤了再红烧,味道出人意料的好。
陆臻竖大拇指:“队长,要是哪天我军不要你了,你可以出来开饭店。”
夏明朗好生得意。
然而这样的得意没能持续多久,第二天,陆臻无意中看到小区门口小川菜馆子的玻璃上写着斗大红字:烤鱼!
夏明朗与陆臻面面相觑,进去吃了一顿,囧然。
夏明朗很哀怨地解释,我我我……我真的没有借鉴,真的没有抄袭,我这是灵感撞车了。
几年后陆臻挥师北上,这才发现原来那个大都市里有整整一条街都在卖这样的鱼,而且这风潮早已红了好几年。这些事儿他们都不知道,他们已经离开了外面的灯红酒绿太远。
因为夏明朗始终无法攻克技术堡垒,鲫鱼汤就成了陆臻唯一施展手艺的机会。巴掌大的活鱼买回来现宰,下油锅时还能跳,煎到两面金黄就可以交由陆臻接手,夏明朗始终不放心他一个人站着,空出一只手扶在他腰上。
加水、醋、黄酒、姜片、猪油……大火滚开,小火熬浆,起锅后放半勺白糖,半勺胡椒,整条的青葱理顺打个节放在汤面上,有薄薄的一层油托着,不会下沉,碧绿的葱叶被蒸汽薰得半熟,清香扑鼻。
这是终结陆臻厨房杀手历史的一道菜,他对此一直很得意。后来到了北京他也向新同事们炫耀过,把鱼买回来才发现不会煎。
晚上夜幕降临,小区的中心花园里全是散步的人,夏明朗每天绕着这里跑四万米,三天之后就出了大名,开始有FANS等在湖边跟着他跑,陆臻抱着水在路边等他,一边嘲笑夏明朗是阿甘。
夏明朗跑完全身都是汗,深色的T-恤打湿了沾在身上,他打开水瓶边喝边浇在脸上降温,晶莹的水滴闪着莹光,陆臻暗地里观察,总觉得远远近近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在偷看他的男人。
跑完步,陆臻喜欢在小区的广场上看着孩子们玩滑板,夏明朗用一条口香糖几颗水果糖跟男孩子们打赌耍诈,以一当十几,踩着滑板在广场上穿来穿去,像个孩子王,夜色中的滚轮流动着七彩的光。
夜到深时人散,比较有礼貌的那几个小朋友过来挥手道别。
哥哥,拜拜!
嗯!*^_^*
叔叔,再见!
嗯!……嗯??-_-|||
老了么,老了么?夏明朗摸了摸脸,转头再看看陆臻,陆小臻叹息一声,借着天光细看。
嗯……毛孔粗大,皮肤粗糙!!
陆小臻再叹息一声。
老了就老了吧,这皮相是老了点,咱内心火热啊!夏明朗倒也不觉得有什么,转天陆臻买回来一大堆瓶啊罐啊,这个是收毛孔的那个是除皱的……陆臻捏着说明书研究。
“趁现在有空保养一下吧!”陆臻挖出一大块灰白色的像墙灰的泥浆往夏明朗脸上抹,“别将来叫我叔的时候,就得管你叫爷了!”
夏明朗铁青着脸问:“你觉得这样有意义吗?”
陆臻沉默了良久,长叹气:“是没什么意义,基础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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