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受辱母亲陈情书:对方想强奸我儿子激情自卫
[db:作者]  发于: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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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受辱母亲陈情书:对方想强奸我儿子激情自卫,。
案发地

讨债者当时在这张桌子上吃烧烤,一旁是当时用的炉子。
3月26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刺死辱母者”案发现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在公司传达室的于欢姑妈于秀荣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杀人事件情况说明》的打印材料。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苏银霞除了详细描述当日情况外,并称:“此次事件造成如此不良后果,我们深感悲伤,我们误入高利贷陷阱,害了自己,也伤了别人。我的儿子在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又亲眼目睹母亲受辱受难的情况下激情自卫,造成恶果,谨请领导慎重考虑并关注本案:本案的发生是由于对方的挑衅和侮辱行为而造成,我儿子是出于自卫而为,恳请领导予以关注。”
苏银霞的陈情书:




这很明显的是无力挣扎,自古以来,都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官欺民现象普遍存在。就算你是开公司的,又如何?你上头没人,你就是犯罪,而且你是犯了大罪。即使所有的民意都是为你说辞,法律也有大把的借口说你证据确凿。

那一句“母亲可以被侮辱,但你不可以杀人。”读到这里,我真的有点浑身发抖,请如此理智的网友想一下,如果你的母亲的头被按到马桶、被脱了裤子的人对着脸任意侮辱。你会怎么样?难道能坐怀不乱的目睹那样禽兽更大胆的进行下一步更侮辱的画面吗?

还有事件陈情中,遭受恶性催债行为之后,先后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然而没有任何回音。报警之后警察倒是做做样子的来了,丢下一句“讨债可以,不许打人”,便扬长而去。才造成之后的杀人事件,其实这本就是恶性循环。如果警察当时带走他们母子,或者说服讨债者离开,或者直接介入他们的案情,帮忙解决了他们的事情,也许又是另一种结果。

造成一死三伤,是谁也不想看到的,我在这里想说:于欢,你是好样的,全国人民都为你点赞,士可杀不可辱,你杀人不对,但也是有情可原。在人身安全都处于危难时刻,最后一丝希望就是希望警察能够给我们一点光亮,可是,连那最后一点希望都没了,我不杀人我还能怎样。何况,这真的就是正当防卫。

死者确实该死,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那死者原本就是个无赖,生平坏事做尽,听说出事前还撞死了一个女孩,这就当是人贱自有天收吧,又何必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于欢?

143楼:17-03-29 08:14

1

2

这名字好激情澎湃啊

13

没办法!!!

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假的,正当防卫居然说是故意杀人。

我是多才多艺的辣妈,也是百变女郎,期盼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喜欢我就关注我吧!

142楼:17-03-29 07:58

这个我想说的是,这只是欠个人的钱,这要是欠银行的,比现在还要厉害,政府是用来干吗的,政府是用来,欺负老百姓的。像这样的事件不少,只是这一次压不下去,。也可以这么想,放高利贷的人的老子,就是个当官的,110和12345维护官员的利益

141楼:17-03-29 07:56

1

2

这名字好激情澎湃啊

3

早!有点

4

嗯,正当防卫没有错

5

正确!应该会逆转,民意嘛

6

这个不知道,民意所向都为于欢承情。

也是!但当局有时违背民意!辽宁夏俊峰案就是如此

140楼:17-03-29 23:19

139楼:17-03-29 22:33

我支持杀死一切坏人,坏人只能从肉体上消灭,而不能指望他们改恶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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