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婚后欲与智障养父解触关系
[db:作者]  发于: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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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婚后欲与智障养父解触关系,。
方崇财拿着小芳的照片
【养了23年的“女儿”婚后欲解除与智障养父关系,获法院支持】54岁的单身汉方崇财因患脑膜炎留下后遗症,精神智力有些障碍。23年前,他坚持将一名险被抛弃的女婴抱回家,并在家人帮助下抚养成人。但23年后,已出嫁的养女小芳却将养父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这段收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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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篇新闻报道,小芳的做法真的让人心寒,且不说他们这段抚养关系是否合法,但毕竟小芳跟她的养父也生活了23年,就算是普通人生活在一起都有会亲情、感情,更何况那位智商有问题的老人还是她的养父,这样闹到法院欲解除父女关系,良心真过得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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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心酸的是法院也支持他们解除父女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小芳亲生父母因无力抚养,经中间人介绍送养给方崇财,但未与方崇财订立收养、送养书面协议,也未到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方崇财收养小芳时无配偶且年龄未满三十五岁,其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和其他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不过,法院表示,方家人有要求女孩支付在方家20多年生活、教育等方面花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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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法律对于收养还没有完全定义的年代,很多人收养孩子都是直接领养回去,没有现在这么多的程序,方崇财当年收养小芳,估计也想不到把她养大成人,她会跟自己解除父女关系,放到今天,方崇财没任何收养凭据,法律上肯定是不承认他们的父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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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回小芳,她可能有苦衷,婚后也许婆家人不让她抚养她的养父,怕承担经济负担,但是她是成年人,应该有良心,同情心,还有道德思想,虽然方崇财不是他亲生父亲,但毕竟她在被她亲生父母即将抛弃的时候,是方崇财把她领养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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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跟方崇财生活了23年是事实,都说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就算方崇财是个健康的正常人,小芳都应当尽到女儿的责任为他养老,更何况她的养父还是个智商有问题的老人,她这样做,真的一点愧疚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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