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两套房保姆要继承,。 广州一位86岁高龄的离休干部去世后,遗留下了越秀区东湖的两套房产,三年后保姆手持3份“手书遗嘱”要求继承三房一厅。日前,广州中院对这起遗嘱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老人在当时有痴呆表现,不具备书写能力,或具有抄写能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这些遗嘱的行为无效,驳回了保姆的全部诉求。
原本以为老人无儿无女,无子孙后代,赠送保姆也到是可以的,毕竟要是真的没有了后人,给那些白眼狼亲戚,还真的不如给保姆,我认真看完后发现,老人还有一女,还有儿子留下的孙子孙女,这样一来,这房产给一个保姆有点说不过去,先不说这个保姆手中的遗嘱有不有效。就合法人也不可能是他。
保姆是什么,是出钱请来照顾老人的人,又不是免费的,说真的,谁会傻到送房子给保姆,广州越秀区的房子你们估计还不知道有多值钱,最便宜都是一两万一平方,因为那里是广州市区,130 平米,那可是上百万的房产。这个保姆也真敢想。现在的保姆就是没有一点职业道德。
之前看过好多新闻保姆虐待婴儿,保姆虐待老人,保姆这个职业都被这些人败坏了,她们始终没有明白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定位,总是想一些异想天开的事,人家凭什么送你房子?就凭临死前照顾一下?有这么好的事?那么谁要死了请让我去照顾,我还是免费的。
只要他死后把财产分我就可以,我给他做什么都愿意,可是世上有这样的好事吗?最后这个保姆败诉,只能说邪不压正,保姆还要自己出五万元诉讼费,这就是自己抱石头砸脚。到最后房子没有搞到自己还要出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