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之钓福记(出书版) BY 圈圈猫
  发于:2011年01月23日

关灯
护眼

惨了,找错话题了,不说老爷还好,一说到老爷,小姐的脸色就变了。
「为什么是你?」
咬牙切齿的声音,「要是喜欢比我漂亮的女人,那还说的过去,即使是喜欢男人,也就算了,这个年头,喜欢娈童的也不是没有。但为什么是你?又胖又丑,还是个满身油腻的厨子!」
小姐,老爷只是在耍你而已,顺带拖上阿福我做垫背。
不过,这个时候不是开导的好时机。一提到老爷小姐就翻脸,还是不要开口的好。免得受皮肉之苦。阿福我细皮嫩肉的,可经不起拷打。
小姐盯着阿福我半晌,看得阿福我寒毛直竖。
小姐啊,难道在想怎么把阿福我拆掉煮菜?阿福我虽然是皮肉细腻,可是怎么说,也养了二十七年了,真煮起来,可能太老了,不好吃的......
看了一会,小姐终于收回视线,自言自语的说:「奇怪,怎么还没抓到?」
没抓到?
莫不是小姐也差人去抓老爷了吧?
这下糟了!想往死路上去,也不要这么着急吧?
「小姐,你不是真的找人去捉老爷了吧?」存着三分希望,我希冀地问。
「哼!」冷冷的瞥了我一眼,小姐开启金口:「怎么?怕了?等捉到你家老爷,再一起收拾你们!有你在我手上,还怕收拾不了他?」
这个女人只是耍脾气而已,千金小姐哪里被人那样羞辱过,亲自送上门去了,还被推出来......
不是不是,现在还是想想怎么保命要紧。不过抬眼看看,这个小姐挺可怜的......一点都搞不清状况,等下可是会很惨的。
抓我也就算了,能在莊子里这么轻松就把阿福我装进袋子里,不是老爷放水,怎么可能......不过,连老爷也想抓,即使老爷当热闹看,陈伯可不会......
还是提醒一下她赶紧跑路吧。
「小姐......你不觉得奇怪吗?老爷姓赵呢。」
小姐瞪我一眼,「姓赵怎么了?即使赵是国姓,赵可是个大姓。难不成你家老爷还是个皇亲贵族?」
小姐好聪明,一猜就猜到点子上了。
「三年前,清平王爷被贬出京,你不奇怪王爷去哪里了吗?」我继续提醒。点这么明了,小姐不会还不知道吧?
小姐奇怪的看了我一眼,转而不言不语,沉默思考。
有点底了吧?
「难道......」小姐看着我,在我的表情中,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不由得脸色大变,转身欲往门外急去。
这等大事,是该跟知府大人商量后事了。
急急忙忙出门的小姐突然又转了回来。愤愤道:「哼!差点被你骗了!皇上总共才一个弟弟,哪里这么容易就能碰到?」
唉,这么想是没错啦。可惜你的运气不好啊,人家不知道,阿福我还不知道吗?老爷就是那个出京的王爷啊!
「再说了,你家老爷就算真的是王爷又怎么样?被贬出京,贬为平民。有什么好怕的?」小姐说得真是声声掷地,底气却稍嫌不足。
「你看陈伯,从来就没怀疑过吗?这么一个大男人,长得清秀不说,连一根胡子都没有......」无知的小姐啊。
「难道是公公?!」小姐立即脱口而出。
正解!
唉,快要失势的知府小姐,多透露一些给你吧,早点准备,还是有可为的,阿福我这么卖力,为的也只是自己而已。
「三年前京城大乱,说是皇上怕王爷篡位,就把王爷削为平民,赶出京城。不过,这都是谣言而已。不然,皇上怎么会派大内总管,跟在老爷身边呢?」
我身在酒楼,看到的、听到的,就是比一般人多。
何况,当年还是在天下第一美食楼里做主厨,这些消息怎会不知?
「陈伯是大内总管?!」小姐讶极,脱口而出。旋即迅速地出门,该是去找知府大人去了。
看我阿福够聪明吧?老爷啊老爷,想把阿福我当玩具,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呢。
唉,老爷啊,你算到了一切,也没算到阿福我知道你身份的事吧!
老爷说的可惜,是可惜再也吃不到阿福我的豆腐了。
真可惜,老爷府里的待遇不错的呢,看来要换地方了,老爷的丰功伟绩,阿福我以前是天天都能听到,现在......这戏可就不是老爷说了算呢。
那天还以为麻烦会晚一点才来呢,结果这么快就来了!


5

我现在空得很,来揣摩揣摩老爷的想法吧,免得到时候,真的被老爷卖掉了。
当初在京城,号称美食家的王爷,吃遍了京城大大小小的酒楼茶馆,每场宴会也都以能请到王爷为荣,导致京城名厨遍地,吃喝成风。
即使是在三年前京城大乱的时候,这风气也是一点都没有收敛。
这年代,消息最灵通的,莫过于酒肆茶楼了。王爷的风韵情事,也是酒客们最津津乐道的美事。
王爷号称三圣--吃圣、才圣、情圣。
吃这一点毋庸置疑,没有美食宁可饿死,就是王爷的至理名言,所以,阿福我才会看到老爷就知道--工作有着落了!
至于才圣,生于最尊贵之家,从小接受了皇家的教育,只要资质不差,文采诗文,当然不在话下。何况,王爷是个天才!这「才圣」二字,倒也名副其实,并非人家巴结权贵给的称号。
清平王爷最出名的称号,不是吃圣,也不是才圣,而是情圣!
王爷本就生的一副好皮囊,又生在了最尊贵的皇家,文才气质无一不是上上之佳。
无论男女,迷上王爷的,不计其数。单单看在绍兴这个小地方,没人知道老爷的身分,都有半城之人迷上老爷,就知道了--没迷上的,不是太小,就是太老没力气了。
当年在京城,王爷一出现,全京轰动,万人空巷,绝对不是夸张之言!
可惜,王爷是个有着众多怪癖之人。对于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从来都不感兴趣。
当年京城美女最多的云楼,有一个卖艺不卖身的舞姬冰姬,却没有为王爷所动。
这或许是她的劫数吧,因为,这引起了王爷的注意。
此后,王爷极尽魅力、财力和各种手段,花费了至少一百万两白银和三个月时间,终于成为了冰姬的入幕之宾。
王爷的聪明才智,在情场上一点都没有浪费。送的礼物都是万金难求的稀世珍品,这当然是出于王爷的阔绰。
但真正打动冰姬心的,是王爷的人品、文才和一往情深的深情。
深情啊,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谎言了。
曾经的山盟海誓、生死相许,在现在看来,也只不过是一场不甚美丽的梦而已。相信的人,却前仆后继的往这个美丽的陷阱里跳。
与之前的轰轰烈烈相对的,在得到手后,三天时间,王爷便完全腻味了,毫不怜惜地抛弃了这个游戏。
王爷的多情向来是与无情相提并论的,而且,名家世族皆对此推崇备至。对于舞姬为情太深,自杀身亡的结局,居然无人同情。
死亡啊,死了,又能得到什么呢?生命的一切在死亡的一瞬间,便静止了。但是,自诩聪明的人们啊,又有几人能看得破。
如果那时候我真的死了,现在也就没有阿福在这里感慨万千了,没有真正经历过死亡的人,又怎么知道呢?而经历死亡的人,还能有几个有福活下来?
这真是我一生中最大的福气了。
这椿风韵事,只是王爷众多丰功伟绩中的代表之作。之前和之后,从来都不缺少为了王爷心碎之人。
王爷本就不是一个厚道的人,从来也不收敛自己的多情,只会有意无意的更加撩拨,看着众多人为他疯狂,只是王爷的游戏而已。
从一开始就知道王爷的性格,阿福我当然知道,我成了王爷现在最无聊时候的玩具。
能坐上天下第一美食楼的主厨,当然也不会缺少游走于各大宴会的机会。王爷错估了阿福我对他的了解,是他这个游戏没办法完全按照他的剧本走的原因。
那么,老爷的下一步,会怎么样呢?
在没玩到阿福我之前,老爷基本上是不会厌倦的。
何况,在绍兴这样一个小地方,想找到阿福我这样手艺的厨子,可不那么容易。这也就是说,阿福我还是有本钱跟老爷玩下去的。
虽然有本钱,但是真是麻烦啊!以老爷的聪明才智,懒散的阿福我只有往坑里掉的分。
我的优势是知道老爷的底牌。但是这个优势,现在也已经拿出来用了。知道了这一点,老爷只会越来越难摸透。
是走?还是留?留下来玩,刺激是刺激,危险更大。走的话,还要看老爷是不是允许呢。
唉,怎么一不小心,引起老爷的兴趣了呢?真要彻底摆脱的话,只有让老爷厌倦了......
赌博,阿福我不会。但是,至少我还知道,怎样来用最少的牺牲,得到最大的利益。
何况......既然这一生的真心和感情,都已经用完了,又何必吝啬这区区身体,经历了那样一段感情,要演戏,阿福我会输了你吗?
老爷,如你所愿,祝你玩得开心了。

有人来了,因为门外传来了脚步的声音。走得比较急,连不懂武功的阿福我也听得清清楚楚,两个人......
门很快被推开了。来的人不出所料,除了小姐,还有知府大人。两人面色如常,步伐却不大稳。
很震惊吧?不震惊,阿福我可要奇怪了!
阿福我什么事都没做,老老实实给老爷煮饭,还被老爷拿来玩,你们两个跑去老爷面前摆威风,还害阿福我皮肤受伤,要是太舒服了,阿福我可不服气呢!
「你说你家老爷是王爷?」知府大人摆出官家威严的样子。语气却是在逼问。
「没错啊。」我轻松打发。
「有何为证?」大人皱着眉继续逼问。
证据?这能证明王爷身分的东西,怎么都不可能落在阿辐我的手上吧?笨!当官当傻掉了!
「证据我是拿不出来啦。你看看陈伯就知道了啊!他可是大内总管!」
公公的特征够明显了吧?不过,大家都没往这边想罢了。
而且,陈伯长得那么清秀,虽然快四十的人了,却还是魅力十足。人家即使怀疑,一般也只是猜测是不是吃过那种药而已。
自前朝起,男宠之风大为盛行。
很多人贩子买了美貌的男孩,喂以特殊的药物,使得那些男孩几乎不长胡子,也不容易长大。但是,这些秘制药物很危险,十个男孩里,真正能养成的还不到一个。其他的不是死掉,就是终身缠绵病榻。
因为养成不易,出售的价格很高。一般这些男孩,都会被大户人家买去当玩物,也有花楼买去接客的。
前朝到现在,男宠之风越行越盛,各个名门世家,对于能得到比其它世家更美貌的男孩颇为得意,以至于买卖美貌男孩的人贩子越来越多。
以前,人贩还只是去买养不起孩子的穷户,和受了天灾人祸之地的小孩,现在则是连买带抢兼偷,甚至连稍微能看得出美貌的幼小男童,也会被拐卖。
五年前,皇上便开始整治,一直到现在。虽然有所好转,但一百多年下来,这个弊病,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得到解决的。
正是因为陈伯的美貌,大家向来也只朝那婴童去想,倒不会去想他有可能是宫里的人。
虽然差别不太明显,但公公跟那些吃了秘药的美人相比,还是有所差别的,年纪越大,差别越明显。
一般公公都会发胖--虽然陈伯身上看不出来。
秘药对身体的损害非常之大,一般那样的美人即使早期侥幸不死,在三十以后也多半会身体消瘦,百病齐生。陈伯虽然看起来还很年轻美貌,却是有三十八岁的年纪了。
在这一点上,老爷颇以有这样一个总管为得意,四处宣传,更使得大家对于陈伯是老爷的玩具美人,坚信不移。
老爷的聪明才智,不用阿福我说,大家也知道,真正是狡猾的狐狸一个。
小姐看来还分得出轻重。早先那副娇纵的模样都收敛起来了,为了一场并不深刻的迷恋,却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这也是当初始料未及的吧?
沉吟半晌,知府大人长长地叹了口气,「赵奉龙啊,奉龙,一直以为是个胆大的人,才敢用这个龙字。却不料真是皇族......」言语中颇为扼腕。
相信了吧?阿福我可不会拿这种超级大事来开玩笑。何况,跟知府大人开玩笑,搞不好是会掉脑袋的呢。
本朝圣上修改律法,开放了原本只能皇族使用的,包括龙字在内的三十九个字,允许一般百姓使用。
但是,碍于前朝对此惩罚颇为严厉,余威尚在,一般人多不敢用,怕什么时候皇上一时兴起,又把律法改回来的话,小命不保。
扼腕便扼腕好了。不过再扼腕下去,你的官帽还要不要啊?做官做惯了的人,干什么事情都是慢吞吞的。
「那你现在还不赶紧想想办法?」阿福我真是好心啊,还被人绑着,却以德报怨给人家提醒。
「你怎么这么好心帮我?不是陷阱吧?」知府大人突然脸色不善地问,
......居然怀疑阿福我的好心,算啦,好心当成驴肝肺!
等了半天,等不到阿福我的回答,知府大人也不逼问,脸色变来变去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糟了,不会想要对阿福我严刑拷打吧?骨气重要,皮肉更重要呀!何况,阿福我本来就没什么骨气的。
「知府大人啊--」我陪着笑脸,「我们来做笔交易怎么样?我可以告诉你老爷最喜欢什么,只要你放了阿辐我就行了。」
知府大人游移不定,沉吟不已。
不必犹豫啦!有阿福我帮你,还不好吗?至少比你们自己想办法化解要好吧?你们可是得罪了王爷呢,再说了,即使阿福我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目前我还是王爷最真心喜欢的男人嘛!
「爹爹......」小姐迟疑地开口:「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严重吗?看对谁来说了。
以老爷的个性,对于能提供他乐趣的玩具,待遇还是不错的。只要不要跟他要感情,物质方面的给予很丰厚。
知府大人大刺刺地跑去给他玩,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最近他很无聊。
比较麻烦的,倒是陈伯。陈伯一家三代都是大内总管,对皇族忠心耿耿,已经到了让人瞋目的地步了。
知府大人这样「压迫」老爷,只怕陈伯的书信已经在去京城的路上了。基于陈伯的忠心,老爷从来不干涉陈伯要做的事情。
什么?你说公公怎么会有一家三代?这还用得着奇怪吗?孤陋寡闻呀!公公们自己生不了小孩,难道还不能领养吗?那些个公公们对于领养小孩,可是积极得很呢!
老爷最怕无聊了。每次一开始无聊,在阿福我的职责范围内,老爷的胃口会变得不好,比较挑食。
所以,以老爷的角度来看,知府大人不但没有过,反倒有功劳。如果拿捏到位,估计能逃过这一劫。
当然,要有我阿福的帮忙啦!
「唉--」
知府大人叹了口气,「只怪我平日太宠妳了......」这是对着小姐说的。一边说着,居然还一边来亲手给阿福我松绑。
受宠若惊,受宠若惊啊!原来知府大人之前思考的,不是要动用大刑,而是要不要放了阿福我哪!
松了手脚,活动活动筋骨,舒服多了。我手脚上分别有麻绳绑过的红印子,不过被绑架过来,只受了这么一点点伤,还是很值得庆幸的啦!
由此可见。这位知府大人跟他的千金虽然白目了一点,倒还不算很过分。
「小女无知冒犯了您,还请您多多包涵,在王爷面前美言几句。王某必有重礼相酬。」
果然是知府,还是很有见识的,看我阿福不是个坏人,改用怀柔政策了。如果老爷所爱之人,在他面前说上几句好话,必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吧?
可惜啊可惜,阿福我也只是老爷的玩具而已,实在没那么大的面子。
「爹爹......阿福不是王爷的情人吗?」小姐在一边继续迟疑地说:「这样放了他,要是他在王爷面前说什么坏话......」
......阿福我是这样的人吗?别说阿福我说的话没什么分量,就是老爷真的很看重阿福我,我也不是那样落井下石的人吧!
知府大人虽然有着做官人的通病,至少他还算不上一个坏官。只为了几句话就落得个丢官的下场,我阿福也看不过去啊。
这年头,连不怎么坏的官都不多了。
看着阿福我愤愤的脸,知府大人倒是洒脱地笑了出来。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