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检官逆天了,雷洋案为什么会翻不了案?
[db:作者]  发于:201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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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检官逆天了,雷洋案为什么会翻不了案?,。 前天看到,一直让一些人念念不忘的雷洋案总算尘埃落定,有了最后的结果。不过这个结果,并不是很多人希望看到的结果。丰台检察院已经宣布,涉案五名警务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故正式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消息一开,很多人开始喷声一片了。

其实白哥也纳闷啊,都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众怒难犯啊。谁都知道现在的舆论力量有多强大。明知道大家眼睛都盯在这个案子上,还作出这种惹人非议,深负众望的决定,这不找骂吗?看看这论坛,就知道检官们的这个决定多么的不得人心了。甚至有人已经在高喊撤销公检了。检官们这是分明要逆天的节奏啊。

我们再由雷洋案想到东莞运钞车枪击案。这两起事件其实也有某种微妙的关联。运钞车案发生后,网上也是骂声一片,一些人更是因风吹火,惟恐天下不乱,极尽造谣诬蔑之能事,不怕把天捅破。就差说是运钞员诱杀砸车人了。然后又说什么屁民的性命还不如蝼蚁。。。案子结了,运钞员抓了,钱也赔了。但他们似乎并不满足,还说:如果不是他们理亏,干嘛要抓运钞员,干嘛要赔这么多钱?

如果公司不赔钱,警方不抓人,估计他们会跳的更高。会嚷嚷着“看啊,这就是我们的法治!”现在又抓人又赔钱,他们照样有话说。那怎么办?我能说这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吗?

但看来丰台检察官们就不吃这一套。他们也不怕挨骂。能作出这样的决定,相信也不是什么因为他们后台太硬了,明知道案情重大,牵动着千万人的心,明知道雷某死的太蹊跷,明知道涉事警员有违规行为,并且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涉嫌作伪证。明知道如果不起诉就有包庇纵容,官官相卫的嫌疑,还能作出这样的判决,你服不服?不服都不行!

首先对检官们的这种勇气,我们就该点赞!现在都流行一句,叫舆论绑架了法律,运钞车枪击案就是个例子。运钞员属过度执法,而受害人获赔180万。谁都可以看出这明显就是受到了舆论的影响。就是丰城电厂的遇难者每个人也不过赔了120万,人家还是因公殉职。这两者差别在哪里?就在于舆论的侧重点不同!而丰台检官们明知压力重重,居然还能如此硬气。可见他们根本不怕什么舆论绑架。你们说怎样就怎样?那还要我们干嘛的?

从雷洋案发生的5月7日到现在,已经大半年过去了。很多人都认定这事已经不了了之,不想现在又冒出来了,这下好了,很多人又可以愉快的撕逼了!我们先看看这论坛下面两个人关于这件案情的对话:
甲:怕死别嫖娼,不然学雷洋。
乙:你凭什么说雷洋是嫖娼的?你看到了?
甲:问题是足疗店的人证实了。
乙:足疗店的人连他的穿着都说错了,怎么断定他们没说谎?
甲:奇了!那你又怎么断定他没嫖娼?
乙:警察有说谎,而且作伪证。这点就能证明!
甲:又奇了!你又怎么断定他们说谎?你是当事人?
乙:我不是当事人,难道你是当事人?
。。。

这就是一段对话。其实我们都可以看出,这两个人争了半天,都还是各执一词。没有任何结果。都只相信自己的判断,但是又都拿不出足够的证据!那么嫖娼的事还是无法断定,这个问题我们先放到一边,我们现在看雷某怎么死的。

按法医的鉴定结果,是本例窒息性死亡,是胃形容物流入呼吸道导致窒息死亡。不排除死者生前因饱食后与人发生剧烈运动加上警员违规的按压胸部猛烈碰撞才导致形容物流入呼吸道。也就是说,他是窒息死的,不是打死的。那么人饱食后不能运动过度,到底有多少人饱死的呢?这种说法确实让人难以信服,死法也确实古怪。但你又不得不否认,这也确实也算是死的理由。尽管很罕见,但如果这种倒霉事偏偏让雷洋撞到了呢?

所以有些人在这狂蹦乱叫,原因只有一点,那就是他认定了几点:一,雷某并没有嫖娼,警察属打击报复;二,警察肯定不只是掌掴勾勒按压,没准儿还动了家伙,因为人不可能那么不经打,肯定不是窒息;三,警察有涉嫌伪证误导舆论,法医们在说谎,现在检察院也在说谎,总之上上下下都在说谎,形成一致意见,要忽悠老百姓!

似乎这些人未卜先知,先就认定雷洋不可能嫖娼,不可能窒息,也不可能暴力抗法。如果你问他有什么证据,当然是没有。也就是说,他第一眼就已经认定了这些了,根本也不需要什么证据,你说什么都是狡辩,你拿的证据都是伪证。。。其实最确实的证据,不过就是监控器和执法仪了。偏偏执法仪又摔坏了,而更不幸的是监控也是坏的!现在只有证词没有证据。想这件事没有争议都难!而检官们不畏舆论顶风断案,别的不说,我们只有大大的一个服字!姑且不论这算不算疑罪从无,如果检官们也来个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判定这几名警员过失杀人,甚至是诱杀,不知这些人又会不会好受一点?既然你也无法断定真相,那你又哪来的底气在这瞎叨逼叨呢?

正如运钞车枪击案的始末一样,一切只是按照一些人希望看到的剧情发展。比如有些人先就认定黄某不可能无故追砸运钞车,即便砸了也不可能不顾运钞员警告继续狂追猛砸,即便猛砸了也罪不致死。。。所以后来的剧情顺着舆论来了。以致于有些人开始欢呼了:以后可以砸运钞车了!反正打死了还能赔钱!现在雷洋案也是这样。一些人认为他不可能嫖娼,即便嫖了也不可能暴力抗法,即便抗法了也罪不致死。。。如果剧情真像他们想像的那样发展,估计他们又该欢呼:现在可以嫖了,被抓了就跑,反正警察不敢打人,打死了会偿命。。。可这回检察官们不按套路出牌剧情出现了逆转。这不是舆论绑架法律,而是法律凌驾于舆论之上了。难怪有些人要跳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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