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机场——Erus
Erus  发于:2011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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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躲开,林幼枫。”叶均哲沉了声音,这让他的声线呈现出些许冰冷的味道,“你给我解释清楚。一声不吭地就跑

了?你倒是真忍心啊!”

“我……”林幼枫迟疑了一下,“我以为你很快就会忘记我了……”

“忘记?!”叶均哲禁不住高声叫道,“你就那么不声不吭地走了你说我会忘记?!”

林幼枫看了叶均哲好一会儿,轻声反问:“那你还记得刘畅吗?”

“刘畅?谁?”叶均哲一头雾水。“不要转开话题。”

“她是你高一的女朋友,后来去澳大利亚了。”

叶均哲皱了眉头。

林幼枫说:“她对你说她要去澳大利亚的时候你对她说分手,离开那天你也没有去送。”

“所以?”

“而你现在已经忘记她了。”

林幼枫淡淡地陈述着这个事实,但是他的话却让叶均哲的怒气陡然上升:

“林幼枫!你把你和那种女人相提并论?”叶均哲声音之大几乎让林幼枫耳膜发痛。但林幼枫依然是面色平静地看着叶

均哲,反问道:“不然呢?”

“你!”

林幼枫打断了叶均哲的话:“你没有忘记我只是因为是我离开了你,而不是你自己离开了我。你在记仇,而不是记我这

个人。”

“我!”

叶均哲想要反驳,但却半句话都说不出来,林幼枫的话尖锐得如同一柄利剑刺入他的心底,搅乱了那潭看似平静的心湖

叶均哲突然惊觉,林幼枫以前从不会这样说话!

第五章

 

十年不见,林幼枫有了很大的改变,外形上的,内心上的,这些改变让叶均哲觉得陌生,他曾经觉得林幼枫就像他手中

的一张小纸卡,上面写了什么他总是清清楚楚的,可是十年前这张小卡片不小心丢了,十年后再找回来的时候纸卡变成

了磁卡,没有合适的机器没有正确的密码,卡里有什么他就不再知道了,只知道这张磁卡上还画着一个人头,人头旁边

写着:林幼枫。

可是现在的林幼枫还是当年的林幼枫吗?

这种变化让叶均哲在一段不短的时间里都感觉到无所适从。

林幼枫搬进了叶均哲的房子,两个人一上一下地住着,这让叶均哲有更多的机会观察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少年同伴。

事实上,林幼枫和叶均哲的交集并不是很多,哪怕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林幼枫还保持着美国时间的作息,当公司那边开始上班的时候,中国这边差不多是凌晨一点,而当美国公司那边下班了

,中国这边则是早上九点。于是林幼枫的作息就是下午一两点左右睡觉,晚上十点左右起床,洗漱用餐什么的,约莫凌

晨十二点半的时候开始进入工作状态,中间零碎地吃一点东西,一个通宵后,中午过后又去休息了。

这样的作息如果是在美国,差不多就是早晨六点起床晚上十点睡觉,但是放在中国……林父林母很担心林幼枫的身体。

而叶均哲每天早上大约七点起床,他会出去运动一会儿,回来之后喝一罐牛奶,但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只是偶尔回到

路边买一些早点充饥。大约八点半时,他把自己打理清楚就出门了,中午是不回来的,晚上也大多在十一点以后才回来

,有时候甚至会到一两点乃至根本不回来,回来之后洗漱一下就上床睡觉了。如此一来,叶均哲每天在家里和林幼枫接

触的时候不过两个多小时。

两个人就这样没什么交集地生活了半个多月,叶均哲不动声色,林幼枫也反应冷淡,两个人偶尔碰面会微微颔首算是问

候,但更多的时候是视而不见擦身而过,倒也相安无事。只是这种生活状态让叶均哲心里多了一根狗尾巴草——痒痒。

叶均哲时常会想啊:以前的林幼枫多听话多可爱啊……

 

有一天晚上叶均哲凌晨二点才回来,碰到林幼枫在厨房里煮东西,香味从厨房里飘出来,叶均哲就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

咕叫了。

叶均哲晚上出去应酬,饭菜没吃多少,几乎都在喝酒。酒刚下去的时候还有些涨胃,但上了两趟厕所这肚子就彻底空了

。以往他回家家里都是冷冷清清连点灯光都没有,就算叶均哲也会做一些简单的吃食,但面对崭新的厨房,看着那些甚

至还没有拆封的锅碗瓢盆,他也没有心情去做了。

但是现在却不同了。

叶均哲闻到香味了,往厨房里探望了一眼,看到林幼枫背对着他站在炉灶前煮着什么,叶均哲不由得问了一句:“在煮

什么?”

林幼枫回头看了一眼,应了一声:“面。”又转过头去。

“下锅了吗?”

“在烧水。”

“那帮我也下一份——哦,我要粉干。”叶均哲不爱吃面,他讨厌口感绵烂的东西。

叶均哲说完就上楼洗澡去了,以至于没发现林幼枫转身看了他一眼。

叶均哲一身清爽地下楼时,桌子上已经摆了一碗热腾腾的粉干,汤汁香浓,肉片和青菜摆在汤上,看起来很是诱人。

叶均哲吃了一口面,问:“红烧牛肉面?”

这房子的厨房和饭厅是一体的,林幼枫在厨房里清洗碗筷,叶均哲这边说话他就听到了。

林幼枫应道:“是。”

叶均哲不再多问,他饿了,而眼前的面是那样香,久违的熟悉味道重新回到身边,叶均哲迫不及待地提起筷子,一碗面

三两口就吃完了,而看叶均哲那样子,似乎还不满足。

叶均哲吸吸鼻子,整个口腔乃至鼻腔里都充满了牛肉面鲜香的滋味,他啧啧嘴,觉得从没有哪天晚上过得比今天还要满

足。

那边林幼枫大概是听到了动静又或许是刚好做完了手头的事,回头看了一眼,知道叶均哲吃完了,便过来收碗筷。

林幼枫走过来时,叶均哲才发现林幼枫身上穿着围裙。那围裙大概是叶母买的,不知道出于什么恶趣味,竟然挑了一个

Hello Kitty图案的粉红色围裙——或许本来是想买给叶均哲或者叶均哲妻子穿的,不过叶母显然低估了叶均哲的惰性和

不安分。

一个大男人穿粉红Hello Kitty?那一定会很可笑,可是现在围裙穿在林幼枫身上叶均哲却觉得很可爱。

林幼枫很可爱——叶均哲始终这么认为,虽然十年前的不告而别让叶均哲很恼火,不过可爱和可恨是可以分开论述的。

林幼枫穿围裙的样子让叶均哲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些事。

 

叶父叶母都是大忙人,经常不在家,就算在家也不见得会为两个孩子煮饭,叶均哲从小就是吃着泡面和外卖长大的,就

连刚开始林幼枫到叶家玩时也是如此,虽然汉堡什么的小孩子都爱吃,但天天吃也总是会腻的,那些餐馆的小炒总是比

较咸,吃多了就有些腻味,特别是早餐,总是没东西吃。

但有一天,小均哲早上起床时却闻到了熟食的香气。

小均哲还以为是他老妈心血来潮早起做饭了,下楼一看,却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小矮凳上,踮着脚尖,在流理台前

忙碌着,皮蛋瘦肉粥特有的香味从厨房里飘出,小均哲不由得流口水了。

从这天起,林幼枫为叶均哲做起了早餐,开始是各种中式粥类,后来叶均哲说他比较爱吃西式早点,于是林幼枫就改做

三明治。早些时候林幼枫每天早上都会为叶均哲热上一杯新鲜的牛奶,随着叶均哲渐渐爱上了咖啡,林幼枫又学会了研

磨咖啡,当叶均哲起床时,就能喝到香浓幼滑的现磨咖啡。

若是碰到假期,林幼枫可能连续好几天都住在叶家,于是烹制午餐和晚餐的重责也落在了他头上。印象中,林幼枫的手

艺总是好的没话说。有时候叶均哲突然想要吃什么,于是林幼枫先上网找了相关的资料,研究了做法,早上拎着菜篮子

去超市买食材,中午就在厨房里忙活开,没多久,叶均哲就能吃到自己想吃的东西,那味道,仿佛是已经做了无数遍的

老手一般美妙,完全看不出这是两个小时前还对这道菜一无所知的“菜鸟”的作品。

或许人真的是不懂得珍惜身边的东西的,林幼枫在的时候,叶均哲总是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一切,但是当林幼枫离开之

后,叶均哲才发现每天早上起来后没有咖啡和三明治的感觉是多么糟糕:面对那漂亮的咖啡研磨机,叶均哲研究了好久

才搞明白如何让豆子进去咖啡出来,还有那煎蛋,不论叶均哲怎么折腾,他都没有办法煎出自己最爱的中间夹了一丝生

的漂亮煎蛋,更不用说他弄了很多回才知道原来要把芝士放在生菜和面包之间,才不会让面包湿烂得像是刚从洗车房里

拿出来的破布。至于那些漂亮的菜色,除非超市有卖它的速冻版,否则叶均哲是永远烧不出的,但即使这样,被林幼枫

养叼的嘴似乎已经无法接受速度食品了。

对于林幼枫的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成为叶均哲怒气的来源,比如叶均哲发现自己再一次把煎蛋变炒蛋之后,他往往

会愤怒地低语:“好你个林幼枫,居然就这么走了,&#$%^&*……”

不过现在重新看到林幼枫在自己面前忙碌,叶均哲想起了很久以前陈捷对他说过的一些话——

“有些人像衣服,丢了就丢了,对于富人来说一件衣服是不值得心疼的。而有些人像空气,看似毫无价值,看似永远都

会存在于你周围,你很自然地将它吸入身体,如果你不刻意去想,你永远不会注意到空气的存在……你就是一个有着巨

大衣橱的富人,衣服多一件少一件都无所谓,可是哪怕你再富有,你也离不开空气……”

陈捷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女人,这也是叶均哲这么多年来还会记得她的一个理由——另一个理由就是陈捷把叶均哲甩了,

这在叶均哲的恋爱史上是唯二的特例。

陈捷说的没错,林幼枫就是空气。虽然没有了空气,叶均哲也靠着肺活量憋了十年活下来了,但是现在空气回来了,他

没有必要再龟息了不是吗?

叶均哲一手撑在桌子上,托着下巴看着林幼枫在流理台前洗刷碗筷的背影,他突然有一个很让人愉悦的想法——

“幼枫。”

“嗯?”

“我想吃火腿鸡蛋三明治,明天早上。”

“……”

林幼枫手上动作顿了一下,叶均哲饶有趣味地等待着林幼枫的反应。隐隐的,叶均哲希望林幼枫暴跳如雷,说一些“我

为什么要帮你做早餐”之类的怨言,这样的反应虽然不像记忆中的林幼枫,但是叶均哲可以很轻易地掌控这种局面。

不过林幼枫只是沉默了一下,低低地应了一声:“好。”

叶均哲立刻顺杆爬:“还要咖啡。”

林幼枫动作又是一顿,这次他左右看看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不过他似乎没有找到,他回头说:“你家好像没有咖啡机?

“嗯……忘记买了。”叶均哲也不在意,“那明天只要三明治就好了。”

“哦。”

林幼枫的声音那样平淡,叶均哲的心情却愉悦起来,因为他觉得自己似乎再一次看到了他所熟悉的那个林幼枫。

 

叶均哲带着好心情去睡觉了,这个晚上他睡的特别香甜,他梦到了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那个站在矮凳上在流理台前忙碌

的小小身影在梦中挥之不去,叶均哲梦见少年时的自己说:“幼枫,以后你要每天都给我做这种三明治哦!”于是林幼

枫回答:“好,如果你喜欢的话。”

 

叶均哲早晨醒来的时候还没能完全从梦里脱离,他躺在床上躺回味了好一会儿,终于确定让林幼枫留在自己身边是一件

很美妙的决定后,他起床了。

洗漱后下楼,叶均哲发现林幼枫给他的比他要的还要多。

久违的火腿蛋香弥漫了整个客厅,叶均哲忍不住用力吸吸鼻子,似乎不想浪费一丝香味。而混杂在这诱人的美味中,还

有一抹略带苦涩的香——咖啡!

叶均哲惊讶地走向厨房,他似乎隐约听到了那熟悉的研磨咖啡的沙沙声音,随着身体的靠近,咖啡的芬芳越来越浓郁,

仿佛置身于咖啡馆中,咖啡豆、奶精和方糖杂糅出的略带苦涩的甜蜜将他包裹起来,叶均哲仿佛回到了十年前,那时候

他就是在如此美妙的香甜气息中醒来的。

林幼枫正在忙着什么,叶均哲看着流理台上那崭新的研磨机,不由得惊讶地问:“不是没有咖啡机吗?”

林幼枫头也不抬,只道:“刚买的。”

“今早?”

“嗯,买火腿和面包时顺便买的。”

叶均哲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家里并没有制作三明治的食材,不论他是否要喝咖啡,林幼枫都必须在清晨去一趟超市,

以购买所需的东西。

叶均哲在想明白这个问题后,他心情前所未有的明朗起来。

不论林幼枫怎么变,他终究还是林幼枫!

叶均哲走到林幼枫身后,在林幼枫回头之前从后环抱住了他的腰身。林幼枫的身体明显一僵——这让叶均哲忍不住发出

一声低笑。近距离的接触让叶均哲更加清楚地确认林幼枫长高了,十年间林幼枫长高了起码十公分,以至于他几乎和叶

均哲齐平。不过叶均哲并不讨厌这种变化,他可以很舒服地将头放在林幼枫的肩膀上,然后带着些许坏心眼对着林幼枫

耳朵呵气道:“老婆,十年不见,你还是这么疼我……”

话音随着热气钻进林幼枫的耳朵里,林幼枫呆滞三秒,三秒后,他的耳朵红了。

叶均哲呵呵笑起来:他的老婆还是这样敏感。

叶均哲一口咬上林幼枫看起来有着些许透明质感的耳垂,轻轻吮了一口,就看到林幼枫手腕一颤——蛋碎了。林幼枫一

愣,连忙关了火,将煎破的蛋铲到盘子里,做完这一切,他才转过身,手上推了一把叶均哲,口里低低说了一声:“不

要捣乱。”说话间他便想脱离叶均哲的怀抱。

只是叶均哲哪里会让林幼枫这么跑掉呢。

叶均哲微微收紧手臂,将林幼枫困在他的怀抱里,趁乱在林幼枫脸蛋上亲了一口。

“幼枫,别跑。”

叶均哲压低了嗓音温柔地说,这让林幼枫脸上的红晕都多了一层。

叶均哲像是个无赖般强搂着林幼枫,凑在林幼枫的耳边轻声说:“幼枫,你说你是不是很过分,说跑就跑,十年都没个

消息……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其他男人就背着我红杏出墙了?”

林幼枫沉默着,面无表情,半垂着眼帘,令人看不透他的思绪,但叶均哲却发现,他的脸颊已经不再发红。

叶均哲心里有些惶惶,这样的林幼枫是他不认识的,若是以前,林幼枫会保持那红扑扑的脸蛋一直到自己说完话很久。

难道他在外面真的有别的男人了?

想到林幼枫也在别人怀里露出羞怯的神情,想到林幼枫的身上残留过别人制造的吻痕,想到林幼枫在另一个气味的床上

睡过,想到林幼枫的身体被别人亲吻、抚摸、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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