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不得私自办酒席
[db:作者]  发于:2017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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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不得私自办酒席,。 绥阳县发动全民举报“违规”操办酒席,发现就没收锅碗。(网友评:军管了?文化大革命了?)
有病,公民用自己的合法所得,延请亲朋好友,就算大吃大喝,关你正腐鸟事,人民有监督政府的权利,现在倒反过来了?

13楼:17-02-02 23:39

哈哈哈哈

12楼:17-02-02 23:37

一帮丧心病狂泯灭人性的家伙,整天以抹黑诋毁造谣为己任,总见不得祖国的繁荣昌盛,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中国人都应该去揭穿这帮躲在阴暗角落里的臭虫。

11楼:17-02-02 23:23

说的好

10楼:17-02-02 22:47

一个林业大学的教授在一次讲座上说,中国现在唯一一条没被污染的江,就是乌苏里江。其它江河都有较大的污染,最严重的是珠江,里面的鱼不能吃;其次是黄浦江,已经不能作为上海的水源地。赣江这几年也有较大的污染。一个学生问:为什么乌苏里江没有怎么污染?教授回答说:俄罗斯在对面,~~敢污染么?
这个是真的还是假的?

9楼:17-02-02 22:41

1

从《贵阳晚报》的报道看,其一,遵义市多地,包括绥阳县,确实在举办有奖举报操办酒席的全民活动;其二,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已成功制止80余场吃喝;打击对象似乎没有区分党员干部和群众,一锅端。

搞全民举报、游街示众,真不是什么好做法。
且不说,事情本身弊端重重。其一,有奖举报的奖金从哪里来,这笔纳税人的钱花得合不合法,是否行政乱作为;其二,全民举报,造成民众之间草木皆兵,相互防范、猜忌,破坏人际关系,损害社会信任资源;其三,游街示众和阻止办酒席本身,就是干犯私域,未经法院合法程序的示众,更是涉嫌违法侵权。
更不好的是,此种做法或引发社会不愉快的联想。公权任意干涉私域,私德成为强制或处罚的因由,全民举报、草木皆兵,游街示众、羞辱尊严,这一切太像我们从前教训惨痛的社会经历,是典型的“文革”式做法。
当然,一时一地的做法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我认为,这只是当地公权机关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此事处理,除归还家什、道歉外,当地公权机关还是要努力提高法治知识水平。

夜间查酒席
此类做法,正面地理解,可以看出当地公权机关的“好意”。一些地方大办酒席,请客送礼,确实可能加重民众经济负担,相互攀比,又可能造成食物浪费。在这样的背景下,阻止大办酒席,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以上问题,在民间形成一种合理消费、朴实节约的社会风气。
然而,正如公权伸手太长不可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同样不可揠苗助长。人类文明,从人情风俗到社会制度,其精髓都在于自为自发,在历史演变和普遍人性基础上,呈现其最适宜的形式。
公权扰私域,违规违法,到头来还不是好心办坏事,不仅捞不到半点政绩,还成了给政府抹黑。
文明是人民的文明,所谓“仓廪实而知礼”,公权责任部门的心思还是应放在更重要的地方,多想想怎么搞好经济,少管管民众的肚子。对于民众来说,最大的幸福就是没人老是管着,民众的幸福才是精神文明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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