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妓20分钟完事被嘲笑“不行” 怒砍失足女
[db:作者]  发于:2017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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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嫖妓20分钟完事被嘲笑“不行” 怒砍失足女,。 罪犯肖某松,系1983年出生,四川籍。事发在2013年9月6日晚间。当天晚上肖某松从网上找到一个招嫖的qq号,约定与对方在龙华新区观澜街道一出租屋——肖某松的住所进行交易。两人同时还约定金额500元,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次日凌晨时分,两人见面后发生了性关系。不过根据肖某松的供述,二十分钟后他就不行了。此时失足女起床洗澡,穿衣服准备走人。肖某松认为两个半小时的服务时间还没到,自然不肯对方走。
于是两人就争执起来。失足女说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没用的男人,还说肖某松的房间环境差,像猪窝。肖某松供述说,“她鄙视的眼光和看不起人的话语刺激了我作为男人的自尊,我很生气”。
肖某松拿起一把菜刀,女子大呼救命,肖某松一刀砍到失足女的肩膀。呼救声引起邻居的注意,领居们敲门,肖某松更是慌乱,捂住失足女的嘴巴,继续持刀进行砍杀。砍死女子后。肖某冲洗血迹,开门对邻居说,两口子吵架没什么好看的,随后借机逃离现场。
事发后,肖某松到处躲藏,他的姐姐曾劝说他自首,但是他考虑到孩子还小,潜回到重庆朝天门在一家餐厅做厨师。直到三个月后,2013年12月26日,他被警方抓获。
法院宣判:故意杀人罪 判处死缓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为肖某松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是鉴于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因而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后,肖某松不服,认为判得太重,提起上诉。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肖某松的上诉,核准了一审的死缓判决。
赞成判死缓,自古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还什么判死缓,直接判死刑得了!
在出租屋内,只有两个人。受害人到底说了什么话?到底是否存在过错,还不是被告人自己讲?受害人已经死了难道还能活过来跟他对质?说不定就是不想给钱发生争执而后杀人。
建议再罚他十几万给死去的鸡家属,其实她死的有点冤,也是自作孽,自甘堕落做鸡,20分钟不好吗?你是做生意的又不是谈感情,还要搞多久爽?这下搞死了爽了吧?真是死在一个贱字上。
一般做这些勾当的这些都是没素质的人,多是出口成脏,一言不合就惹祸了。
嫖娼卖淫本来就不合法在全国各地各大街小巷都有存在,国家要好好处理才行,才能维护国内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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