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宁静路之明天,假如太阳从西边升起——林紫绪
林紫绪  发于:201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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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展卷无奈地低头,走回书房。

认真地在文件上圈点着,屈展卷突然觉得耳畔有一阵阵热流,带来麻与痒的感觉,伸手拂一下,没有在意。

热流越来越强,耳朵十分敏感的屈展卷伸手挠挠耳朵。

陡然地,屈展卷一转脸,被映入眼帘的英俊面孔大特写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虽然心有不满,但是屈展卷的语气一贯的平稳。

金夕仁露出失望的神色,“什么,你真迟钝。”

大刺刺地靠在书桌边上,金夕仁伸手摆弄着屈展卷放在桌上的笔筒,抬起眼睛看着屈展卷,“你好像不会生气。”

“什么?”

“我说,你好像不会生气。如果换成是别人,可能早就开始吼我了,毕竟我们是陌生人,可是你看,我这样放肆,你说话的声音都不会提高,而且会对我说请和谢谢。”


屈展卷轻叹一下,“这位先生,我生气,对于目前的现状不会有什么改变,那么我为什么要气。”心中暗想:原来你还知道你放肆,有进步。

“我一直觉得,和也的涵养工夫已经很好了,他很少生气,除非我太过分了,不然他不会骂我,但是你的涵养工夫比和也还要高好几级,图书馆的工作需要这样的涵养工夫吗?”


看看屈展卷的脸色,金夕仁补充道:“和也,袁和也,我的经理人。”

“我知道。我记得我们在慈善酒会上见过一面。”

“真想介绍和也给你认识,你们一定谈的来。”

“我认为,涵养修为和工作没有太大关系。图书馆是供市民读书学习的地方。”

瞅了一眼桌上放的手表,屈展卷道:“时间快到了。”

“什么?”金夕仁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啊呀。”金夕仁突然大叫出来,拨脚就往客厅跑。

细细地乐声响了起来。墙上的挂钟,在整点时,从钟面的小小窗口里,弹出一个小小乐队,奏响“欢乐颂”的曲子。

金夕仁站在钟前,仔细地看着那个乐队。

“喂,你这个怎么不一样。”金夕仁提高声音问。

屈展卷抬手抚一下额角。

“什么不一样。”充满磁性的声音在金夕仁的背后响起,金夕仁不由暗想,他的声音还真是好听,如同甘泉一般清澈清洌。

“你这乐队怎么不是人,那个,是马吗?还有鸡,什么啊。”

“这是‘不莱梅的音乐家’。”

金夕仁更加摸不着头脑,眨着眼睛。

屈展卷抿一下嘴唇,“这个钟表产自德国,那只乐队,是以格林童话中的一个故事“不莱梅的音乐家”为原型而造的,在那个童话中,动物们组织了一个乐队。“

金夕仁摇摇头,“没听说过。”仍是一脸困惑。

“格林童话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编写的一部童话集,很著名,小孩子们都读过。”

金夕仁直视着屈展卷,想从他的黑色眼眸中读出什么,虽然屈展卷的黑眼睛如湖水般平静,并未有任何的内容,但是金夕仁感觉到了,眼前的英俊男人对于自己的轻蔑。


金夕仁的眼中,闪过懊恼、羞愧、不甘、气愤,他盯了屈展卷一会,丢下一句“我走了”,就啪地关上门走了。

屈展卷露出一丝苦笑,自己的话也许让敏感的金夕仁察觉到了什么,可是,如果这样可以让他以后都不会再来,那倒是个好结局。

虽然心里有一点点的后悔,但是屈展卷还是忘记了这个小插曲,整理心情投入工作。

金夕仁又来到翡冷翠摄影工作室,为自己的服装广告补拍一组照片。

称着工作的间隙,金夕仁把莫亦凡拉到一边,向老朋友一五一十地说了和新邻居的种种情况。

莫亦凡边听边笑。

“我就知道,他瞧不起我,他根本就看我不入眼。不就多读几本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假清高,书呆子。”金夕仁泻愤般地吐糟着。

“你不去理他不就好了,公司应该也对你说过注意行动的话了吧,你怎么能主动去邻居那里,万一又被曝光,你的邻居再写些什么名模特怪癖大曝光之类的头条,那你的生活就更精彩了。”


“他,他不会,他不是那种人,他是不屑做这种事的人。”

“哟,你这才搬过去几天,就这样了解你邻居了。”莫亦凡咋舌。

“感觉他也是蛮简单的一个人啊,书呆子能有多复杂。”

莫亦凡凑近金夕仁,细细打量了一番,压低声音说道:“美仁,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你的邻居了吧。”

“什么!”金夕仁几乎要跳起来,“你胡说什么!谁会喜欢那种冷冰冰的怪物,假清高假斯文的书呆子,谁知道他还有什么不为我知的面目。我为什么要喜欢他!”

莫亦凡笑的很是诡秘,“难得见你这么注意一个人。”

“谁说的,我也就是新鲜几天,过几天就不会再说他了。”

莫亦凡伸手摸着金夕仁英俊的脸,带出色色的笑容,“啊啊,好不容易养到这么大的美仁,要给别人吃掉了,真让人心疼。早知道不如我先吃。”一面说,一面又去摸金夕仁的下巴,另一只手摸上金夕仁的腰。


金夕仁急忙躲闪,“喂,老莫,我和你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我现在才知道,你和我是同一类人,我怎么早没发现呢?结果把你养到美味可口又秀色可餐的时候,让别人叼了去,我心痛啊。”

莫亦凡脸上是痛心疾首的表情,继续对金夕仁毛手毛脚。

两个人正拉扯间,听到一声轻咳。

袁和也站在半开的门边。

保持着平静的声调与表情,袁和也说道:“休息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开始准备拍摄了吗?”

金夕仁站起来,“好,我去换衣服。”说着,溜之大吉。

袁和也转身离开。

莫亦凡坐在椅子上发呆,叹气,他一次又一次让袁和也看到自己似乎是不检点的一面,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不要说表白,袁和也除了工作之外,从不对自己多说一个字,那个整洁而完美的善良男子,他一定不会接受自己。


莫亦凡喜欢同性,也曾有过不少男友。金夕仁知道老友的取向,他不介意。虽然身边的朋友对于他们的关系也有过猜测,但是,莫亦凡真的只是纯粹的把金夕仁当作是朋友、兄弟。即使金夕仁是那样的英俊。


自从与凯琪公司签约之后,由于工作的关系,莫亦凡认识了袁和也。他是金夕仁的御用摄影师,和袁和也的接触越来越多,随着时间的推移,莫亦凡渐渐喜欢上了这个亲切有如邻家大哥一般,质朴平凡的老好人,但是,他只能把这份感情放在心底。


莫亦凡不敢表白,他知道,自己在袁和也眼中的形象,有真实也有误解。莫亦凡很清楚,袁和也不是自己这一类人,所以,自己的感情,在他眼中,是禁忌,如果说了,结果只能是把袁和也推的更远,为了能够离他近一点,莫亦凡一直在努力的收敛自己。


由于自己的不小心,莫亦凡把对袁和也的感情透露给了金夕仁,这下,这个魔星的手中,有了要协的把柄,时时开莫亦凡的玩笑,并且在他面前会故意对袁和也做出亲密的举动,让莫亦凡眼里冒火。


一天的工作结束了,工作人员们又在一起聚餐。

 

第5节

 

 

莲达在吃饭当中突然问出一句:“美仁,有没有拜访过你的新邻居。”

咬着竹笋,金夕仁没好气地说:“谁要拜访他,冷冰冰的书呆子。”

乔奇咦了一声,“没拜访过邻居怎么知道是冷冰冰的书呆子。”

“他就是。不过,他的咖啡煮的真好,小提琴也拉的好。”

莫亦凡握着筷子笑,“笨蛋果然就是笨蛋。”

金夕仁这才反应过来,看看众人,“怎么了。那他也是书呆子。”

袁和也温和的劝止:“夕仁,不要这样说屈先生,人家是有学问的人。”

“哼,什么学问,死读书罢了。还当公务员。”

一旁的玫玫问道:“仁的新邻居是什么人啊?公司一定是查过才让仁和他做邻居的吧。”

莫亦凡他们也很好奇金夕仁的新邻居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齐齐看向袁和也。

袁和也只得把知道的说出来,“屈展卷是本市市立图书馆的助理馆长,由于馆长一直生病,所以他现在几乎包揽了所有工作。屈本人是香岛大学毕业,然后在牛津和巴黎大学学习,是历史和教育学的双学士,比较文学与英美文学的双硕士,毕业后回来,直接考入教育司任公务员,很有学问,人品端方。”


玫玫惊讶地说:“他有四个学位。”

“是,他用和别人相同的时间,修读多一个学位。”

“他多大了?”

“二十八岁左右。”

“哗,“玫玫一听,眼冒红心,“真不错啊。”

金夕仁不屑地说道:“学那些没用的,能干什么。我们纳税人的钱就用在这些人身上。”

袁和也微微皱眉,“夕仁,不要这样说。”

“我说错了吗?”

“屈本人在业余时间专研宋代历史,曾在大学兼任教席,他在市立图书馆任职期间,多次组织社会性的全民读书活动;参与公益事业;组织慈善筹款,并举办大型书展和书画展、文学讲座,鼓励青少年读书,对于本市的文化事业很有推动,作为公务员他是称职的。”


金夕仁摇摇头,没有再说话。

莫亦凡暗自点头,看来,这个男人真是很不错,转眼看看金夕仁,心想,这回你可遇到对手了。

刻意地避开在停车场见面的机会,屈展卷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金夕仁,也没有再被他打扰,生活回复平静。

一个下雨天,屈展卷没有开车上班,到下班时,雨仍下个不停,想享受一下这清凉的雨,屈展卷在宁静路口就下了公车,打着雨伞,漫步回家。

天色因为雨的缘故,灰蒙蒙的,看着雨中的街景,变幻的霓虹灯在雨中看起来有一种是耶非耶的感觉,屈展卷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眼看快走到佳和大厦了,身后突然响起汽车的喇叭声。

屈展卷回头,映入眼中的是一辆火红色的跑车,蜘蛛型的车身很是绚目。

车内的人探出头来,“嗨。”

是金夕仁,带着一脸阳光般的笑容。

屈展卷只是微微点头,避让开,示意车子先通过。

“上来啊,我送你。”

屈展卷摇头,“谢谢,不用了。”

“你不用客气。”

正想再次拒绝,一个怪怪的声音传进耳朵里。

金夕仁显然也听见了,“是什么?”

屈展卷扬起伞,侧耳细听。

“好像是什么动物的叫声。”

金夕仁打开车门走出来。

屈展卷打量一下这位著名的模特,他果然是身高腿长,只是简简单单的白T恤配牛仔衫裤,身在金夕仁身上格外好看,时下青年男女看了一定会想自己也去买一身来穿。


金夕仁在雨中左顾右盼,“怎么又没有声音了。”

雨中的街道行人很少,金夕仁也不怕会有人看见他,只顾着站在路边东张西望。

看着雨点打湿了金夕仁的头发衣服,屈展卷走过来,把伞撑到他头上。

金夕仁抬起头,笑了,“谢谢你。”

望着金夕仁睫毛上凝着的一点雨滴,屈展卷心中有说不出的一种感觉。

“到底是什么?天这么暗,找不出来。“

两个人撑着一把伞,在雨中的街道上寻觅着。

终于,找到了,原来是街角一只小小的猫咪。

借着路灯的灯光,屈展卷发现,小猫受了伤,前爪上有伤口。

“啊,这么小。”金夕仁一手就把猫抱了起来。

猫儿咪呜咪呜地叫着,缩成一团。

金夕仁把牛仔夹克的衣襟拉开,把小猫放进去。

“跟我走吧。”

“哎,你这。。。。。。”

没等屈展卷说完,金夕仁打断他,“我看了,没有猫牌,是流浪猫。”

“但是你。。。。。。”

“先带回去再说。”

等到把猫带回家,金夕仁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把猫放在地上看了半天,又抱起来,来敲邻居的房门。

见到门外站着的抱着猫的金夕仁,屈展卷无奈地叹气。

“去拿吹风机,我这里没有。”屈展卷接过猫,简单地吩咐道。

嘴里问着为什么,金夕仁还是乖乖地取来了。

把一条干毛巾递给金夕仁,屈展卷说道:“你最好还是换换衣服。“

用毛巾擦拭着头发,金夕仁说道,“不用了,我没有淋湿。”然后,脱下了自己的牛仔外套。

屈展卷准备好热水,替小猫洗澡,见他手势颇为熟练,金夕仁不由问:“你养过宠物?”

“没有。”

“那你好像很会的样子。”

“嗯。”

给猫洗完澡,又用吹风机吹干,再拿一块毛巾把猫包起来,屈展卷开始检查小猫的伤口,发现只是小小的划伤,放下心来,再取来药箱,准备动手。

“你还能客串兽医?”

“今天晚了,明天再带它去看,我先处理一下伤口,来,帮我按住它。”

金夕仁眨着眼睛,看着屈展卷小心的剪掉伤口附近的毛,然后消毒,上药,包扎,他的手势非常非常的轻柔,起初小猫不听话地挣扎跳蹿,但是后来就配合起来,直到伤口包好绑带。


“哗,你真厉害。”

屈展卷放下猫,洗过手整理好客厅,看着坐在沙发上,小猫旁边的金夕仁,“明天我会带它去兽医院。”

“谢谢你。”猫是自己捡回来的,结果却要屈展卷来善后,金夕仁有点汗颜。

“猫先放我这儿,你可以回去了吗?”

金夕仁不想走,屈展卷也是一个人住,但是不知为什么,他的房间总给金夕仁一种温暖的感觉,这不是因为有空气调节机提升温度就能有的温暖,是一种很特别的感受。


“咖啡?”金夕仁灵机一动。

屈展卷并未露出不高兴的表情,淡然地走进厨房。

金夕仁重新在沙发上坐下来,伸手把小猫抱进怀里,摸着猫头。

“喂,你说,这猫多大了?”

“大约二个月左右。”

“它是不是得喝牛奶?”

“是。”

金夕仁喝着香浓的咖啡,看着趴在地板上喝牛奶的猫。

屈展卷看看猫,又看看金夕仁,露出一丝笑意。

金夕仁看到了,像发现新大陆般,“喂,原来你会笑。”

“是人都会笑。”

“但是你从来不对我笑。”

屈展卷闭紧嘴唇,看了金夕仁一眼,心想,我又不是当街卖笑,为什么要单单对着你。

站起来四处走动的金夕仁,注意到阳台上的花盆,“喂,早想问你了,你养的花是什么?”

“茉莉。”

“这就是茉莉?”金夕仁走到阳台上去看。蓝底白纹的瓷盆中,一株植物看起来生气勃勃,卵形的翠绿色叶片,因为下雨的缘故,看起来格外的苍翠,叶片中间有几朵小小白花,远看是很不起眼的普通植物,可是人一走近,茉莉特有的清香飘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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