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发生在山东聊城的刑事判决,经报道后引起了广泛的舆情关注:杀人者于欢在其母亲在受到暴力催债、恶劣的侮辱行为后,情急之下刺死刺伤了催债人。后当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了于欢无期徒刑。(综合媒体报道)
应该说,在此案中,在伦理道德和法律之间,往往难以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实际中,绝大多数人选择站在伦理道德这一边,甚至批判法律的不讲人情。因为杀人的原因确实能够被理解,因为我们需要安全感,也因为弱者本身更容易获得同情。
如果我是于欢,很可能我会和他做出同样的选择。但是,被理解不等于没有错,因为他毕竟捅死、捅伤了人。毕竟别人的恶毒、残忍、违法犯罪不能成为你恶毒、残忍、违法犯罪的理由。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错的事情付出代价。这一案件中的放高利贷者、违法追债者等都要受到调查及相关处理。对此,山东聊城已经做出了相关回应。这是媒体和舆论的力量,也是每一个关注这个案子的人努力的结果。
从法律角度来讲,法律是公正的,它也的确是冷血无情的。这个没有办法,因为它就是一个硬性规则,也是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不要扯什么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规则要是活的,那能叫规则吗?何况在这一案件中,于欢及其母亲一开始的确是弱者,但是当于欢捅向杜志浩的那一刻,杜志浩是有罪,但也罪不至死啊。
诚然,当母亲受到侮辱和虐待的时候,当报警都解决不了人身安全威胁的时候,杀人成了唯一的出路。因为这样最起码,还能自己给自己带来一丝安全感。站在于欢的角度是这样的,站在杜志浩的角度呢,一下子就被剥夺了生命。如果杀人者不得到相关惩处,那就有安全感了吗?那么很多人就可以站在伦理道德的角度去剥夺别人的生命,这样,整个社会就有安全感了吗?关注案情,关注理性与公正是对的,但是攻击法律就不对了。
应当被关注的是,于欢是由于愤怒,还是因为误认为警察不给予保护,而追债的进一步恐吓威胁,才最终导致他杀人。如果是愤怒,那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或伤害。如果是误解,那也可认定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媒体和舆论的胜利在于使这个案子的真相和细节得到进一步调查和披露,不让相关者蒙受不白之冤。至于最终的判决是怎样的,我们应当相信司法的公正。合理还是过重过轻,都不是我们能随意做出评价的。
另一方面,对民间非法借款,肯定是要彻查的,如果没有这种不合法不合理的黑色项目存在,那么惨剧或许也就不会发生。追债团伙也是,他们对他人的人身侮辱和侵犯的违法手段也是极其令人发指的,这是文明社会的耻辱。近年来,关于不合法借贷及追债造成的悲剧也是不少,是时候杀杀这股邪风了。
至于相关警察,就更得严查了,因为这背后牵涉另外一个真相,他们是对危险的判断能力不够?还是有意庇护?如果当时真是去找另外的人核实事情,那么不把当事双方分开,也要承担极大的过失,这个锅不应该让于欢一个人背。
总之,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公正吧,舆论也不应当左右司法的独立和公正。我们只是需要一个完整的真相和一个合理的裁决。
10楼:17-03-31 23:03
1
别人恶毒、残忍不是你恶毒、残忍的理由,
但是,但是,别人是对你进行恶毒、残忍,你有什么理由不反抗?
2
不错,但得成担后果,哭闹就不成体统了。
3
问题是于欢应该承担多大的后果?
4
跪地哭丧喊冤的乌泱泱一层,钦差已在路上了,等吧。
祗园精舍钟声响, 诉说世事本无常;娑罗双树花颜改,示意吾等斩奸猖
9楼:17-03-31 22:58
1
这帖说得理性,公正。
2
杜畜生死了,他老婆还很漂亮的,
那么问题来了,以后会是谁在她面前掏阳具呢?
也许姓杜的畜生,死前都不会想到将来捅他老婆下水道的会是其他人吧
【于欢案告诉大家一个事实,男人别有事没事在非老婆面前的女人掏阳具,】否则那一天在你老婆面前掏阳具的永远是别人了
哈哈!你老婆漏气了,赶紧补补!至于嫖什么的,应该还没干过!不然,他老婆不就是失足女了吗?
8楼:17-03-31 22:52
1
这帖说得理性,公正。
杜畜生死了,他老婆还很漂亮的,
那么问题来了,以后会是谁在她面前掏阳具呢?
也许姓杜的畜生,死前都不会想到将来捅他老婆下水道的会是其他人吧
【于欢案告诉大家一个事实,男人别有事没事在非老婆面前的女人掏阳具,】否则那一天在你老婆面前掏阳具的永远是别人了
7楼:17-03-31 22:21
1
别人恶毒、残忍不是你恶毒、残忍的理由,
但是,但是,别人是对你进行恶毒、残忍,你有什么理由不反抗?
2
不错,但得成担后果,哭闹就不成体统了。
3
问题是于欢应该承担多大的后果?
跪地哭丧喊冤的乌泱泱一层,钦差已在路上了,等吧。
6楼:17-03-31 22:16
1
别人恶毒、残忍不是你恶毒、残忍的理由,
但是,但是,别人是对你进行恶毒、残忍,你有什么理由不反抗?
2
不错,但得成担后果,哭闹就不成体统了。
问题是于欢应该承担多大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