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花钱请了200多“亲朋好友”参加婚礼,。 小李说,从2014年9月两人认识交往至今,王某从她家共拿走了125万元。2015年年初,王某向她妈借了40万元,当时打了欠条。2017年2月,王某说要买车,女方又给了他85万,可车并没有买回来,“4月29日晚上,我让他给打了欠条。
真不知道这恋爱咋谈的,三年之间借给男方100多万,没去过男方家,没领结婚证就办酒席?女29岁男27岁,女子就这么着急着嫁人?不知底细就倒贴,女方父母也有问题,没领结婚证就同意女儿结婚?还给男方那么多钱?
不过背后有目的啊,受雇的人基于雇佣合同应该不是犯罪,也不必追究责任。至于新郎,也不知道他有啥目的啊,如果是借婚姻索取财物,那是犯罪,如果是重婚也是犯罪。
可是,如果是家人不同意而雇人冒充家人,真心想和新娘结婚那双方坐下来谈谈呗,既然在一起这么久,男方背着父母反对坚持还自己雇这么多人,花这么多钱办婚礼,应该是真爱啊,哈哈哈,男人爱面子嘛。何必非得说他是诈骗罪然后对簿公堂呢,至于媒体这么报道,感觉是女主遇到了骗子,不好吧!
我最近也发生了一些事情,突然觉得这个社会不管是教育机构还是人心,套路太深了,走在路上都有人来跟你换钱而上骗,我觉得谁都不能信,只能信自己,凡事都得调查清楚,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