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与忠犬——透明人间
透明人间  发于:2009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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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魔,你慢点......
  好几天没有同主人亲热过的小魔此刻充分展现了身为一条哈士奇的热情,莫末就这样被缠住了。
  而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的叶润新晃悠著过来,正好对上了秦纪新的目光。
  那可真叫一个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啊。

  叶润新一开始没有想明白怎麽这个高高大大一脸严肃的男人看到了自己要这般眼睛里燃烧起熊熊烈火,可看到他旁边的莫末,再看到那双似曾相识的眼睛之後,他很快明白了什麽。
  原来这就是那位闻名不如见面的变身大人啊,倒是人模人样的,只是不知道他同莫末是什麽关系。
  叶润新笑了,笑得很狡猾。
  秦纪新把他的笑看得很清楚。只是看的越清楚,误会也就越大。他抿紧了嘴唇,一言不发。毕竟现在莫末在场,他还是要保持一点形象的。

  你在观察我,我自然也在观察你。叶润新生性是个喜欢恶作剧的人,看到了秦纪新那一副拼命忍耐的模样是笑到了内伤却还向作弄别人。
  他直接越过了秦纪新,来到了莫末和小魔的身边。

  看来你真的很久没有同你家小魔交流过感情了,这样可不行啊,要不是你家小魔够忠贞,只怕早晚要忘了你的。
  我倒宁愿他忘了我找更好的主人去。莫末嘴里虽然这麽说,可是已经不会像以前那样死狗死狗的乱叫乱打,在任由小魔把口水抹了自己一脸之後,很镇定的掏出了面纸擦干净脸。
  这话可不能当著狗狗的面说我,要知道,有些狗可是忠心得很的,如果主人先行抛弃他们的话,他们会很伤心很伤心的。一边说著,他的眼神有意无意的瞟向秦纪新。
  莫末对此毫无察觉,好不容易把小魔安抚到站在自己身边,把狗链子抓到了自己的手里,说:那倒不会,养他一个我就够了,不会移情别恋的。
  呵呵,那就好,对了,还有个事情......
  说到这里的时候,叶润新把嘴凑到了莫末的耳边,嘀嘀咕咕一阵。
  其实叶润新说的也不过是最近医院有个宠物教导的课程,可以帮助主人系统的教导宠物一些行为规范,虽然自己平时有时不时帮莫末做,但或许上个课程更好......如此而已。
  莫末听了自然是愿意,价格也不贵,如果教育好了,自然会省了自己不少心力,当然是一个劲的点头。
  而秦纪新站得有点远,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麽,但叶润新那暧昧的表情,莫末不住的点头,他还是看得清清楚楚。
  血气上涌的感觉很不好,尤其是涌向脑部的话。
  终於两个人说完了,叶润新最後用三个人都听得到的声音说:下周二,别忘了哦!我等你!
  这话真是叫说得有多暧昧就多暧昧。
  叶润新发现秦纪新的眼睛眯了起来,似乎还散发著某种叫做杀气的东西,连忙找了个借口跑进医院去了。秦纪新的怒气隔著玻璃门也射不到他的身上。

  032

  秦纪新把一人一狗送回家之後,就开著车走了,打消了原来打算再去莫末家故地重游一番的打算,只因为他要回家翻日历。

  回到家把日历行事历通通翻出来一看,10月23日,农历九月十三,什麽节日都不是不说还一点行程安排都没有。
  下周二绝对不能让莫末见那个叶医生!秦纪新的心中充满了如果两人约会了那一切都完蛋了的悲凉。
  於是,即使已经是九点多锺了,他还是抓起了电话。

  嘟......嘟......漫长的拨号音。
  喂?终於有人接起了电话,低沈的嗓音称不上兴致很好。
  下周二给我找个安排出来,得两个人去的。

  电话那头先是一阵沈默,然後才传来杨恒相当无奈的声音。秦纪新这个时候大概已经被他列入可恨又可怜的人群中了。
  费老好像有个晚会在下周二。你之前几次都拒绝了,所以今年也没好意思再来叫你。
  携伴?正正合秦纪新的意啊。
  谢了。说完便挂上了电话。

  杨恒看著那发出嘟嘟的声响的电话话筒好半晌,才放了下来钻回了被窝。
  秦大哥?
  嗯。
  哦。
  小安对於秦纪新的事情没有发表太多的意见,而杨恒则是搂著爱人心里祈祷:老天保佑秦大魔王赶快把公主给绑架了啊!

  第二天一到公司,莫末就接到了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下周二陪总裁大人参加晚宴。
  诶?莫末其实只是惊讶这晚宴来得太过突然,而且为什麽要自己陪总裁去。
  而他那惊讶的表情在秦纪新的解读下,显然就是同叶润新的约会冲突了。
  你准备一下吧。秦纪新没有讲其他的话。
  那个,找位女秘书去不是更好麽?若出席工作场合的话自己跟去无可厚非,可这样的私人晚宴是个正常人不都应该带个女伴的麽?更何况鼎华集团内又不是没有美丽大方的女秘书。
  很可能会谈到公事,你去正好。这样的理由真的是足够冠冕堂皇,莫末也没有什麽反驳的余地,於是只能答应了下来。
  而秦记新那天下午则一直都在办公室里,露出了莫名的笑容。


  10月23日很快来临,莫末一早就把小魔送到了宠物医院,顺便交了课程费用,然後拎了个大纸袋子去上班了。
  纸袋子里装的是一套西装,手工的,那是自己考上鼎华的时候,几个好友凑了钱送给自己的。记得那个时候他们说,到了鼎华一定有需要一套上等西装的时候,自己发达了可绝对不能忘了他们。
  而现在,一毕业大家都各分东西,这个城市居然只有自己一个人留下了,而这套西装也一直到了今天才勉强有了用武之地。
  人生兜兜转转几十年,莫末才发现自己都过了二十五岁,却还只是每天晚上抱著条狗对著电视。
  有的时候,确确实实也会感觉到寂寞。

  下午一下班,莫末就换好了衣服在座位上等了,而推门出来的秦纪新看到了他,愣了一愣。
  有什麽好惊讶的。秦纪新的表情让莫末有些不满。他知道那白衬衫黑西装再配上深蓝色斜纹的领带确实是老土了点,但他自我感觉其实挺好的。
  而秦纪新则是从来没见过莫末穿黑色的西装,那深沈的颜色反倒是衬得他的脸格外的白皙。
  真不想带他出去,直接带回家得了。
  虽然这麽想著,但因为已经说出去的话自然如同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至少要拖得一时半会儿让他同叶医生的约会泡汤才成。

  都准备好了?
  莫末点了点头,秦纪新便带头下了楼。
  今天秦纪新还是很朴素的自己开了车,一坐上副驾驶座,莫末便开始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不过是个晚宴,没什麽好紧张的。
  但毕竟是第一次,难免有些忐忑,考虑再三,他还是开口问道:秦总,今天的宴会,是什麽性质?我需要做点什麽呢?
  什麽性质?秦纪新其实也没有太多考虑这个问题。
  其实费老的晚宴在社交圈内也算有名,这位酒店业的大亨早就隐退好些年,儿孙辈里也算人才辈出,他老人家也乐得安宁。只是这人啊,一旦生活无忧了总还是会给自己找些事情出来。这费老其他嗜好没有,就是喜欢跳舞,年轻的时候可以远近闻名的舞林高手,现在年纪大了,则慢慢的把兴趣转向了筹办舞会宴会,每年至少要以私人名义召开三次以上的宴会。
  商业圈里的人多以能参加费老的宴会为荣,因为这里是女人们展现炫耀的场合,而对於男人们来说,这里是另一个寻找战友的好场所,而如果家中有单身的儿女,带来这里说不定也就能遇上命定之人。
  所以若要解释这晚宴的性质,秦纪新觉得实在不可能正经到哪里去,若要说到莫末需要做些什麽......
  你只要跟著我就好。
  ......莫末不知道这样的指示有什麽具体的意义,还真是不负责任到了极点。只是对方是自己的老板,也不好抗议什麽。

  033

  秦纪新带著莫末一出现在会场,就成了所有人的关注。

  社交圈内炙手可热的单身汉的出现怎能叫人不激动?
  这钻石王老五居然携伴而来而且还是男伴怎麽能叫人好奇?
  而对於主人来说,前几年怎麽请都请不到的大人物主动要求前来,脸上真是有光啊。
  所以,作为主办人的费老,亲自出来迎接。

  秦小子啊,几年不见,还以为你把老头子我给忘了呢。
  怎麽会呢?您每年大寿,我可都有乖乖出席啊。
  大寿算什麽,家里那几个小子硬要办,你若常来参加今天这样的晚宴,才算给我面子。
  我这不是来了麽。
  这秦费两家也算世交,一老一少见了面自然比较热络,而秦纪新也不再是办公室里那张冷脸,现在的他显得十分亲切。
  寒暄一阵子之後,费老就看到了跟在秦纪新身後的莫末,这个笑得一脸温润的年轻人他可是第一次见到。

  秦小子,这位是你带来的?
  是的,这是莫末,是我朋友。
  费老您好。莫末很有礼的鞠了个躬。
  费老眯起眼睛上下打量著莫末,那考量的眼神看的莫末全身上下都要起鸡皮疙瘩,却也只能照旧笑著。
  好一会儿,费老才打量完了,竟然是咧嘴笑了:小夥子人不错啊,叫莫末是吧?好名字好名字。今年几岁了啊?有没有成家啊?若还没有对象,老头子我可以给你介绍啊......
  一边说著还一边去拉莫末的胳膊,热情的简直就像看到了自己失落在外的孙子一样。
  秦纪新及时拦下了他们。
  费老,我们自己来就可以了,您去招呼别的客人吧。
  正巧这个时候又一个熟人来了费老要去打招呼,两个人才逃过一劫。秦纪新把莫末拉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莫末的心里还有些抖抖的。
  若刚才真的被费老拉去了,搞不好会就这麽被卖了啊。
  你只要跟著我就好了。又想起了秦纪新的话,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这句话其实是多麽的负责任啊。

  但是负责任并不代表一定就舒坦了,半个小时後,莫末真的是了解到了这一点。
  上流社会的生活真的不是自己能够想象的,别看秦纪新那张冷脸,可出乎意料的却是好人缘......不,应该说是人们眼中的香饽饽。
  不认识的人想来认识,认识的人想要变得熟悉,有生意往来的要来套个近乎,家有待嫁女的自然也不会落後。
  这些人走了一波又来一波,前仆後继,继往开来。
  一开始,莫末还是很老实的跟在秦纪新的身後,希望能帮上点什麽,学到点什麽。可等到来的人不是来拍马屁就是来介绍自家女儿的时候,而他们投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也从感兴趣到好奇乃至各种说不出来的怪异的时候,莫末决定还是不要再跟著了。
  他退到了窗边,身边有窗帘半挡著,一个相当安静的角落。
  看来自己还是不适合这样的场合啊......
  他看著不远处秦纪新的背影,若不是他够高大,说不定就这麽被淹没在人群中,这麽点距离就找不到了。
  但自己总是第一眼就能看到他。
  莫末常想,一个人要被人记起,让人愿意接近,靠的是什麽?
  外貌?学识?气质?还是纯粹的背景?
  看看那些围绕在秦纪新身旁的人,有几个不是为了他那鼎华集团总裁的头衔?
  人们太过注意外表,却忘了人重要的还是内心。
  就像他,看上去是魔王,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

  怎麽一个人在这站著?
  就在莫末因为过度的思考即将陷入无神状态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把他拉回了现实。莫末转头一看,看到一个身穿传统的侍者制服的人。
  小安?小安今天把头发梳成了三七开,又穿著笔挺的制服,以至於莫末一下子都没认出来。
  嗯,是我。
  你怎麽会来这里?
  不止我来了哦。
  说著他示意莫末向前看,另一个穿著同样制服三七分著头发的人,却是杨恒。

  我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场合,所以杨恒陪我来见见世面。小安这样解释,但其实他没有说实话。
  事实的真相是:那天杨恒挂了电话爬回被窝两分锺之後,突然来了一句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吧。小安不了解为什麽别人追老婆他们要去凑热闹,於是杨恒回答说若要秦纪新自己去追不知道还要电话骚扰他们多少次呢,去推波助澜下也好的。於是,他们俩今天就以侍者的身份出现在这里了。
  原来是这样啊。莫末点了点头表示了解了,我倒不知道秦总究竟带我来干什麽。
  带你出来亮相的......小安心里这麽想,嘴上却问道:既然来了就别管那麽多了,放松下吧。要不要喝酒?说著亮了亮自己手里的托盘,这里的鸡尾酒据说很有名哦!
  莫末对酒其实并没有什麽太大的兴趣,他宁愿喝牛奶,但听小安这麽推荐,而他手中的哦托盘里只剩下一杯了,想必是很受欢迎,便拿了下来。

  我先去忙了,回头再过来。
  小安说著欠了欠身子离开,莫末独自端著酒杯,看著他穿过人群走到了杨恒的身边。

  034

  酒,显然是精心调制过的,装在细长的酒杯里,晶莹剔透的绿色,煞是好看。
  但无论何时,酒给人的感觉总是冰冷的。
  小安走开了,莫末又只一人站在角落。看著那热闹的人群,又只消一眼,就能看到秦纪新。
  莫末很快低下了头,如果只能看到背影,那还不如不要看。

  秦纪新走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莫末一个人低著头,在研究手上的那杯酒,漂亮的绿色,同自己手上这杯一样。
  在想什麽?
  在看这酒,看上去好冷。
  看著冷,喝下去是热的。
  秦纪新漫不经心的一句话,让莫末一愣,似乎想起了什麽。
  他把酒杯凑到了嘴边,浅啜一口。
  嗯,喝上去确实没有那麽冷。

  其实,杨恒同小安的关系,非比寻常吧?
  此刻的秦纪新同莫末一起站在那个角落里,看著眼前的众人真实或虚假的热络。
  你觉得是什麽?秦纪新反问。
  莫末很肯定的回答说:是情人吧。
  我更喜欢伴侣这个词。秦纪新喝了一口酒,你觉得不能接受?
  不会啊。

  见过真实的莫末,就知道他绝对不会是坚持著那些传统的道德挂念的人。
  莫末记得,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两人,脸上的表情,或许那个就是某种被称之为幸福的东西。
  是同性那又如何呢?结婚证书其实抵不过一句我爱你。

  莫末的眼神在场内搜寻,转了一圈终於发现了杨恒与小安,两个人显然没有尽到服务生的职责,抱著托盘在角落里窃窃私语。
  现在的他们,是幸福的,但能这幸福,是否能一直延续下去呢?

  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并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莫末以前并不是相信天长地久的人,他一直都是抱著合则聚,不合则散的态度在与人交往。
  但是,现在他想,或许到了真正喜欢的时候,就是无论如何都想要在一起的心情。
  而自己,似乎从来没有爱过。

  长到二十六岁还麽有真正爱过,这算不算太过落伍?虽说有人一辈子都学不会爱,但人生的空白还是会让人感到不愉快。
  一口气喝干了杯中剩下的酒,莫末的心情突然变得很糟糕。

  这个时候,整个室内的灯光突然变得迷离,刺眼的射灯熄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吊顶灯,那昏黄的颜色,让整个空间忽然变得柔和起来。
  而音乐,也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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