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平遥
平遥  发于:2011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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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一开始就让伯爵将他变成吸血鬼,两人双宿双栖,这样的结局多美好啊!
然而,久了,他大概能理解爷爷的心情了。
当奇特五年如一日,都是那样的俊美、年轻、苍白之时,巩敬恒只能赞叹吸血鬼的神奇,然而巩敬恒却不想变成吸血鬼,他想看见自己老的模样,甚或,死去。
一直都活着的痛苦,他于奇特偶露出的复杂神情中窥见理解了。
“他为何会提早清醒的原因。”奇特盯着伯爵,神情充满不确定。
“我觉得你好象也不太相信他还活着。”巩敬恒查觉奇特的变化,直言。
“我们本来就死了。”奇特笑了笑,“我只是很难相信,他真的醒了。”
“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他只是睡着。”巩敬恒直到伯爵清醒那一刻之前都以为伯爵是死掉的。“我以为他会同爷爷一道死去。”
“他不是没试过。”奇特只要想起伯爵全身染血的模样就打冷颤,“只是没成功。幸好我们的一些书本还是有它的用处在。”
“什么意思?”巩敬恒不懂。
“你懂动物跟植物就好了。”
巩敬恒现在是兽医实习生,兼修植物系,主修植物基因改造,温室的玫瑰因此成了他寒暑假前来英国休假时的娱乐,他苦心栽植的玫瑰,观察了五年的研究成果,因伯爵的清醒而毁于一旦。

“可是他问的是我那可怜的堂侄,我一定要关心一下。”巩敬恒坚持。
“不会有事的。”奇特微微一笑,拿了茶杯往他怀里塞,“喝吧,凉了就不好喝了。”
“现在哪还有英国人跟你们一样天天得喝下午茶的……”巩敬恒被奶茶的香气给吸引,边喝边念,没多久,他就睡着了。
“小鬼就是小鬼,说睡就睡。”伯爵回神之际,巩敬恒已然缩在长沙发上安睡,奇特正拿了条毯子为他盖上,沙发旁的地毯躺着巩善与巩良,一猫一狗也呼呼大睡。
“你打算怎么做?”
伯爵的醒来,是奇特始料未及的,这是否代表伯爵与君延约定的日子将到?
“我醒得太早,早了八年。”伯爵睡得骨头全散,连进食都得缓慢增加,现在的他,是一个无害的吸血鬼,而不是几十年前那毁灭他们一族的浴血使者。
他们这一支吸血鬼,只剩下他、奇特与强森三人,其余的仆役已遣散。
“你那么早醒做什么?”奇特惊异,他原以为伯爵不过早个几个月,没想到是八年。
“我大概是怕再有什么意外发生吧!”伯爵自嘲地笑了笑,凝睇水晶玫瑰,想着君延当年是用什么样的心情送给他这份礼物。
“敬恒没有半点像君延,是一个除了学术研究之外,什么也没兴趣的小孩子,你刚刚毁了他五年的心血。”奇特一想起温室里的狼籍就想笑。
“你跟他来往多久了?”伯爵很难想象奇特会与一个活人相交。
“那是我的温室,他在上头乱动,我没找他算帐就不错了。”
“五年。打他替去世的祖母送东西来那天至今。”奇特也很难相信自己会跟个活人交往,到现在还没有动过吃他的念头。
“他好象在研究怎么让吸血鬼碰了不会凋谢的玫瑰。”
“真久。”伯爵扬眉,
“哦?那是不可能的。”
“我也这么跟他说,但是这个傻小子就是想玩。”奇特替巩敬恒拿下眼镜,
“比起我们的时间来说,五年只是一眨眼。”
“可对小鬼来说,却是他人生最黄金璨烂的时期。”
“我人生最璨烂的时期已经过去很久了。”奇特的目光越过花园,飘向不远的高闸墓场。
“而你,将迎向另一段璨烂的时期。”
伯爵闻言苦笑。
他只希望自己当初没有做错,没有违背君延的心愿。
调转视线落于置放在桌上的水晶玫瑰,心头有个声音由小至大:
君延……君延……好想……好想见君延……

 

第二章

巩君延低着头走在繁华的街头,与路人们擦肩而过,他的身材单薄、修长,于人群中像道附加于人身后的影子,拉得老长,却没什么存在感。
“玫瑰……”
巩君延猛地顿住疾行的脚步,身后的路人一个煞车不及,撞上他,对方是个骠形大汉,他止住脚步,可路障巩君延却因他的撞击反弹力跌倒在地。
“小朋友,你没事吧?”穿著背心牛仔裤的魁梧男人低头看着被他撞倒在地的瘦弱年轻人,弯身伸出巨大无比的手。
在他眼中,巩君延就像个正在发育中的小孩子。
“没……没事……”巩君延握住男人伸出的援手,在他的握持下起身。
“没事就好,以后别突然停下来。”男人好心的劝告让巩君延抬首看他。
男人见状一愣,教眼前的东方男子那股说不出来的气质给吸去全副心神。
原来他不是小孩子,眼中的他样貌年轻、鼻梁上架着的银框眼镜位置偏滑,露出那双内蕴神秘色彩的黑眸——他长得不出色,甚至是让人一眼即忘,不会于脑中留下任何印象的人——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神与气质。

男人说不出话来,被巩君延无形中散发的气势给慑住,不能言语。
“谢谢你。”巩召延微微一笑,显略羞涩的笑容泄露他的年龄。
“不……不客气。”男人放开巩君延,与他错身而过,走得老远的他还不时回头,只是巩召延的身影早已隐没于人群之中。
巩君延不再低头走路,而是扬首寻找着那令他停下脚步往回走的原由。走没多久,他终于于街口发现那名叫卖的小女孩。
“玫瑰……弓朵两毛钱……美丽的玫块……”小女孩穿著破旧,脸沾着黑污,同样留有残垢的手上拿着一朵半弯垂的玫瑰,挽着的竹篮裨盛着满满的玫瑰,全都是殷红色的,看来不浪漫也没有精神,像流出身体的血渍般。

这样的玫瑰难怪没有一人肯停下来顾看一眼,小女孩的生意自是清淡得可以。
“多少钱?”巩君延想也不想的走到小女孩面前,轻问,着魔似地盯着小女孩手中的玫瑰看。
“一朵两毛钱!”小女孩见客人上门,忘了疲惫,精神抖擞的回答。
“我给妳十块钱,买下妳的玫瑰。”巩君延自口袋里拿出几张折叠整齐的纸钞,镜片后的眼眸瞪着玫瑰发出狂热的光芒。
“可是整篮的玫瑰不值那么多钱……”小女孩一见到钱,双眼发亮,吞吞口水,在心底描绘着那些钱可以买多少东西,可是良心于她旺盛的欲望之前挡住,虽然很想要十块钱,但她仍是诚实的说出自己贩卖的玫瑰不值那个价钱。

“无妨,其它的妳就收下,当作是我预购的钱。”巩君延将纸钞塞到小女孩的手中,取走她拿在手上半死的玫瑰。
小女孩见状,不想将钱还给他,可是一摸到钱,手就自动抡紧,怎么也不愿放开,于是她将竹篮里的玫瑰全数送上,沾满黑污的脸蛋绽放笑容,“先生,这些玫瑰都给您,谢谢您,您真好心。”

“我只是想要玫瑰罢了。”巩君延接过那把去过刺、半枯萎的玫瑰,淡笑。“妳快回去吧,天候不早了。”
“嗯!”小女孩藏好钱,朝巩君延璨笑,挥挥手道:“日安,先生。”
说完,头也不回的跑开。
巩君延目送小女孩的身影没入前方的巷内,收敛眸光回到手中的玫瑰,屏息等侍着玫瑰的变化。良久,一股冷风袭来,让巩君延禁不住地打了个喷嚏,他盯着玫瑰,为它们的没有变化感到失落。

小时候他总以为人只要拿着玫瑰,没多久,它便会片片旋落凋谢,然而当他将这个想法跟大人们说,得到的回答总是两个字:笨蛋。
事实证明他的认知是错的,之后他不再提及玫瑰会凋落的事,却每每见着玫瑰总忍不住买来或是碰触,看看它们的花瓣会不会掉开或是枯死。
结果是令他泄气的。
巩君延摇首笑了笑,拿着那半枯萎的玫瑰往反方向走去,冷风呼呼吹来,吹得他两颊发疼,于是他缩起脖子、拉起衣领,整额头几乎教风衣的领子给淹没,这么一来,也没法看清楚前方的道路,一个踩空,他整个人扑倒在地,这回他的眼镜顺势飞了出去,成了某人脚下的牺牲品。

“呜……痛死我了……”巩君延上爬起,手抚上吃痛的额角,摸出一团血来,他痛得着眼睛,坐在地上,寻找眼镜的踪影,发现眼镜被踩烂的他只能叹息地将眼镜拾起,查看它受损的情形,将之收入口袋,“又要换眼镜了……”

想到要写请款单,巩君延的胃就开始绞痛,他在美留学使用的费用全都得写明细,若是有额外的支出,还得写请款单,写了钱下不下得来是另一回事,假如“银行”不给钱的话,他就得自己想办法。

巩君延为免再次受伤而起身走到路边,盯着掌心的血渍,对着自己额角的伤发愁,于脑中盘算如果要去看医生的话要花多少钱,想着想着,竟连额角溢出的血流了满面也不自觉。
低敛的视线里除了自己的裤脚与鞋面外,突然出现了一方折叠整齐的方帕与苍白修长的手。
“拿去压着伤口吧!”方帕的主人拥有一副低柔的嗓音,说起英语来渗有软软的异国腔调,口吻稳沉。
“呃?好,谢谢。”巩君延这才发现自己的视线变成一片血红,他低着头接过方帕,手指不经意碰触到对方的手。
冰凉,是唯一的感觉。
巩君延没有多想,他以方帕压住伤口,抬头看着那位好心提供帕子的男人。
一瞬——
巩君延瞠大眼,入眸的不是纽约街头,而是一座温室,温室里遍植玫瑰,玫瑰园中央站着一名背对他的男人,那个男人有一头黑色及腰直发,他手持玫瑰,玫瑰花瓣正一瓣一瓣地缓缓剥落至地……

冰凉的触感于颊上轻压,巩君延回过神来,眼眸对焦,落入那人的眸海里,那眸,是蓝紫色的……单眼……
心头涌现一波又一波不明所以的情潮,然而巩君延不认得眼前的男人……
“你还好吧?”男人嗓音依旧低柔,似玫瑰花瓣落于湖面般泛起一圈又一圈小小的涟漪。
巩君延微微一笑,“我很好……”眼前一花,“只是有点头晕……”
“我扶你去找医生?”男人说着说着,手就要伸挽住他,但巩君延习惯性的推拒,只见他一个抬肘,闪过男人的持握。
“不……不用了……我还能走……”巩君延笑了笑,疏离的说着,忙不迭的寻找散落的玫瑰。
可他伸长了脖子就是没看见那人来人往的道路上有玫瑰的踪影。
“你在我什么?”男人没有离开巩君延,反而跟着他。
“玫瑰……我的玫瑰……”巩君延低喃。
就算他来不及拾起玫瑰,可也不可能短时间内就消失无踪啊!
“在这儿。”男人拉住他的手,将玫瑰塞进他的手里,巩君延低头一看,一眼染红一眼清明的视界里,瞧见拿在手里的玫瑰花束正瓣瓣脱开花蕊谢落……
巩召延睁大眼,死盯着掉落中的玫瑰花,耳边听见男人的轻声叹息。说也奇怪,分明街头的声音纷乱嘈杂,巩君延就是能听见那男人低不可闻的轻喟与一声“对不起”。
“玫瑰……”巩君延死盯着散开的玫瑰,额角的隐痛让他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有人……真的有人能拿着玫瑰……
眼前的事物突然剧烈一晃,巩君延失去平衡,一时天旋地转,不省人事。
再次转醒,巩君延发现他躺在自家的床上,除却额头隐隐传来的痛疼证实他不是在做梦外,虚浮的视线与沉重的身体让他弄不清自己所处的时空。
他的床安于窗边,没有窗帘,很能感受日夜与天气的转换,此刻窗外凝结一大片雾气,天空灰蒙蒙的,感觉很像要下雪。
“君延,你醒啦!”堂叔的声音自门扉处传来,巩君延痴呆的转头看向堂叔只看见堂叔搁下手中的托盘,走向自己。
“堂叔……”巩君延一笑就扯动额头的伤,让他逸去话尾。
“你觉得怎么样?”巩敬恒替堂侄盖好毛毯,检视他额头包扎好的伤,轻问。
“很好。”巩君延苦笑,“我跌倒了:眼镜破掉,又要修了……”
“别戴不就好了?你又没近视。”他们巩家的小孩子什么不好,视力普遍好得不得了。
“我习惯了,不戴会恨奇怪。”巩君延在巩敬恒的扶持之下半坐起身,背塞了两颗枕了。
头靠着,床上放了一个小活动桌。“对了。”
“嗯?”巩敬恒起身前去取托盘,上头有刚煮好的浓汤,浓汤散发着热气晕染了巩君延的眼。
“堂叔,你什么时候会意汤了?”巩君延瞪着搁上桌子的浓汤,戒慎恐惧的问。
他们两个大男人都不擅料理,巩敬恒做出来的东西有办法让吃的人患肠胃炎三天瘦三公斤,而巩君延连成品都做不出来,只有将厨房炸掉的本事。
所以他们都是厨房终结者。可现在巩君延竟然看见巩敬恒端出热腾腾还冒着热气的浓汤,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放心,是朋友做的。”巩敬恒安抚一笑,“你闻这个香味,也知道绝对不是我做的。”
“也是。”巩君延看这浓汤的色泽与香味,安心喝起来。
“好不好喝?”巩敬恒瞥眼门口,笑问。
“好喝。”巩君延一口气喝光它,感觉头没那么痛了,他露出一个笑容,点亮他苍白的面容,“堂叔,请帮我谢谢你的朋友,她手艺员不是盖的。”
“是他,不是她。”由于两人使用的是英语,因此能轻易分辨出他与她的差别。
“真厉害,有这么好的手艺。”巩君延衷心的赞美,年轻的脸庞闪耀着属于二十岁青年该有的阳光气息。
“是啊……”巩敬恒语意不明的应了句。
他高兴不起来,一想起“友人”是为谁辛苦为谁忙,他就不知该高兴还是生气。想着想着,巩敬恒忍不住拍拍堂侄的肩,“你辛苦了。”
“啊?”巩君延不明所以的看着堂叔,直觉巩敬恒说的颇具深意,让他不由自主地凝会心神,想专注聆听堂叔接下来的大论。
“啊?呃,没什么,对了,你刚刚想讲什么?”巩敬恒发现自己不经意之间表现出什么来,于是推推眼镜,粉饰太平的问。
“我遇到一个好心人,他给了我手帕压伤口,后来我就不省人事,是他送我回来的吗?”巩君延扬睫笑望巩敬恒,苍白的脸庞唯有唇色的轻牵带动。
心底映现的却是昏倒前掉落满地的玫瑰花瓣,是因玫瑰早因失水太久枯萎垂落,还是因那位好心人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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