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医纯爱诊所(出书版) by 风夜昕
  发于:2011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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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已经不止一次觉得这样下去很危险,可不知怎么搞的,他就是不想结束这一切。
大概是因为饶宗义除了在床上,还有其他好用之处吧,他这样说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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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夜晚繁华的街道,霓虹灯光下,黄色的Lamborghini飞驰而过,等到了路口的红绿灯前才缓缓停了下来。
车上坐了一男一女,副驾驶座上的女人年轻艳丽,身着黑色低胸露肩小礼服,侧边开杈的鱼尾裙露出一双修长白嫩的腿,垂坠的布料在黑暗中也能闪烁出神秘光泽。
这件价值不菲的礼服是前不久才发表的新款,国内根本找不到,真正是有钱也买不到的东西,而为她争取到这件衣服赞助的,就是坐在她旁边的男人。
侧过头,女人眼神中的痴迷没有刻意隐藏。
「怎么了?」官骏扬微微侧过头看她。
女人嘟起亮粉色的嘴唇,有点不安地问:「我穿这样真的没问题吗?会不会被媒体批评啊?」她是电影的女主角,绝对不能有一点「瑕疵」。
官骏扬笑了笑。
「相信我,今晚你将是发表会上最美的女人。还是说——」伸出手,他轻轻抚上女人的下巴,稍微低下头凑近,「你不相信我的眼光?」
女人眼神更加迷茫,渐渐的,两人的唇缓缓靠近,直到下一秒就要碰在一起时,后方突然响起了其他车子催促的喇叭声。
已经绿灯了。官骏扬笑,毫不留恋的松开手,转过身重新踩下油门。倒是女人脸上一阵不甘。不过她早就下定决心,今天晚上一定要掳获身边这个放荡不羁的男人。
今晚是官骏扬的新片发表会,虽然假期还未结束,但是因为他心情好,所以很爽快的就答应出席。这种可以为所欲为的感觉真是不错。
再过一会儿就能到达发表会的现场,本市最高级的饭店之一。一路上,他们几乎畅行无阻,官骏扬自始至终都微微扬起的嘴角说明了他现在绝佳的心情。
只是没过多久,马路中间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人群,让他不得不放慢了速度。
前方像是出了车祸,但是气氛好像又没那么紧张,有些人看了两眼就走掉了,剩下的人也没有看到血腥画面的感觉。
大概只是小车祸。官骏扬按了两下喇叭要前面的人让路,然后缓缓地从人群旁开过,只是就在要穿过人群的时候,他不经意地往窗外看了一眼,不看还好,这一看吓了他一跳!
有个男人浑身是血地坐在地上,在他面前躺着一条大型犬,身上也是血迹斑斑,血到底是狗的还是人的他分不清楚,就在这时,男人突然抱起狗,急急忙忙住他们冲了过来。
官骏扬怔了一下,那个男人——是饶宗义!
饶宗义亲眼目睹一辆急速驶过的车撞倒了站在路边的狗。一只性格温顺的牧羊犬似乎正在等它的主人,很安静、听话地站在路边,脖子上的狗链一头拴在一旁的铁栏杆上,正是因为如此,它没办法躲开飞驰而过的车,一声悲鸣之后,便躺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了。
他在第一时间奔到浑身是血的狗旁边,放下手上的袋子,里面是他刚买的晚饭食材,他刚从附近的超市出来不到五分钟。
牧羊犬嘴角淌着血,一条腿不正常地扭曲,躺在血泊中发出一声声轻微的悲鸣。跷宗义摸了摸牧羊犬那只应该已经断了的腿,轻轻拨开毛发,就见白色的骨头从肌肉中戳出短短一截,伤口不断冒血,狰狞异常。
皱紧眉头,他抬起头向四周人群喊了一声,「谁是它的主人?」
一连问了几声,都没有人回答他。他很快明白,就算狗的主人在人群之中,也不会站出来的。狗已经被撞成这个样子,就算能活下来也肯定会有残疾,没有多少人愿意养一条有残疾的狗。
牧羊犬的气息越来越微弱,漆黑的眼睛里不断地涌出泪水。饶宗义不再继续问下去,回过头飞快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包在狗身上,虽然伤得很重,但是还有救,只要把握时间。
脱掉衣服的一瞬间,夜晚的寒风让只穿着格子衬衫的他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但他却毫不在意地动手把狗抱到怀里,血瞬间染红他一身。
牧羊犬这样的大型犬体重并不轻,如果想把它抱到医院,时间根本来不及。
饶宗义下意识地往靠得最近的一辆车跑了过去,走到车窗旁边弯下腰,一看见车上的人,他就愣住了。
官骏扬像是看傻了,眼看着饶宗义抱着狗向他跑过来,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他知道饶宗义并不晓得这是他的车,但是现在的情况,仍然让他不知所措。
站在车窗旁边,饶宗义稍稍惊讶了一下,随后就面无表情地看着车里的一男一女,视线和官骏扬相对。
「呀,好可怕!」女主角见不得如此血腥的画面,被饶宗义和他怀里的狗吓得花容失色。
她这一叫,官骏扬才反应过来。
「你别误会,她只是——」解释的话下意识地说出口,但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饶宗义抱着狗,很冷静的说:「能送我们去医院吗?不行的话我自己叫车。」没有生气,也没有听他继续解释下去,仿佛与他无关,他现在只是想救怀里的牧羊犬而已。
「官,我们应该走了!时间快到了!」车里,女人不明白为什么官骏扬会看对方看得出神,不过是一只狗被撞到了。
听到她这么说,饶宗义抱着狗转身就走,毫不犹豫的背影让官骏扬又傻了一下。
有时候,这个男人真的洒脱到近似冷漠。
眼睛盯着窗外的男人背影,他想也不想的对身边女人说:「你先下去,自己叫计程车去饭店。」
「啊?你说什么?!」女人瞪大眼睛,不敢相信他竟然会要她下车。她身上还穿着礼服呢!更别提那将近四寸的细跟高跟鞋了,要她搭计程车去发表会,被记者拍到,她的脸要往哪儿搁!
「好了!快下车。」官骏扬声音变冷,缓缓偏过头看她。「不要让我再说第三遍。」
冰冷的眼神让女人一怔,咬了咬嘴唇,最后还是拿起手提包下了车。
前后五分钟不到,「今晚最美丽的女人」便被官骏扬遗弃在路边,还好没有媒体看到,不然明天的娱乐杂志和报纸上又会有新闻了。
「喂!饶宗义,上车!」官骏扬把头伸出车外,对马路上的饶宗义喊,「我送你去医院。」
脚步停了下来,犹豫了几秒,饶宗义才抱着狗转身回到官骏扬的车前。他先把狗轻轻放进车里,尽量小心不弄脏车,自己也坐了进去。
看着他小心翼翼的动作,官骏扬心里莫名的一阵不爽。
「坐好了!把狗抱紧点,被甩出去我可不管!」朝后座的人喊了一句,他按了一下喇叭,然后踩下油门飞驰而去。
车上两人都很安静,只有偶尔几声狗儿痛苦的哀叫。
「乖,很快就到了。」饶宗义低声对怀里的牧羊犬说。
官骏扬透过后视镜看了他一眼,动了动嘴唇,终究还是没说什么。
到了兽医院,医生和护士马上把受伤的牧羊犬推进手术室。不知道是不是闻到了血味的关系,关在笼子里的各种宠物都开始躁动起来。
饶宗义坐在椅子上,低着头一动也不动,沾了血的外套放在膝盖上,在凌乱的头发和眼镜遮挡下,压根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交叉在一起的十指稍稍泄露了他现在的情绪。
这时官骏扬从门外进来,一身正式的黑色礼服被他穿得很帅,却跟周围格格不入,护士看到他都露出惊讶的表情,激动地聚在一起窃窃私语着。
刚才让饶宗义下了车之后,官骏扬本想一走了之的,一来发表会应该已经开始了,二来——似乎没有一定要跟饶宗义说话的必要,而且饶宗义一下车就抱着狗冲进兽医院,和平时慢吞吞的模样完全不同,也看不出有需要他帮忙的地方。
可是他就是走不开,只好到外面抽烟。
稍早,他看到饶宗义跪在地上,脱衣服包那只狗的时候,那个画面像是在他眼前定了格般。
看起来很凄惨的男人,也许无法打动其他人,但是却让他犹豫了,再看到他稍嫌吃力的把狗抱起来,穿着衬衫的单薄身体微微发抖,那个样子,很无助。
四周有很多人,有些在看热闹,有些在摇头,有些路过看了一眼就走了,没有一个人上前帮他,比起那只凄惨的狗,他更同情饶宗义。
天知道他到底哪来这么多同情心!
抽完了烟,他再度走进医院内,就在走廊的椅子上看到饶宗义。
后者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身上仍然是带血的衬衫,手里有条毛巾,应该是护士给他的。他正用毛巾擦着脸。
如果不是在动物医院,这画面绝对让人心惊,也让他不禁想到如果受伤的是饶宗义,自己会是什么表情……
甩甩头,他朝饶宗义走了过去。「怎么样了?」
饶宗义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在手术室了。」
其实官骏扬问的是他,并不是那只狗,但他没有再问一次。
这时饶宗义戴上了眼镜,说了声「谢谢」。
他就用谢谢来打发他?「你——」
竖起食指,饶宗义小声制止。「这里需要安静,有什么话,出去再说。」
没办法,官骏扬只好闭上了嘴。
终于,手术室的灯灭了,饶宗义马上站起来走到手术室门口。
没过多久,门开了,护士推着刚才的牧羊犬出来。因为麻药还没有退,所以身上缠满纱布的牧羊犬只是闭着眼睛,一动也不动地躺着。
「命是保住了。」后面出来的医生说,不过他的表情并不轻松。因为狗的右后腿整只都断了,还有部份粉碎性骨折,复原的希望很渺茫。
饶宗义听完解说,沉默了几秒,然后很平静地点了一下头。「谢谢医生。」
「让它在这里住院一个月吧,你现在可以去办手续了。」
医生走后,饶宗义还站在原地看着护士推那只牧羊犬离开。
官骏扬站在他身后,「你怎么不说清楚?那只狗根本不是你的。」
转过身,他淡淡回答,「如果说了,他们可能就不会医治那只狗了。」
「那你接下来要怎么办?」
「……等它出院了再说吧。」饶宗义似乎并不担心。
办完住院手续,饶宗义和官骏扬一前一后走出兽医院。
「就这样吧。」饶宗义突然转过身看他,「麻烦你了,耽误了你的时间。」
虽然有礼,但是语气冷淡,官骏扬有感觉,如果他顺势下去,两人恢复成原来的关系似乎不是不可能。现在他只要说一声不要紧,然后离开,或许就能甩掉饶宗义这个包袱,但是——
「对不起。」反应过来的时候,话已经说了出去。官骏扬这辈子,对人道歉的次数少之又少。不过他只是有点惊讶,并不是后悔。
饶宗义低着头,漠然地推了一下眼镜,镜片上的反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
「什么?」
「那个女人,只是演员,今天跟我一起去新片发表会而已。」
「既然只是演员,你解释什么?」饶宗义看了他一眼,「不心虚,就不用解释。」
官骏扬以为他永远听不到饶宗义对他这样说话,除了最初在医院见面时的挖苦,两人在一起之后,他就很听话,几乎到了随传随到的地步。
加上刚才他冷淡的表现,他原以为对方不在乎的。
所以这样,算是生气了?
官骏扬有点愣愣地盯着他,而饶宗义像是发现了自己的失态,转身就要走,可脚刚抬起,就被抱住了。
「我真的喜欢你——」从身后抱住他,官骏扬埋首在他颈间说,莫名的感到喜悦。
饶宗义低头不语,身后的人每说一句,他就觉得胸口发热,有点疼。
第七章
超市里,饶宗义在一排排的货架前挑选需要的东西。
在这方面,他和官骏扬的品味相似,两人连用的卫生纸都是同个牌子。官骏扬推着推车跟在他后面,看着他聚精会神地查看每种商品。
这是最近他们新的约会方式——一起逛超市。
今天饶宗义的一身衣服是官骏扬帮他搭配的,藏青色长风衣和深色长裤,虽然在一般人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最普通的打扮,但是比起饶宗义以前的运动服,简直就是脱胎换骨了。
而且官骏扬还特别帮他换了副眼镜,PRADA的黑色镜架,低调简洁的款式非常适合饶宗义,比超原来那副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蔬菜区里,一袋袋的金针菇并排放在一起,官骏扬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区别,饶宗义却审视了半天,最后选了一袋。
认真的男人似乎总是特别吸引人。官骏扬渐渐注意到,偷偷打量饶宗义的人越来越多,虽然在他身上的视线更多,但因为他戴着墨镜,大多数的目光都是好奇和怀疑的,但看向饶宗义的,就是赤裸裸的倾慕了。
褪去四眼土包子的外衣,饶宗义绝对会让人一眼就认定是个好男人,那种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以前明明只有他看到而已……
最后,东西买了一半,饶宗义就被他以「肚子痛」的借口拉回家。
到家之后,不见他上厕所,饶宗义走到官骏扬旁边,看着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他说:「你不是肚子痛吗?」
笑了笑,官骏扬坐起来,拉他到身边坐下,然后伸手取走他的眼镜。
「你还是,戴那副大的眼镜吧!」有点心虚,他装作若无其事地说。
轻轻发出一声疑问,饶宗义皱了皱眉,眯起眼睛看他。「说要换的是你,现在又要换回去——」
像赖皮一样,官骏扬伸出双臂搂住他,下巴抵在他肩上,「我还是觉得以前那副适合你。」
眨了一下眼,饶宗义露出一丝无可奈何的表情。
三十二岁的官骏扬,有时候比小他四岁的自己还要孩子气,所以,最后妥协的总是他。
不知他心中的想法,官骏扬只觉得有饶宗义在,他的生活变得不一样了。
像是他被照顾得很好。
饶宗义还是每天上班,有时下班之后会来他这里,两人一起吃饭,一开始还是叫外卖,后来饶宗义过来的时候会顺便买菜,做给他吃,外观虽然没有饭店做的精致,味道却不差。
虽然饶宗义对健康要求很高,却不过份,就像一个人喜欢干净,但不是洁癖一样。他会提醒他应该吃什么、怎么吃,什么东西可以吃,有些最好少吃但并不是不可以吃,看似严厉,却是真的为他好。
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关心他了,所以他渐渐觉得,似乎就这样一直下去也不错,像是一种习惯,这种变化,两人心照不宣。
至于饶宗义跟他从前交往过的人唯一的区别,应该就是前者不会吵着说自己看中了某样珠宝或者名表,这些,他相信饶宗义一辈子也不会向他要的。
原本只是一场恶意的玩笑,却在不知不觉中起了变化……
想到这里,官骏扬就有一丝愧疚,哪怕这是永远也不会被人知道的秘密,却还是无法安心。
为了掩去曾有的玩笑念头,表现出自己的认真,他想过要饶宗义搬过来跟他一起住,而且竟然也真的提出来了,就在他开车送饶宗义回家的时候,然而对方并没有答应。
「你有你的空间,我也有我的,像现在这样——很好。」说完这些话之后,饶宗义很平静的推开车门下了车,关上车门之后向他扬了扬手,自己走进社区。
这是官骏扬第一次主动向一个人提出同居,而饶宗义可能也是第一个拒绝他的。
原本官骏扬还想再说什么,最后还是放弃了。
等到他开车离开,走出几公尺远的饶宗义才转过身,看着缓缓消失在马路尽头的车,直到不见踪影。
叹了口气,他又转过身,缓缓往家里走。
进了家门,客厅里的灯亮着,沙发上,饶家三兄弟中的老三饶宗俊,正躺在沙发上玩着手机游戏,嘴里吃着一根棒棒糖。
「你怎么还不睡?」饶宗义问了一句。
沙发上的人关了手机,坐起来朝他咧嘴一笑,「二哥你还不是这么晚才回来?」
饶宗义没回答,低头换鞋。
「刚才送你回来的是谁啊?那车真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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