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秘密日记——冯君
冯君  发于:2011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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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场!」我瞥他一眼,继续严刑逼供他。「那一次我去医院找你,你为什么说那些话?」
他果然忘了。「什么话?」
「你说日后我会和别的男人或女人在一起,你根本就是想抛弃我!」
怔了怔,思绪慢慢清醒的他总算想起。
「我不是那个意思,轩轩。」沈宏翊急着否认。「我只是在想,你总有一日会离开我,而我也没资格留你。那天,其实我是想试探你可是真的喜欢我,才说出那样的话,但你却洒脱得让我很受伤。然而,决定权在你,我只能默不作声啊!」
原来,我与他都在揣测彼此的心思,都自以为是的佯装洒脱与不在乎,真是……好笨哪!将姿态放低,我贴近他的胸膛问:「你气不气我对你弟弟做了那些事,还撒了谎?」
他轻叹一口气。「当然生气。」虽说生气,但他的手却搭上我的肩,轻柔地抚摸着我。「但,我却更伤心。因为,我真的以为你喜欢小翎,而不是我。」
原来那日他的神情这么哀伤,是因为他以为我不喜欢他。
我鼻子一酸,不解自己何德何能让这样温柔并呵护我的男人喜欢着。
认识他们两兄弟,是我前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我那日在医院那样令你难堪,你都不生气吗?」
「我尊重你的决定,若你真是那样想,我只能放弃你。」
他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是「坚持」啊?没关系,反正情势是倒向我这边的。「那你为什么还要教那个姓杨的女人传话,说你喜欢我?这不是摆明你根本不想放弃我吗?」虽这样怪罪他,其实我还是很高兴,毕竟,沈宏翊并非如我所猜测的那样,而是真的喜欢我。
那日沈宏翎说沈宏翊有喜欢的人,原来是指我呀!
「我什么时候拜托过佳倩了?」沈宏翊一愕,像是想起什么。「对了,轩轩,你昨晚怎么会在那里?」
耶!有什么环节出错吗?「不是你要她约我到远企的吗?」
「我没有,那日是她硬要我去,说是要请我吃圣诞大餐。」
什么!闻言,我可真的是气不过了,顾不得两人才刚和好,气得就用力戳戳他的胸膛,恨不得戳出几个洞来泄愤。「是不是谁出了钱,你就和对方出门?」他堂堂是一个医生,真有穷到要出来「卖」吗?
我戳得极为用力,他吃痛而皱起眉,但仍好声好气地解释:「佳倩是我的好朋友,她是关心我。」
哼!看在那女人帮助我俩和好的份上,本大爷就不和她计较了。
我收回手,倚在他厚实的胸膛上,因为我很久没这样与他同床共枕了。
「宏翊,你弟弟那边要怎么办?」
他轻叹一口气,「暂时瞒着小翎吧!」
也罢,再给小狗儿打击,他肯定会受不了,所以还是慢慢来吧!
我又唤道:「宏翊。」
沈宏翊轻应一声:「什么事?」
我抬眸,专注地看着他。「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只见他脸上难得地浮现红晕,眸中透出笑意与暖意,用浑厚的声音低道:「那日在西门町的餐厅里,我第一次发现你是这么好看,行事作风虽然古怪,却……偏偏令我移不开目光。」
原来自始至终,都是我想太多了,从头到尾,他看的都是我啊!
说我聪明吗?不,陷在爱情中的人,每个都是只会耍小聪明的笨蛋哪!
◆ ◇ ◆
那日之后,沈宏翊又成为我的家庭医生。
杨医师只是笑着挥挥手,潇洒的接受她被炒鱿鱼的事实。
之后,我考上F大法律系,虽没成为沈宏翊的学弟,也不能与他一样穿着白袍,但至少两人都在台北,随时见得到面。
况且,当医生本就不是我的兴趣,我可不再是个会为爱做尽傻事的人。
我要当一个能与他相匹配的人呀!
【尾声】
在耗尽之后结束的是死亡,但在无限中结束的,才是完美。
 ——泰戈尔
◆ ◇ ◆
在床上滚了好一阵子后,沈宏翊这才气喘吁吁的放开早已累瘫在他怀中的我。
「怎样,认输了吗?」他扯开一抹邪笑,又在我的唇上吻了几下。哈,谁像他这么逊!
我一笑,「有点累,但绝对可以再来一回。」说着,我已将手探到他的身下,开始勾诱他了。
果不其然,我听到一道性感至极的呻吟声。
「轩轩。」
沈宏翊俯身就凑到我耳畔啃咬着我的耳朵,一种又酥又麻的感觉旋即窜遍我的全身,令我打了个颤,可我的神智尚未混沌。
毕竟,做人可不能这么短视,眼光得放远点才行。
伸手探向床头柜,我拿起上头的小闹钟,将它往在我身上烙下吻痕的沈宏翊眼前一递。
「你看看几点了。」我推推尚舍不得离开我的色魔。
沈宏翊不瞧还好,一瞧立刻像被什么东西刺到般自我身上弹起。「九点四十五了!」
嘻嘻,这家伙的行踪我全掌握得一清二楚。
他早上九点半要帮病人看诊,现在赶去也来不及了!
得意洋洋地勾住他,我才不让我的圣诞节计划泡汤。
「宏翊,再来嘛!」我在他耳边娇慎着。「难道你不行了?」
相信这话对年龄距离三十大关尚有四步之「遥」的他而言,无疑是极大的刺激与羞辱。
沈宏翊身子一颤,差点就要回头用行动证明他年轻力壮,可是,「钱」已在遥远的彼端哭诉着它受尽冷落。
他叹口气,伸手搭上我紧抓着他不放的手,想将它轻轻移开。「轩轩,别这样,我还得工作。」
「哼!不行就不行嘛,还有借口。」冷冷地嘲讽他一声,没听到我想听的那句话前,我死都不放手。
「轩轩!」沈宏翊因我的话渐渐板起脸来,可他不会对我发脾气。
「我不管!」身子牢牢黏在他身上,我索性将脚也环上他的腰。「宏翊,你行还是不行,得证明给我看啊!」
终于,他长叹一口气,爬爬头发,乖乖地认输了。「好,我输了,轩轩,求你放开我吧!」
哈哈,诡计得逞啦!可惜,人心是很难被满足的,更何况我可以察觉到沈宏翊的欲火未消,自然要火上加油一番。
「圣诞节那天,你要再像去年一样,送我一大束白玫瑰花,然后,我要在饭店里吃烛光晚餐。」去年没做的,今年我要一次做足才行。
孰料,一牵涉到钱,这家伙就完全变样。
「不行!」沈宏翊冷着声音回绝。「太浪费了,不过是吃顿饭而已,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
世上就是有男人这么讨厌可恶,一旦将对方得到手后,就完全不会说甜言蜜语与奉承对方,而沈宏翊就是这么样的男人!
之前明明还什么事都依我,和好了之后,他就恢复先前吝啬的模样!
我气呼呼地放开手,用力将他的脸扳过来正对我。「小气鬼!一年才一次而已,不行吗?」
「不行。」他皱起眉,仍是副没得商量的模样。
「为什么?」他又不是没工作,更何况薪水还不低!
看着我恼怒的模样,沈宏翊不想和我吵,只好放低声音说:「轩轩,我得存钱,等一切稳定,也买了房子和车子,你就可以来和我一起住,我们之间是要长长久久的,而不是贪图一时新鲜。」
「你没钱的话,我有,那花我的。」反正老爸老妈的钱等于是我的。
人生要及时行乐,谁也说不准明日会怎么样嘛!
「不。」他还是拒绝。
见我还要开口,沈宏翊叔刻出声安抚我:「轩轩,我不想让你爸爸和妈妈认为我是个不可靠的人。」
虽说老爸和老妈对我和沈宏翊的事都不多加过问,但以沈宏翊负责任的个性,肯定不愿意当个没能力保护我的情人,否则对他而言便是极大的羞辱。
知道他的难处,我如何能再逼迫他?叹口气皱皱眉,我也只能选择让步了。
◆ ◇ ◆
沈宏翊看我放弃了,笑笑的摸摸我的头,继续穿衣的动作。
「宏翎。」我见状又拉拉他。「今天留下来陪我。」
他每次来,都只是帮我看看病,得等到休假才能和我在一起。
「轩轩,我还要帮病人看诊。」他叹口气回头看着我,显得莫可奈何。
「又没关系,你打通电话过去说一声就好了嘛!」
那位病人不过是个还能活上十来年的老头子,他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的任性又换来他迸出一声长叹。「轩轩。」他试图要与我说理,但本少爷就是不想让他走啦!
鼓着脸颊,我张大眼瞪着他,「你今天也还没帮我看病。」
嘻嘻,情人的健康状况果然最重要,就见他在听见我说的话后,乖乖拨通电话给那位病人,然后拿了听诊器要替我看诊。
冰凉的听诊器在我胸前游移着,我才要为诡计得逞而偷笑,沈宏翊却蹙起眉头。
「轩轩,你的心跳怎么会变快?最近心悸的毛病还有犯吗?」
「刚做完运动心跳本来就会加快啊!」我向前抱住他,要他别再管这些无聊的事,叫他帮我看病不过是要他留下的手段而已。「宏翊,再来一次嘛!」
他不答话,只是摸摸我的额头,「有些烫。」
哼!我忍不住要骂他是庸医了,才做完爱,体温本来就会升高啊!况且我现在又有感觉了,身体自然比平常火热咩!
我拉下他的手,强硬的要他躺下。「宏翊,我最近几日心脏都会痛耶。」
闻言,他急得又要起来,可我才不让他这么做。
贴上他,我故意扭了扭身子,还用眼神勾引他。「可是,我是因为想你,所以才痛的耶!」
这些话让原先紧张不已的他倏地松口气,可转眼他却露出责备的眼神。「你啊!」他无奈的翻身将我压住,戳戳我的鼻子,「轩轩,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别让我担心。相同的,若身子不舒服,一定要跟我说,懂吗?」
唉,老人家果然很啰唆,看沈宏翊一日比一日唠叨,我不禁怀疑他是不是会提早老化。
算了算了,让他常保年轻可是我这情人的责任。
根据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的研究,做爱是种运动,消耗卡路里的效果与打场壁球或长跑相同,可是有益身体的哟!
于是,我率先封住沈宏翊还要打开的唇,也尽责的挑起他的欲望。
没多久,主导权就又被他夺走了。
享受着他温柔的吻,我知道自己现在一定笑得很灿烂。
这甜蜜的一日,在黑夜中即将结束了。
但我们知道的,我们可是会长长久久的喔!
《我的秘密日记》番外篇I攻防战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然而,神啊!我要告解,请赦免我窥探他人隐私之罪;神啊!我要请求,请帮助我安然度过一切。
——2004.12.15 by沈宏翊
◆ ◇ ◆
我昨夜偷偷看了轩轩的日记,我是不得已的,神啊!请原谅我。
我看到日记上头记载着这一年多来发生的事,有难过的、有快乐的,这些我未曾忘记,纯粹只是想要从他的角度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我发誓,这真的是我的内心话!
唉,纵使在一起这么久,但古灵精怪如他,我有时还是会想着自己可有猜错他的心意。
一翻开那两本写着二○○三年与二○○四年字样的日记,我看见二○○三年那一本的第一页上面记载着——
健康之重要,如空气之必须。钱可以任意挥霍,但健康可不能拿来开玩笑。你可以少赚一毛钱,但可不能小看一些可能的征兆。多看病,多放心。
——摘自一个极度爱钱的医生之名言
我要澄清,我要抗议!这话我绝绝对对没说过,一定是轩轩……
算了,我总拿他没辙。
我当初因为年少轻狂压抑不住对小翎的爱恋,让自己走至必须半工半读、锱铢必较的地步,也因此从事极为赚钱的行业。
只是,这斤斤计较的习惯一旦养成,便难以改掉,我又何尝愿意如此。
最后,终于让我遇见了轩轩,面对这样的结果,我很满意,再怎么说,我们彼此相爱,而他的父母也接纳我。
为此,我感谢上天安排的一切。
我打从心底渴望得到刺激。
这是之后几页的标题。
日记中记载着一件很值得探究的事,就是我们去西门盯的那一次。
老实说,在那日之前,我从未真正仔细看过轩轩,心头想着的只是尽完责任便走人,没想到他竟然拿我寻开心!
他追求刺激,然而说真的,我喜欢平淡,但那一日,却是这么令我难忘又震撼。
至今我都记得,在昏黄的灯光下第一次认真地看着他,心头产生悸动的感觉。
他那双眼睛黑得发亮,更含有笑意。
就这样,我愣住了、移不开目光了,因为轩轩他……真的好美。
再来是——
先别急着拭去对方的保护色,这样,才会期待即将发生的一切。
噢,我记起来了,这是我一辈子的耻辱,没想到我竟会笨到真的对他传授性教育。
要不是常妈妈答应加我薪水,我怎会愿意,更没料到竟被轩轩反将一军!
然而真正让我惊讶的是他最后说的话。
什么叫「要不要试试」?
那一刻,我该死的竟有反应,只好落荒而逃。
这便注定了我这辈子只能由着他胡闹了,唉!
机会,往往是突然出现的。在闷热的夏季,常会突然下起大雨,那种雨又叫「及时雨」。我的机会来得很快,让我不禁感谢起老妈是个虔诚的信徒,所以老天才会这么帮我。
看到这句话时,我发呆了很久。
的确,机会的到来往往让人觉得不真实。
与轩轩上床的那一日,是礼拜六上午,然而从起床到去接他,一切都如梦般令我无法相信。
我无法克制自己不去试探他,没想到却惹得他大笑。
终于,我知道那不是梦境。
我承认自己孤独太久了,纵使轩轩只是想玩,我仍无法自拔的抱了他。
还记得当时,阳光透过窗户洒上他的身子,他的表情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而我多么庆幸自己是那个受到轩轩的青睐、能拥抱他的人啊!
再之后,有一页没标明日期,只写了几句英文!
I';ll just cry all night long. Isn';t it too cruel?
照时间看来,是他来医院找我的那日,而我当时在想什么?
自上大学以后,从来没人特地为我送过饭,看着他笑嘻嘻的出现,我真的好开心、好感动。
从与轩轩上床的那日开始,幸福已让我渐渐沉迷。
于是,越是喜欢他,相对的占有欲便会越强,我也是名普通的男子,怎会甘心放他走?所以,我无法克制的又试探他,却没想到是将彼此伤得更重。
幸好,他愿意回到我身边来。
之后接着好几页,他都在上头写了同一句话!
我知道一切都将结束。
「结束」,好洒脱的意思,却也……好沉重。
猜测与爱情如同双面刃,只会将相爱的两人伤得更重。
那几日,我总是一个人麻木的做着相同的事——起床、上班、回家、睡觉。
他拒绝我,让我的心痛得几乎要碎了,我却怎样也找不到原因。
好不容易,终于找到机会能拨通电话给他,他答应和我见面,我兴奋的立刻出门,没想到却看见小翎。
我承认,当时我受到好大的刺激,往事不断浮现在眼前,动摇了心意。
自从上回强吻小翎,我的罪恶感时时存在,我知道自己若不将这件事做个了断,是怎样也无法专心爱轩轩,所以,我找了小翎出去。
知道小翎不恨我后,我便想回去拨通电话告诉轩轩关于我的感受,没想到……
还好我们俩后来又重新开始,感谢天!
在我翻完两本日记后,有句话最令我感动——
我知道宏翊的难处,所以我不应该再这样为难他,想过个浪漫、奢侈的圣诞夜。
虽然我们偶有争吵,但只要自知理亏,他就不会再坚持,尤其在金钱这方面。
由此可知,他会要求我带他去吃些较贵的食物时,只是出于一时好玩。
还有,往往只要他觉得不应该了,他反而会体贴我,不会无理取闹。
最后,相同的手法他往往不会用第二遍。
嗯,这么说来,偷看他的日记果然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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