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合集————清寧
清寧  发于:2009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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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为什么?」他并不想当什么皇帝呀!
「因为你这一身太苦了,出身帝王家,却被送到我身边,我以为能宠你,让你开心的过日子,但,身为人君,太多事做不成了。所以,希望你能为自己的人生做主。既然我不能为你做什么,那就由你自己来吧!我要你明天即以剑直指长安。」

然后,一切就如符坚所言,慕容冲以玉面修罗之姿,铁马金戈,直指长安。
没料到的是,苻坚被困长安城内,死后匆匆葬于长角冢。
千里烟尘绝长安. 血雨腥风复了大燕国。
慕谷冲,即位于阿房宫。
「为什么不回鲜卑故地?」高盖直冲到慕容冲面前,「众将都说你贪图安逸,军心思变。」
「由得他们吧!」对慕容冲而言,还有什么故地可言?
那人说过,想看着他登上帝位……
登上帝位,亦未见得所有事都能如愿。至起码,未能让死去的人复生。那个要他剑指长安,开心过日子的人……
“凤皇凤皇,何不高飞还故乡?无故在此取灭亡?”









好吧!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可爱的故事,甚至不是开心的故事,而且也不是一个忠于历史的故事。
由于我不是史学家,有很多史料都不是太充足,甚至有缺漏……
嘿嘿,算了吧!至少,我想写慕谷冲这个人,这个正史上有记载的美男子,也是皇帝的恋童。
没有对主角的长相、心情有太多的抽写,看倌们自行想象吧!

小白乖乖(全)

「你喜欢男人?」试探地问一句。

他点点头。

小白怕怕地退一步,「你疯了吗?为什么要喜欢男人?」

他,没错!是「他」,叶志炫,小白自少到大的好朋友。

小白没有伟大到要纠正别人「性向」的地步,不过,一旦那人的性向跟他有关时,想不管也不行。

眼前这个好友跟他说,因为你,小白是男的,所以他才会喜欢男人。

天啊!为什么变态的原因会是他?

而且,叶志炫的语气好像是︰因为妈妈说乖孩子不能说慌,所以他要做个诚实的好孩子一样!

「小白,你为什么要拒绝我?」叶志炫不明白的问道。

小白理所当然的回答︰「当然了,因为我是男的!」

「我喜欢男人,所以没关系呀!」叶志炫的话也是理直气壮的。

当一个人认为男人喜欢男人是没问题,而且还是很正常时,这个人的身份有两种,其一,当然是同人女/男了,而另一个身份就是︰同志!

小白跟叶志炫从小玩到大,很了解他绝对不是同人男,那就只剩下一个了……

「小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好吧!在此处可以引用一下传说中男主角的经典绝招来形容叶志炫的表情︰眉头夹蚊子。

「你是男的。」这是主要原因。

叶志炫不解的说道︰「我知道我是男的,这跟你不喜欢我有什么关系?喜欢,只是很单纯的情绪而已。就像雪糕、蛋糕、马拉糕一样。」

喜欢他,就像喜欢吃雪糕一样?!真失礼!

「我是男的,你也是男的,所以你一定不能喜欢我,你懂不懂?!」小白坚持的说道。

喜欢一个人,可以是因为对方温文儒雅,才貌出众,也可以是因为对方做了一件很窝心的事。总而言之,绝对不会是因为对方是男的,所以才喜欢他!

「不懂。」他忍不住,再说道︰「小白,你的推理一定很差,论证和结论完全搭不上边。我是人,你也是人,为什么不
能互相喜欢?你又不是猫猫狗狗,要是你是的话,那我一定不会喜欢你!」

有很多言情的书都是这样写的,不管你是什么,我都会爱上你。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一个人,除非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否则绝对不会爱上不同类的物体。

小白的脑子转不过来,一时想不到什么反驳的话,「那,那我到底做了什么事,你不会去喜欢邻家那个小狗子啊?他又乖又巧,又把你当英雄来崇拜。」

叶志炫摇摇头,「小狗子才8岁,我才不会喜欢他啦!要不然,还得把他带大呢!我可没有那么大的耐性等他到十八岁。」

耐性的确是叶志炫众多优点中欠缺的。

「管他大小的,反正都是人类。」小白不是笨蛋,马上用他的话扔回去。

「你也是人类,为什么我不能喜欢你?」他才不放过小白呢!

「因为,因为……」好吧!连同性这唯一的难题也被他轻轻带过,还真是想不出有什么原因来,「那你为什么要喜欢我?」

小白可不记得做过什么「好事」,值得叶志炫喜欢。

「你长得好看呀!眼是眼,鼻是鼻,嘴是嘴的。」叶志炫认真的说道。

这句话小白可有意见了,「你说的是那门子的话?我还手是手,脚是脚呢!」

「你脾气好。」叶志炫说出第二个原因。

他脾气好?小白眼睁睁地看着这人说慌话,忍不住说道︰「我记得每次看到你都骂你,上次还把你吃的东西都抢了过来。这样也算是脾气好?」

叶志炫摆摆手,「那也不算什么呀!反正我本来就是要惹你生气的,你要是不骂我才不正常呢!」

瞇起眼,原来这小子是故意的。「那你之前把我推下池塘,又把我家的狗毛都剪光光也是为了惹我上气?!!」

居然看到他在点头!而且还点得很用力。

有点想杀人的冲动,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说道︰「可不可以拜托你一件事?」

「请说。」

小白紧握拳头,「我诚心地请求你,别‧喜‧欢‧我!」

「啊?!」他先是惊讶,然后皱起眉头,沉思了一会,「那样吧!我们想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两全其美,就是双方都会觉得满意,对吧!

小白想了想,也好,要是有一个不用被这人喜欢下去的方法,不管中不中用,听听无防。

「你说吧!」

叶志炫笑容可掬地说道︰「刚才跟你说了那么久,你都没有说不喜欢我,那就是我这人还算是不错吧!所以,你只是还未了解自己的心情而已,那我就给你一份礼物吧!」

忘了反驳他的话,好奇他口中的礼物是什么,「什么礼物。」

「我把我的人生给你三年来确定你是不是喜欢我,不是不喜欢的话再说吧!」叶志炫笑盈盈的说道。

小白点点头,听起来好像不错。

有三年的时间做缓冲,大可好好「开导」这迷途羔羊。

「那我等会就搬过来跟你一起住,对了,你那床太小了,我们两个一起睡的话会太挤的,我已订了一张双人床,今天下午就会送到。还有,我的衣服明天会送来,得在你这衣柜里放一下。啊!我们中午吃什么饭?我买了很多菜呢!以后吃饭的都由我来吧!我这法国厨师的头衔可不是拿来好玩的。我跟大哥说了公司的事可以用网上来解决,我把计算机都搬过来了,有没有多余的电话线给我用?」

一股脑地安排好,小白只能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屋子被某人加上标签。

这人的人生给他三年,理所当然地在三年来都得一起相处吧!而且,是叶志炫要浪费他自己的人生,小白才不管呢!

可是,为什么好像有点怪怪的?



五年后……

「啊!!!」一声惨叫传了出来。

是小白!

叶志炫飞也似的赶到客厅,「什么事什么事?」

小白狠狠地看着他,再用力指着手上的小说,说道︰「这本书有个情节让我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你不会跟我说这本小说写的就是你前世的事吧!」看到小白没受伤什么的,叶志炫开起玩笑来。

「你看看这一段。」小白指着小说的一页,要他看。

叶志炫看了一会,不由得笑道︰「里面的男主角跟女主角说要把人生的十年给她,可是这样一来,女主角的十年不也给了男主角?!这样的交易实在太笨……」

「笨」字刚说出,俊薄的脸马上被人横拉起来。

「你还我三年来!」小白咬牙切齿的说道。

「好呀!」脸被拉得痛痛的,还是能说出这两个字。

「不对,好像也是我在吃亏。」小白想了想,摇摇头,「不要!不要你还了!」

小白,叫他还你三年,你不是得赔上三年吗?

……=.=

「好小白,让我还啦!」叶志炫笑着欺上去。

「不要!」

「小白乖乖,让我还嘛!」

「不要不要不要,别拿你的脸哄过来……」




嘿嘿,上之是历史悲剧,这次就拿小白来开心一下吧!
清还是喜欢短短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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