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爹缺钱花 ,三万卖女儿!,。
警察找到易某付的时候,他还在工地上做工。面对民警的问题,他的回答让人可气又可笑:“我亲生的女儿,我自己做不了主啊?”而他口中的“做主”就是将女儿卖与他人!3月26日,同安警方精心组织、全力侦查,在上海警方的协助下,远赴千里成功解救被拐卖的3岁女童小柔。
这位畜生的法律意识怎么这么淡薄 ,再没读过书的人也不可能不知道人口不能随便贩卖 ,这还是还是亲生的,这种人怎么也配有孩子啊。不过想这位父亲这种人在中国是有很多的,不仅仅是孩子,还有女人。很多男人都会认为孩子和女人都是他们的,而女人孩子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一个人。中国的家长都习惯把孩子当成是自己的附属品,既然是附属品,所以就有权处制,包括决定他的生死,包括决定他要嫁或者娶谁,包括干他的财产,是不是要用来贴补家里。反正权利和义务是无法分开的,从小孩子开始,一直到自己死了为止,反正小孩子就是附属品。女人也是附属品,嫁给了男人就是生育机器,就是保姆。这种思想在中国还是很常见的,而且很根深蒂固。
像父母把一个女人卖别人别人做老婆这种事情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子女不是你们的私有财产,不是说卖就能卖。在我们村就有好几个是从广西买回来当老婆的人,大多数的女子是不幸福的。很多时候都会遭到丈夫的毒打。但是因为生了孩子又不舍的走,只好一直忍受。有些男人确实不值得有老婆和孩子!普法教育和扫盲工作还任重而道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