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离恨冥焰起 三(穿越)——文礼
文礼  发于:201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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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翔,答案要你自己去寻找。没有人能帮你的。”他用小小的手捧着我的脸,露出温暖的笑容,“翔,不要哭,不要怕。就算全世界都与你为敌,你还有我,一直陪着你。我就在你的心里,哪儿也不去。翔,不要任性了。睁开眼睛,去做你想做的事吧。”

“对了……还有……非做不可的事……”

“翔……醒来吧……睁开眼睛,就不会作噩梦了……”

他的身影模糊起来,渐渐地离我远去。支离破碎的梦境的残片也一点点地消失,留下我一个人呆在那片虚无的空间。有什么东西滴在了脸上,温热的液体,柔软而苦涩。我听到一个呜咽的声音在叫着我的名字,如此的无奈,如此的悲伤。

“……翔……醒过来吧……翔……别睡了……你已经……睡得太久了……翔……”

映入眼帘的,是蒋醇玉憔悴的脸庞。姣好的美貌已经失去了往日的丰采,消瘦而苍白。还有被我丢在东启县的莫离,原本刚毅冷漠的脸上毫无血色,眼窝深陷,整个人都失去了活物应有的神采。

动了动手,却发现双手被布带绑在了床柱上。两只手的手腕上都缠着厚厚的纱布,却还是从中浸出血来。原本便纤细的手更加消瘦,上面有很多交织着的或粉红或鲜红的伤痕,骨骼与经络明显地突出,似乎揭开这层皮以后,便能看到森森白骨,一滴血肉也不留。

“主人!”

最先发现我醒来的莫离激动地握住了我的手,力道大得生疼。见我醒来,蒋醉玉立即欣喜地擦掉眼泪,倒好温水,让莫离扶着我坐起来,一小勺一小勺地慢慢喂我喝。

“我睡了多久?”

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竟如此沙哑。蒋醇玉呜咽着答道:“三个月……翔……你睡了整整三个月了……”

“……这么久啊……”我看了看被绑住的手,问,“为什么把我绑起来?”

“因为……因为你要伤害自己……翔……我到这里的时候,第一眼看见你……你正拿着打碎的瓷片……在割自己的手腕……好几个人都拉不住你……你明明在哭……却流不出一滴泪水……我给你施了针,但即使是在睡梦中,你也在疯狂地哭喊。没有人听得懂你说了些什么,可是……可是你的样子好悲伤……好像快要死掉了一样……”

是吗,闹得那么厉害啊。这个症状在现代医学上来说应该属于精神科的领域了吧,到底是被叫作冲动型人格障碍还是神经衰弱,我这个学文的是不得而知了。第一次发作的时候是刚到忘忧谷不久,那个时候有宇文慕在,给我吃了些什么药很快就恢复了过来。之后一直都有药物的调养,发作的次数也慢慢减少,直到他离开的时候,我几乎都忘了自己还有这个毛病。后来到了东溟开始创业,在刚开始的时候遇到了不少困难。有段时间精神极度焦虑,然后就又发作了。在医术的造诣上,除了毒药迷药什么的以外我基本上对看病这块儿一窍不通,不过好在只是轻微的症状,我自己便试着从心理上来克服,因为事情也很快得到了解决,所以症状也就好转了。虽然在以后几年中也断断续续地发作过几次,不过都被我自己从心理上克服——或者说强制性地压了下去。

这次发作还真是前所未有的惨烈啊。好在事前我有写信让蒋醇玉到这里来找我,他到的时候楚清秋正急得焦头烂额。虽然医术并不如宇文慕,不过好歹也是一代神医啊,他找到了治疗方法,针灸加上汤药,这才让我从神志不清的晕迷与间隙性的暴乱中醒了过来。

醒过来之后,我的身体还是极度虚弱,几乎连床都下不了。又是整整一个月的卧床之后,当我终于自己站到穿衣镜前,却把自己吓了一大跳。原本就纤细的身体现在瘦成了骷髅,原本就小的脸现在双颊深陷,苍白无血,嘴唇几乎呈深紫色。虽然我并不喜欢以前那副美人样,不过更不喜欢、或者说十分讨厌这种“鬼见愁”的样子。

想起了梦中欧阳翔凤对我说的话,我便暗自下了一个决心。现在还有非做不可的事,这个样子可不行啊。世界从来都不是公平的,那么,就让我来打破这些所谓的规则,建立起属于我的新游戏吧。

于是在我的积极配合下,蒋醇玉的治疗效果逐日明显。就算是难喝的药也大口大口地喝完,就算是讨厌的补品也硬是闭着眼睛咽下。经过这些事以后,蒋醇玉和莫离对我是寸步不离,特别是莫离,已经神经质到了上个厕所蹲久了也要时不时地确认一下。我的贴身护卫是二十四小时不离身,这种工作即使对于严格训练出来的血卫来说也是很累人的,所以我的贴身护卫一般是一周一换,轮流上岗,外出期间除外。可是莫离自从得知我到了江南小筑的消息而赶到这里之后,据说是日夜都守在身边,时刻不离。我醒来之后叫他去换班休息他也不肯,最后还是对着他大发了一通脾气,蒋醇玉跟他说动怒对我的身体不好,他这才和别人换班。

又过了两个月,我的身体才终于算是彻底恢复了过来。长胖了些,精神也恢复了。看到镜子里那个久违的美人,我也不再讨厌这张脸。在梦里,欧阳翔凤对我说,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我们两个是一体的。在当初见到欧阳翔天的时候,那种激动与感伤的心情便已经让我知道这个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灵魂。它原本的主人,其实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一直以来,我都将他和我分明地区别开来,因为我要让自己变强,所以反射性地排斥着以前的自己和那个无助的孩子。可是现在我终于明白,从我进入这个身体开始,我便和他融为了一体。欧翔就是欧阳翔凤,欧阳翔凤就是欧翔。

没有理由会讨厌自己。既然我们已经成为一体,那么,就用我们的方式来改变这个世界吧。打破老旧腐朽的规则,建立起属于我们的新游戏。用我们仇恨的火焰燃尽一切世间不符合我们的审美观的东西。就算与整个世界为敌,我也不再迷茫,因为融合的灵魂,没有东西能将之分开,因为有你,一直和我在一起。

四十七

盛夏,是江南小筑一年中最美的时节。在古代的这里,即使夏天气温也不是很高,所以穿着单衣呆在阴凉处也不会热。以前我还很疑惑,处于封建思想统治下的古人一年四季都穿着只露脸的衣服,夏天还不热死?不过在看了那张地图的时候才发现,天朝的地面植被覆盖率相当高,大概有七八成吧,这样的地方热得起来才怪。而且就算是在最南端的南岭郡,据说也只比永安热上一点,而且这个世界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保守,就算是女孩子也不会把自己裹得太严实,穿着可以参考盛唐时期。

更何况江南小筑建在人工湖上,到处都是水汽,虽然长年住在湿气重的地方难免会得风湿,不过为了表面的美好,代价也是会有的。

一年之中最美时刻的江南小筑成为了世家子弟们夜夜笙歌的好地方。据楚清秋说每到入夏时节,江南小筑便会隔三差五地找着名头开PARTY。他可是永安有名的风流人物,因他为人爽快交友广泛,又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才子,所以便得了个“秋风公子”的别名,而且住在这种仙境般的地方,于是人们又送了他一个“幻莲居士”的雅号。现在在永安的上流社会,不知道他的人可以说基本没有。我住的地方是离主屋很远的一座小楼,名唤“水月楼”。此时已是皓月当空,不过就算从这偏远的地方望过去,主屋那边仍是一片歌舞升平,好不热闹。

“主人,那边有人。”

我向莫名指的地方看去,在曲折的回廊中,一个人影正在漫无目的地徘徊。到这里的客人都被楚清秋吩咐过不要乱走,不然很容易迷路。不过还是有些人抵不过美景的诱惑,迷失在重重回廊之中。

“过去看看是不是楚清秋请的客人,把他带回去吧。”

在江南小筑给客人们带路的都是血卫。在江南小筑里,只有血卫和楚清秋才能掌握地形,所以血卫们也担负起了给客人们带路和将迷路的人带回的任务。江南小筑的下人们则只知道去他们的工作场所和住处的既定路线,要是不听话乱走就会被开除。不过在高薪的作用下,那些人倒也个个都还算老实。

谁知过了一会儿,莫名却回来了。

“主人,”他脸色古怪地说,“那人不肯回去,说要多看会儿荷塘月色。”

“有毛病啊……”我头痛地看着那个在回廊中徘徊的人,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在重重幻象中迷路迷得这么远的,不过要是等下真一不小心死在阵中,那可不好办了。

虽然知道这些文人雅士喜欢什么风花雪月的美景,不过我还真不能理解那些人的心态。于是我让莫名隐了行踪,亲自走到了那人面前。

江南小筑即使到了夜里也是灯火通明,除了屋顶特制的琉璃瓦发出的荧光以外,回廊中与每处建筑本该挂灯笼的地方,都是用明亮的夜明珠所替代。也不怕有人会来偷,因为在重重幻影中,这些光线看起来就像是过于明亮的月光一般。

走到近处,只见那人身着月白的锦衣,头发也只用一根白玉簪子随意换起,又是哪家的公子吧。此人长相十分俊美,正是典型的南方水土才能养出的秀丽美人。不过也不是像蒋醇玉那样如女子般的温宛,而带着男子应有的英气。星眸含情,柳眉斜飞,要我说的话,以他那副俊秀才子样,正好可以作江南小筑的形象代言人。更何况此时他正喃喃地不知道在自言自语地说些什么,以他们这些人的习惯来看,只怕是在呤诗吧。

我走到他跟前,此时正好一阵夜风掠过,撩起回廊中的轻柔白纱翩翩起舞。对于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人,他先是吃了一惊,然后脸上立即浮现出惊艳与迷恋的神情,一看就是个没什么用的绣花枕头。

我向他娇媚地一笑,然后轻飘飘地从他身边走过。今晚出来散步,只穿了一件淡粉紫的绢质单衣,外面披了一件半透明的白纱衣。宽大的衣袖被夜风拂起,就像一只有生命的手一般从他身上掠过。只听他叫了一声“仙子莫走”,便追了上来。我在曲折的回廊上往前走,不时停下来回过头向他微笑。等他跑过来想抓住我的时候又轻轻避开,然后再往前。在一追一逃之中,已经到了主屋之前,这个时候已经气喘嘘嘘的他一下子飞扑上来,我虽然及时脱开,却被他抓下了束发的发带。长发一时间倾泄而下,又被夜风和着纱衣一起拂起,他看得呆了,只知道愣愣地站在那里。我又向他笑了笑,然后在重重幻象之中隐去了身形。

“仙子!仙子莫走!”

见我消失不见,他急得哇哇大叫起来。这时从屋里出来两人,见了他便道:“王兄,你这是跑哪儿去了?如个厕也不用这么久吧?”

“我刚才看见了荷花仙子,还差一点就抓到了……”

“王兄,秋风公子的江南小筑以美景幻象闻名,这可是人尽皆知。你我也早就知道此事,看看就过,怎么还当真了?”

“这回可不是幻象!”他急着辨白道,“我可是真真切切地摸到了!哦,你看,我还把他的发带拉下来了。”

“说不定是哪个丫鬟掉在地上被你捡到了,你就说是什么荷花仙子的。王兄,你怕是喝多了吧?来来来,去喝口茶醒醒酒……”

“我才没喝多!”他气呼呼地拿着那根发带向那两人道,“你们看这质地,可是东海沧南岛上才会出产的雪绒丝,这上面的独特绣工是出自天工纺的绣娘之手。此等上品,怎么可能是丫鬟用得起的?”

“那照你这么说,你那个荷花仙子用的可是凡人的东西,神仙怎么会用这些个俗物?”

“这……”

“别想那么多啦,不是丫鬟,那就是秋风公子的哪个相好吧。王兄,是不是很久没快活过了,要不咱们呆会儿去望月楼乐一乐?”

“才不是!”他涨红了脸道,“那荷花仙子……可是个男人……”

“男人?”那两人对望一眼,然后哈哈大笑,“原来王兄你好这口!永安的姑娘们要是知道了,那泪珠儿怕是要把京城都淹了哟!”

“你们……我……我……”

“没事没事,不去望月楼,去温玉馆也是一样的。那儿的小倌可比姑娘还水灵呢,别说荷花仙子,你要什么仙子都有……”

“好啦好啦,先进去醒醒酒。这宴会没了你永安第一才子王晋汐可怎么行?……”

他还想再说什么,二人便拉着他进了屋里。等他们消失在了门背后,莫名出来道:“主人,属下去把发带拿回来。”

“那两个人也看见了发带,现在拿回来怕是要引人生疑了。”没想到这书呆子倒挺识货,而且也不像许多人一般,看到我的脸便将我错认为女子,竟看清了我是男的。我叹了口气道,“算了,这人构不成什么威胁,随他去吧。”

回到水月楼,只见蒋醇玉黑着张脸站在门口,一见我便将我拉了进去。

“大半夜的跑哪儿去了?还穿这么少,就算是入夏了夜里也是很容易着凉的!”

他把我拉回房间,边啰嗦边给我披上了一件外衣。

“我闷得慌,出去随便走走。早就好全了,哪儿那么容易就着凉?”

“你这个破身子我还不知道?就算体内的毒对你来说没有生命危险,可终究是有害,也不知道当初你是怎么想的。”

蒋醇玉现在已经算是正式的有凤来仪的人了,自从他来了这里之后,我便说服了他加入三楼,然后他就留在我身边做我的专属医生。我和他说了血毒的事,不过也没全说。他所知道的便是我以前偶然间得了一本古籍,可以让人百毒不侵,我按上面的方法作了之后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嘛。”

“少跟我来这套,我可不想再看你躺在床上要死不活的样子……”

说着说着,他眼圈又红了。我将他拉到怀里安慰道:“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是已经好了吗?再说了,有你在,这样的事也不会再发生了。你不就是为了这个而留下来的吗?”

“翔……”他回抱住我道,“答应我,就算要做危险的事,也不要拿自己去以身涉险。”

“醇玉,你真可爱……”

我吻上他的唇,乘机把那个话题丢在一边。虽然我是个随随便便就可以说谎骗人的人,不过誓言这种东西我两辈子加在一起就只立了一个。像他要求的这样暧昧不清的答案我一次也没有给过,因为誓言是不可以随便出口的,这也算是我的一点小小的执着吧。

他很快就有了反应,从上次在瞿岭郡都我用手给他弄了一次之后,他大概都再没有这样的经历了吧。对于他这样平时冷心冷面的禁欲主义者,很难想象他会去找人灭火,更不用说自己弄。而我这半年来大病一场,根本就是过的和尚生活,现在终于病好了,美味的小菜又在眼前,岂有不吃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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