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拍“他妈”与“你妈”
[db:作者]  发于: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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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他妈”与“你妈”,。





网络的好处就是,大家都可以蒙面登场,都不知道文字的背后是一张怎样的脸,更不能像现实一样碰到流氓泼皮无赖而好好的教训他一顿,因为你无法穿越屏幕给这种没脸没皮的人一记耳光,所以泼皮无赖们乐得像没抓住的小偷抚掌偷笑:“来呀,有本事你来打我呀。”

这不,有人更来劲了,摆出“”的嘴脸甩泼来了!

好吧,那就成全你,让你尝足泼的滋味!

先看看泼皮君是怎么说的:


[拍]就以泼皮君自己说的,不妨把于欢妈与泼皮妈分开来说。
泼皮君认为,以他人之妈而及己之妈是被“辱母杀人案”的“母”字绑架了,因为“母”字的存在才使人联想到“母亲是神圣的”容易激起公愤,非得置换成“他妈”或“陌生的女人”才公平才合情合理。那就要问了:
泼皮君,于欢的当时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在捍卫他妈的尊严?是不是同时也在捍卫自己的尊严?是不是更是在表达自己做为一个孝子的愤怒?你承不承认这个在你眼中你“陌生的女人”是他妈?如果承认,谁没有妈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人人都有妈妈难道你没有或是石头缝里嘣的?你自学成才?你妈养出你这样一个混帐逻辑的儿子真是你妈的悲哀!
当然,你给了不能把“他妈”比作“你妈”的一个理由:
“你没有一个可以出资几千万开公司的妈,也没有一个能借银行几百万贷款的妈,更没有一个敢借一百多万高利贷给你惹是生非的妈,你有这样的妈吗?”
呵呵,泼皮君,大家之所以替于欢说话,恐怕没有一个人是冲着他妈的钱财去的吧,大家只是觉得人人都是妈生的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已,实在没学会因为你妈没被侮辱而麻木不仁。幸亏于欢仅是捍卫他妈的尊严也许可能只是正当防卫,若是捍卫你妈这样“一个陌生的女人”的尊严他就是见义勇为了,你还觉得他被判无期是天经地义吗?真没想到,你是羡慕嫉妒恨他妈的钱财上才这么厚颜无耻的!

泼皮君还说:
“在法律上,也没有任何国家有因为一个成年女人【除去怀孕哺乳特殊情况】是母亲遭受侵犯就要特别加重处罚的法律,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因为儿子在场侮辱妇女就要加重处罚,没有吧,有这样的法律么?”

[拍]一个被丧失人子与良知的人是看不到法律的,中国明明在《刑法》之外有《妇女儿童保护法》,难道这部专门针对妇女儿童犯罪加重处罚的法律让泼皮君当骨头啃了?照说啃骨头是能补钙的,为何泼皮君左一口“法治”右一口“法律精神”单单在“辱母”案中直不起腰杆起来呢?

泼皮君在接下来一段说:


[拍]的确,裸奔事件屡见不鲜,但泼皮君显然忽略了一个客观实事,那就是裸奔者无特定对象,也没有与任何女人有身体上的接触,连猥亵罪都够不上,充其量是神经不正常或扰乱社会治安或道德品质败坏而已,但泼皮君非得把它拉来与辱母案划上等号,如此的用心良苦的来淡化已是严重刑事犯罪的辱母案,可见此人的灵魂是多么的歪曲。
他还自我解释说:


这就又得问泼皮君了,难道把“辱母杀人案”换成“侮辱女人杀人案”这个女人就不是于欢他妈了?你怎么可以混蛋到把“你妈”换成“女人”就变成不是“你妈”这一步的?天使与魔鬼的距离原来仅这一步之遥!说大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角色转化入戏太深,总不及把“你妈”换成“女人”就不是“你妈”角色转化的离奇且卑鄙无耻,至少大家还知道都是妈生的能将心比心,唯独你角色一转换就不认妈了。

帖子末尾泼皮君依然来了一段自言自语的总结陈辞:
“”

[拍]看看,在泼皮君的眼里,硬是把严肃的刑事案件当戏看,绘声绘色的编着剧本,还给案件的涉事人及关注者安上不同角色,当他冷漠的看着别人声泪控诉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妈妈正是他自己的“剧本”中的“女主人公”!

你妈的,总有人借网络的遮掩尽混蛋!






6楼:17-03-29 08:04

1

又想到那句操蛋的話:怎麼証明你媽是你媽。

这话得力

5楼:17-03-29 08:03

1

小牛飞刀急了!楼主的论点是在说明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假如和如果... ...

可他全帖分明是在假设于欢他妈是陌生女人。再说,假如如果之类词完全可去掉

4楼:17-03-29 07:58

又想到那句操蛋的話:怎麼証明你媽是你媽。

凳子:17-03-29 07:52

小牛飞刀急了!楼主的论点是在说明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假如和如果... ...

椅子:17-03-29 07:42

连妈和自己都保护不了,何谈保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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