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老师的规矩。
[db:作者]  发于:2017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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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很早就想发了,考虑了一些时间。发还是不发?估计会有争论,当然不争论最好。想想还是发了这个帖。知我罪我由他去吧。关于老师,韓愈有《师说》,“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也就是说”古代求学的人一定有老师。老师,是(可以)依靠来传授道理、教授学业、解答疑难问题的。”老师的作用是传授知识,教人道理,解答疑难问题的意思。老师应该“为人师表”,老师以前称“先生”,也是很尊重的意思。“尊师重道”,“尊师重教”,“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可见老师的作用是很大的。

潮爷从教师岗位退休,以前也做过学校管理人员的职务。记得那时有教师“七不准”(还是十不准),时间久远了,记不太全了。现在想来应该是“教师的规矩”,这“七不准”是教师应该遵守的不应该违犯的规矩了。记得大概有:不准不备课进教室上课,不准在教室及教室外走廊抽烟,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不准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准让学生代为批改作业,女教师不准烫头发穿裙子,上课时不准离开教室会客或接电话,等等,,记不全了。当时还没有手机,后来加了“不准带手机进教室”。规矩订得还是比较细的,要求还是比较严的。执行时一度引起热议。我也是最基层的执行者之一,所以深有感触,记得比较清楚的。

以上七不准,当时及以后一个时期,确实是作为教师的必须遵守的规矩。逢会必讲,经常重申的。教师如有违犯,是要吃批评的。潮爷作为当时的学校最基层管理者之一,在本校范围内执行还是比较坚决的。后来,潮爷去搞企业了,听说这七不准逐步地减少了几条,比如对女教师烫发染发穿裙子穿高跟鞋,大势所趋,已经取消了。对老师安排学生代为批改作业这一条,也因美其名曰“锻炼培养学生的能力”而部分废止,有的老师仍然一直坚持自己批改作业,而有的老师,每天抽几个成绩好点学生帮忙。这一点,我一直是不认可的。

潮爷个人认为老师抽学生帮忙批改作业,这是“懒”的表现。老师自己批改作业,能够发现问题,便于及时纠正。且学生批改以标准答案为准,其实无论语文还是数学作业。有不少答案并不是唯一的,有多种正确答案,学生是无法辨别的。所以我在任教时期,从来没让学生帮忙改过作业。关于“不准不备课进教室上课”这条,以前没有现成的“教案”卖,各学科只有薄薄的一本“教学参考资料”。老师上课前必须先备课,不然没法上。很多东西老师都要自己找,备课笔记自己写每一课时的教案,怎么上,备的细的,准备课上喊哪些学生,上课时可能遇到学生提问些什么内容,都要事先预计的。等等。

而现在,书店里各出版社各年级各科教案都能买到,既是好事也是坏事。老师看起来是轻松了,正如“菜谱”,照着“菜谱”就能烹调出名菜?效果大不同的。只有自己亲自上课的实践才是硬道理。老师在近几年,由于一些事件及教师本身素质的问题,加上大环境的影响,成了继城管,医生之后的有争议的与“名声相当差”的群体。潮爷为此感到耻辱与痛心。发这规矩一帖,还是期望引起重视,教师应该有教师的规矩,切实做到“为人师表”,切实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重还教师以应有的尊严,重新获得社会及人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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