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NO.2》[军文强强]——作者:桔子树
桔子树  发于:201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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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爱上他,即使回过头去想这个问题,答案仍然不尽明朗,可是这一刻,他如此清晰地明白自己的迷恋,纠缠入骨。
这个人,是他最爱的男人,他可以就这样长久地看着他,却不会厌烦。
喜欢他睥睨张扬的神情;喜欢捕捉他锐利眼神背后的那丝慈悲与脆弱;喜欢他干脆务实的风格,那跋扈之下包裹的善良;喜欢看着他发狠的样子,点出他内心的柔软。喜欢他无尽幽深的眼眸,偶尔的凝眸注视,令人沉溺;喜欢他贴在自己耳边说话,呼吸将耳廓灼伤,留下火热的感觉;喜欢看他脏兮兮的脸,似乎永远都没有血色的嘴唇,厚厚的,吻起来应该会很柔软。
最后陆臻无奈地笑了,看来喜欢他真是一点也不奇怪,看,他有这么多理由。
夕阳正好, 夏明朗仿佛有所感应,转过头正对上陆臻安静凝望的眼,四目相对而无言,你有千言,我有万语,因为说不得,于是只能笑。夏明朗只觉得这画面实在太过美好,太美好的东西总不会长久,感受得多了将来会想念,于是他决定要煞个风景:“陆臻,你今年多大了?”
陆臻露出怀疑的表情,心道:我从出生那天起的档案都在你抽屉里放着,你还不知道我几岁?
“你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不找个女朋友?”夏明朗的笑容诚恳得非常假。
陆臻一顿,用审视的目光把夏明朗扫描一番,用口型问道:“队长,有事吗?”
“没事。”夏明朗绝倒,这小子都一级战备了。
“呼……”陆臻吹了一口气,笑眯眯的,拿起桌上的纸笔写道:我还以为你要把一颗被你摧残过的芳心转送给小生呢!
夏明朗接过去一看,顿时语塞。
陆臻已经将头一甩,把纸抽回来继续写道:谢了,不过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为了国家大业,小生早就决定了要抛弃儿女私情。
夏明朗无奈:“看来硕士的觉悟就是不能跟我们这种粗人比,夏某自惭形秽。”
陆臻很是居高临下地笑笑。
“那么,不如帮我想想,我应该找个什么样的人过一辈子。”夏明朗转头直视过去,一双眼睛幽黑璨亮。
陆臻愣了愣,睁大眼睛。
夏明朗忽然怕被他顶一句:你问我,我问谁。
但是陆臻笑容平静下来,眸光闪烁,低下头,一字一字认认真真地在写。
夏明朗接过来看完,神色有点复杂,眸光闪烁间,问道:“这是你的忠告吗?”
陆臻把四个手指并起,举手贴到耳边,笑容很讨好,他发誓,他保证!
“那为什么可供我选择的对象,全是男的?”夏明朗看着他。
陆臻脸色僵了僵,苦笑着,用口形说道:“打个比方罢了,我们两个有共同认识的女人吗?”
夏明朗不自觉回忆了一下:果然,没有!
“有道理。”夏明朗点头,“我会记下来。”然后转过身继续去看窗外的风景。
他想干吗?陆臻有些疑惑。
夏明朗是一个基本上不会说废话的人,虽然有时候他说的一些话听起来很废,但也常常是草蛇灰线,一伏千里。那么今天的这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陆臻把每个字都掰开了细想。
难道,他发现什么了?可能吗?陆臻回忆一下自己的言行举止,很正常啊,至少在表面看来很正常。他在试探什么,他要表达什么,他想警告什么?陆臻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
“我觉得你就只能找两种人,要么就是像黑子阿泰他们那样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你崇拜到死,无论你怎么骗他训他欺负他,他都不在乎;要么就找我这样的,反正不管你怎么骗人使诈我都能看懂,知道你要干吗,也不会介意。就是不能找个半吊子,看透了一半又看不穿,想爱你又不甘心。”
夏明朗把纸页捏在手里,忍不住想笑,用力吸进一口烟雾,居然被呛到了,他捂着嘴,强忍住不咳出声,手中的烟头明明灭灭的,一阵阵的青烟笼上来,把整个人都笼罩住。
要真能这么简单就太好了,夏明朗想,要真能就这么了结了,忽然一天早上醒过来,发现陆臻还是原来那个陆臻,夏明朗还是原来那个夏明朗,什么都没有变,他还是他的镜子,最亲密的战友,那真是太好了。
可惜啊,都回不去了。

2.

陆臻声带受损,做了近一个礼拜哑巴,后来能说话了,但是声音飘忽性感,三步之外就捉不住。据说严老大闻此噩耗,把夏队长骂了个头臭,陆臻心中非常愉悦。后来,据大队长办公室的秘书说,严头当时高呼:那小子就一张嘴值钱,你把这给废了,得耽误多少事啊!!
陆臻又发现原来这基地的人品是随着军衔一级一级往下降的。
闲事休提,生活如常,只是陆臻同学的格斗技巧现在转由郑楷老大亲授,毕竟此人虽然长得硬,但是手软,不像某人面黑心黑。
人到了无路可退的时候,也就懒得再为自己的行为找什么借口,喜欢么,就是喜欢上了,认清了,变不了也甩不开了,心里也就平静了。
夏明朗不是个会逃避的人,他喜欢把一切问题都摊开来,反复研究,论证,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一如他的作战报告。而他对于此事的处理方法包括,控制自己如常地对待陆臻,不要打扰他,不要令人困扰,别让自己讨人嫌。
不过这一切的限制并不包括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观察自己喜欢的人,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照顾他,帮助他,让他更开心,人生尽欢就好,像陆臻说的,人生是一个旅途,总不可能拉上一个同路的就要当老婆。反正只要他可以在人前控制自己,维持队中的安定团结就已经够了,没必要关起门来还要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这行当太复杂了,太复杂不好,没意义。
呆在麒麟最大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忘记自我,任何的烦恼、忧虑、苦闷,在这个永远都能过得紧张而充实的地方可以轻易地被回避。在这里,有按部就班的生活常态,却又永远不缺乏意外的火花,这是一个会让人沉醉的地方。
当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开始下起来的时候,陆臻在出早操时意外地发现队伍里面少了一些人:夏明朗,陈默,方进……全是精英,精英中的精英,一中队的镇队之宝。陆臻用一种询问的目光问郑楷,而郑楷老大只是温和地对他笑了笑,于是陆臻知道这是一个绝密任务,绝密的意思是,除了执行者,谁都不必知道这是什么。
陆臻觉得有点焦虑,等待永远是一件难耐的事,那两天晚上得闲徐知着就一直拉着他出去串门打牌,直到熄灯。陆臻对此其实兴致不高,但他看得出来徐小花是好意,而他永远不会去折拂朋友的好意。
三天之后,陆臻在收操整队的时候,看到夏明朗领着一行人疲惫不堪地从停机坪走过来。
天地玄黄,只在这一瞬间,这个世界于他而言都已经远去。
他看到夏明朗低着头沉默疾行,丛林迷彩残留着战斗的痕迹,含混在一起变成最完美的伪装,头盔挟在腋下,枪拎在手中,极度疲惫的样子,好像曾经飞过沧海。
他的视线追着他走,不能放开,而夏明朗在经过他们身前的时候忽然转过了头,深深地望向他。陆臻心想,他应该不是在看自己,他在看他的队员,然而,那有什么分别呢?他本来就是他的队员!
他于是努力微笑,隔着遥远的距离对他说欢迎平安回来,他总觉得还能看清夏明朗眼底的光芒,当然,那应该是错觉。
郑楷知道人心浮动,没过多久就吹哨让大家解散。
陆臻着急地冲在前面,甚至顾不上吃晚饭也顾不及先回自己寝室,直接敲上了夏明朗的门。门内没有应声,陆臻试了试门把,没锁,他于是鼓起勇气开门进去。
夏明朗背对着他,站在窗边抽烟。
浓重的烟雾将他整个人笼罩起来,孤绝的姿态,与人世分割。
陆臻觉得心疼。
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这样的人,他看着他抽烟,无数次。他用各种各样的心情看着这一幕,仰慕的,迷恋的,称赞的,他本以为这会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风景,可是现在他只觉得心疼。
那个孤独的人一个人站在那里,他只想走过去把他抱紧。
无论将来他会在谁的怀里释放自己,安放自己,然而,至少这一刻,让他来给出一点安慰。
陆臻站在夏明朗身后一步之遥,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硝烟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于是明白了他如此疲惫苍凉的理由。
“队长!”他小声呼唤。
夏明朗转过身,有些意外似的。
陆臻张开手臂:“可以抱一下吗?”
夏明朗看住他,背着光的脸上还有未尽的油彩,只有一双眼睛是明亮的。
陆臻努力微笑,满怀期待。
“我手上还有血。”夏明朗握住手掌。
陆臻上前一步抱住他:“没关系,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夏明朗愣住,然而转瞬间,熟悉的气味已经将他包裹,汗水的味道,干净的泥土的味道,来自这方土地的气息,陆臻的味道,如此清新悠远,令人沉醉。他慢慢闭上眼睛,把头放到陆臻肩膀上。
原来如此。
这些年,一次,又一次,他一身浴血,疲惫而归,站在操场的大路边回头望,眼前是美好的生活与鲜活的生命,而他,污泞的血渍已经渗入他每一个毛孔,浓重的气息,将他与这个世界隔离。
偶尔,他也会渴望一个拥抱,被人抱紧,奋力地,从泥泞中拔出来。
可是所有的渴望都会断在那个瞬间:我的手上还有血。当我的手上流淌着鲜血,我还能够抱住谁?
没有答案,直到今日。
那一刻,他看到陆臻平和而了然的笑容,他说:没关系!是真的没关系,因为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他们是同类。
只有在同样的尸山血海中走过,才能安慰疲惫的心灵,只有同样沾过血的手,才能毫无间隙地握紧,只有同样坚定强韧而又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拥抱。
夏明朗终于放肆地把手掌放上去,在陆臻背上擦出暗色的血痕。
一瞬间,天地玄黄。
下一秒,宇宙洪荒。
而当我与你拥抱在一起,时间就可以停止。
夏明朗洗完澡出来时给陆臻拿了一套干净的作训服,陆臻有些不解,笑道:“我不用你帮我洗衣服。”
夏明朗把作训服按到他手上,声音低沉柔软:“换上。”
陆臻觉得自己被蛊惑,转过身去换衣服。
虽然是冬天,可是作训服下面也只不过是一件长袖的棉质T-恤。夏明朗看着陆臻修长的腿,很长,也很直,小腿的线条非常漂亮,脚踝精致。很奇怪,那些曾经困扰着他的可怕欲念此刻像云烟般飞散,夏明朗发现他其实也可以很平静地欣赏着陆臻的身体,就像是欣赏他的头脑,他的个性,他整个的人。那是一种更为安静的情怀,像水一样,悠然而绵长,无孔不入。
夏明朗叹息,他知道,假如那是一条不归路,他已经走了太远。
陆臻把衣服换好站在夏明朗面前,他虽然要高一点,但是偏瘦,所以他们穿同一码的作训服,没有问题,可是然后呢。
夏明朗弯腰把他的衣服捡起来,连同自己换下来的那套一起拎在手里,在前面带路。陆臻一脸懵懂,安静地跟在他身后,无论何时,只要夏明朗愿意,他都有一种不用开口就能让人服从的力量。
冬夜里静悄悄的,夏明朗带着他穿过基地的后门,爬上山,拐过几个曲折的路口之后转到了一小片坡地上。陆臻发现已经有很多人等在了这里,而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是参加了这次行动的人。
陈默从地上站起来,似乎有些意外,说道:“队长?”
夏明朗指了指身后:“不小心把他也沾上了。”
陈默于是点了点头:“那开始吧!”
夏明朗把手上的两套衣服扔到人群中间,陆臻就着模糊的天光看清了,那些全是他们这次出去穿的作战服。方进砸了一瓶高梁泼上去,划亮火柴,浅蓝色的火苗温柔地铺延开,越烧越旺。
没有一点声音,寂静的夜空下只有平静的呼吸,陆臻看到方进退回去趴到陈默背上,永远神采飞扬的脸上混杂着哀伤的疲惫,陈默安静地让他抱着,手背贴到方进脸颊上。
陆臻往旁边移过半步,肩膀与夏明朗碰到一起,手指擦过他的手背,温柔地相贴,干燥而温暖。夏明朗低头看了一会,忽然手掌反转,紧紧地握住他。陆臻顿时惊讶,转过头去看夏明朗,却发现斯人面容平寂,眼睛里只有跳动的火光,他不自觉咬住嘴唇,手指用力,与他牢牢握紧。
这是陆臻第一次参加这个仪式,虽然他完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可是看着火光一点点暗下去,在他的心中也开始升腾出某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些染透了鲜血的征衣在火光中消逝,化做墨色的蝶,在夜风中飞舞,最终消失不见。后来,当他真正参与这样的仪式,却终于意识到当时的自己是那样的轻率,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唯有如此,才可埋葬那些沉重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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