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过马路被车碾死,家属告完轧人司机再告出租司机
[db:作者]  发于:2017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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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过马路被车碾死,家属告完轧人司机再告出租司机,。 37岁的李某醉酒打车回家,途中因为与的哥发生口角,在没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就被的哥赶下车。喝醉的李某在过人行横道时摔倒,后被刹车不及的车辆碾轧致死。

2016年4月,李某的母亲、妻子、儿子将马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103万元的经济赔偿。该案经房山法院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三人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6万余元。

拿到保险公司给付的钱后,李某的家人觉得李某的死亡与出租车司机脱不了干系,为此,三原告将出租车公司诉至法院索要8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目前该案已被房山法院受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

看到这是不是觉得挺无语的,告完这个又告那个,告状还告上瘾了,这也是如今这个社会的普遍现象,出点事后不找找原因,动不动就要找人赔钱。按这个逻辑,接下来是不是又该告与李某一块喝酒的人了?然后再告道路养护的没把路修好才会让李某摔倒,甚至还可以告酒厂造的酒会让人喝醉。

在这起事故中,我觉得李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他不摔倒司机能轨到他吗?这个司机也够倒霉的,只能怪自己太粗心,没能留意李某会摔倒在路上,结果把人轧死了,赔了36万只当买个教训了。

再来说说这个出租车司机,闲得,你跟一醉鬼聊天,这不是自己找事吗?给果吵起来了,具体因为什么吵的我们不知道,做为服务行业,和气生财,半路把人轰下车确实不应该,但这也只是职业道德上的欠缺,跟李某的死没有直接关系。从李某下车那一刻,他们之间就没有一点关系了,因为李某的死成了被告,也是够冤的。

有道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况是自己的错误造成的,做人不能那么自私,可如今这社会,想让别人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的还真不少。总有那么一些人,明明自己错了,却不反思自己的错误,挖空心思的去挑别人的毛病,就想让别人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这些人的素质真是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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