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利用乞讨每天任务500元
[db:作者]  发于:2017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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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被利用乞讨每天任务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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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闹市行乞,面对好心人的施舍却悄悄说,“钱拿回去吧,给了我也得不到。”而接下来男孩更是语出惊人:“每天需要乞讨500元,而生活费一天还不到1块钱。”是被拐卖还是遭受胁迫?好心人决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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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警方了解,小男孩小龙开原市人,父母离异,孩子判给了母亲。母亲再婚后,后父有点讨厌小龙。小龙就想和父亲一起,但小龙的父亲在外打工,孩子小学没读完,就流入到社会,和一个老男人一起流浪乞讨为生。
数日前,老男人将小龙托付给了女子吴某。“小龙在吴某这,小龙的父亲是知道的。”张国哲告诉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但孩子父亲对小龙乞讨一事不知道。“吴某告诉小龙父亲,他把小龙安排到网吧工作,每个月还能挣15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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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小龙每天在吴某的带领下,开始了每天两场的乞讨生涯。“就是每天早市和夜市,一场下来至少得二到三个小时。”张国哲警官说,他们曾在开原市、清河区、调兵山市乞讨过。“就拿这次来铁岭早市乞讨,小龙需要早上3点多就要往铁岭跑。”张国哲警官说,乞讨上来的钱,小龙需要全部交给吴某,而吴某有时候也会给小龙块八角钱。
吴某家境情况还算可以,丈夫在铁路工作,每个月4000多元的收入,女儿在北京工作,每月也有3000多元的工资。她自己有时候也做点小买卖。
当日晚,小龙的父亲从外地赶来,将小龙接走。而吴某因为利用他人乞讨,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

拘留15日,罚款1000?楼主算了算,弄个孩子一天讨500,一个月15000元,去掉每天给孩子一元,加给孩子点方便面度日,除去500元一月,就算两个月进牢房15日,两个月下来赚2万2千元,有幸不被抓住,两个月进账2万9千元!不得不说,真是好营生!拘留15天也值,才罚1000元,关键牢饭还是免费的!
真是可笑!“利用他人乞讨”?这不应该是非法拘禁未成年人并利用其牟利吗?这法律怎么了?把人都弄糊塗了!看来真得好好学学法律了,否则真是弄不明白。是否有人受贿了,替嫌疑人减轻罪责呢?

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这种行为总是出现在全国各地了,行政拘留15天,罚一千,不觉得这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吗?把一个青少年大好的岁月摧残,荒废了一哥少年的最好的发展,就得到点这种处罚!
这是我们尚且看到的情况, 我们看不到的时候那些孩子得多难过?坚决提倡发展偷孩子、拐卖孩子去乞讨的行为处以死刑,可以实行20年,20年之后再把这条刑罚撤掉,不实行一下,那些犯罪份子永远都那么猖狂!

这些法官究竟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好心人帮这个孩子报警,这个孩子以后都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才这么小就经历了这些事本来对他的身心就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凶手还没有受到该有的惩罚!难道他们都是没孩子的吗?判刑的时候就不能将心比心吗,如果是法官的孩子呢?
而且这样的做法居然也不算绑架和非法拘禁吗?更不算拐卖儿童吗?那么,妇女儿童保护法哪儿去了?泱泱大国就是这么保护我们的孩子?据说这还是祖国的未来、花朵呢!

真心指责这些拐卖小孩和利用孩子的坏人,你们的贪念给这些孩子的人生带来多大的痛苦!你们真心罪恶深重!希望呼吁全社会去维护孩子们的安全,希望国家的法律不仅仅只是有钱有权人的摆设!和谐的社会需要大家的维护。
最后,除了愤恨法律判的太轻,楼主也很佩服这个小男孩的勇气,其实乞讨的老弱病残大多是被人贩子挟持了,但是他们都不敢吭声,如果被挟持的乞讨者都能像小男孩一样勇敢,然后大家都像刘先生这样帮忙,或许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减少人贩子的滋生环境,会有更多被挟持者被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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