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离恨冥焰起 二(穿越)——文礼
文礼  发于:201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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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叹了口气,将我拉进他怀里抱住。只听得他不稳的呼吸声,头发上落下了一个轻得几乎要感觉不到的吻。我眼角抽搐了一下,他这是发什么神经?这种暧昧的气氛可不好解释啊。

“陛下?”轻轻叫了一声,我疑惑地抬起头,正好对上了他的眼睛。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诡异的神色,不过从过去几年和他相处的经验来看,他虽对我好得有点过头,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难道是我会错了意?

上次在芳华园里跳舞之后我开玩笑地问他有没有爱上我,他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道,美丽的事物都有其剧毒,而他身在其位,是不能沾上任何毒物的。那个时候我还为他的自制力小小地钦佩了一把,不过现在这种情况……

他幽幽地叹道,“从前我只认为,如果爱上你,就必定会死得很惨,所以处处与你保持距离。可现在……我从未想到这么快就会失去你,难道还能将心事藏一辈子吗?”

这个……

我一时无语,总觉得从他嘴巴里听到这么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太不真实。虽说人总有那么些七情六欲的,但身为君王,成功的要素之一就是无情当头,雷打不动。我当初选择他也是因为觉得他具备了这样的品质,没想到是我的失误吗?

不过他很快又放开了我,说,“你走吧,走到我看不到的地方去。过了今晚,我得忘了你,把你忘得一干二净。你只是我大溟的国师,除此以外别无其他。”

说着就莫明其妙地把我赶出去了。我在初冬的寒风中站了一会儿,怎么想怎么觉得被他耍了。哪有人在告白之后马上就把人甩了的道理?

我苦笑了一下,这样也好。管他是真心也好假意也罢,我和他之间永远也不可能会有那样的关系。相对的我倒是挺高兴,怎么说也是我选的人,没让我失望。

第二天我领了圣旨过后,就高高兴兴地回家收拾行礼。不过我可没想过要去北疆怎样怎样,而把目的定为出国旅游——天朝,现在是回去的时候了。

从真正意义上来说,我却并没有到过天朝,刚来到这个身体里的时候是在天朝北部和西部的边界地带,数月之后就被宇文慕带到了三国交界的忘忧谷,之后就到东溟了,前几个月又在无意之间让北辰云给绑架到了北魏燕京一带免费旅游一圈。

现在既然要“回去”,老实说我还真挺兴奋的。一想到策划了这么久的游戏终于要开幕了,我就忍不住地想笑出来。快点打包收拾好上路,这就是我目前唯一的心愿。

当初在东溟的生意基本稳定之后,我便将黑手伸到了天朝。暗中在天朝的都城永安布下了据点,然后一步步地发展起来。虽然目前我的基地有凤来仪在盛京,不过每年的收入有六成都来自于天朝。

东溟这边交给宋宁打理就放心了,北疆是万万去不得的。自从上次将北辰霄丢出去以后,他便派了四五拨人入境来捉我。另一方面将欧阳翔天严密地看了起来,本来我有派人去想把他接回来,不过都是有去无回,害我损失了二十几个好手。好在他呆在那边也并不会有什么不妥,那两兄弟看起来是不会为难他的,所以他的事就先放到一边,等我到了天朝布置好了再说。到那时风头大概也过了,要接他来也方便一点。而且如果我这个时候出现在北边,一个东方晨君一个北辰霄,还不知道被他们俩中的任何一个逮到了会把我怎么样呢。

随行人员只有一个马夫和一个小厮,戴上人皮面具化妆成回乡探亲的大夫——因为随身带了很多药,反正到了天朝那边的分支基地什么都有,管事的又都是从有凤来仪这边调过去的知根知底的人。不过临行之前,有个人不依了。

“主人出远门连一个护卫都不带怎么行?属下的伤早已痊愈,请让属下跟在主人身边保护主人。”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护卫都没带,而是让莫名一路上暗中跟着我们。不过这事我谁也没说,要装就要装像一点嘛,马夫和小厮本都是有凤来仪外院的,只让宋宁告诉他们送一个大夫回乡,其他的那两人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莫名在暗中跟着以防万一,那个一声不吭的闷葫芦其实是非常懂得随机应变的,我对他到是挺放心。

“其实也不怎么远,半个月的路程,走快点的话十来天就到了。而且从盛京一路到永安都走官道,这年头天朝挺和平的,东溟这边就更不用说了,一路上都是在我们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出不了什么意外。”

“主人!”

我本以为他会像以前那样,我说什么他就乖乖听话,不过那个万年冰块自从上次他受伤我小小地关心了一下之后,却变得热血起来。我正犹豫着怎么说服他的时候,他却一脸憋屈的样子向我问道:“主人既然把‘水云’交给属下,又为何在得知持‘红莲’之人的行踪后,将任务交于莫非?”

我摇头笑道:“要与那人接触,莫非是最好的人选。而将‘水云’给你,是为了日后着想。”

“日后?”

“天机不可泄露~”我冲他眨了眨眼,笑道,“别想那么多,你还是呆在家里将伤养好,尽快掌握‘水云’……”

“属下的伤半月前便已痊愈,请主人准予属下随行!”

冰块有时候比石头还硬,这点到是让我亲身体验了。我试着说服他,结果他什么都不听,卟嗵一声跪下,将“水云”双手呈上道:“属下早已将性命交给了主人,只盼在有生之年能尽其所能为主人效力,现在既然主人不再需要属下,就请主人将‘水云’与属下的性命一并收回!”

“你……”我一呆,叹道,“你这又是何必……”

“无用之人又有何面目苟活于世?属下早已有所觉悟,如果主人不再需要属下……”

“你这是干什么啊!”

我急忙上前拉住他就要自残的手,“一个大男人,为这屁大点的事,值得吗?”

他低下头,看不清表情。我默默地看了他一会儿,最后终于放弃般地叹道:“也罢,你就一起去吧。”

“谢主人!”

“回去收拾东西吧,明天一早就出发了。”

“是。”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我突然有点后悔。一种不祥的感觉在我心中弥漫,不过我却最终没有取消这个决定。

然而,明天,真的能顺利启程吗?

三十

启程之后到是风平浪静,一路上偶尔欣赏着大好河山,偶尔和为人忠厚的马夫与活泼好动的小厮磨磨嘴皮子,时间也静悄悄地在不知不觉间流逝。唯一遗憾的便是车外阳光灿烂,车内寒风彻骨。

自从上路以来,莫离又从热血青年恢复到了冰块状态。以前跟他说话,他好歹还会回答几句。不过这次在车上,不管说什么他都是冷着一张脸,跟他说话也只是吱几声。这个样子我也觉得无趣,便不再搭理他,自己跟那两位聊天去了。

不过即使这样也不能改善车内的强冷空气。我只觉得有一双透着寒气的眸子在盯着我,转身看他的时候他又适时地低下头。更郁闷的是一路上他时不时听到或感觉到什么不对的地方就马上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连带我也被吓一大跳,然而事实证明其实什么事也没有。

虽然不知道他在提防什么,不过心头的阴云到是托他的福越来越重了。这一路上应该总得发生点什么吧,即使是不好的预感我也仍然兴味盎然等待着。反正该来的总躲不过,不如泰然处之,以不变应万变。

“大夫,过了前面那座山再走不久就能看到启江了。渡江之后就是天朝的疆界,不过现在天色已晚,怕是赶不到了。刚才路过那樵夫说这一带的路不好走,又有猎人设下的陷阱,入夜之后最好不要赶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今晚就只得委屈您在这荒郊野地里凑合一晚上了。”

“无防,”我看了看窗外已模糊在浅蓝夜色中巍峨的山岭,对马夫道,“就在这附近找个能过夜的地方吧。”

因这回是扮普通人家赶路,所以这辆车内的设备也十分简陋,坐在里面都磕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更不用说躺下了。找了一块大约二十平米的空地停下,莫离与马夫熟练地扎帐篷生火,我与小厮便在附近拣一些干柴,顺便将车上的锅子什么的搬下来。

刚上路的时候莫离怎么都不让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过在我学他的冰块状说“不听话就马上给我回去!”之后,他便不再阻止我,不过相对的,只要我手上拿了比薄被更重的东西,他便迅速跑过来跟我抢。我也就落得清闲,只能在一边给他们打打杂。

从出发到现在一共只露宿了两次,头一次露宿的时候我表现出了对露营与野餐的极其浓厚的兴趣,然后就跟马夫说以后我们每天晚上都睡野地里好了,结果换来了三人的一阵白眼。

“放着好好的客栈不睡,跑去睡野地?你们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是不知道没床睡没屋住的苦才说得出这样的话。”

在我以前的世界,尤其是这种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才能有事没事就动不动跑去参加野营之类的户外活动。还记得上大一的时候曾与好友一起计划出去露营,在算出光是装备就要花几千块的时候,当下就大叹这个世界通货膨胀。而且在以前的世界,出门露营如果做的是眼下这种自制帐篷的话,还会被巡警当成可疑份子关进局子里,或请去住流浪人员收容所。以前和宋怀溟一起从拂晓关进京的时候虽然也露出营,不过那时什么事都是人家一手包办好的,现在有了这个机会当然得好好利用,享受一下其中的乐趣。当然这样的话只能在心里想想,要是真说出来,那马夫估计会认为我脑子有毛病吧。

不过那小厮到是和我有着相同爱好,做事不但熟练,还乐在其中。虽然总的来说都没我什么事,不过在露营之时我却起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捕食。

第一次露营时我兴致勃勃地说要打点野味烤来吃,因为提前预见到了会有这种情况,我还带了好多佐料。当我一脸期待地看着莫离时,他却说什么说不定会有危险,所以不能离开我半步,让我将就着吃干粮,等到了城镇再吃好的。马夫不会武功,我们又没带打猎的用具,小厮就更不用说了。可是吃不到野味的露营还算什么露营啊,所以在一急之下,我就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拿出一包迷药往旁边的灌木丛中一洒,过几分钟等药散了到里面一看,居然捡到了几只兔子和山鸡。

所以这回我故计重施,一包迷药潇洒地往旁边黑黑的林子里一洒,正好这时一阵山风吹来,将药粉大面积地吹散在了漆黑的林子里。还来不及等我算好时间进去捡野味,便听得林子里“卟嗵”几声重物落地的声音。

小厮吓了一跳,道,“什、什么东西?”

“嗯……说不定这回有大的收获,从这声音听来,猎物的体积应该很大,大概是山羊野猪什么的吧。”

不过这回的露营地可不像上次那样是一片小山,这一带的山脉都比较原始,应该会有野兽吧?

“也可能是熊啊狼啊老虎啊什么的……”

“会会会会有那种东西吗?!”小孩子就是小孩子,随便一说就大惊小怪地。

扎好帐篷的马夫转过来听到我们的谈话,说:“极有可能,还是小心点好。”

到是莫离一脸戒备地望着看不见的林子里,挡在了我身前。一会儿药散了之后,我们拿着火把走进林子里准备捡大件的猎物,谁知不看不知道,一看不得了。林子里倒着几具身着夜行衣的人体,地上还有掉下的闪着寒光的刀剑。

“呀——唔……”

正要叫出来的小厮被我及时地捂住了嘴巴。说不定附近还有他们的同伙,这一叫还了得?莫离将那晕倒的几人点了穴拖过来,用车上的粗麻绳将人紧紧地绑在了树干上,又收起地上掉落的几把刀,用内力将刀身震碎。

“这……”马夫战战兢兢地问道,“这些人……是山贼吗?”

“应该不是吧,我们几个看起来都不像有钱人啊。”虽然带了不少钱在身上,但财不露白,一路上都没什么大开销。就是身上带了点碎银子,银票都没拿出来,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平民等级。山贼一般不是劫商就是劫镖,再来就是穿着光鲜亮丽一看就是有钱人就差没在脸上写“来抢我”的傻冒。而那种仅限于抢过路人的“买路财”的小毛贼又哪里买得起这种上等兵器?而且看起来他们衣服的料子还挺好的嘛,至少比我们穿得好。

我让马夫和小厮到车上等着,随便洒了一点点迷药在车里,估计他们马上就能睡着,不到天亮绝对醒不来。等会儿还得问口供,这两外人在场就不大好了。

只见莫离一会儿功夫就从那五人身上搜出大堆的东西:各种各样的暗器,缠在腰间或手臂上的软剑,大把的银两,还从其中一人身上搜出几个小瓶子,看来那人就是这几人的小头目了吧。东西都搜出来之后他就拿来堆到我面前,搞得我觉得我们才是山贼,我还是山贼头子。

“主人,此地不益久留。这些人身上并没有证明身份的东西,不过从这些东西看起来,恐怕是来头不小。”

“这附近还有他们的同伙吗?”

“属下刚才用内息探察了一下,应该没有了。不过如果派他们来的人没有得到消息,定会派出其他人。”

“不急,”我边检查地上的东西边说,“如果不让这几人传出消息,今天晚上应该不会再有人来了。”

武器上都没有喂毒,看来并不是非要我们的命不可——如果他们的目标是我,那么得到的命令应该是活捉。几个瓶子里其中一个装着毒药,其他则都是些疗伤的药物,解药并不在其中。如果按一般武侠小说的俗套来发展,大概就是这五人听他们的头儿的命令来抓我,要活的,但又得给我喂个几粒慢性毒药,让我乖乖跟他们走。

让莫离将他们的武器毁去,瓶子和银两我自己收好,这下子真成名副其实的山贼了。拿出迷药的解药准备将那小头目弄醒,捏着他的下巴正要把药喂进嘴里,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手指的触感不对。我轻轻用指腹在他脸上摸摸揉揉,原来是戴着人皮面具。仔细找到面具和皮肤的接口就要揭起来,而此时的感觉却让我脑海中灵光一闪——

这么难撕的人皮面具……当初刚刚将锦润救起时,他脸上戴的不就是这样的吗?!

这个世界做人皮面具的工艺并不是很强,人皮面具本身就很稀少,而且质量一般都不好,但价钱倒挺高,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就算买得起,也得找到门路人家才卖给你。像以前看到的东方晨君脸上那样的,戴着看不出来又取戴方便,逼真度高的人皮面具,能做这种的据说只有三个人,都是江湖人士。现在我脸上戴着的这个是东方未君给我的。但因制作工艺不外传,难度高,所以产量极少。

以一个商人的眼光来看,这人脸上的面具绝对和锦润当初那个是一家的。难道这几人会和锦润有关?还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主人?”

我回过神来,知道要是像我上次那样撕,此人的眉毛大概也不保,为了看清他的庐山真面目,我便小心地将那面具慢慢撕下来。

“这……!!”

当那面具刚拿下来时,我小小地吃了一惊。这人闭着眼睛,恍眼一看和锦润还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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