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入狼窝 最终卷 回归(穿越 多攻)+番外——姹紫嫣
姹紫嫣  发于:2011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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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宇愣住了。

顾雷的问题他真的无法回答。如同节拍器一样,舒宇在感情上就是这样一个摇摆不定的男人。

他可以放弃对沈家的仇恨、与沈聪冰释前嫌、接受自己是沈家一份子的身份、继承沈家的使命,成为青帮的二把手,但他却不能够放弃许平、放弃对许平多年的感情。

这份感情已经深入骨髓,支持着舒宇不断前行。仇恨已经没有了,若对许平的这份感情也没有了,舒宇都不知道自己还为什么活着了。对许晓绪的感情能取代对许平的感情吗?如果对许平的这份感情单单只是爱情,那取代还是可能的。只是舒宇对许平的感情只是爱情这么简单吗?

那是在那个特定的年代,经过岁月的冲刷而沉淀下来的厚重感情啊,里面夹杂了太多太多的元素,多到舒宇已经说不清、道不明,只知道自己是一辈子躲不过许平这个魔咒了。

自己是爱许晓绪的,只是很遗憾,这爱还不够深。

想通后的舒宇真的如顾雷所言,离许晓绪远远的,主动向沈聪提出,去美国掌管海外青帮的势力。只是偶尔像这次一样,回来向沈聪汇报一下工作。

其实,躲到美国去,也并不单纯为了许晓绪,还有那个在舒宇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许平。

在许晓绪被绑架后,舒宇为了找许晓绪曾见过许平一面。那次见面,舒宇似乎又找回了当年那个大哥哥般的许平,温柔、坚强、包容,让舒宇心跳不矣,也心痛不矣。

他当时并不知道在许平身上发生什么事,但也能感受到许平平静笑容下的哀伤。这个疑问直到知道许晓绪就是许平的儿子时才解开。有什么比爱上自己的儿子更悲伤、更叫人绝望呢?

许平选择了永远以父亲的身份守在最爱的人身边,这份觉悟让舒宇感动之余也有了释怀。

许平都可以做到了,自己也能做到吧。哪怕自己没有许平的坚忍,可以一直在所爱的人身边而不出格,那么只要自己跑得远远的,也能做到把对许平的这份感情埋在心底,默默的守护着他吧。

舒宇欣慰的想着,也努力的去做着。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方向,不再摇摆下去。

人啊,只要认得方向一直坚持走下去便总会到达终点的,这也是不失为一种幸福——至少舒宇是这样认为的。我们就祝福他吧!

——完——

作者有话要说:舒宇的性格总是带点矛盾:表面上是冰、内里却像火;喜欢晓绪、又爱着许平。所以给他安排这样一个结局,也算是一个happy end吧!人与人之间也不一定要相守才叫幸福的。当然,以舒宇这样的享乐主义者,他也不会为许晓绪和许平守身如玉的,所以舒宇派的亲就不要为他难过了,他会在美国过得很好,有财有势,身边美人如云,唯一遗憾的不过是最爱不在身边罢了。

我认为这也是他最好的结局了——唔,我真是一个好心的亲妈!O(∩_∩)O哈哈哈~ 

124.番外之沈顾篇

沈顾从来都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有一次无意中读到“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这句诗时,眼泪便不由自主的掉下来。

“沈顾,你怎么了?”身旁的舒雅见到沈顾这样,不禁大惊失色道。

“没什么,只是灰尘掉到眼睛里了。”沈顾朝舒雅笑了笑。

“那就好。”舒雅明白这只是沈顾的托词,但每个人心中都总有些不想说的秘密,沈顾既然不想让自己知道,自己就不问吧。

舒雅从小便喜欢沈顾,舒雅的母亲沈颖是沈顾的姑姑,所以他们两个是表兄弟,自小一起长大,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只是后来不知为何,舒雅的爸爸舒宇跟沈顾的爸爸沈聪闹翻了,把舒雅从沈家接回来送到美国的沈颖处。

沈颖现在还挺风光的,嫁了个当外交官的美国佬,自己也当上了作家——也是,以沈颖丰富的人生阅历,只要随便挑个恋爱故事讲出来,就是一部畅销小说了。因此舒雅在美国也过得挺不错的,唯一不好就是不能见到沈顾。舒雅那时候还小,不知道自己对沈顾的思念其实有个专用名词,那就是“相思”。

好在这相思的日子不算长久,三年后,沈顾终于也被送到美国,同来的还有舒雅那个温文儒雅的父亲舒宇。

“前段时间沈顾发生了些事,你要多陪沈顾散散心,知道吗?”舒宇吩咐舒雅,舒雅心里虽然为沈顾担心,但也挺高兴的,看来自己的爸爸跟沈顾的爸爸和好了。

沈顾来到美国后,舒雅发现他的变化挺大的。原来沈顾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可现在变得沉默寡言的,一点都不爱说话,自己不停的逗他,他半天都不吭一声,每天就会拿着笔在纸上涂涂画画。然后又把纸给撕个粉碎。舒雅有一次实在好奇不过,从纸篓里捡起几块纸片一看,只见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两个字“小旭”。

对于那个姓徐名小旭的叔叔,舒雅一直都印象深刻,那个徐叔叔长得很美,不单是指外表,还有他那种恬静的气质,让舒雅羡慕不矣,可惜他终其一生都学不到。

得悉沈顾秘密的舒雅去问大人,但他母亲沈颖对他说:“小孩子不要多管闲事”,父亲舒宇则对他说“如果想知道就自己去问沈顾吧”,这样的答案让舒雅决定亲自问沈顾个究竟。

于是有一天,舒雅开门见山问沈顾:“沈顾,你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突然被送到美国?”

沈顾先是一愣,然后低着头道:“我是在家里呆不下去才被赶到美国的。”

舒雅好奇的望着沈顾,沈顾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朝他笑了笑道:“几个月前,我这里中了一枪,医生说我没救了,我就被放在太平间,差不多过了一天,突然醒过来,医院的人都吓坏了。这件事越传越神,周围的人都当怪物一样看我,连爸爸都盖不住这事,只好送我到美国避风头了。”

望着表情平淡的沈顾,舒雅真是听得惊心动魄。他一下子扑到沈顾身上,掀开沈顾头上的帽子,果然,他的头发是剃光的,上面还有疤痕。

舒雅一跺脚,伤心道:“这样大的事你怎么都不告诉我呢?”

然后又不停的对沈顾问长问短,沈顾都只是笑眯眯的说“没事”。被沈顾这么一吓,舒雅就忘了问沈顾那个徐叔叔的事了。

其实沈顾还有一件心事没有告诉舒雅。

自从他醒来后,就一直在问小旭的事,可那些大人总是顾左右而言他,被逼急了就说“他已经走了,去哪里我也不知道。”

沈顾不相信小旭会这样不辞而别,可他只是一个孩子,他能有什么办法?后来沈聪、顾雷他们打算送他出国,沈顾一开始不肯去,舒宇便偷偷骗他说小旭也在国外,沈顾这才肯来的。

只是来了半个月,都一直没见到小旭。

沈顾去问舒宇,舒宇便对沈顾语重心长道:“沈顾,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很奇妙的,茫茫人海中我也不知道怎样能找到他。只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如果你和他是有缘的,你们总能见面。”

这番话其实是舒宇忽悠沈顾的,但沈顾却记在心上了。后来沈顾在美国渐渐长大,终于明白自己和小旭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再相见了。

在外国长大的孩子总是发育得早些,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

十五岁的沈顾已经将近一米八的个头了,又因少时经历了不少事,眉宇间总带着不同于同龄人的沉稳和忧郁,加上相貌英俊,总是能收到不少情书,其中有些还是比他大的女孩子,当然,还要舒雅的。

十四岁那年,舒雅便明白自己的性取向,也懂得了对沈顾的感情,是带着欲念的。他向沈顾表白,沈顾总是很有技巧的回避着,装作不知道。舒雅觉得沈顾好狡猾,却又毫无办法,只能等了。

直到有一天,事情出现转机。

一个暗恋沈顾的外国妞为了讨沈顾欢心,卖弄风雅的请同学帮忙写了封文绉绉的情书,上面写着“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这几句诗,尽管与她的感情南辕北辙,但却字字敲进沈顾心里。

沈顾想到了他和徐小旭。这么多年来,许晓绪一直音信全无,他却是无时无刻挂念着他。这种感情,已经不单纯是孩子气的喜欢、少年人的仰慕,还有经历同生共死的患难以及更多浓烈的情感。沈顾已经不是当年的孩子了,他知道自己对徐小旭的是爱——实实在在的爱,只不过他爱徐小旭又如何?

如同这首诗所说的: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我恨君生早!他已经长大了,他的小旭也老了,而且这么多年了,不可能一直等着自己了……

“该放手了吧,”沈顾想,“就当是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别人一个机会。”想到这,沈顾便突然对舒雅笑了笑。

舒雅被沈顾这一笑弄得莫名其妙,又心动不矣。

从那天起,沈顾似乎不在对舒雅那样若即若离了。半年后,在沈顾的十六岁生日上,舒雅把自己当作生日礼物献给了沈顾。两人开始正式交往。

一年年后,沈顾正式成为青帮少主。

因为要举行仪式,沈顾回国了。本来舒雅要跟过来的,可出发前两天得了重感冒,被沈顾勒令在家修养。

沈顾回到阔别多年的家,父亲沈聪虽然英挺依旧,但两鬓已有风霜;昔日的小树已成大树;古旧的街道也改变了许多……

沈顾带着怀念的心情,游走在故乡这个城市中,然后不经意的,在那个新建的喷泉广场里,看见了同样年轻的许晓绪。

十七岁的许晓绪是那样的无忧无虑、青春飞扬,那时候的他读高三,虽然要准备高考,但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到处都是阳光灿烂。明媚单纯的许晓绪如同一束纯净的光,忽然之间投入沈顾本来已如古井一样波澜不惊的心底。

只是一眼,沈顾便如同电击,把多年来朝夕相伴的恋人舒雅抛诸脑后。“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纵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爱情的魔力真是奇妙,只是一眼,沈顾便已陷入许晓绪这个无底深渊,今生今世、万劫不复。

沈顾不再是当年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了,他知道,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蹊跷,否则,这样年轻的“徐小旭”一定不会是那个“徐小旭”;同样,这样年轻的“徐小旭”除了是他以外,也不会是其他人。

他没有上前轻易相认,也没有立刻去质问父亲他们。沈顾冷静的派人去跟踪这个年轻的“徐小旭”,然后知道了,这个人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许晓绪。

回想起之前与“徐小旭”相处的点点滴滴,沈顾想到了那个匪夷所思又合情合理的答案。

他去问舒宇,这次舒宇没有再忽悠沈顾,而是把事情始末从头到尾跟沈顾说了一遍。

这么多年过去了,沈顾已经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青帮少主,以后的事情他应该会有自己的担当了吧。与此同时,舒宇也隐约从过去的蛛丝马迹中觉察出许晓绪跟沈顾两个人之间有着丝丝缕缕的牵绊。或许自己不能给晓绪的,沈顾能做到吧。毕竟他们才是同一时代的人……

沈顾终于知道了他一直追寻的真相。他想了一晚上,第二天跟沈聪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爸爸,我想留在这里读大学。”

沈顾早在十六岁那年便已得到美国绿卡,现在已经是哈佛大学的一年级学生。沈顾现在的请求,等于是抹杀了之前的努力。

沈聪抬头望着自己高大挺拔的儿子,眼神里全是义无反顾的执着,脑海里浮现出想起舒宇昨晚跟他说的话:“给沈顾一个机会吧,也许我们做不到的事沈顾能做到。”

看着沈顾现在的样子,沈聪也明白自己别无选择,心里不禁暗暗叹了口气:晓绪啊晓绪,你让我们都陷进去了,自己去撒手不管了……

“爸爸,”沈顾见父亲不吭声便补充道,“我一定会兼顾青帮的事务,不会让你失望的。请你答应我吧。”

沈聪站起来,转身望着窗外,道:“沈顾,那个人现在对你没有任何的记忆,你坚持留在他身边会很苦的。”

这些年来沈聪也并非对许晓绪不闻不问,他几乎是远远的看着许晓绪长大,十七岁的许晓绪是什么样子沈聪自然清楚,他是不会接受同性的沈顾的。

但沈顾倔强的像头牛,他低声道:“这些我都想过了,但我还是决定留下来。”

“那舒雅怎么办呢?你们不是在交往吗?”

沈顾低头道:“是我对不起他。”

沈聪望着低头认错的沈顾,不禁又想起昨天的情形。

舒宇跟他说完这件事后,叹气道;“哎,舒雅这孩子估计要哭死了。”

沈聪正想安慰他几句,舒宇突然抬头笑了笑,道:“不过这就是爱情吧。有分有合,不止是甜蜜、还有悲伤,我还是挺羡慕他们的。年轻真好。”

沈聪这时候想起舒宇那句“年轻真好”,也深有感触的笑了,他走过去拍了拍沈顾的肩膀,道:“去吧,趁着年轻,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你跟爸爸不一样,没有那么多的负担,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如果你不想继承青帮也是可以的。”

沈顾听了沈聪的话,抬起头,冲着沈聪笑道:“谢谢爸爸!”

阳光洒在沈顾的脸上,正在的风华正茂、意气风发。那时候的沈顾也许不会想到,等待自己的,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恋。不会这些苦,对于一直相思成灾、为“君生我未生”而痛苦不矣的沈顾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倒是远在美国的舒雅伤心了许久,不过舒雅有一个身经百战的母亲沈颖、还有一个豁达不羁的父亲舒宇,这两个都是长袖善舞的主,有他们的劝慰,舒雅的心结又怎会打不开呢?

一年之后,在某大一年级新生的宿舍里,十八岁的许晓绪将行李放在地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然后向比他早一天达到的沈顾笑道:“你好,我叫许晓绪,以后请多多指教。”

说完许晓绪向沈顾伸出右手。

沈顾望着许晓绪的洁白纤细的右手,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呆了足足几秒钟,终于也伸出右手,轻轻的、小心翼翼的握住许晓绪的右手,露出迷人的笑意,道:“你好,我是沈顾。”

时隔十年,沈顾终于再次抓住许晓绪。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放手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再重申一次,故事还没完啊,亲亲们不要跑那么快啦!人家晓绪还没醒啦,到时候还要和真命天子卿卿我我啊!看完再跑吧~~~~()~~~~ 

125.不敢领情

如果不是自身的经历,我一定感受不出形神俱灭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当然,我的“形”还好好的,但“神”就差点灭了——用小狼的话来说,就是“三魂不见七魄”。

这些还是半个月后小狼跟我说的。那天小狼把我身上的四方返魂珠给了沈顾以后,我的魂魄就一直在馄饨中,便一直昏迷,足足昏迷了半个月,灵魂才苏醒过来。幸亏灵魂虽然跟肉体几乎完全一样,但能够不用吃饭喝水,否则我早就到地府又见小狼的哥哥狼君了。

不过我的魂魄虽然醒过来了,但依然很虚弱,根本不能像其他游魂一样离开小狼的小庙,只能天天在这小庙里和小狼说话、聊天、后来实在是无话可说了,干脆下棋。我的棋下得烂,小狼比我更寒碜,这棋下了半个月,棋艺没怎么长,倒是感情飞速升温。小狼呢,是因为一个人守在这儿几千年了,寂寞得很,有个人跟它说话、陪他玩自然开心;我呢,则是因为□乏术,还要指望小狼帮我跑腿,自然努力培养我俩的革命友谊。所以很快的,我和小狼就成了无话不说的伴。我也适时的请小狼帮我现在的情况报梦给沈聪他们知道,顺便看看沈顾他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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