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青春 之二 (真实之半敛眉)——丁宁
丁宁  发于:201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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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居然只花掉了不到三分之二,比我一个人吃还省,让我下巴快掉下来。

 


他总是早早地起来做早餐,然后负责把我从床上揪起来,催促着早晨低血压的我洗脸刷牙吃饭,帮我检查笔记书本是否带齐,然后赶我

去学校,最后自己才稍微收拾一下上班。只要不加班,晚上他都会好好地做一顿四菜一汤的晚餐,两荤两素,严格按照他顽固的科学食

谱来做,丝毫不向我的个人喜好妥协。
他的衣服很少,很多还是大学时穿过的,在家时更是不修边幅,我奇怪他省着那些薪水做什幺?他说有一部分偿还学校的读书时的助学

贷款,一部分寄给爸妈供两个弟妹上学,另一部分储存起来,准备买房子结婚用。

 


我问你的工资是多少?他回答1200,我当即就晕菜,还没有齐戈给我的一个月生活费多。就是这幺一点点钱,他还分成几份来花,哎—

—生活是不是总这样?越需要钱的人越没钱,只能在贫穷的泥沼中挣扎,越不拿钱当一回事的人反而有大把大把的钞票挥霍?
雷蒙常感慨我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富人不知穷人的苦,像我这种从小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永远不会懂他肩上的担子有

多重云云。

 


其实,我想说:蒙蒙,我也长杂一个平凡的工薪家庭,小时候兄弟四个一同念书,父母也是一分钱掰成两半的花啊,我也曾为了区区一

百万开枪杀人,我不懂?我怎幺会不懂!
可我最终也没有说,我们依然维持着这种寄生式的同居关系。

 


我需要一个像雷蒙这样的人,温顺、体贴、善良,让我回来有种家的感觉,我出门有人说小心啊,回来有人说回来啦,平平淡淡几个字

,就足以让我疑真疑幻惊喜参半,恍若昨日重现,恍若一切如昨。
雷蒙说他有女朋友,大学的同学,谈了四年,却总不见他带那女孩来,他说怕被我抢走,我冷笑,心说真要抢也是抢男不抢女啊,笨!

 


我对大学没什幺奢望,对未来也没什幺伟大的设想,我只希望自己可以顺利毕业,找份还凑合的工作打发一下无聊的日子就足够了,我

如此想,也这样做,我以为可以再次恢复既往的平凡生活。
可是,生活总是喜欢与你对着干。
有一天下午,下了课,班长叫住了我。

 


“韩玺,你这学期还没参加任何社团活动吧。”
“不是在篮球队吗?”我不接受任何的干部任命,喜欢无官一身轻的自由自在,可是做小兵好象并不怎幺自由。
“那不算的,是这样,今年咱班打算竞争十佳班级,需要全体同学都参与,他们很多都加入了青年志愿团,做一些助残助老的事,还有

一些同学积极写文章,努力塑造班级的精神形象,所以——”

 


“要我做什幺?”
“我们班里接了几个家教的活,都是义务的,帮助一些特困家庭或者父母对社会贡献巨大而无暇照顾孩子的家庭,现在还剩下一个名额

,只有你没事做了,你看——”
“是不是非接不可?”我对小孩子没兴趣。
“也不是,”班长皱了皱眉,“这件事本来就是义务的,重在参与嘛,而且,据说那个小男孩特顽劣,大三大四的师兄师姐都败下阵来

,换了几拨人了,你不愿意就算了,反正你也不一定——”
“等等!”这样说倒挑起了我的好奇心,“他多大了?”
“17,高三。”
“好,我接!”明知班长在用激将法,我还是上钩了。

 

 

PS:
关于上海的议论,希望不会伤害上海人的感情m(__)m
关于城市,每个城市都有每个城市的独特之处,只是随着现代化的进展,越来越看不出分别了,到处是高楼林立,到处是肯德鸡麦当劳

,到处是超市,汽车,穿着标新立异的新新人类,
走遍了大江南北之后,就会感慨,只不过是时间的差异而已,过不几年,都会一样,一样的变成灰色都市。
3
我从来没做过家教,虽然我的成绩一直很不错。
我一向认为学习是很个人化的事情,老师在讲台上讲解一遍已经足够了,温习一遍,再做点习题巩固,就足以轻松上考场,只要你用心

听课用心看书用心做题了,你会发现考题都是你最熟悉的东西。
而,如果你的成绩不好,只会有两个原因:原因一,你不听课不看书不做习题,你考不好你活该,请家教是严重浪费资源;原因二,你

也听课了也看书了也做题了,可你还是不会,那只能证明你没有学习这方面的天赋,趁早另觅他途为好,请家教更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蒙蒙说我的理论带有严重的歧视成分,是傲慢自大无礼至极的态度,因为蒙蒙这孩子就是靠苦学死学拼命学才考上大学,告别家乡的穷

山恶水混迹于大都市的。
我拍拍他的脑袋:“你懂啥?现在城市中的孩子还有几个像你这样的?他们早就玩疯了,他们主张快乐学习法,实际上只注意‘快乐’

,而对‘学习’不闻不问了。”

 


但是,我还是接受了家教任命,因为我毕竟还不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必要的集体主义还是应该有的。
我的家教任务是一周一次,周六一天,上午下午整八小时,主要是数理化,如果还有余力,最好连语文、英语也连带补习。
看来那孩子的父母发疯了,而我也疯了,居然就这样扼杀了自己宝贵的周末生活。

 


星期六,我照例在床上“晾白菜”。
“晾白菜”是蒙蒙发明的词语,因为我喜欢周末的晚上脱得光光的在床上大睡特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才起床。第一次蒙蒙进

我房间看到这种情形时,差点没吓晕过去,用他的话说就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岂有此理,春光乍泄也不是这种泄法吧?后来见怪不怪了

,就说我这样特像他们老家放在地窖里过冬的大白菜,光溜溜的。
大白菜是北方的蔬菜,冬天的菜,白菜猪肉炖粉条很好吃,所以我也就接受了蒙蒙的“爱称”。

 


蒙蒙冲进来,把我从床上揪起:“起床!要迟到了!”
“今天是周末。”我懒懒地看他一眼,倒头继续睡。
“今天是你第一次家教啊!”蒙蒙在我屁股上踹了一脚,“即使不想做也得去跟人家说一声。”
“哦。”我昏头昏脑地起来,光着身子就往洗手间走,蒙蒙在后面喊:“你可别对人家小孩耍流氓,哎──真替那小孩担忧。”

 


小孩的家很高档,位于玫瑰园,属于豪宅区。
按照班长的解释,他的父母应该属于对社会有巨大贡献的人。
我按了门铃,过了一会,一个小女孩来开门,女孩大约十七八岁,水灵灵的眼睛,清秀秀的小脸,但是一看就是小保姆。小女孩看着我

,眼睛中充满了警戒:“请问你找谁?”

 


“这是肖先生的家吗?我是来为他的公子做家教的。”
小姑娘又上上下下打量我,眼神依然充满了敌意,百分之九十九的不信任,她也不让我进去,只说:“你等等。”便把我凉在门口,自

己转身拖沓拖沓地进去了。

 


过了片刻,走来一位男子,一身开司米的米色西裤白色T-shirt,玉树临风地把我震住。
“韩玺?”男子挑了挑眉,他有着英俊如Valentine的脸,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气质儒雅风度翩翩。
我心里暗暗叹口气,男子生得美也是一种罪过,造孽啊,造孽!

 


“是,肖先生你好。”我伸出手,男子却犹疑了片刻,脸上虽然在笑,却笑得勉强。
我可以理解,任谁也难以想象一个染着一抹金黄色头发,墨镜戴得像飞行员,烟卷叼得像小混混的非主流人类能做好一名家教。
我识趣地收回那只不受欢迎的手,摘掉墨镜,取下烟卷,我直视着他的眼睛说:“给我一个月时间,行,我就收费,不行我就滚蛋。”
男人笑了,充满兴趣地笑,他主动伸出手来:“肖航。半个月吧,半个月以后你还能呆下去,我按行价双倍付酬。”

 


我闪过他的手,重新戴上眼镜,叼起烟卷,晃悠到房间里:“好,一言为定。”
肖航跟进来,冲沏茶的小丫头说:“丽娜,去把小朗叫下来,让他见见新老师。”
名叫丽娜势利眼十足的小丫头颠颠地上楼,过了一会又颠颠地下来:“肖总,朗朗说他不舒服。”

 


肖航皱眉,却对我笑着说:“不好意思,小朗这孩子被宠坏了,要不我们直接上去吧。”
我极力隐忍自己墨镜下的疯狂笑意,小朗?小狼?狼狼?
“没关系,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我酷酷地说,把原本显得非常大度的话语说得跟黑社会仇家似的,跟在肖航后面踢蹬踢蹬地上楼


肖航说:“他妈妈常年在外,我的工作也很忙,基本上没时间照看他,结果他三天两头地逃学,功课差得很,不指望他能考上名牌大学

,只要能混个本科学历就行了,家里人最低学历也是硕士,他不能太丢人。”

 


“哦。”我应了声,难道读书就是为了不丢人?“肖先生什幺学历?”
“牛津西哲和经济学双硕士。”肖航云淡风轻地说。
霍霍霍!
“贵夫人呢?”
“普林斯顿高数博士,西方美学硕士。”依然不冷不淡的语气。
哦哦哦!

 


我说:“我爹是工科学生,可惜学得吐血也没拿到学士学位,混个结业了事。我娘倒是家里蹲大学屋里系高才生,常年专攻人文专业与

人类繁殖专题,最杰出贡献是培育了四个笨小子,我是最笨的一个,呵呵。”
肖航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眼光看我:“你挺搞笑的,但是不懂幽默,即使搞笑,你连周星弛的都不如。”
我吐一口烟圈,真不容易,这位大学士居然还知道周星弛:“惭愧惭愧,周星星可是我的偶像,不过他也奉我为偶像,因为他一直想当

一名帅哥,可惜不是,我就比他英俊多了,这叫天生丽质难自弃,你说是不是?”

 


肖航不再说话。
我巴不得他赶我走呢,可是这人好象涵养到家,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或者──他非常以他的儿子为荣,希望他儿子把我赶走。
肖航敲门:“小朗,开门。”
里面没动静。
肖航继续敲:“小朗,开门!否则我要生气了!”
里面还是没什幺动静。

 


肖航好象突然明白过来,回头叫那丫头:“丽娜,拿钥匙来开门。”
于是丽娜拿来钥匙打开门,推门进去,房间里乱糟糟一团,人影却不见一个。
被子在床上滚成一个蛋,书桌上乱七八糟分不清东南西北,床头音响里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在外面却听不到一点,看来房子的隔音

效果绝佳。
窗子打开着,一跟粗粗的绳子放下去,一直垂到地面上,显然,小狼已经跑了。

 


肖航拿起书桌上的纸条,看了看苦笑着拿给我,素白的A4纸上,用钢笔画了一个长袍马褂山羊胡西洋镜的老学究形象,下面龙飞凤舞地

缀了名字:我是狼,别捉我,捉我就咬死你这只老山羊!
然后又随笔勾出一匹孤傲的狼的头像,寥寥几笔,却画得惟妙惟肖。

 


肖航充满歉意地说:“真不好意思,你下周再来吧,我一定管好他。”
我点点头:“没事,我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

 


我走出来,临出门前回头再望一眼小狼墙上的照片,在淡蓝色的墙壁上,大大小小的贴满大狼小狼母狼公狼的图片,在狼群包围的中央

,是一张少年的巨副写真照,短短的头发,精神十足的脸,一身牛仔,青春洋溢,帅得一塌糊涂,酷得阳光灿烂,傲得眼花缭乱。
我笑起来:小狼?好,下周见,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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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骄傲的小狼挺吸引我,他有张很帅很帅,帅得让人心慌的脸,那短短的头发嚣张叛逆的朝天直竖着,有点像《灌蓝高手》中的仙道

彰,凌厉的眉,乌溜溜的眼睛,是婴儿眼中才有的那种纯净无瑕的黑,秀挺的鼻子,薄薄的唇紧绷着,似乎蕴藏着无尽的愤怒与活力,

青春喷薄欲出。
如果给这张脸配上一头飘逸的长发,就会彻彻底底变成我朝思暮想的那个人,甚至连眼神中的冷与傲,连眉宇间挥散不去的忧郁都一模

一样。
可是,朝思暮想的人儿啊,你到底在何方?你在何方?
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一朝别离就成永诀,可,为什幺?为什幺我踏遍大江南北还是找不到你的踪影?
你好吗?你好吗?你还好吗?
你可知道你的honest很寂寞,你可知道我辗转难眠的夜夜夜夜……

 


我继续半夜三更的上网,我的msn上多了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很kawaii──“披着狼皮的羊咩咩”。
他说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介绍来的,那个朋友就是“爱上饲料的猪”。
他一上来就给我猛送玫瑰花与红心,我在计算机前笑得唏哩哗啦。

 


披着狼皮的羊咩咩:“我很漂亮J”
爱上开水的鱼:  “我很英俊:}”

 


披着狼皮的羊咩咩:“我是校排球队主力。”
爱上开水的鱼:  “我是系篮球队队长。”

 


披着狼皮的羊咩咩:“我经常在学校舞会上领舞。”
爱上开水的鱼:  “我一般只指导别人跳舞。”

 


披着狼皮的羊咩咩:“我喜欢男生。”
爱上开水的鱼:  “男生都喜欢我。”

 


披着狼皮的羊咩咩:“你真的很帅吗?”
爱上开水的鱼:  “我帅是不是就可以做了你?”

 


披着狼皮的羊咩咩:“我就等帅哥来做我了,朝也等暮也等,只等来了蛤蟆与恐龙。”
鬼使神差的,一时间我突然变得浑身燥热,我说:“出来吧,我现在就要做了你。”
披着狼皮的羊咩咩:“不行,我晚上出不去,周末吧,周六下午两点,我在华大校门口等你,我穿白色T恤。

 


还没等我说OK或NO,小羊就突然下线了,我对着“对方没有联机”几个字发呆,为自己突然涌起的欲望感到恐慌,眼前是小羊挑逗性的

话,脑海中却是小狼那张俊美得出奇的脸,我呻吟着,在黑暗中与手指共舞,不知该欢欣还是该哭泣,久违了的欲望突然之间苏醒,并

且以排山倒海之势将我席卷,卷进欲求不满的洪流载沉载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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